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内在紧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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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是新时代卫监执法工作的关键

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是新时代卫监执法工作的关键

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是新时代卫监执法工作的关键摘要】新时代,党对法治和卫生工作有了新要求,同样给卫生执法工作指明了方向。

本文结合基层单位卫监工作实践,从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辩证关系,论述了做到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是做好新时代卫监执法工作的关键,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新时代、卫生执法、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在新时代下,党对执法工作和卫生工作有新要求。

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施健康中国战略”…。

这些战略部署和卫监执法工作息息相关,对卫监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指明了新方向。

笔者认为,做好新时代下卫监执法工作,就是要把我所“依法行政、秉公执法、为民服务、廉洁奉献”的立所精神和倡导的“监督就是服务、在服务中监督”理念,融入到“全面依法治国”和“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全过程和方方面面。

即:做到严格执法又热情服务。

一、“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是一个辩证统一的关系在日常工作中,执法者往往在强调“严格执法”时忽视了“热情服务”,在强调“热情服务”时又放松了“严格执法”,很难把两者结合起来。

其实,“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是辨证统一的。

一方面,“严格执法”是执法者爱人民的有效途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体现,执法者必须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否则就是失职、渎职。

另一方面,“热情服务”又是一切执法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如果执法不能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那么,执法目的就背离了我们的初衷。

另一方面,“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执法是手段,服务是目的。

对卫生监督部门而言,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和人民群众健康是我们一切执法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如果执法工作不能为公共环境卫生和人民群众健康服务,执法就背离了立法的初衷。

从这个角度讲,执法就是服务。

在执法与服务这个统一体中,离开执法只讲服务就会成为无水之源,而离开服务的单纯执法也是不存在的。

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是两个看似矛盾的概念,但在实际操作中,它们时常互相牵扯,形成了一种问题。

这个问题在现代社会中十分常见,特别是在公共事务和行政领域。

在本文中,我将对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评估,并探讨其影响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让我们来看一下严格执法的定义。

严格执法是指警方、执法机构以及相关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和制裁的过程。

它是社会治理的一部分,旨在维护社会的公平和秩序。

严格执法能够起到震慑作用,减少违法行为,增加人们对法律的敬畏和依从。

然而,与严格执法相对的是热情服务。

热情服务是指以友好、周到的态度为社会和个人提供优质服务的过程。

在现代社会中,公共事务和行政部门通常要面对大量的人员咨询、服务请求和问题反馈。

热情服务能够提高公共部门的形象,增加人们对政府的信任和满意度。

尽管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都有其自身的优点,但在实际操作中,它们往往存在一些问题。

严格执法可能导致对个体的不公正对待。

在执行程序时,执法人员可能会过度使用其权力,对某些人采取更严厉的惩罚措施。

这可能导致公众对执法公正性的质疑,并削弱人们对法律的信任。

另热情服务可能导致对执法手段的不严谨。

在面对繁忙的工作时,一些公共部门可能会忽视一些程序或者怠于履行职责,为人们提供不规范或低质量的服务。

这可能削弱人们对公共部门的信任和满意度。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寻找一种平衡的方式来同时实施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

公共部门需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培训,确保他们遵守法律和程序,并且不滥用权力。

在执法行动中,应该注重证据的确凿性和公正的原则,以减少对个体的不公正对待。

公共部门还应该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他们能够以高质量和规范的标准为人们提供服务。

对于一些常见问题,可以设立相关咨询热线或者提供在线服务,以减轻工作压力和提高效率。

在我个人看来,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应该是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

严格执法能够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而热情服务能够提高人们的满意度和对政府的信任。

交警:关于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辩证关系

交警:关于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辩证关系

交警:关于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辩证关系交警:关于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辩证关系交警:对于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辩证关系“严格”与“热情”,从字面上看大概是一对矛盾的对立。

也的确有一人把交警工作中的“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割裂开来,认为严格执法算是铁面无私,别留情面,热情服务算是执法别严。

在这些人眼里,不管是看待“严格执法”,依然看待“热情服务”基本上片面的。

他们之因此将二者割裂开来,区别对待是因为他们走了极端。

事实上,关于人民交警来说,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应该是辩证统一的。

在严格执法中有热情服务的精神,在热情服务中贯彻严格执法,如此才别失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首先,热情服务要以严格执法为原则。

