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干货】2020年江苏省五大城市(南京、苏州、无锡、南通、常州)工业用地政策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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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重点城市工业用地政策梳理
目录
一、南京 (3)
1.供地方式 (3)
2.用地性质 (3)
3.产业导向 (4)
4.拿地门槛 (4)
5.开工时间 (4)
6.配套比例 (4)
7.税收考核 (5)
8.投资强度 (5)
二、苏州 (5)
1.供地模式 (5)
2.供地年限 (5)
3.基准价格 (6)
4.产业导向 (6)
5.税收考核 (6)
6.投资强度 (6)
7.分割转让 (6)
1.供地方式 (7)
2.供地年限 (7)
3.鼓励入园 (8)
4.基准价格 (8)
5.税收考核 (8)
6.容积率要求 (8)
7.分割转让 (8)
四、南通 (9)
1.产业导向 (9)
2.出让方式 (9)
3.供地规模 (9)
4.投资强度 (9)
5.容积率要求 (9)
6.自持比例 (10)
7.分割转让 (10)
8.配套比例 (10)
9.开发进度 (10)
10.税收奖励 (10)
五、常州 (11)
1.出让方式 (11)
2.出让时间 (11)
3.出让价格 (12)
4.税收考核 (12)
5.容积率要求 (12)
6.分割转让 (12)
一、南京
1.供地方式
·对于符合投资标准要求的项目,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出让”
的方式供地。
2.用地性质
·允许同一宗地兼容两种及以上用途,整体出让;
·允许园区平台试点利用低效工业、科研等用地,建设宿舍性质的租赁住房·允许设立全资子公司、联合体、项目公司作为新的用地主体采取协议出让方式进行再开发;
3.产业导向
·允许高校、科研院所利用存量划拨用地在老城区打造“硅巷”;
·落地在高新区范围内的新型研发机构,土地出让起始价按同区域科研用地基准地价的20%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地等别对应的《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依托高校建立的新型研发机构,落地在本高校周边的,出让起始价按不低于同区域科研用地基准地价的50%执行。
·优先保障符合我市“4+4+1”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项目用地需求。符合市“4+4+1”产业方向,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需使用土地的,可按不低于所在地等别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
4.拿地门槛
·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中小微企业建设项目,鼓励和引导其进入高标准厂房,原则上不再单独供地
5.开工时间
·3年以上未进行再开发的企业,不予安排新增供地,倒逼企业提质增效。6.配套比例
·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经批准,可将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提高到15%,重点建设集体宿舍、员工宿舍,出租给园区职工居住,不得改变原用地性质,不得转让、不得
分割抵押。
7.税收考核
·税收10-60万/亩
8.投资强度
·土地类亩均投资强度300-600万元(一般包含地价、土建、设备等,以及无形资产如专利商标等),厂房类投资强度800-5500元/平方
主要参考:《南京市市场化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集意见稿》、《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二、苏州
1.供地模式
·分段弹性年期(10+N)挂牌出让模式。产业用地出让时,同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和《产业发展协议》。根据《土地出让合同》,政府先期出让10年期的土地使用权。10年出让期满,受让人需按《产业发展协议》履约考核,经政府监管方考核通过的,可以继续获得N年期土地使用权。
2.供地年限
·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期一般不超过30年,以5年为单位,合理设定10年、15年、20年等出让年限。通过先租后让方式供应的工业用地,租赁期一般不
超过5年(工业园区达到了10年),租赁期与弹性出让总年期一般不超过30年。
3.基准价格
·弹性年期出让和先租后让的最低价按照工业用地法定最高年期50年对应的最低价进行修正,通过评估方式确定。受让方可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本。
4.产业导向
·偏向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技术变革快、投入周期长的企业
5.税收考核
·最新公告出让的一批工业用地亩均税收要求在50万至100万/亩之间,平均可达86万/亩
6.投资强度
·亩均投资强度要求均在500万/亩以上,平均可达1083万/亩
7.分割转让
·文化创意、科教研发类专项服务产业项目,开发建设后需分割转让的,可按幢或按层且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作为最小分割单元转让,分割转让的规划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再开发规划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0%。
参考文件:《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提升土地综合利用水平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
三、无锡
1.供地方式
·先租后让、短期租赁转长期租赁等供应土地时,应当采取招拍挂方式。且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也需在达到约定的亩均税收水平等要求后申请转为出让土地或转为长期租赁。
·先租后让最高年限50年,短期租赁转长期租赁使用期限最高20年。以先租后让、短期租赁转长期租赁等方式供应土地的,出让(租赁)年限还须扣除先期租赁使用年限。
2.供地年限
·采取先租后让、短期租赁转长期租赁等方式供应土地的,先期租赁土地年期一般不超过5年。采取先租后让方式供应土地的,出让年期原则上按20年设定;亩均税收等达产考核指标超过控制指标50%以上的,出让年期可以按照企业意愿延长到30年;超过控制指标100%以上的,可以延长到40年;超过控制指标200%以上的,可以延长到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