云南楚雄市基本农田调整分析报告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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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4
18.98
6
0
0
0
合计
6648.30
5737.62
11.95
898.73
为了保证基本农田面积“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就要调入一部分质量较高的耕地。本着 这个原则,基本农田调入区安排在 2000-2008 年期间,已实施完成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域 内,数量不够的则安排在交通便利、灌溉设施较齐备的城镇扩展区外围(见《楚雄市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修编(2006-2020)----基本农田调整分析图》)。以保证楚雄市基本农田从分布区 域到耕作质量都更趋于合理和提高。 表2 基本农田调入区地类构成情况 单位:公顷
楚雄市上轮规划保护指标为 43929.8 公顷,2005 年基本农田面积为 43929.8 公顷,本轮规划
修编下达的指标为 38990.0 公顷,见下表 3。本次调出的基本农田面积为 6648.3 公顷,调入 的面积为 4777.61 公顷。
表3 楚雄州下达各县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指标
单位:公顷
比例为:田地坎、
田间道、农田水
利设施用地
四、本方案对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设的影响 1、分布区域更合理 经过本次调整,基本农田在分布区域方面避开了城镇发展用地区及扩展区,大量集中在限制 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更趋于合理,同时也便于基本农田保护的管理。这就避免了在以后《规 划》的实施过程中,基本农田保护与必要的城市建设发展相冲突,避免了频繁调整《规划》, 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和纲领性。各乡镇基本农田分布情况见下表 7。 表7
表4 基本农田调整面积平衡表
单位:公顷,%
上轮规划 2005 年 基 本 调入基本农田
行政区域
保护指标 农田面积
面积
比例
楚雄市 43929.8 43929.8
4777.61 10.87
调出基本农田 面积 比例
新一轮规划 保护指标
6648.3 15.13 38990
由以上对比分析可见,楚雄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经过调整后,在数量上,已超过本轮规划下
本次调入的基本农田大部分是经过开发整理的新增耕地,地类主要以梯地为主,交通、灌溉 条件较好,耕作质量有保证,更有利于下一步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的需要。
综上所述,楚雄市基本农田调整坚持了“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基本原则,做到了 “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符合相关要求。
调入的基本农田质量情况
行政辖区 地类
面积
调出的基本农田质量情况
地类
面积
质量对比 (调入-调出)
水田
946.05
水田
5737.62
-4791.57
水浇地 楚雄市
旱地
0.51 3831.05
水浇地 旱地
11.95 989.73
-11.44 2841.32
合计
4777.61
总计
3、 基本农田地类构成 楚雄市基本农田调整前后地类构成变化情况见下表 6:
云南楚雄市基本农田调整分析报告范
华夏土地网 › 华夏论坛 › A 土地行业 › 第二次土地调查 › 基本农田调整分析报告范文 基本农田调整情况分析范文(仅供参考)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土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 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10 号文件)中建设用地布局与管制要求, 按照《楚雄州国土资源局转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上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各类用 地布局成果资料审查备案文件》的通知(楚国土资通[2009]40 号)的文件精神,2009 年 5 月 4 日开始至 14 日市国土资源局与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测绘队利用二次调查图件、资 料,共同协商,初步制定了基本农田调整布局、建设用地增量指标分解布局方案。5 月 15 日楚雄市人民政府及时召开了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征求意见会,我局在会上汇报了上 级对我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需要上报和完成的各项任务、这一轮规划修编各类用地 规划布局情况,特别是对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作了详细的说明,参会各单位和部门、各 乡镇对全市的规划用地布局情况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未来楚雄的城市特 色、发展方向准确定位,为规划修编中的建设用地布局、基本农田布局提供了全新的、可操 作性极强的思路,会后,我局与技术单位一起对全市的建设用地布局情况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现已完成,现对我市基本农田调整布局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农田调整的基本原则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基本农田调整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 定”的方针,遵循以下原则进行: 1.遵循法规,规范调整 应依照有关法规、现行规划实施情况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任务,对现状基本农田 进行局部调整。