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耕地占用税、土地契税征收工作总结1 精品

最新-耕地占用税、土地契税征收工作总结1 精品
最新-耕地占用税、土地契税征收工作总结1 精品

耕地占用税、土地契税征收工作总结

12019年2月,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中心为我们开辟设立了耕地占用税、土地契税(以下简称"两税")征收窗口。

一年来,在财政局党组和中心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争创"红旗窗口"为目标,以狠抓收入为己任,按照"依法征管,文明办税"的工作要求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依法治税,文明服务,将窗口建设成为一个集中纳税的窗口、服务的窗口、依法行政的窗口、政策宣传的窗口。

通过努力,全年累计直接或间接征收"两税"503万元,使我市"两税"征收工作体制日趋完善。

一、2019年来工作总结(一)集中纳税的窗口。

抓收入,完善税收征管体制,是我们进驻中心的首要任务。

为此,我们积极争取中心管委会的支持,依靠中心的协调职能,密切我们与土地窗口的配合,贯彻执行"先税后证"制度。

工作中,我们调整思路,变坐门等税改为主动出击,在土地部门将有关纳税资料提供以后,我们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核定税款,并及时通知纳税人到中心办理纳税事宜。

将工作从新办理用地征税拓展到对以前土地使用权转移过程中税款流失的查漏补缺,全年共查处补缴税款161万元。

我们还主动与土地部门取得联系并达成共识,对房屋交易办理土地使用证纳税人的房屋契税完税情况进行核查把关,发现以前少缴或漏缴的税款必须予以补缴。

目前共办理补税业务9笔(含免税3笔),税款7916元。

补缴的税款虽少,但此项工作的开展,不仅使以前的偷税漏税得到进一步查处,而且房产部门在获悉此情况后,主动加强了对房屋契税的协查协征力度,直接增加了房屋契税的收入,彻底杜绝了房屋契税征收工作中的漏洞,取得了明显成效。

经中心管委会批准,自8月下旬开始,我们参与项目联审联办工作,直接获取了第一手资料,掌握了大量的耕地占用税税源,为后期的征收工作提供了可靠保障。

(二)服务的窗口。

进驻中心后,我们及时转变工作观念,改进工作作风,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提升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水平。

窗口工作服务的对象多种多样,情况错综复杂,他们对政策不了解或知之甚少,有时对纳税免不了会埋怨几句,这就需要工作人员做耐(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心细致地讲解工作,消除他们心中的疙瘩。

为此,我们总是以饱满的热情,热心接待每一位纳税人。

采取"换位思考"提醒自己,工作中兢兢业业,待人"以心换心",以"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水"的服务,使广大纳税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中心窗口的工作一流、服务一流。

按照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要求,我们努力争取财政局党组支持,将涉及"两税"征管减免工作纳入中心统一办理,避免了纳税人多头跑的麻烦。

办理过程中,我们亲自代纳税人填写申请表格,收集相关减免资料,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办结,大大方便了纳税人办税办证。

(三)依法行政的窗口。

依法行政是最好的税收服务,工作中做到严把政策关,严把减免审核关,照章办事,取信与民。

对该收的税款,一分不漏。

有一名纳税人的纳税资料转交到我们窗口,而且也提供了契税完税凭证,并通过不同的途径向我们提供了所征土地为非耕地的信息,但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审核,进行现场勘察,最终确认为耕地,通过向其进行耐心细致的政策宣传,终于使这名纳税人认识并补缴了应纳耕地占用税款31万余元。

对不该收的,我们也一分不要。

11月份,一名纳税人前来咨询政策,我们认真查看了纳税人提供的资料,确认基层征收机关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向纳税人多下达了近20万元的税款缴纳通知,于是窗口及时与征收人员联系,并亲自陪同纳税人前去核定税款事宜,为纳税人避免了损失,使纳税人深受感动,提前缴纳了应纳税款。

(四)政策宣传的窗口。

税收工作好不好,舆论宣传是先导。

乐山市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 发布日期:2010-11-4 来源:市地税局阅读次数:740 一、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它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经申请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 二、耕地占用税的征税对象 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对象是指占用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行为。 临时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也是耕地占用税的征税对象。 污染、取土、采矿塌陷等损毁耕地的行为,比照临时占用耕地的情况执行。 三、耕地占用的税计税依据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 实际占用耕地的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按照批准面积和实际占地面积孰大的原则确定计税依据。

四、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 按照《四川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规定,经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各区县及部分乡镇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如下表:

五、耕地占用税的减免优惠政策 (一)减税范围 1.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在规定标准面积内,按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 2.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农村革命烈士家属是指烈士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3.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 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二)免税范围 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用于教学、保育、老年人生活照顾、医护服务等场所,免征耕地占用税。 (三)不征税范围 1.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占用耕地,不征耕地占用税。 2.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不征耕地占用税。 (四)退税规定 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应当按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耕地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超过2年未恢复原状的,已征税款不予退还。 六、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

税源管理科,工作总结

税源管理科,工作总结 篇一:征收管理科工作总结 征收管理科****年工作总结 征收管理科****年在市局征管科、法规科、稽查局和区局各位局长的正确领导和指引下,在各兄弟科、室、所(分局)同志们的密切配合、大力支持下,按照区局党组“树立三个理念、打牢三个基础、实现三个一流”工作思路,以纳税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实现税收征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工作目标,积极推进以税务信息化系统为依托的税收征管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征收管理科决策、监督、指导、协调的优势和能力,经过全科同志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征收管理科****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履顺程序,规范个体纳税人定额管理。 ****年1月份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原来的工业6%,商业4%统一下调到3%,同时也为了解决我局个体纳税人定期定额执行期管理混乱,时常出现的未及时进行分月汇总申报造成的违章案源信息问题,达到规范个体纳税人定期定额管理的目的,区局决定对个体纳税人定期定额全部重新定额核定,统一将个体纳税人定期定额执行期止规定为12月31日。我带领全科同志克服了春节提前造成的时间紧、任务重,齐心协力,利用半个月时间完成了全局1146户个体纳税人

的定期定额重新核定工作(其中起征点以上474户,起征点以下672户)。4月份为进一步规范个体纳税人的税收征管,强化“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税收征管理念,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号)规定,征收管理科对有关个体纳税人核定定额及停业管理程序重新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利用办税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公示、公布定额以及停业情况。各税务所(分局)利用新添置的定额公示板,张贴定额、停业公示文书接受广大纳税人监督。截止12月31日,我局公示、公布个体纳税人定额信息151户。其 。 础建设。 我们在工作实践中逐步摸索出一条完善信息化系统基础建设的新路子,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税务信息化系统应用领导小组”,征收管理科负责制定了《××市××区国家税务局税务信息系统应用领导小组工作的实施方案》,对税务信息系统基础建设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和协调。领导小组的成立,不仅有效解决信息化系统运行中遇到的问题,使小组成员之间可以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业务能力共同提高,而且也提高了办税效率和纳税人的满意度,促进了全体税务干部对税务信息化系统的有效利用,更好地为税收征管工作服务。

契税征收工作总结

契税征收工作总结 2005年2月,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中心为我们开辟设立了耕地占用税、土地契税(以下简称“两税”)征收窗口。一年来,在财政局党组和中心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争创“红旗窗口”为目标,以狠抓收入为己任,按照“依法征管,文明办税”的工作要求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依法治税,文明服务,将窗口建设成为一个集中纳税的窗口、服务的窗口、依法行政的窗口、政策宣传的窗口。通过努力,全年累计直接或间接征收“两税”503万元,使我市“两税”征收工作体制日趋完善。

一、2005年来工作总结 (一)集中纳税的窗口。抓收入,完善税收征管体制,是我们进驻中心的首要任务。为此,我们积极争取中心管委会的支持,依靠中心的协调职能,密切我们与土地窗口的配合,贯彻执行“先税后证”制度。工作中,我们调整思路,变坐门等税改为主动出击,在土地部门将有关纳税资料提供以后,我们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核定税款,并及时通知纳税人到中心办理纳税事宜。将工作从新办理用地征税拓展到对以前土地使用权转移过程中税款流失的查漏补缺,全年共查处补缴税款161万元。我们还主动与土地部门取得联系并达成共识,对房屋交易办理土地使用证纳税人的房屋契税完税情况进行核查把关,发现以前少缴或漏缴的税款必须予以补缴。目前共办理补税业务9笔(含免税3笔),税款7916元。补缴的税款虽少,但此项工作的开展,不仅使以前的偷税漏税得到进一步查处,而且房产部门在

