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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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附件2 :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一、科研工作量参照各高校目前实施的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如下计算办法。

考虑到一名教师可参加多项科研工作,其科研工作量的计算公式为M=M1+M2+……+Mn=∑Mi (1)Mi=Yi×K1×K2×K3 (2)公式中各项的涵义为:1.Yi为某人在某一课题组中当年分得的科研经费。

经费分配可由课题组内成员民主协商分配,也可以利用下列分式计算:Yi=(Ai×Ni) ×Y/∑(Ai×Ni) (3)式中:Ai为课题组成员的作用系数,见表1Ni为课题组成员当年实际课题研究的工作天数Y为该课题当年拨入我校的经费数表1各类人员作用系数表2.K1为经费折算系数根据课题来源渠道不同,K1取值见表2。

表2 经费折算系数表3.K2为课题性质系数,见表3。

表3 课题性质系数K24.K3为课题年度考核系数,见表4。

由科研信息中心根据考核课题进展情况结果确定。

表4 课题年度考核系数K3如果按任务经费折算法求得某一教师的科研工作量M超过学校规定的科研工作量定额,则超过部分乘以25%系数后计入教师工作量。

对未申请到经费的自选课题,待成果鉴定后,比照院内同等规模的项目计入科研工作量。

例:自治区某攻关项目,2005年拨研究经费2万元,项目组由甲、乙、丙三位教师组成。

甲为主持人(教授),乙为主要参加人(讲师),丙为一般参加人(助教)。

甲填报N甲=100天,乙填报N乙=110天丙填报N丙=80天查表得:A甲=3, A乙=2,A丙=1K1=1/120,K2=1,K3=1, Y=20000由式(3)得:Y甲=(3×100)×Y/(A甲×N甲+A乙×N乙+A丙×N丙)=3×100×20000/(3×100+2×110+1×80)=10000由式(2)得:M甲=Y甲×K1×K2×K3=10000×1/120×1×1=83二、发表科技论文工作量科技论文工作量是指在各级各类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科技论文的撰写工作量。

学校学院教学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

学校学院教学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

学院教学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试行)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学术研究水平,根据优劳优酬、优质优酬原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一)教学工作量核算范围1.凡列入人才培养方案或经教务处审批的专科生的教学任务,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2.备课、课堂讨论、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登录成绩等均属于每门课程教学工作量之内的教学任务,不再另行核算。

3.任课教师认真组织教学,达到教学要求的教学任务按本办法核算教学工作量;因教学不认真、效果差、学生的负面反映强烈以及发生严重教学事故被暂停授课或者因故无法继续授课的教师,其停课后的教学任务计入继任教师教学工作量;教学事故的认定按《****************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7〕18号)文件执行。

(二)专职教师学年基本工作量备注:1.B 类课程界定以人才培养方案为准。

2.A 类课程周学时上限16节,B 类课程周学时上限18节。

(三)其他人员周基本学时及学时上限1.管理岗、辅导员岗等教师确因工作需要,需承担部分教学任务的,按照《****************校内兼课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校人字〔2016〕6号)文件执行,经试讲合格,由单位负责人、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方能上课;原则上周学时不超过8学时。

2.学校特聘教授周基本学时为10学时。

(四)教学工作量标准(五)课堂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1.公式学时数=实际上课学时×班级人数系数×课程类别系数×多门课程系数×新开课程系数2.班级人数系数(1)一般理论课程(2)公修计算机及非计算机专业上机课程备注:本办法中的“X”指实际上课人数。

3.课程类别系数(1)专业外语听力课程类别系数为0.9。

(2)双学位课程类别系数为1.2。

(3)非外语类课程的双语教学课程类别系数为1.2。

教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附件2教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一、教科研工作量内容教科研工作量的内容包括: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教材建设、科研机构建设,参与各级各类教科研课题研究和技术服务,出版论著,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

二、教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和标准(一)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科研机构建设工作量的计算方法和标准:1、计算方法1)各项所列工作量用于项目的建设或申报过程,通过各级评审(选)获得认定后,学院将根据规定再增加相应奖励。

2)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教材建设、科研机构建设工作均以项目方式管理。

工作量由项目负责人按成员承担工作的情况进行分配,每年度全部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的工作量总和不得超过该项目的当年度工作量。