许多人以为热情服务算是要温柔可亲,留情留面。

这种想法当然有正确的一面,但难免片面。

假如交警在执行公务当中,别分时机场合,别分事态性质,一味地追求热情服务,忽视了严格执法的原则,那势必造成别必要的损失。

小则折财损物,大则波及生命。

如此的例子在我们的现实日子中可能别多见,但它的的确确作为一种现象存在着。

某交警支队新来了一位警员小王。

由于他初到工作岗位,工作热情较高。

他深信热情服务,于是在工作中深得人们的好评。

他很快赢得了当地居民的赞许,同时得到了领导们的确信。

正当他预备鼓脚干劲,大干一场的时候,一件意想别到的事故改变了他的命运。

情况的经过是如此的:一天小王正在值勤,在检查过往车辆时发觉一位司机酒后驾车。

按理说小王应按交通治理处罚条例赋予扣留并罚款。

但是,当小王咨询明原因后却放了行。

原来,司机是于送亲时多喝了几杯。

由于还有送亲的任务就别得别驱车驾驶了。

小王为一车子的送亲人员着想,别想误了别人的大事,就开一面,放了行,同时还示意其它车辆为送亲车让路。

结果车开出没多远,就与前面一交叉路口处一辆侧面驶来的车相撞,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

这其中的责任自然有小王的一份了。

热情服务是好事,但热情服务中失去了原则,失掉了严格执法,那后果简直别堪设想。

对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思考

对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思考

对严格执法、热忱服务的思虑严格执法、热忱服务是公安消防部门展开消防执法工作应掌握的根来源则。

而消防执法是消防监监工作的中心内容,怎样环绕消防执法掌握好热忱服务的度,关于促使消防执法工作特别重要。

笔者经过多年的基层实践以为 , 在不违反依法监察、依法办案的基础上,作为一名消防执法人员,增强与被监察对象的协调、交流,关于增强两方互相理解、建立执法部门优秀形象、改良消防执法环境,防备被监察单位人为设置阻碍而致使的消防行政处分履行难等现象势必起到踊跃的促使作用,详细操作中应坚持“四个原则”、着重“三类形式”、树立“五种形象”。

一、热忱服务一定成立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应坚持“四个原则”思想不放松一是要坚持依法做事的原则,以消防法例作为鉴别是非、检查正误的独一标准,使监察与被监察两方完成依法治火的共鸣;二是坚持以理服人的原则,运用广博的知识、平常的语言、典型的火灾事例将拥有强迫性的消防法律法例谈清说透,增强被监察者的消防法制看法,指引其换位思虑,进而除去心理上的抵情绪;三是要坚持与人为善的原则,战胜简单、粗暴的工作作风,讲究讲话过程中的语言技巧,做到深入浅出,将依法治火的道理寓于消防执法之中,使被监察对象在火灾隐患整顿上变被动为主动;四是要坚持求同存异的原则,在消防监察过程中要擅长运用“表情能热不冷、态度能柔不刚、隐患整更限期能紧不松”的策略,突出问题的本源所在,聆听各方面的不一样建议,集思广益,既要坚持原则性,又要掌握灵巧1 / 4性,防止给人造成果断专行、独断专行的印象。

二、热忱服务要促使消防执法,应着重用“三类形式”增强两方的思想交流作为一名消防执法人员选择适合的场合和机遇,增强与被监察对象的交流,不单有助于在加深两方感情的同时宣传法律法例,使火灾隐患单位坚固建立伤害在单位、责任在自己的看法,推进火灾隐患的合理解决,获得隐患整顿事半功倍的成效,并且还有助于消防执法人员查找自己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破绽,有针对性地采纳举措加以挽救,保证消防执法的公证性、规范性和严肃性。

立警为公 执法为民应把握好四种关系

立警为公 执法为民应把握好四种关系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应把握好四种关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胡锦涛总书记结合实际为我党提出的执政要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脉相承。

具体到消防监督中就是要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这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切入点、归宿点。