获悉此情况后,主动加强了对房屋契税的协查协征力度,直接增加了房屋契税的收入,彻底杜绝了房屋契税征收工作中的漏洞,取得了明显成效。经中心管委会批准,自8月下旬开始,我们参与项目联审联办工作,直接获取了第一手资料,掌握了大量的耕地占用税税源,为后期的征收工作提供了可靠保障。 (二)服务的窗口。进驻中心后,我们及时转变工作观念,改进工作作风,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提升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水平。窗口工作服务的对象多种多样,情况错综复杂,他们对政策不了解或知之甚少,有时对纳税免不了会埋怨几句,这就需要工作人员做耐心细致地讲解工作,消除他们心中的疙瘩。为此,我们总是以饱满的热情,热心接待每一位纳税人。采取“换位思考”提醒自己,工作中兢兢业业,待人“以心换心”,以“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水”的服务,使广大纳税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让群众切实

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联系和区别(超详细)

这几个税种很容易让人混淆,简单的做个总结。 1>从课税对象来分析 1.房产税是以房产为课税对象,以房产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产所有人或经管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并取得增值收益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是对土地增值额征收的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占用城镇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征用的土地,必须于批准新征用之日起30日内申报登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情况都是次月开始计征)。 4.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行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 5.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更的不动产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是不动产买卖、赠与或交换而订立契约时,由承受方缴纳的一种财产税。 2>从几个税之间的联系分析 这几个税种中,每年都要征收的是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在拥有房产和土地使用权的期间,按年计征,分期缴纳,这两个税种的优惠政策有很多相同之处,在学习时可以参照把握。一次性征收的是耕地占用税,在获准占用耕地的环节一次性征收,此后不再征收耕地占用税。契税属于转移税,土地增值税属于增值税,开发商从政府买了土地,在上面盖了房子,再卖出去,对这中间的附加值征税。征税对象:土地增值税是出让方交,契税是承让方交。 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之间联系也很大,纳税人获准占用非农村耕地时,要交耕地占用税,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就要交土地使用税了,所以这两个税种,存在一个衔接的问题。备考注会或者注税的朋友可以注意下,这也是一个常考点。 土地增值税和契税是在转让房地产的同一环节中,分别对转让方和承受方征收的税种,也就是说,转让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要交土地增值税,同时购买方作为房地产产权的承受方,要征收契税。 就这些税简单的举个例子,比如某楼盘占用耕地需要按面积缴纳耕地占用税,房地产商出售楼盘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然后个人购买商品房100万,购买者交契税,当你拥有房产后,就要缴纳房产税。 ----本文档由会计资料编辑整理

国发(1987)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国务院文件 国发[1987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八七年四月一日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占用前三年内曾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亦视为耕地。 第三条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四条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 第五条耕地占用税的税额规定如下: (一)以县为单位(以下同),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下(含一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二至十元;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税法二》第九章 耕地占用税 全部讲义

第九章耕地占用税题型分值 分值:3分 占比:2.1% 第九章耕地占用税---大纲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第三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税收优惠 第五节征收管理 第一节概述(了解) 一、概念: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 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 它属于对特定土地资源占用课税。 二、特点: 1.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 2.采用地区差别税率; 3.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 第二节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 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税范围 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1.种植农作物的土地: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农田,种植蔬菜和果树的菜地、园地、及其附属的土地(如田间道路)。

2.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比照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税额可以适当低于当地占用耕地的适用税额)(1)林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用地,以及河流、沟渠护堤林用地。(2)牧草地,包括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 (3)农田水利用地,包括农田排灌沟渠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田水利不论是否包含建筑物、构筑物占用耕地,均不属于耕地占用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4)养殖水面,包括人工开挖或者天然形成的用于水产养殖的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5)渔业水域滩涂,包括专门用于种植或者养殖水生动植物的海水潮浸地带和滩地。 3.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农用地的 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具体包括: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而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具体包括:储存农用机具和种子、苗木、木材等农业产品的仓储设施;培育、生产种子、种苗的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木材集材道、运材道;农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专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灌溉排水、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业生产必需的食宿和管理设施;其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 第三节税收优惠 一、免征: 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1)地上、地下的军事指挥、作战工程; (2)军用机场、港口、码头; (3)营区、训练场、试验场; (4)军用洞库、仓库; (5)军用通信、侦查、导航、观测台站和测量、导航、助航标志; (6)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通讯、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管道; (7)其他直接用于军事用途的设施。 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1)学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学历性职业教育学校以及特殊教育学校。学校内经营性场所和教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纳税。 (2)幼儿园:限于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或者备案的幼儿园内专门用于幼儿保育、教育的场所。 (3)养老院:限于经批准设立的养老院内专门为老人提供生活照顾的场所。 (4)医院:限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医院内专门用于提供医护服务的场所及其配套设施。医院内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征税。 3.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自2014年8月3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对因地震住房倒塌的农民重建住房占用耕地,在规定标准内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二、减征: 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税。 (1)铁路线路:限于铁路路基、桥梁、涵洞、隧道及其按照规定两侧留底。