3)项目年度工作量=项目本年度进行月数×[项目工作量总额÷项目所跨月数],项目进行月数从项目立项算起,项目所跨月数按项目申报书上的月数计算。

4)学院按各项目的实施计划组织阶段性检查,凡未能通过阶段性检查的,扣除该年度工作量的10%,被扣减的工作量在后续工作中不再增补;凡连续两次未能通过阶段性检查的,作撤项处理,当年度工作量不再计算。

5)申请延期获得批准的项目,将延期月数合并到项目所跨月数内,重新计算年度工作量。

6)未能按时通过验收的项目,对暂缓验收的项目,扣除其项目工作量总额的20%,验收年度的工作量等验收通过后再予计算;对不予通过的项目作撤项处理,当年度工作量不再计算。

2、计算标准1)专业建设:2)课程建设3)实验实训基地建设4)教材建设5)科研机构建设(二)各级各类教科研课题研究工作量计算方法和标准1、计算方法1)工作量由课题负责人按成员承担的工作情况进行分配,每年全部课题组成员(含课题负责人)的工作量总和不得超过该课题的当年度工作量总额。

2)课题年度工作量=课题本年度进行月数×[课题工作量总额÷课题所跨月数],课题进行月数从立项算起,课题所跨月数按课题申报书上的月数计算。

大学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

大学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

大学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教师工作量应包括:教学工作量(含教学法研究工作量 )、科学研究工作量和实验室建设工作量等。

为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激励和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科研水平和能力,为教师的岗位续聘、职务晋升、津贴发放等提供依据,结合学校绩效工资改革和科研工作实际,对科研工作量进行量化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工作的量化内容本办法所指的科研工作量包括科研立项(纵向、横向)、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著作(译著、编著)、出席学术会议、科研成果经济(社会)效益、科研奖励、鉴定成果、专利等工作折合的工作量。

二、科研工作的量化指标把科研工作按不同阶段以及在不同阶段取得的成绩及结果进行量化,折合成量化数据。

具体量化标准如下:表1批准科研立项科研工作量(V1)科研课题或经费来源立项工作量973,863,攻关, NSFC 中的杰青、重大、重点700国家级项目500省部级项目100委、办、厅、局项目及行业项目70校级项目、地市级项目20横向项目每万元折 10本项工作量按项目进展年度平均分配表2科技论文折合科研工作量(V2)载体类别工作量自然科学类特Science、Nature2000 SCI 核心库来源刊上发表的,IF ≥数学 :0.65 物理 :1.81;化学 :2.51;300生物和医药 :2.88;工程 :0.82;农林 :0.9;环境 :1.17;管理 :0.65 ;综权合 :1.31 的论文威在 SCI 核心库来源刊上发表的,IF 小于权威级数值。

200在 SCI 非核心库来源刊上发表的论文150 A自然科学 A 级100B EI 、CPCI 收录80C CSCD 核心版60D CSCD 扩展版40E在 A-D 以外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10载体类别工作量分值人文社科类特1.在《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来源刊上发表的3002.《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收录的国外期刊上发表的论文1.《中国社会科学》(包括《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上发表的论200文; 2.《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 3.《求是》上发表的文章;权4.《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ISSHP)收录的国外期刊上威发表的论文哲学社会科学权威150 A哲学社会科学 A 级100B ISSHP 收录(国内期刊)80C CSSCI 核心版60D CSSCI 扩展板、内蒙古社会科学(蒙文版)40E在 A-D 以外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10备注 :① 自然科学 A 级、哲学社会科学权威、哲学社会科学A 级是以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为准 ② 自然科学在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2004 版)收录的论文与 CSCD 核心版重复的按照 C 类对待,与CSCD 扩展版重复的按照 D 类对待,其他按照 D 类对待。

XX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工作量计算及考核暂行办法

XX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工作量计算及考核暂行办法

XX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工作量计算及考核暂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教育科学研究(以下简称教研)是我院科学研究的一个重点。

为进一步规范教研管理,完善教研工作评价体系,使教研成果管理趋于客观化、公正化、规范化,促进教研工作向高水平发展,以适应我院本科教育发展的需要,参照我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及考核办法,总结学院近几年教研成果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现制订XX 大学教研工作量计算及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教学为主的教学单位和受聘于学院教师岗位、教辅岗位及教学管理部门人员的教研工作考核评价。

