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职能转变是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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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职能转变是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
【关键词】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关键环节
【摘要】改革开放20多年来,市场经济体制已在我国初步确立。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然要求政治体制改革相配套,尤其要求政府职能有相应的转变。目前政府职能的行使中存在着缺位和越位的现象,因此必须使政府职能归位,转变政府职能,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在90年代初,邓小平提出政治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保障。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已进行20多年的改革主要是侧重于经济体制的改革,这一改革策略使经济改革能够在稳定的政治环境中起步和推行,避免了大的社会震动。但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必然需要政治体制相配合,仅有经济体制单方面的改革已经不可能再持续进行下去了。因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的要求,加快包括转变政府职能在内的政治体制改革,就成为我国改革能否向纵深发展的关键环节。
Keywords:The transformation of government functions;socialistic market economy system;the key link
ABSTRACT:20 years of reform and opening up, the market economy system has been founded in china. To further improve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ic system, the reform, especially requires the government to transform the function. At present, the exercise of government functions in the absence and offside, so must the homing of government function, the transformation of government functions, in order to meet the needs of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ic system.
In the early 90's, Deng Xiaoping put forward political reform is an important guarantee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Since the Third Plenary Session of the eleven, reform of our country has carried on for more than 20 years is mainly focused on the economic system reform, the reform strategy of the economic reforms started in a stable political environment and implementation, to avoid a large social motion. However, the reform of the economic system must be matched with the political system, economic system reform only unilateral has been impossible to continue. Therefore, to adapt to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ic system and further improve the requirements, speed up the transformation of government functions, including the reform of the political system, has become the key link in our reform can to the depth development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定位
市场机制是迄今为止人类所拥有的最有效的资源配置工具,它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最低的费用、最简单的形式把资源配置的信息传递给利益相关的决策者。它能够使消费品得到最佳分配,使生产要素达到最佳配置,让动态的经济发展问题得到基本的解决。但市场却不是万能的,它会在某些环节上失灵。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基本职责应是弥补市场缺陷。
[3]
那么,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究竟如何定位呢?笔者认为,现代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为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提供基础性的制度保障。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它的有效运行需要相应的制度基础,包括产权的界定与保护,监督合同的执行以及公正执法等,尤其是适当的经济自由、产权制度基础和法律基础以及社会信用体系。[4]
这些“游戏规则”都应由政府来制定和强制执行,以保证市场交易的效率和公正性,确保
市场机制运行的基本秩序及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改革的初期阶段,政府在这方面的工作存在着立法速度慢、执法不利的缺点,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入,政府应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完善这些制度。
(二)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公共物品具有消费行为的非对抗性和消费者的非确定性等特点,其产品一般投资规模大,生产周期长,这就使私人无法生产或不愿提供此类产品。因而必须由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并监管其使用过程中的公平性与合理性。[5]
(三)加强宏观经济的总量调控,增进市场和弥补协调失灵。由于市场机制的不完备以及市场竞争的分散性、盲目性,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均衡的实现具有长期性和波动性,有时甚至不可能或者即使达到均衡,经济上也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因而有必要针对市场调节在总量均衡目标实现上的局限,引入政府调节。[6]
(四)调节收入分配。有效率的市场制度可能产生极大的不平等,完全由市场机制调节收入分配,必然造成收入差距过大,因而通过制定分配政策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来调节收入分配,防止贫富分化,兼顾公平就成为以公众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政府的重要职能。[5]
此外,由腐败造成的收入差距过大,既是无效率的,又会造成社会不公平,政府应加大反腐败的力度。[6]
(五)消除对改革的阻碍和反抗。改革是一种制度的重新安排,它意味着经济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这种调整必然会遇到那些不愿意放弃既得利益的人的阻碍和反抗。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和社会重大问题的解决,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而这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政府职能的有效发挥。只有通过政府综合运用经济政策、法律、行政和教育等手段,才能消除这种反抗。[2]
二、我国政府职能行使中的越位和缺位
经过20多年的改革,我国政府职能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政府职能行使中仍存在许多的越位和缺位现象。所谓越位是指一个政府主导型的经济体制,未能随市场的发育向市场主导型的经济体制转型,政府依然在做市场应该做而且可以做的事;所谓缺位是指一个以经济建设为主导型的政府未能随着市场的发育和社会关系的变化及时地向公共服务型的政府转型,政府未能真正做政府应该做而且可以做、市场却无法做到的事。[7]
(一)政府没有行使其对市场机制的补充和替代的特殊职能。我国作为一个处于经济体制转型时期的发展中国家,政府应行使其对不发育的市场机制的补充和替代这一特殊职能。当然,这种补充和替代是有代价、有风险的,是具有过渡性的,应把握好补充和替代的度,减小由于“政府失灵”产生的代价和风险,并随着市场机制的发育逐渐退出,而不应作为一项长期的政策选择。但从中国目前的情况看,政府补充和替代市场的功能已经滞后,并有向长期化、制度化发展的趋势。这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是非常不利的。[7]
(二)政府对投融资风险甚至重复建设问题管得过多。由于市场机制具有诱发投资和产业重组的双重功能,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和融资活动应由企业自主进行,并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风险,政府没有必要考虑投融资风险甚至重复建设问题。但在我国,企业却没有真正的投融资自主权,政府对企业的投融资项目要经过层层审批,导致企业立项困难,因而失去很多市场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