征收工作总结范文3篇

2017年征收工作总结范文3篇 今上半年来,市处工会在市局工会的正确指导下,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市局年度收费目标任务,突出维护和办实事两个重点,全面履行工会各项职能,充分发挥职工在公路桥梁通行费征收的主力军作用,职工思想教育、劳动竞赛、维护权益、文明创建、民主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 一、以思想教育为主导,文明收费窗口创建工作不断推进。今上半年,我们以内部机构改革为契机,在广大职工中大力开展改革宣传活动,加强思想教育,积极引导职工争当学习型、知识型职工。g107衡山、云市等收费站学习积极主动,以班组为阵地开展政治学习,加强职业道德和廉洁收费教育,大力培养“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奋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以征收目标为中心,深入开展征收劳动竞赛。 根据市局工会安排部署,结合收费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交通杯”劳动竞赛活动。以此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省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市处工会引导各站通过多种形式的竞赛实现多收多超。5月1日,耒阳竹市收费站组织职工开展点钞、盖章、清理票款军训比武等业务竞赛,形成“比业务,比技术,比征收”的良好氛围。为适应客观形式变化,市处工会今年的竞赛编组将相应调整,107线上的衡山、云市、小水为一

组,322线上的三星、雨母和s315线上的呆鹰岭、库宗四个站为一组,衡山桥与竹市站为一组,秋波与松柏、宜阳为一组,各组之间天天比、月月比,要形成你追我赶的竞赛局面。各站坚持以征收额和业务素质论实绩。加大了“十佳收费员”评选宣传力度,每个职工涌跃投身,积极为征收事业建功立业。目前,各站按照年初制订出军训计划大纲,确定教官、训练的具体日期和训练内容,按军事化标准检查验收,职工宿舍整理有序,摆设符合要求,各站工作面貌呈现新气象。 三、扎实履行基本职能,维护职工权益效果突出。 市处工会在创建“职工之家”工作上加大创建步伐,改善职工生活环境。积极协助完成衡山站院内绿化,办公楼装修一新,高质量完成职工“模名。耒阳竹市站、衡山站等充分利用“职工之家”举办卡拉ok、登山、拔河等文体活动,陶冶职工情操。 四、全面落实“三会一公开”,民主管理得到加强。 今年以来,市处工会坚持“三会一公开”制度,推进民主管理。3月16日~17日,在衡阳宾馆召开了一届五次职代会,着重抓好以下事项:一是注重充实职代会内容,收集职工建议30余件,保护职工代表参政议事的积极性,使民主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市处和各站作好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落实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和民主监督权。3月上旬,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以处务、站务公开为中心议题,收集

房地产涉税小结

关于房地产涉税的培训小结 2013.11.28-29日,财务部张艺、范彬、夏林峰、王晓婧四人轮流共同参加了由上海财经大学组织,王智勇教授授课的课程---房地产企业重点涉税疑难问题处理技巧及案例分析。 第一章开篇语 王教授开篇语陈述了房地产业的定义:房地产业是指通过市场机制从事房地产投资、开发、建设、销售、出租、管理、服务、咨询等项目的产业。并对房地产的特点进行了说明:1.资金密集2.智力密集3.受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金融部门的信贷政策的影响极大4.投资周期比较长,市场风险比较大5.售后服务工作要求高。对于目前房地产行业的焦点问题集中体现在:土地问题、资金问题、市场问题,总而言之就是解决对于现在的房地产业该采取什么样额营销策略对其更为有利。下面是房地产除销售外的几个重要的节点: 第二章房地产企业土地获取环节与涉税风险 在这个问题上,王教授对与此环节碰到的印花税和契税以案例分析的方式进行解析,陈述房地产企业应该怎么样缴纳,以及是否应该要缴纳印花税和契税。第一:印花税是采用列举法的,对于财务人员见到合同就盲目缴税做出了纠正。指出对于印花税税法没有列出的所有情况,都不必缴纳印花税。第二:契税是指因转移土地使用权而缴纳的税,因改变土地用途而补交的土地出让金须补交契税。第三:所得税分为三种:1.应税收入2.不征收收入:须满足资金的专项用途且具有拨付文件;专款专用;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3.免税收入:税法规定的不交税的项目。政府返还土地款,企业可以视其为营业外收入,但是用的科目必须是用于土地开发配套设施,这样才能确定为专款专用不缴所得税。另外,王教授指出对与