第三条教研工作量的计分范围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性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2.公开出版的著作(专著、编著、译著)、教材;3.获政府奖,包括国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评选的教学成果奖,省、市社科联评选的社科奖;4.通过各级鉴定的教研课题;5.获得国家、省、市及院级批准立项的教研课题;6.其它。

包括省级以上高等教育研究会获奖论文及公开出版的论文集的论文等。

二、教研工作量计分标准及办法第四条学术论文1.各级论文分值(1)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教育类的第一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计50分;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计40分。

(2)公开发行的非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计20分。

(3)公开出版的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论文,每篇计30分;公开出版的省级学术会议论文集论文,每篇计10分(4)重要学术期刊的增刊或专辑论文,每篇计5分;(5)在省级高等教育研究会获奖论文,每篇计3分;2.计分办法(1)独立完成的论文计M分;(2)两人合作完成的论文,第一作者按60M%计分,第二作者按40M%计分;(3)三人以上完成的论文,第一作者按50M%计分,第二作者按30M%计分,第三作者按20M%计分。

第五条学术著作学术著作按《XX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及考核办法》有关规定计分。

第六条获奖成果工作量1.获奖分值(1)获国家教学成果奖、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等级计算为600、400、300分;(2)省教学成果奖、省社科联奖依据奖励等级计算为400、300、200分;(3)市教学成果奖、市社科联奖依据奖励等级计算为150、100、60分;2.计分办法(1)独立获奖的成果计M分;(2)两人合作获奖的成果,第一完成人按60M%计分,第二完成人按40M%计分;(3)三人以上合作获奖的成果,第一完成人按(50M%+20M%╳1/N)计分,第二完成人按(20M%+20M%╳1/N)计分,第三完成人按(10M%+20M%╳1/N)计分,其余完成人按20M%╳1/N计分。

xx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xx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xx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科研工作是考核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一项重要内容,《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津贴管理与分配试行方案》(xx校[2009]127号)文件对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做出规定,现补充部分科研工作得分。

一、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基本工作量
每个聘期(即三年)内,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科研工作量列表如下:
注:1、“双肩挑”教师(人员)指既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又担任行政职务的人员。

2、“双肩挑”教师(人员)如入选校学术带头人在入选期内或当选校学术委员会成员在任期内按专职教师(人员)的基本科研工作量要求执行。

二、各类科研工作得分
1、SCI、EI、ISTP、SSCI、A﹠HCI检索论文25分/篇;
2、国内权威刊物论文15分/篇;
3、中文核心期刊论文9分/篇;
4、本科大学学报或本专业学术刊物论文6分/篇;。

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为了促进学院教师科研创作的积极性,提高我院整体科研创作水平,特对学院教师每年应完成的科研工作量进行了规定,并制定了相关的细则,请各系、部遵照执行。

一、科研工作量说明1.教师每年应完成的科研工作量。

原则上副教授、教授每年至少完成一篇二A级及以上的论文(包括参与课题),讲师至少完成一篇二B级及以上的论文(包括参与课题),助教每年至少在院刊上发表一篇论文。

2.教师在完成额定工作量的前提下,学院给予科研记分,分值可累计,不限最高额,具体方法如下:二、论文类每篇记分1.一A级刊物 32.一B级刊物 1.53.二A级刊物 0.54.二B级刊物 0.35.院刊 0.1三、课题类1.国家级课题(前7人计算分值)2.省部级课题(前5人计算分值)3.院级课题(前3人计算分值)类别级别每万字记分专著、教材国家级 0.08 省级 0.05编著国家级 0.04省级 0.025工具书、参考书国家级 0.03 省级 0.02五、科研成果获奖1.国家级奖(1)国家级政府奖:获奖级别每部记分一等奖 2二等奖 1.5三等奖 1(2)国家级行业奖:获奖级别每部记分一等奖 1二等奖 0.5三等奖 0.3(3)国家级协会奖:获奖级别每部记分一等奖 0.5二等奖 0.3三等奖 0.12.省级奖(1)省级政府奖:获奖级别每部记分一等奖 1二等奖 0.5三等奖 0.3(2)省级行业奖:获奖级别每部记分一等奖 0.5二等奖 0.3三等奖 0.2(3)省级协会奖:获奖级别每部记分一等奖 0.3二等奖 0.2三等奖 0.1六、创作类创作类作品主要包括已在学院外获奖的作品;未获奖但公开出版、播出、发表、刊登、展出的作品两类。