当前,各级公安消防机构为切实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纷纷出台了各种各样的便民利民措施。

笔者认为要真正端正执法思想,坚持执法为民,必须正确把握好以下四种关系:一、消防工作与经济工作的关系消防工作是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济工作的中心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而生产力的发展必然要求与之相适应的安全力。

生产力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要求有一个良好的安全保障机制。

没有安全的生产力是畸形的,在发展中往往付出沉重的代价,甚至使生产力本身遭到严重破坏。

在现代社会生产力发展中,安全力与生产力是否同步发展是衡量生产力是否先进的重要标志。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安全力在生产力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与此同时,生产力创造的成果,即作为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也必须具有良好的安全性。

消防力是安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是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以说生产力产生、发展到创造成果的过程也是消防力产生、发展和创造成果的过程,消防力是生产力的伴生体,它与生产力从来就没有分开过,也不可能分开,是生产力的一部分。

同样,消防工作是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抓经济必须抓消防,二者不可偏废。

同时,消防工作要和经济协调发展,超越经济发展的速度,必然造成社会资源成本的非正常增加。

若消防工作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速度,则又成为经济发展的桎梏,给经济发展造成过度的风险。

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监督也必须正确把握这一关系,从经济建设的全局出发,科学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不断提高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二、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严格执法是公安消防机构的法定职责,要求公安消防机构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照法定程序实施消防监督检查、采取强制措施、实施消防行政处罚。

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

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

1、怎样处理好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是新时期渔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执法活动的一项基本原则。

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不是相互孤立的,两者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

执法是手段,秩序是根本,服务是保障。

“严格执法”的本质是为人民群众服务。

在具体执法活动中,有些同志一提到执法,就想到处罚,而严格执法似乎就是严厉处罚,这是对严格执法的一种误解。

作为一名执法者,一是执法必须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符合法定程序,不得自设权限、自行其是;二是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审批事项,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依法批准许可,不得拖延或不办,而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则不得擅自降低标准给予准许;三是对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处罚的违法行为,必须严格依法查处,对情节和危害相同的违法行为处罚应当一致,不得随心所欲。

四是对渔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应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公平公正,不能感情用事随意改变处罚标准。

只有做到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的统一,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热情服务”的核心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执法就是服务,严格执法就是对广大人民群众最好的服务,通过严格执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体现的高度宗旨意识。

对执法者而言,热情服务的核心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工作中既要严格执法,又要热情服务;既不能因强调服务削弱执法,也不能因严格执法淡化服务。

“提高群众满意度”重点是不断提高渔业生产者的法律和安全意识。

2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的辨证统一编辑“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是一个辩证统一的整体两者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

执法是手段。

服务是目的。

对我们管理部门而言,管理是职责,不严格执法就是失职、渎职和不作为。

而服务又是我们一切执法下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如果执法工作不能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执法就背离了立法的宗旨。

从这个意义上讲,执法就是服务。

在执法与服务这个统一体中,离开执法只讲服务.服务就会失去特有载体,离开服务的执法,就会失去方向。

关于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辩证关系

关于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辩证关系

关于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辩证关系关于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辩证关系“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杜勒旺勒沙托县是全国公安机关乃至其他执法部门执法工作和参赛队建设总的目标要求,也是公安消防机构开展执法工作原则应遵循的一个重要基本所。

全面、准确地理解“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科学内涵,正确认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辩证关系,对于转变执法观念,坚持执法为民,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消防执法工作和消防监督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

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是辩证统一的整体首先,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是相互渗透、有机联系的整体,二者不可或缺,更不可割裂。

总的来说执法主要是手段、是行动,则服务主要是目的、是宗旨。

对公安消防机构而言,一方面,执法是为人民服务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执法就是服务,提供服务寓于执法之中。

我们必须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否则就是失职、渎职。

另一方面,服务又是我们一切执法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如果执法工作不能为广大群众世界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服务,不能名誉主席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那样的执法就背离了我们的初衷,背离了我们的宗旨,就是南辕北辙。

所以,要用优质服务的宗旨指导来指导执法,用严格的执法来全面实现服务。

其次,在“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这个统一体之内,执法和提供服务既有同一性,也有差异性;它们两者之间既有相互依赖、相互贯通的联系,也有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的矛盾。