依法依规,规范调整。调入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剔除不适宜继续保护的现 状基本农田。 2.确保数量,提升质量 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数量不得低于上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调整后的基本农田 平均质量等别应高于调整前的平均质量等别,或调整部分的质量等别有所提高;调整后的基 本农田数量、质量和布局安排应协调一致。 3.稳定布局,明确条件 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集中连片、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 保持设施的耕地,交通沿线、城市工矿、集镇村庄周边的耕地,水田、水浇地等高等别耕地,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优质耕地应当优先划为基本农田。 二、确定调整优化方案 楚雄市上轮规划基本农田的确定是以第一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图为基础图件,手工上色 完成。基本农田图上面积无法精确量算,与实际保护面积明显不一致,要大得多。基本上把 土地利用现状图上 90%的耕地都划成了基本农田,因此也就把大量的低质耕地如:轮歇地、 陡坡地划为了基本农田。 本轮规划基本农田划定是在土地利用二次调查成果图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应用软件也是省厅 二调办确认的 MapGis 系统。在基础上就比上轮规划要精确的多。 本次基本农田划定步骤如下: 首先结合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将其基本农田在规划基期区中逐块调出,并赋予相应的 规划属性。再将城区扩展范围内、重点乡镇新增建设用地范围内基本农田调整成为一般耕地, 得到“基本农田调出区”,在区属性字段中赋予相应属性,并统计其构成及面积。 本次调出的基本农田是位于新增建设用地区、城市扩展区内,因此从耕地坡度级来看,多数
三街镇
2986.84
7.57
八角镇
2587.97
6.56
中山镇
4174.97
10.59
新村镇
2574.41
6.53
树苴乡
1806.62
4.58
大过口乡
2954.94
7.49
大地基乡
2375.87
6.02
西舍路乡
3413.28
8.65
2、数量达到要求 经过调整,楚雄市现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高于本轮规划省厅下达指标,数量达到了要求。 3、质量保持稳定
表6 基本农田调整地类构成变化情况 单位:%
6739.3
-1961.69
调整前基本农田地类构成
调整后基本农田地类构成
行政 辖区 耕 地 所 园 地 所 其他农用地 耕 地 所 园 地 所 其他农用地 备注
占比例 占比例 所占比例 占比例 占比例 所占比例
100 楚雄 市
0.0
100
0.0
其他农用地所占
耕地面积核定数 耕地保有量指标
行 政 辖 2005 年 区
公顷 亩
2010 年 公顷 亩
2020 年 公顷 亩
基本农田面积指标
公顷 亩
保护 率
楚雄州 294043 4410645 291800 4377000 288300 4324500 241200 3618000 83.663
楚雄市 50108 751620 49435 741525 48385 725775 38990 584850 80.583
达的指标,符合《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调整后基本农田地类构成如下: 水 田——11845.05 公顷; 水浇地——2.15 公顷; 旱 地——27592.67 公顷。 2、 质量对比 因上轮基本农田划定未能预见到楚雄市“十五”、“十一五”期间的快速建设发展,也未能遇见 到楚雄市作为“滇中城市群”的建设需求,有部分基本农田位于本轮规划城市的发展建设区 内,多数是较平坦的水田和旱地。为保证未来十年楚雄市的发展建设,将这部分基本农田调 为了一般耕地,同时在中山、大过口、大地基、东华等乡镇进行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区域 进行了补划。 因补划的基本农田都是近几年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新增耕地,有配套的交通、灌溉设施, 加上几年来不断的地力培肥,耕作质量有了很大提高。虽地类大部分为旱地,但耕作质量与 调出的基本农田基本持平。(见下表 5) 表5 基本农田调整质量等别对比情况 单位:公顷
楚雄市各乡镇基本农田分布情况表 单位:公顷
行政单位
基本农田面积
占全县比例
楚雄市
39439.87
100.00
鹿城镇
1148.11
2.91
东瓜镇
1028.86
2.61
吕合镇
2366.67
6.00
紫溪镇
2059.84
5.22
东华镇
3912.94
9.92
子午镇
4222.98
10.71
苍岭镇
1825.57
4.63
南华县 26799 401985 26619 399285 26339 395085 22680 340200 86.108
首先划出的 41310.56 公顷的基本农田地类构成如下: 水 田——16636.6 公顷; 水浇地——13.59 公顷; 旱 地——24660.35 公顷。 从中调出的基本农田面积为 6648.3 公顷,从一般耕地调入的面积为 4777.61 公顷,因此基本 农田上图面积最终为 39439.87 公顷,高于本轮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调整情况见 下表 4。
地类
合计
坡度级
水田
1
195.76
180.96
2
46.76
40.65
3
633.48
242.45
4
2449.49
295.05
5
1452.12
186.94
6
0
0
合计
4777.61
946.05
三、调整前后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对比分析 1、 数量对比
水浇地 0.51 0.51
旱地
14.8 6.11 391.03 2153.93 1265.18 0 3831.05
为较平坦的一、二级耕地。详见下表 1。 表1 基本农田调出区地类构成情况 单位:公顷
地类 坡度
合计
水田
水浇地
旱地
1
2578.79
2523.76
5.04
49.99
2
175来自百度文库.07
1542.83
4.46
211.78
3
2016.76
1542.69
2.45
471.62
4
264.36
118
146.36
5
2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