国发(1987)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文件 国发[1987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八七年四月一日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占用前三年内曾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亦视为耕地。 第三条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四条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 第五条耕地占用税的税额规定如下: (一)以县为单位(以下同),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下(含一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二至十元; (二)人均耕地在一亩至二亩(含二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一元六角至八元;

(三)人均耕地在二亩至三亩(含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一元三角至六元五角; (四)人均耕地在三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一元至五元。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上述规定税额减半征收。 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最高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税额的50%。各地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上述规定税额范围,根据本地区情况具体核定。 第六条纳税人必须在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退还耕地的,已纳税款不予退还。 第七条下列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一)部队军事设施用地; (二)铁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和停机坪用地; (三)炸药库用地; (四)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用地。 第八条农村革命烈士家属、革命残废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户,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纳税确有困难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给予减税或者免税。 第九条耕地占用税由财政机关负责征收。土地管理部门在批准

纳税服务科工作总结

纳税服务科工作总结 一、全面推行全功能“一窗式”服务。 在我局推行全功能“一窗式”服务,除了发票销售窗设置专窗外,申报征收、发票验旧、代开发票、抄报税、税务登记等实行全功能一窗式管理,采取“一个窗口受理,内部协调运转,全程限时办结”,大大缩短了纳税人在办税大厅停留的时间,有效疏通了办税大厅的人流量,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推行“文明服务之星”评选,提高税务人员工作热情。 为提高办税服务厅窗口和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树立增城国税良好形象,制定《增城市国税局评选“文明服务之星”试行办法》,开展每季度一次的“文明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由每位前来办税服务厅办事的纳税人在办结事项后,填写一份《文明办税评议表》,对提供纳税服务的税务人员进行评议,再由各分局根据《文明办税评议表》进行统计评选出“文明服务之星”。 三、对办税服务厅硬件进行改造,营造良好办税环境。 (一)合理设置办税大厅,做到办税标志鲜明醒目,对外办公时间在办税大厅入门显著位置标明。 (二)保持办税大厅环境整洁、空气流通,根据需要放置绿色植物或花卉。 (三)合理设置办税窗口,将办税大厅办税窗口由原来高柜台设置为低柜台,让纳税人与税务人员面对面进行办税,拉近税企距离,并在各个窗口张贴明显、统一的标志,方便纳税人识别。 (四)设置税务咨询区,根据各分局实际情况,部分服务厅设置税务咨询区,部分服务厅设立导税窗口,负责受理、答复纳税人的税务咨询。

(五)设立纳税人休息区,配备休息椅、饮水机、报纸等,为排队等候办税的纳税人提供舒适的环境。 (六)设立税宣资料索取区,放置《国税之窗》、《办税指南》等税收宣传资料,方便纳税人阅览和免费索取相关资料。 (七)设立办税填表区,制作相关业务流程和表格的填报说明、表样。 (八)设立纳税人自助办税区,配置齐全的电脑设备,提供免费上网服务,并安排税务人员对纳税人进行辅导。 四、大力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 从节约纳税成本角度出发,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申报方式划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网上申报,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二类是电话语音申报,适用于小规模查帐征收户;第三类是储税申报,适用于“双定户”。大力推广网上申报方式,在第四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大厅设立数字证书代办点。 五、实行投诉属实整改制度。 在办税服务大厅公开投诉部门和电话,如12366热线、征管科电话、监察室电话,被纳税人投诉的,按时进行处理,经调查属实,对被投诉人进行教育,并根据情况换岗处理。 六、规范服务大厅服务制度。 (一)实行首问负责制。办税服务大厅第一个受理纳税人办税事宜的工作人员负责为纳税人解答或提供指引,不属自己职权范围的事,由其负责向承办人转交,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或敷衍。 (二)实行办税服务厅负责人值班制度。由征收组长担任值班长,负责整个办税服务厅内的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及时解决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中产生的问题。