作品的主创人员可以进行创作工作量的累积。

具体方法如下:(一)作品1.在电台、电视台播出的作品(1)国家级媒体每部记分中央电视台一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 1中央电视台其他频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其它频率 0.8(2)省级媒体卫视、电台一套 0.5省级地面频道(包括省会及计划单列市台) 0.3省级电台其它频率(包括省会及计划单列市台) 0.32.发表、刊登、展出的美术、音乐作品(1)入选国际性展览(大赛)(2)入选国家政府级展览(大赛)(3)获国家级、省级政府奖、行业奖和协会奖参照作品获奖标准3.在正式公开出版的本专业期刊上发表的美术(含书法)、音乐作品,按同类期刊论文标准的0.7系数记分。

科研工作量计算

科研工作量计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激发全校教职工开展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不断提高科研、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创一流高职院校,也为使科研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从承担科研项目、取得科研成果、科研成果获奖和科研成果转让等方面,对单位及个人进行考核。

第三条科研工作量的考核采用积分制。

按本办法将考核内容进行量化进行统计。

第四条科研工作量作为考核单位和个人年度科研工作考核及发放科研津贴的依据。

第二章额定科研工作量第五条额定科研工作量按专业技术职称确定。

(一)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科研工作量额定标准(见表1)表1第三章科研工作量类型第六条科研工作量类型(一)科研项目工作量1、项目级别工作量2、项目经费工作量(二)科研成果工作量1、学术论文工作量2、学术著作工作量3、艺术类创作成果工作量4、科技鉴定评审、专利工作量(三)科研奖项工作量1、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奖项工作量2、艺术类作品奖项工作量(四)科研成果转让工作量(五)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量科研工作量为以上五大类工作量之和。

第四章科研工作量计分标准第七条科研项目的计分标准科研项目分为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

纵向项目指由学校科研处审核推荐上报的项目,分为国家级、部省级、厅市级、市局级、校级5个等级,其余项目视作横向项目。

科研项目工作量由项目级别工作量和项目经费工作量两部分组成。

项目级别工作量分,按项目计划实施年限平均分推;横向项目不计项目级别工作量。

项目经费工作量以进入学校财务的经费额为准,可采用分类计算办法:项目总经费一次性进入学校财务,则分年度平均计算;经费分年度进入学校财务,则按当年实际进入经费额计算;最后一年科研项目工作量在项目结题后结算。

1、项目级别工作量科研项目级别工作量的计分标准(见表2)表2说明:(1)项目级别类型国家级项目系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部项目、国防预研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中的国家级项目;部省级项目系指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社会科学基金(即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科技厅项目、国家各部委项目,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基金项目、政府间国际合作项目;厅市级项目系指各省厅级单位立项项目、南通市科技局项目、南通市哲社规划项目、南通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开放项目、民间国际合作项目;市局级项目系指由南通市各委局批准立项的项目。

肇庆学院教师系列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实施细则

肇庆学院教师系列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一肇庆学院教师系列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学校聘用制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做好学校教师岗位的设置、聘用和管理工作,根据《肇庆学院岗位设置管理与人员聘用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教师岗位的设置与聘用,坚持岗位管理、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约管理的原则,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章岗位设置一、岗位设置原则1.总量控制、分级管理。

学校在主管部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范围内,结合教学、科研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教师各级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实行分级管理。

2.按需设岗、优化结构。

坚持从学校的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学术梯队配备、创新团队培育、用人效益等实际需要出发科学设岗,既要考虑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又要考虑学科建设的长远发展,逐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在相应的岗位上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3.保证重点、兼顾发展。

教师岗位设置要统筹兼顾、重点倾斜,要有利于学科建设和发展,有利于教学科研上水平,有利于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在保证重点学科、优势学科、急需发展学科的同时,对基础学科,新兴学科进行扶植,做到突出重点,兼顾发展。

4.岗位调节,动态管理。

学校在教育厅、人社厅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范围内设置各单位各类各级教师岗位数。

确因学科发展或任务变化需要增减岗位时,可适当调整。

二、岗位类别与等级1.教师岗位是指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根据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所侧重承担的主要职责,教师岗位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和科研为主型三种类别的岗位。