就某个相对人而言,公安消防机构对其作出某种执法犯罪行为如行政处罚时,他很可能出现仅仅看到“严格执法”而体会不到不但的“热情服务”。

正因为如此,有些同志就认为“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是鱼和熊掌无以兼得,并由此而产生了不知如何取舍的困惑。

但是,如果我们用联系的而不是孤立的、用全面的而不是轻率的眼光未免来看,公安消防机构对于相对人的私人机构严格执法,维护的首先是公共安全和社会主义法制秩序,从根本上来说正是对广大人民党员干部群众的热情服务;如果我们用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用发展的而不是静止的眼光来看,严格的执法(即使是行政处罚)对相对人而言也是为了促使其行为相符法律法规、保障其消防安全合法利益,执法的目的和本质还是服务。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辩证关系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辩证关系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核心主题。

在新的形势下,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是我们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关键。

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具有相互统一的可操作性。

实践证明,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是可以统一起来的,而前提是要求执法人员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对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深刻的理解和充分的认识。

在实施行政执法的过程之中,做到原则要“硬”,态度要“软”,执行政策法规要严格,工作的方式方法要灵活,要通过有效的宣传工作,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使管理对象能自觉自愿的履行政策法规赋予的义务,营造执法与优质服务的有机统一。

执法与服务并不冲突,也不矛盾,二者之间是互为互动、辩证统一的。

首先,通过严格执法纠正企业的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就是为企业服务。

其次,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促进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就是为员工服务。

再次,依法打击企业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就是对守法经营者的服务。

所以说,依法查处和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就是对大多数人利益的保护,其根本目的就是更好地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健康运行。

在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条件下,只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才能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使和谐社会建设得以扎实推进。

如果没有安监部门的严格执法,势必会造成安全生产秩序的混乱,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损失,而且会株连整个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

从这个意义上说,执法就是最大的服务,也是更高层次的服务。

十三世纪英国著名科学家培根有句名言:“科学的力量取决于大众对他的了解”。

我们把这句话借用到法律上,那么法律的力量和贯彻实施的程度同样也取决于大众对他的了解。

总结近年来的执法实践,我们不难发现,在大量的违法违规案件中,固然有知法犯法、为谋取个人私利而不顾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以身试法者,但同时也有很大一部分违法属于不了解法律法规、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的“法盲”。

工作中如何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

工作中如何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
的 同时 ,也 承 载着 国家 和 社 会 大 众更 多 受 保 护 的 关 系 , 卖执 法 必须 包 含 服 务 , 法环 境 进 一 步 恶 化 , 么 空 怀 恐惧 之 心 ,殊性 服务型 管理 才是准确 的专 卖管理模式 。 徒增对执法机关的不信任 。这种不信任 的烟草专卖执法部 门在行业内外大力提 在烟草专卖执法过程 中,只有从思想上 必然影响执法者的公正形象,导致政府
正确 处理 严 格 执 法 与热 情 服 务 之 间 关 系基 本 呈 现 三种 状 况 : 当距 离 、 近 场 环 境 的 重任 ,在 日常 管 理 与 查 处违 法 适 亲
I 的关系, 使两者得到有效 的协调和统一 : l ( ) 一 、摆正执法主体 与市场主体之 { 间的位置是前提 【 由于受传统观念、特权 观念 的支配 l和影响, 一些烟草专卖执法人员, 在烟草 I专卖执法过程中总是感觉自身处于优越 I地位, 将经营者视为行政主体的附庸, 总
式,以更新的执法理念和更文明的执法 能克服 不合时宜 的想法和做法 ,在严格 样且适 当的距离。“ 热情服务” 要求执法 方式去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现代社会 执法的同时体现热情服务。 是市场经济法治社会 , 求秩序 , 讲 遵循规
文 明 社 会 , 尚 自尊 , 重 情 感 , 呼 唤 崇 注 也 则 , 需要 严 格 的 执 法者 , 代社 会也 是 关 键 它 现
工作中如何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
孙 红 军
( 河北省烟草公司衡水市分公司 河北衡 水 030 5 00)
随 着 依 法 治 国 方 略 的 不 断 深 入 推 提 供服 务 与接 受服 务 的 关 系 ,是 进 行 管 会 聚餐 ,其 他 人 就 难 免 会产 生 遭 遇 某种

