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问题与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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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问题与制度创新
什么是人才?人才就是德与才的有机统一,有德无才与有才无德都不能成为完整意义上的人才。其中,德与才的辨证关系是:德具有价值理性,才具有工具理性;德是方向,才是动力;德是目标,才是手段;德体现的是社会境界,才体现的是个人境界;失去德指引的才犹如黑夜中狂奔的马,危机四伏;同样,没有才的充实,德也就失去了动力和牵引,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好心办不了好事。另外,德与才二者既具有统一性,又具有分离性。对于一个人而言,没有纯粹的德境界,也没有纯粹的才境界。在现实中,德与才只能以某种有机组合的方式出现,脱离才的德与脱离德的才都是不可想象的。为了分析问题方便,本文对德与才采取了一种分离形式的讨论,但这并不意味着对德与才有机统一的否定,而是为了理论研究的需要;同时,本文的研究并不影响德与才在有机统一情况下有关结论的有效性。
什么是人才问题?人才问题的实质是人的开发和利用问题,也就是人的发展问题。这里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人才问题不是一个局部问题,而是一个整体问题。人才和人才问题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人才是一个局部范畴,而人才问题是一个整体范畴。人才范畴更具有结果性特征,而人才问题范畴更具原因性特征。解决人才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应当是让更多的人如何才能成为人才,而不是为了借此谋取少数人的特权利益。所以,人才的开发和利用不能仅仅是指一部分人的开发和利用,而应包括对社会中每一个人才能的公平开发和公平利用。只有把人才问题界定为一个全面、整体的范畴,才能为正确解决人才问题提供一个有效前提。二是人才问题是社会的根本问题。对于一个社会而言,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很多,但人才问题属于社会发展根本问题的范畴。人既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又是社会发展的归宿。首先,人的发展是生产力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反过来,生产力的发展又为人自身的发展提供物质保证。人的发展是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的前提,包括工具的改进和科学技术
的发展等方面,都以人的素质的提高为重要基础。其次,人的发展是改革生产方式的前提和基础;反过来,生产方式的改革又为人的发展提供制度保证。再次,人的发展是创新生活方式的前提和基础;反过来,生活方式的改进又会进一步促进人自身的发展。所以,人既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也是社会发展的客体。人在社会发展中,体现的是发展手段与发展目的的有机统一,是发展内容和发展形式的有机统一,也是发展主体与发展客体的有机统一。所以,社会的发展,根本是人的发展,同时,只有人的发展,才是社会的根本发展。
人才问题有两个方面的重要内容:一是人才的积累;二是人才的运用。积累是运用的前提,运用是积累的目的。积累刺激运用,运用刺激积累,二者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另外,积累和运用既相对统一,又相对分离。在有些情况下,人才的积累过程也就是人才的使用过程,人才的使用过程也就是人才的积累过程,二者表现为一种有机的统一。但在有些情况下,人才的积累和人才的使用又表现为一种分离形式,这种分离不仅表现在空间方面,而且也表现在时间方面。
对于不同类型的人才,积累和使用具有不同的作用功效。人才有三种类型:一种是科学技术人才;一种是企业家人才;一种是党政人才。对三类人才而言,积累和使用对解决人才问题具有不同的建设功用。对于第一类人才而言,积累的功用相对较大,而使用的功用相对较小;对于第二类人才而言,积累和使用都具有重要的功用;对于第三类人才而言,使用的功用要大于积累的功用。