2.教学为主型和教学科研型岗位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四个层级共13个等级,即教授(一~四级)、副教授(五~七级)、讲师(八~十级)、助教(十一~十三级)。

3.科研为主型岗位分为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和研究实习员四个层级,每个层级内部按通用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划分标准设置若干个等级差,即研究员(一~四级)、副研究员(五~七级)、助理研究员(八~十级)、研究实习员(十一~十三级)。

关于统计X学院202X年度科研工作量的通知(经典实用模板,建议收藏)

关于统计X学院202X年度科研工作量的通知(经典实用模板,建议收藏)

关于统计202X年度科研工作量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依照《X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与奖励方法》(试行版)的相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发布统计202X年度科研工作量的通知,请各部门组织教师按时申报。

现就相关事情通知如下:
1、科研工作量统计时间段: 202X年12月1日——202X 年12月30日;
2、申报人填写科研分值申请表(见附件1),部门填写部门科研分值汇总表(见附件2);部门汇总后,提交一份纸质稿和一份电子稿给教务(科研)处。

3、申报人需提供获取科研分值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发表的论文要求提供检索页、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作者论文名处需用铅笔标注)、论文全文、封底复印件,由周维负责审核;课题、精品课程、科技项目由张演辅负责审核,并在《团体项目学分申报表》签字;出版教材由X负责审核,并在《X学院科研分值申报表》上签字。

材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上报,提交的纸质材料请务必按以下顺序叠放:部门科研分值汇总表、科研分值申请表、申报材料原件、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
4、此次申报2017年度的各项科研工作量,请在申报表备注栏注明补登,并在部门科研分值汇总表也相应注明。

5、《X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与奖励方法》(试行版)没有涉及到的项目不能申报科研分。

6、为了确保科研工作量奖励按期兑现,请各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把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按时按要求报送材料。

7、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2X年X月X日。

联系电话:X 邮箱:X
教务(科研)处 202X年X月X日。

《教科研及教学专项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科研及教学专项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科研及教学专项工作量计算办法》《教科研及教学专项工作量计算办法》是教育机构中用于确定教师教科研及教学工作量的一种规定,其目的是合理安排教师的工作任务,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以下是一份关于《教科研及教学专项工作量计算办法》的1200字以上的示例。

一、总则为了科学合理地计算教师的教科研及教学工作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教学,根据国家教育部的相关政策文件,制定本办法。

二、工作量分类1.教学工作量: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工作任务。

2.科研工作量:指教师依据自己的专业领域从事的科学研究工作。

三、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1.课程教学工作量计算:根据教师承担的课程数量、课程学时和教学任务的难易程度进行计算。

2.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根据实践教学任务的性质和学时要求进行计算。

3. 学生指导工作load计算:根据教师承担的学生指导工作数量和工作内容的复杂程度进行计算。

四、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1.科研课题工作量计算:根据教师参与的科研课题数量、课题难度和完成情况进行计算。

2.科研成果工作量计算:根据教师发表的学术论文数量和质量以及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计算。

3. 科研指导工作load计算:根据教师承担的研究生指导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进行计算。

五、工作量计算细则1.教学工作量计算时,应考虑教师的教学经验、学历、职称等因素,并参照教育局的工作量标准进行计算。

2.科研工作量计算时,应综合考虑教师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和指导研究生情况,并参照学术机构的科研工作量标准进行计算。

3.教学和科研工作量应相互协调,避免工作过度集中或偏离的情况发生。

4.工作量计算结果应经相关部门审核,并由教务部门进行记录和管理。

六、工作量核算办法1.教师应每学年填写一份教科研及教学工作量核算表,详细记录自己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情况,经相关部门审核后上报。

2.工作量核算表应包含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的具体计算结果和相关证明材料。

七、工作量计算结果的应用1.工作量计算结果可作为教师评优评优的参考依据。

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与管理办法

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与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与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我校教师科研能力和业务水平,推动科研管理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保证我校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教师科研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及管理,其结果可作为教师聘任、晋职、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第二章科研工作量计量内容第三条科研工作量计量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具有正式刊号且由出版社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专著、教材、译著);2.在正式公开出版的期刊(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和国际标准刊号ISSN)上发表的学术论文;3.在由省级主管和主办单位负责出版的杂志和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4.职业学院学报;5.各级各类立项课题、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鉴定的科研项目;或由项目委托单位、成果使用单位出具验收鉴定的咨询类项目;6。