对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思考

对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思考

对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思考
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是两个不同但互相配合的概念。

严格执法指的是在维护社会秩序
和法律规定方面,政府和执法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法律,对违法行为予以适当的处罚和
制裁。

这种执法方式的重点在于强化法律的约束力,确保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而热情服务则是指在各种服务行业,例如医疗、教育、旅游等领域,提供给人民的服
务应该充满热情、友善和专业。

这种服务方式的重点在于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提高
人民的生活质量和满意度。

对于严格执法,它是确保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重要手段。

只有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
严厉执法,才能有效遏制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的稳定。

同时,严格执法还能增加对违
法者的惩罚力度,起到警示作用,使其他人不敢轻易违法。

而热情服务则是给人民提供更好的生活体验,增加社会的福祉。

良好的服务态度和高
质量的服务能够增强人民对政府和社会的信任,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热情服务还可
以促进经济发展,吸引投资和旅游,推动社会的繁荣。

尽管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在概念上有所差异,但二者并非对立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的。

严格执法能够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热情服务提供保障;而热情服务则增
加人民对法律和执法的接受度,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因此,我们应当综合考虑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的重要性,采取适当的措施和政策,在
严格执法的同时,充分重视热情服务,以实现社会的良好秩序和人民的幸福生活。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是江泽民同志1995年10月15日为济南交警的亲笔题词。

题词既是对济南交警的高度赞誉和嘉勉,又深刻精辟地概括了济南交警经验的精神实质;既准确完整地阐明了公安交警的职责和任务,又科学辩证地指明了新时期交管工作的发展方向。

因此,正确认识和理解“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辩证关系,全面准确地把握其科学内涵,对更好地加强交警队伍建设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严格执法”是法制建设的重要环节,其本质特征是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其终极目标或根本指向是为人民服务。

在交管工作中,交通秩序的好坏是通过“严格执法”来实现的。

一方面,法律如果对违法者不能严格地执行追究,法律就会形同虚设,交通秩序就会陷入混乱,交通事故就会频发,要搞好交通安全工作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另一方面,对违法者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不能做到“热情服务”,不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尽可能帮助和解决其实际问题,而是以管理者自居,板着一副铁面孔,动辄训人,这样虽然“严格执法”了,却达不到好的社会效果,也就违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所以说,“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是一个统一体,“严格执法”是国家法律赋予人民警察的责任和使命,“热情服务”是对来自人民之中的警察的必然要求。

任何将二者割裂或对立的思想都是错误的,只强调其一,而忽视其二,或者认为二者有虚有实,有轻有重,都是认识上的严重偏差。

只讲执法,不讲服务,置群众的切身利益于脑后,或只讲服务,不讲执法,处事无原则,置法律为儿戏,都将会导致滥用执法权。

特别是一些地区执法环境还不尽人意,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某些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现象依然存在,严重阻碍和制约着交通管理法制功能的发挥。

