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生活知识点汇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政治生活》知识点总结
1.国家的含义和根本属性(P5)
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2.我国的国家性质★(P5)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3.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P5)(1)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
(2)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4.我国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P5)
(1)我国人民民主的广泛性表现在:民主主体和民主权利的广泛性。(2)我国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
①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
②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保障人权)
5.人民民主专政具有专政职能(P6)
国家依法打击极少数敌对分子的怕破坏活动,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障人民民主,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6.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P6——7)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我国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被庄严地载入我国的宪法。(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只有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地位,保
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才能调动亿万人民群众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7.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P8——9)
(1)公民享有的基本政治权利: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②政治自由(行使政治自由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
③监督权。(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控告权。意义: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有利于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2)公民应当履行的政治性义务:(懂得分析材料,做出区别)
①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②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③遵守宪法和法律
④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8.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P9——10)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我国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公民虽然在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方面存在差别,但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国家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和依法实施处罚方面,对任何公民一律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
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公民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既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权利。
公民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3)坚持个人利益、集体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国家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
9.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P12)(1)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2)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
(3)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4)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上的地位和作用
10.中学生如何参与政治生活(P13——14)
(1)必须明确政治生活的作用(2)需要学习政治之时(3)参加社会实践
1.各种选举方式的特点(P16——17)(1)直接选举: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被选举人的方式。每个选民都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机会,选择自己心目中最值得信赖的当家人。在选民人数众多的情况下,直接选举的组织和技术工作都有相当大的难度,且选举成本较高。
(2)间接选举:先由选民选出自己的代表,再由他们代表选民选举产生上一级代表机关的代表或政府领导成员的方式。组织和技术工作难度不大,且选举成本较低。由于间接选举是由选民选举产生的代表进行投票,致使选民与当选者之间的联系受到一定的阻隔,影响了选民意愿的表达。(3)等额选举:候选人名额与应选名额相等。可以比较充分地考虑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选民的自由选择,选民可能误认为将要当选者已事先“内定”,因而积极性
受到影响。
(4)差额选举: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为选民行使选举权提供了选择的余地,在被选举人之间形成了相应的竞争。通过演讲、答辩等竞选方式有助于选民了解候选人。如果对候选人竞选不加以有效规范,容易发生虚假宣传、贿赂选民等情况。
(1)直接选举:适用于县及县级以下的人大代表的选举,城市的居委会,农村的村委会选举。
(2)间接选举: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乡以上各级政府的组成人员的选举。
(3)等额选举:等额选举在极少数情况下使用。
(4)差额选举: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一律实行差额选举。
2.选择选举方式的主要依据(P16——17)
选择选举方式的主要依据是社会经济制度、选民的文化素养和物质生活条件。
3.公民如何珍惜自己的选举权(P18)(1)选民要提高参加选举的态度和能力,提高参与民主选举的素养。(2)选民要增强公民意识、主人翁意识,积极参加选举,认真行使这一权利。
(3)选民行使选举权要出于公心、以人民利益为重,在理性判断的基础上审慎投票。
4.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方式★★★(P19——20)
(1)社情民意反映制度。(拓宽民意反映渠道,是决策机关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
(2)专家咨询制度(有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3)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民的参与度)
(4)社会听证制度(听证于民是为了决策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