技术创新及发明;7。

获市厅级及以上的科研成果奖。

第三章科研工作量的计算原则及计酬标准第四条列入本办法考核的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职业学院.对教师的科研工作量实行量化管理,实行积分制。

根据赣院字(2013)30号文件(《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规定计发报酬.第五条对多人合作完成的教科研工作,按成果结题材料或立项申报材料注明的比例分割成果,成果结题材料上没有注明比例的一律按表1进行分割计算积分。

表1 成果分割权重系数(‰)第四章科研工作计量周期与实施第六条科研工作考核每年度考核一次,当年的12月31日为科研成果统计最后截止日期,次年1月对全院教职工的科研成果情况进行统计与奖励。

科研工作量只统计一次。

第七条上述各类项目计量,由完成人或主持人填写《科研工作量考核登记表》,所在部门将汇总后的登记表连同成果原件一并报科研处审核。

成果原件经科研处确认后发还系部,科研处只保存其复印件,没有原始成果材料的一律不计算教科研积分。

第八条对科研工作量完成时间的认定,公开发表的以发表载体的出版时间为准,不以写作时间及“前言"、“后记”中记载时间或其他证明为依据;未公开发表的委托咨询项目成果,以成果完成并经委托部门采用时间为准.如因客观原因导致成果原件未能在出版时间的同一年度提交,此类科研工作量的认定可顺延至第二年.第五章科研成果折算工作量第九条为鼓励教职工撰写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在各类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其积分标准详见表2表2 学术论文积分标准注:(1)第一作者按上表计算积分,非第一作者按上表和表1计算积分。

教学科研工作量考核计算细则

教学科研工作量考核计算细则

附件:教学科研工作量考核计算细则教学工作量计算细则一、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单位:分)(一)上课工作量:实际教学时数×模块系数模块系数为:1、公共基础课:0.8(按实际开课节数计算,下同)2、其它课: 13、实验课:一组1; 二组1.4;三组 1.8;四组 2.2 逐次递增(二)院系实习教学工作总量:学生实习实际天数×组数×实习系数其中:组数=实习的学生数/30(组数取整数,尾数进一。

)带领学生在市外实习的,实习系数为2.0带领学生在本校实习的,实习系数为1.5其它实习系数为1.0(三)指导毕业论文工作量: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10分/篇。

(四)承担院系工作一年折合工作量:兼职教学秘书100分兼职辅导员一个班68分兼职其他行政工作每一项:34分兼职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60分二、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一)上课工作量:硕士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学时数×1(二)指导学位论文工作量:指导硕士生学位论文:20分/篇。

科研工作量考核计算细则一、科研工作量采用分值办法计算科研工作量分由科研工作的项目经费、成果形式、学术交流及科研基地建设等全面综合考核累积计算确定。

二、科研分计算办法注:经费额以当年经费为准。

(二)成果分核算成果分=∑论文分+∑著作类分+∑成果奖励分+∑项目验收分+∑专利分注:*报纸只限于省级以上理论版上的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注:*对著作中没有标注个人撰写字数或作者姓名按姓氏笔划排列、个人撰写字数无法统计的,计算时采用:个人字数=总字数÷参著、参编人员总数。

*未参与著作撰写的主编,按照字数的十分之一计算工作量。

3.成果奖励分核算第一类:政府组织评审的各级各类奖励第二类:文体、艺术类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组织评审的各级各类学术奖励(仅限于大学体育教学部和艺术学院的教师)注:由学生参加的各种比赛,指导教师、教练按照该类奖励标准的五分之一计分。

肇庆学院教授、博士教学及科研工作量考评表

肇庆学院教授、博士教学及科研工作量考评表

肇庆学院教授、博士教学及科研工作量考评表(2019年1月-12月)
填报人:联系电话:所在单位(盖章):
(该表可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其他”栏目下载)
注:1.成果类别是指科研项目、学术论文、会议论文、著作(分专著、译著、编著)、文学作品或艺术作品。