必须强调,没有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的这一前置条件,热情服务就是一句空话。

而要做到严格执法,关键是锻造一支高素质的交警队伍,公平、公正、公开办事,依法行政。

要防止以权代法,以钱代法,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法制观念,在加强交管工作的同时,自己做守法模范。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毛泽东同志曾指出:“世界上一切事物中,人是决定因素,”也就是必须全面提高人的素质,只有人的素质提高了,才能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才能谈到政治建警、科技强警,否则只能纸上谈兵,那么怎样提高交警的素质,我想有两条,一是加强学习,二是强化培训。在学习方面,一是要加强干警的政治学习,不断提高干警的理论素养,当前主要是学习十六大报告、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七一”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用理论武装干警的头脑,指导工作实践,做到在大事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二是加强业务学习,主要是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和相关的业务知识,学习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人民惩罚犯罪。三是加强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主要学习世贸组织规则,各种现代科学技术装备的应用,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学习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本着学了就管用的原则,把干警培养成为政治上的强者、业务上的尖子。在强化培训方面,主要是抓好干警的集中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公安干校的阵地作用,坚持定期轮训,实行岗位练兵,练就一身过硬的本领。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科学的概括了公安机关的性质和地位,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指明了新时期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的努力方向。人民满意实际上就是党在新时期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其实质是要求公安机关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这是一个带有方向的原则问题,公安机关的特殊性质决定了人民警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执行职务和权利,必须始终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必须坚持严格执法,另一方面,人民警察是人民的公仆,国家公务员,要使公安工作真正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给人民群众,就必须立足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切实提高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自觉性,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过去由于受极“左”思想的影响,在一些干警中没有很好的处理和解决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往往比较注重公安工作钢性的一面,而对柔性的一面注意不够,或者说对专政职能强调的多,对服务职能则重视不够,致使在少数民警中出现冷、硬、横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损害了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破坏了公安机关在群众中的威信,影响了与人民群众的思想感情,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紧密的结合起来,二者缺一不可,相辅相成,这两个问题抓住了,就抓住了新时期公安队伍建设的关键。

正确处理烟草专卖执法中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

正确处理烟草专卖执法中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

正确处理烟草专卖执法中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是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工作的基本原则,也是新时期烟草专卖执法方式转变的具体要求。

近年来,各级烟草专卖局深入践行“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之上”的行业价值观,大力倡导创建优秀县级局建设活动,全面规范和提升烟草专卖执法工作,内练素质,外塑形象,促进了烟草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但在执法活动中,对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误解,甚至认为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是“水火不容”。

思想误区的长期存在,不仅影响和制约了烟草执法的质量和水平,而且损坏了行业“讲责任、讲奉献、讲纪律”的行业形象。

烟草执法观念的转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笔者认为,要解决制约执法观念的问题,必须先解决思想认识掣肘。

即全面、准确地理解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科学内涵,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才能提高执法质量,达到让政府满意、被执法对象满意和消费者满意。

一、正确认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辩证关系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整体,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地提出立法宗旨:“为实行烟草专卖管理,有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制定本法”,寓专卖执法于服务,执法和服务就成为推动我们工作前进的助力器。

烟草专卖执法是国家赋予烟草专卖局的基本职能,依法专卖是履行人民重托的重要实践,所以我们必须忠诚法律,忠实地履行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的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创造公平、竞争、规范的卷烟经营秩序。

如果把服务作为执法工作的最终目的,那么执法就是实现目的的途径和手段。

由于思想认识上的不同,部分稽查队员对执法和服务产生曲解。

认为一方面要按照法律规定,查扣违法违规烟草制品,另一方面不遗余力、甚至多次重复地宣讲烟草专卖法规,阐明查扣的理由,工作太被动、无权威。

这其实还是传统管理观念作祟。

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

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

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是从法学和情理的角度阐明了“执法”与“服务”二者之间的关系,要求执法者把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与热情服务的精神紧密结合,在热情周到的服务中始终贯穿严格执法的原则。

严格执法也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应该把握的根本原则,热情服务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以服务为宗旨,以满意为标准、倡导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尽最大能力做好社会安全稳定工作。

因此,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之间密切相关,并不矛盾。

下面,结合工作中的实际体会,就如何处理好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正确理解严格执法的内函,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严格执法,是在法律的框架内依法办事,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只有坚持严格执法秉公办事,才能保证公众安全,才能服务好经济建设,才能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也才能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作为一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必须对严格执法有清楚的、全面的认识。

严格执法并不简单的对被监督者进行经济处罚或者是单一的加大执法的频率,严格执法有着著多内涵和要求,因此,要求我们必须站在全新的角度去理解和分析严格执法的真正内函。

首先,严格执法必须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辩别是非、评判正误的唯一标准,使被监督者认识到自身工作上存在的违法行为和违规行为,主动地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执法,使监督者与被监督者达到法律上的共识。

其次,严格执法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不断地去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和行业标准,要坚持创新。

一方面,严格执法要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就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法律法规有系统的学习和准确的理解。