信息处半年工作总结

信息处半年工作总结PPT ** 年上半年,信息管理处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与指引下,在各区(县)局及各处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按照市局年初工作会议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真抓实干,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为总结经验,更好地推进下阶段工作,现将我处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开拓思路,稳步推进风险管理工作风险管理工作是今年我局重点工作之一,也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性的工作。为全力做好此项工作,我处在学习借鉴内地省、市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明确工作方向,不断开拓思路,稳步推进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 1. 通过对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的学习和理解,结合自身税源特点和机构设置情况,先后起草制定了《风险管理实施方案》、《风险管理流程》、《风险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行业案头审计实施办法》等文件,为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 2. 为采集房地产行业的相关生产经营数据,较全面地掌握房地产行业存在的涉税风险点, 进一步对选取的风险指标和预警值进行修正和完善,完成了对2 户典型企业的调研工作。 3. 通过风险识别,筛选疑点企业开展风险推送工作,先后向各区(县)局推送了3 批风险疑点户。在对房地产行业进行专项分析和典型户调研的基础上,利用全国税收调查企业的财 务数据测算出行业预警值,筛选出了第一批疑点户推送至各区(县)局;对征管软件中正常管户的发票信息进行了核查,将正常户未验销发票的批次及号码推送至各区(县)局进行验销处理根据个体工商户典型调研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向各区(县)局推送91 户个体工商户进行风险应对。 4. 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的需求,开展了 3 期关于《税收风险管理专题探讨》的讲座,讲座 从什么是税收风险管理、为什么要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和如何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等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并对市局在税收风险管理中的实践和探索工作进行了汇报。 5. 积极推进第三方信息采集工作,与房产交易中心协调个人商业用房产权信息;与国土资源局协调土地使用权涉税信息。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知识点整理

房产税 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个人所有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代管人或使用人三类。具体包括: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由房产使用人纳税。 5.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及外籍个人。 征税对象——房产 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施或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也属于房屋,应一并征收房产税; 但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围墙等)不属于房屋,不征房产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 税率 1.从价计征:税率为1.2%; 2.从租计征:税率为12%;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暂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计税依据 一、从价计征 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扣除比例后的余值。各地扣除比例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注意: 1.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3.房产原值中均应包含地价的规定: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需要注意的特殊问题: 1.第一,以房产联营投资的,房产税计税依据应区别对待: (1)以房产联营投资,共担经营风险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2)以房产联营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因此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2.第二,融资租赁房屋 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第三,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经营性房产 由实际经营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 (1)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征; (2)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

2021年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2021年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Interim Regulations on cultivated land occupation tax in 2021

2021年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耕地占用税属行为税范畴。耕地占用税是我国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自 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第三条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第四条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 第五条耕地占用税的税额规定如下: (一)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元至50元; (二)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元至40元; (三)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元至30元; (四)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元至25元。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额。

最新房屋征收工作总结

房屋征收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 2020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我县提出“大干十二五,进军百强县”的第一年,也是房屋征收新旧条例衔接转换和开创房屋征收新局面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开发征收安置管理办公室在城建局党政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科学发展,加强能力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建设和谐拆迁”为主题,本着“征收一处,造福一片,稳定一方”的原则,积极贯彻落实新条例的精神,有条不紊的推进房屋征收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0年工作情况 1、对新条例进行了深入的解读。详细解读了新条例的不同之处,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深入把握,准确领会新条例精神,不断提升做好新形势下房屋征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我办先行一步,对新条例逐条对照,逐句理解,力求理解弄通;二是与相关部门,基层单位共同学习讨论,同时准备了我办编写整理的学习资料,问惑解疑,结合实际进行解读;三是参加了市里法制办组织的培训。 2、按照县政府的安排和局领导的具体指导,在对相关法规政策进行不断的研讨和实践过程中,根据国务院出台的房屋征收补偿

条例和市政府159号令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从我县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反复研讨,起草了《**满族自治县县城规划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政府文件,并颁布实施。 3、新条例颁布后,依照法定程序,启动了二个征收项目。一是迎宾广场对过地段的房屋征收工作,涉及90户被征收房屋,征收面积约12757.94平方米,现已完成60余户。二是镇南C、D 地块的房屋征收工作,征收户数198户,征收面积约12092.49平方米,现剩余50户。 4、在新条例实施前,实施拆迁地段4个,拆迁住户470户,拆迁建筑面积约31091.4平方米,其中,农机校地段和镇南一期地段的拆迁工作于去年开始实施,拆迁工作已全部完成;镇南二期和三期两个地段的拆迁工作今年开始实施,现剩40余户。 5、做好开发测算工作及协调统筹工作,推动全区旧城改造和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 (1)积极推进我县的旧城改造工作,对**路地段、光明街、贺新酒店周边、西城路(过境路)、纺织厂、小市镇财政局、疾控中心等地段的旧城改造区域进行多次前期调查、开发征收费用测算等工作,其中大部分地段已经进入拍卖程序中,为政府的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2)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避免矛盾升级,及时化解矛盾。 二、2020年度主要工作