人才的积累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才的积累;二是德的积累。人才的使用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才的运用;二是德的彰显。学习、培训等是人才积累的主要途径。人才使用的主要内容就是让人才的德与才在具体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进行充分的展现。处在积累状态的才属于才的个人形式和潜在形式,才只有在运用中才能取得社会形式和显现形式。才的社会形式是才的个人形式的目的。一个人,如果不能将才能贡献于社会,那么才能本身就不具有任何实质意义。因为意义来自于互动,来自于人
与社会的相互关系。所以,意义本身就是社会的产物。一个人只有将才的个人形式转化为社会形式,才本身才能体现为一种有意义的存在。对于德,也有同样的道理。处在积累状态的德,只能是一种个人形式和理论形式,只有运用才能使德取得社会形式和实践形式。德的社会形式和实践形式是德的具体作用的一种表现。德的社会形式和实践形式是德的个人形式和理论形式的实质和目的。德只有取得社会形式和实践形式,才能使德本身具有价值意义。
解决人才问题的根本是在社会而不在个人。人才问题既是个人问题,也是社会问题,但深层次是社会问题。从单个的人来看,其是否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与个人努力有很大关系;但从社会整体来看,人才问题就不能仅仅成为个人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相应,解决人才问题的关键只能在社会方面,而不在个人方面。从宏观层面看,首先,社会的经济结构和发展水平及制度条件为人才的产生提供根本利益诱导。不同的“游戏”规则将导致不同的利益预期,从而将导致人才资源的不同配置。其次,特定的社会经济结构和制度背景又决定了人才发挥作用的条件和水平。不同的社会制度结构导致不同的人才利用水平。好的制度会使人尽其才,地尽其利;不好的制度只能导致人才的浪费和无效使用。从微观层面看,对具体的每一个人而言,不同的社会竞争制度将导致其对德与才不同的投入预期,从而产生不同的个人投入努力和投入水平,进而将产生不同的社会整体人才问题结局。所以,只有良好的社会竞争制度,才能既保证人才的有效积累,又保证人才的有效使用。一个人,要实现德与才的积累并使德与才的个人形式变为社会形式,其效用最大化是根本动力,但不同的社会竞争制度将导致不同的效用最大化偏好结构。一般情况是,不同的社会竞争制度将会导致不同的德与才的投入水平。德与才本质上都是知识系统和行动体系,所以,德与才都是人才谋取效用最大化的工具。一个人的效用是两个变量的函数:一个变量是名;一个变量是利。用函数来表示就是:
U个人=F(U名,U利)
其中,U个人表示个人的总效用水平,U名表示社会的精神评价对个人的效用水平,即名的效用水平,U利表示个人实现的物质利益对个人的效用水平,即利的效用水平,F代表一种个人对名和利的一种偏好结构。一般来说,U个人与U名成正向关系,U个人与U利也成正向关系。同时,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对名和利的偏好结构。有的人对名的偏好强列,而对利的偏好相对较弱;有的人则相反。另外,不仅不同的人对名和利有不同的偏好结构,而且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情况下,其偏好结构也有可能不同。这里,影响一个人对名和利的偏好的因素是多元的。如教育、家庭背景、收入水平、历史传统、开放度、制度、社会主导价值观等方面的变革都有可能会引起U个人=F(U名,U利)的变化。不同的F,将决定一个人对名和利不同的追求行动体系。另外,对于每个人具体的U名和U利,德与才又是实现其U名和U利,极大化的变量投入。用式子表示有如下关系:
U名=U名(德,才)
U利=U利(德,才)
其中,德的投入,既有可能增加U名,也有可能增加U利;同样,才的投入,也有可能对U名和U 利都有影响。在特定的外部制度环境条件下,不同的德与才的投入将导致不同的U名和U利。在不同的社会制度环境条件,U名(德,才)和U利=U利(德,才)的结构也不相同。一般情况是,在不同的社会制度结构下,导致德与才的投入结果有这样四种情况:德的投入量增加,才的投入量增加;德的投入量增加;才的投入量减少;德的投入量减少,才的投入量增加;德的投入量减少,才的投入量减少。产生这样四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在不同的社会制度环境条件下,德的投入与才的投入会产生不同的收益(这里收益包括名和利两个方面)回报率。一般来说,德的投入有一定的成本(这里成本包括名和利两方面的损失),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收益;同理,才的投入也有个成本和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