论文发表在被SCI、SSCI、EI、A&HCI、ISR等检索的期刊上,请注明×××检索。

2.教学工作量由教授、博士所在单位填写,教务处审核;科研工作量由科技处、社科处核算填写。

3.各教授、博士填好以上表格后,尽快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请各单位于2020年5月25日(星期一)前把表格统一交至人事处,由人事处汇总后交教学质量评价与督导处、教务处及科技处(社科处)填写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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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试行办法
为了发挥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参加科研的积极性,促进我校科研工作的发展,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全日制普通高校科研工作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工作量计算原则
科研工作量是以通过国家有关部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组织鉴定评审验收的科研成果(一般情况下主要完成单位应是肇庆学院)、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和正式出版的著作(必须署名肇庆学院)作为计算的依据。

科研工作量计算单位以科研分计。

1、科研成果必须是由我校科研处管理,由我校集体或个人完成的。

2、科研成果分为:
2.1、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含计量标准,测试方法等);
2.2、基础科学研究成果;
2.3、软科学研究成果;
2.4、技术开发成果(包括推广成果);
2.5、发明专利实施后取得经济效益的成果;
2.6、经过正式验收的论证项目和中标项目。

3、课题来源分为:
3.1、由国家科学基金会、有关部、省、厅、地级市和有关厅局下达的各类纵向课题;
3.2、校科研及青年科研基金资助课题;
3.3、接受各级政府、组织及工矿企事业单位委托,且经费转入我校财务处账户的横向课题;
3.4、自选课题。

4、科研工作量分配办法
4.1、科研项目成果
合作完成的科研项目成果,参加者全是我校职工则每人应得科研工作量由项目负责人分配。

若是校内外人员合作完成的,校外人员的科研工作量从该项目的总量中扣除。

以鉴定或验收证书的完成人员排序为准,若校外人员为第一完成者扣0.4;第二完成者扣0.25;第三完成者扣0.15;第四完成者扣0.12;第五完成者扣0.08;其它完成者不再扣除。

4.2、学术论文
发表或宣读的学术论文{指规范的学术论文且学术期刊论文3000 字(理工科类不受此限制)以上,报纸理论版论文2000 字以上(理工科类不受此限制)},按发表学术论文的属名排序为准,其科研工作量仅限前三名分配,分配比例如下:
若二人合作,第一作者取0.7;第二作者取0.3;
若三人合作,第一作者取0.6;第二作者取0.3;第三作者取0.1;
校外人员的工作量按上述相应比例扣除。

4.3、著作:
我校参编人员按每人完成的字数计算。

二、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1、科研项目成果工作量计算公式如下:
Qc=K1×K2×K3×400
式中Qc 表示项目成果类科研工作量;K1 表示项目来源系数,见表1;K2 表示经费系数,见表2;K3 表示通过鉴定系数为1.0,结题并验收项目0.5。

注1目。

注2、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各部委基金项目。

表2
注: (1)、 Z (2)、专项任务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K 1 相应值减 0.2; K 2 按所筹资金数计算。

2、学术论文类工作量计算办法
⑴、在有全国统一刊号 CN 号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按下列标准计算: Q1=M×200
式中 Q1 表示发表学术论文的科研工作量; M 表示发表期刊级别系数,见表 3。

[注 1][注 2]:SCI 、EI 、AHCI 、SSCI 和 ISI 检索的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 (或所级研究中心)、中央部、委主办的国内重要专业核心刊物(权威期刊)以及被《新华文摘》全文收录等。

[注 3]:核心期刊:北大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央级报刊理论版字数在 2000 以 上。

[注 4]:含省级报刊理论版且字数在 2000 以上。

说明:①各省、自治区教育学院、广播电视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专科院校学报等、 以及各类增刊不计任何工作量。

②被《人大复印资料》复印,发表在核心期刊和专业学术期刊并被美国
《Mathematics.(Physics.,Chemistry.,Biology)Review 》评论的文章另加 100 分。

⑵ 、学术会议上宣读的学术论文(须收入学术论文集或有会议学术论文宣读证书)的工作量,每篇按下列标准计算:
Qx=N×60
式中 N 表示宣读的级别系数,见表 4
[注 1]:仅际会议都按相应国内会议对待。

[注 2]:会议学术论文的工作量只计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所出版的〈学术论文集〉,其它论文集中的论文不予计算。

3、由出版社出版的有统一书号的学术著作、编著工作量每部按下列标准计算: Qz=j1×j2×j3
式中
Qz 表示著作类科研工作量;j1 表示著作类别系数见表 5;j2 表示著作字数系数,每千字 j2 取 5.0。

j3 表示出版社类别系数见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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