最新-察北管理区财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 精品

察北管理区财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 察北管理区财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 2019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突显成就,坚定走跨越式发展道路全区经济 社会实现全面发展的一年。我局在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市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管 理区各部门支持配合下,按照省、市财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班书记年初工作会议报 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科学发展观全力推进察北经济的跨越式发展》的精神。紧紧围绕组织财政收入,实现财政预算收入目标这项中心工作,以保工资、 保运转、保稳定为基本点,以管理区年初制定的全区十大工程和市局制定的年度工作 重心为重点。把握大局,促进全区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发展是硬道理,促进发展是 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按照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我们解放思想,与时 俱进,切实转变理财观念。进一步改善支出结构,圆满的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9年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05年全区财政收入形势喜人,收支双双突破2100万元大观。 收入完成情况:预计今年全部财政收入完成1900万元,占全年任务1336万元的 142.22%,超额完成任务的42.22%,较05年增长81.82%,同比增收885万元。地方一 般预算收入完成615万元,占年任务288万元的213.62%,超额完成任务的113.62%, 较上年272万元增长126.03%,增收343万元。基金预算收入237万元,占年任务206 的115.05%,较上年增长48.13%,增收77万元。 分部门预计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1078万元,占年任务890万元的121.12%,超额 完成任务的21.12%,较上年的621万元增长73.6%,同比增收457万元。其中增值税880万元,企业所得税186万元,个人所得税12万元。地税部门完成267万元,占年 任务171万元的156.14%,超额完成全年任务的56.14%,较上年的185万元增长 44.32%,增收82万元。其中营业税150万元,企业所得税5万元,个人所得税40万元,其他72万元。财政部门完成555万元,占年任务275万元的201.82%,较上年同 期的239万元增长了132.22%,增收316万元。 突出财政工作重点,为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确保工教人员的工资发放和社会稳定是我区财政的重点工作,为此我们一手抓筹措, 一手抓科学管理。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坚持保工资、保运转的的基本工作方针,合理 的安排财政支出,优先保证公教人员的工资足额兑现并确保全部使用工资软件全部实 现银行化发放。社会保障工作是维持社会稳定的基石,今年我区社会保障工作又有了 新的提高,狠抓两个确保:既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足额按时发放,把全区所 有符合低保标准的对象全部纳入低保金的发放范畴,确保底保人员实现应保尽保,切 实解决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问题。 以专项资金清理检查为契机,抓好财政监督工作。

20##年地税局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科工作总结

2014年地税局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科工作总结 二○一四年XX县地税局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科在市地税局XX县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一个确保、两个提高”的工作要求,以“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为主线,以“为民服务”为主责,坚持依法征税和廉洁从税两条生命线,认真做好组织收入和服务发展两篇文章,抓创新求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预计到本月底两税入库约一亿叁千万元。 (一)全面贯彻落实“两税”征管业务规程 今年以来,我科把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业务规程》和《安徽省契税征收管理业务规程》作为年度一项重要工作。为此,两税科多次召集业务人员共同学习“两税”新政及纳税人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就“家庭唯一住房”认定、拆迁安置房计税依据以及企业改制优惠政策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研究,收到良好效果,通过座谈交流,切实做到在日常征管中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和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两个规程为统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两税”申报、征收、减免退税管理,促进我县“两税”征管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加大“两税”征管的宣传工作力度,把宣传工作穿于日常的征收工作之中 我科利用电视广播、网站、地税内网、税收宣传日、办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和会议等有效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两税”宣传,让全社会都来理解和支持“两税”的征管工作,为“两税”征管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有征对性地在纳税人集中的场所如县政府广场、房产公司售楼部,房管所和国土局服务大厅开展税收政策解读以及“两税”的最新政策,对群众反映和咨询“两税”问题和政策,给予热情和满意的解答;并利用春训、全员业务考试的机会,给全体税干开展两税知识讲座;及时回复和解决市政府“12345”服务直通车XX县长热线转办的“两税”涉税事项;同时在征管过程中正确把握国家的“两税”减免政策,准确核定减免和不征税范围,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杜绝随意减免,让纳税人缴“透明税、放心税、方便税”,减少纳税争议,努力营造征收机关依法规范征管,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的和谐征管氛围。(三)继续巩固“先税后证、先交税后用地”的成果 两税科主动和国土、房产、财政等部门联系,争取职能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两税”工作的外部依赖性强,需要多部门的配合,其税源基础数据大多来自房产、国土等部门;在政府的统一协调下,我们建立了地税、财政、国土、房产等相关部门的涉税数据共享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构建横向协税、护税网络,并建立健全一整套协税、护税制度,及时进行信息传递,各部门相互支

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篇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计划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计划20**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在市政府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从狠抓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各项基础工作入手,通过开展资产管理报表统计及年检,组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联情况检查,征收“非转经”资产占用费等方面的工作,有力提升了行政事业资产监管水平,较好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深入开展清产核资数据分析复查工作 为了确保清产核资数据真实、准确,巩固清产核资成果,一方面我们将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报表数据与单位决算报表数据进行核对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单位重新修改上报,总共清理出问题单位50多个,其中问题较大的有3个,一一进行了修改、纠正。另一方面对各单位上报的清产核资资料以及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进行检查,对账目上有明显缺陷、漏洞的单位重点复查,如发现市六中门面收入未如实填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账实不符,我们要求其重新上报相关数据并责令改正。在此基础上,针对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分析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存量、质量、结构及分布情况,并做好相关课题研究为领导决

策提供可靠参考依据。 二、积极开展清产核资总结表彰工作 开展总结表彰工作既是前段清产核资工作成绩的肯定,也是对今后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的一种鼓励,按照全市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的统一安排,09年,在各区财政部门、市直各主管部门和中介机构推荐的基础上,经我科综合评定,共评选出39个清产核资先进单位和66个先进个人,并对其进行通报表彰。通过总结表彰活动,大大提高了资产管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为加强全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注入了新鲜血液。 三、圆满完成XX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报表及资产年检工作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报表汇总671户,截止XX 年12月31日,全市行政事业资产总额亿元,比XX年增加亿元,增幅%;其中固定资产总额亿元,比XX年增加亿元,增幅6%。国有资产总量亿元,比XX年增加亿元,增幅%。其主要作法。 一是领导重视。资产报表工作得到各级财政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副局长高平同志亲自在报表培训会上作了讲话:“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开展行政事业资产报表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是为了进一步摸清全市行政事业资产存量及其增减变动情况,为资产的动态化、科学化管理提供翔实的数据

财政所工作总结(1)

财政所工作总结(1) 财政所工作总结范文一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财政部门是一个业务职能部门,要搞好财政工作,必须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我们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业务学习活动。走出了一条以自学为主、定期集中学习为辅、整体提高的学习之路。现在我所XX名同志,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人。今年我所组织全所人员进行有关业务法律法规方面的学习次,系统地学习了《会计法》、《税收征管法》、乡镇财政及农税等方面的业务知识,还组织全所的公务员参加了县人事局举办的《公务员法》培训。通过系统认真的学习,全所人员的业务素质大大提高。在注重业务学习的同时,我们还时时抓住提高政治素质这根弦。我所人员每次都积极主动地参加镇党委、政府组织的政治学习,认真领悟党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我们还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多方面的政策宣传的学习来提高自身政治修养。通过党政报刊,我们认真学习了《中央号文件》,体会了加强粮食生产,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性。通过“树三观”思想教育,我们认清了正确的群众观、权力观和政绩观。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学习,使每一位共产党员对照自己在某些方面的不足找差距,正视所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及时加以改正。通过观看电影《郑培民》等活动,我们意识到作为一个共产党的干部,我们应当勤政为

民、廉政为本。 二、立足本职,搞好本级财政工作 作为最基层的乡镇财政,一直都是举步维艰,如何使我镇财政在困境中求生存,在生存中求稳定,在稳定中求发展,一直都是我们苦苦思考的问题。今年在各级领导的正确指导及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主要做了以下工作:培植财源,强化征收管理,积极完成本级财政收入。 首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大力培植新兴财源,搞活地方经济。财源枯竭一直是困绕我镇财政工作的老大难问题,只有把财源工作做好,收入才有稳定。今年我们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兄弟部门的配合,大力优化经济环境,搞好服务。今年我镇积极引进外地技术和资金,新办了单板厂、鞭炮厂、建材厂等多家民营企业。各企业共计为相关村组安排剩余劳动力XXXX余人,每年为我镇新增利税XX多万兀。在大力培植新兴财源的基础上加大对我镇基础财源的建设力度。积极参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多方筹措资金,培植绿色财源,发挥我镇种植烤烟的技术优势,大力发展烤烟生产。全年我镇共种植烤烟XXXX余亩,仅此一项可增加烤烟特产税XX万元。在大力培植财源的同时,强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