只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自己对法律法规有了全面、系统的认识,才能充分利用法律法规去开展执法工作,去说服被监督者;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普法教育的开展,加之现在是信息社会,大家都会从各类媒体中学到、看到或听到法律法规知识,如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已经逐步提高,他们都渴望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特别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所面对的被监督者,他(她)们大多是社会上从事商业行为的人员,为了更好的维护既得和将得的利益,他们对法律知识有更深的了解,比如:部分大的企业聘请律师、法律顾问或请部分在政府部门工作过的人员为本企业服务(我们在执法检查中经常遇到),这说明,他们更希望能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思考(精选5篇)

对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思考(精选5篇)

对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思考(精选5篇)第一篇:对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思考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是公安消防部门开展消防执法工作应把握的根本原则。

而消防执法是消防监督工作的中心内容,如何围绕消防执法把握好热情服务的度,对于促进消防执法工作非常重要。

笔者经过多年的基层实践认为,在不违背依法监督、依法办案的基础上,作为一名消防执法人员,加强与被监督对象的协调、沟通,对于加强双方相互理解、树立执法部门良好形象、改善消防执法环境,防止被监督单位人为设置障碍而导致的消防行政处罚执行难等现象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具体操作中应坚持“四个原则”、注重“三类形式”、树立“五种形象”。

一、热情服务必须建立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应坚持“四个原则”思想不放松一是要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以消防法规作为判别是非、检查正误的唯一标准,使监督与被监督双方达成依法治火的共识;二是坚持以理服人的原则,运用广博的知识、通俗的语言、典型的火灾案例将具有强制性的消防法律法规谈清说透,增强被监督者的消防法制观念,引导其换位思考,从而消除心理上的抵情绪;三是要坚持与人为善的原则,克服简单、粗暴的工作作风,讲究谈话过程中的语言技巧,做到深入浅出,将依法治火的道理寓于消防执法之中,使被监督对象在火灾隐患整改上变被动为主动;四是要坚持求同存异的原则,在消防监督过程中要善于运用“表情能热不冷、态度能柔不刚、隐患整改期限能紧不松”的策略,突出问题的根源所在,倾听各方面的不同意见,集思广益,既要坚持原则性,又要掌握灵活性,避免给人造成武断专行、刚愎自用的印象。

二、热情服务要促进消防执法,应注重用“三类形式”加强双方的思想沟通作为一名消防执法人员选择合适的场合和时机,加强与被监督对象的沟通,不仅有助于在加深双方感情的同时宣传法律法规,使火灾隐患单位牢固树立损害在单位、责任在自己的观念,推动火灾隐患的合理解决,取得隐患整改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还有助于消防执法人员查找自身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漏洞,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补救,确保消防执法的公证性、规范性和严肃性。

关于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辩证关系

关于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辩证关系

关于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辩证关系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篇一:浅谈安全生产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浅谈安全生产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核心主题。

长期以来,少数执法人员没有正确认识执法和服务的关系,存在着模糊认识:即认为强调严格执法就是横眉立目,不讲情面,就是打击和处罚,就会得罪行政相对人;认为强调服务就是削弱了执法的力度,降低了安监部门的执法权威。

由于对执法和服务的关系没有理解清楚,忽略了问题的本质,没有把服务当成本质问题,从而制约了我们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在新的形势下,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是我们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关键。

结合工作中的实际体会,笔者粗浅谈一下对二者之间关系的认识。

一、执法要以服务为先导,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具有相互统一的可操作性。

实践证明,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是可以统一起来的,而前提是要求执法人员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对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深刻的理解和充分的认识。

在实施行政执法的过程之中,做到原则要“硬”,态度要“软”,执行政策法规要严格,工作的方式方法要灵活,要通过有效的宣传工作,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使管理对象能自觉自愿的履行政策法规赋予的义务,营造执法与优质服务的有机统一。

二、执法与服务是一个互为互动、辩证统一的关系执法与服务并不冲突,也不矛盾,二者之间是互为互动、辩证统一的。

篇二:针对公安执法现状的分析及思考对公安执法现状的分析及思考摘要:公安机关是国家政府的行政机关和执法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执法机构,是国家的暴力工具,它的执法活动是依法治国的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提出,法治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重要目标。

公安机关能否严格执法,提高执法质量,达到依法行政水平,将直接影响依法治国的工作进程。

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内在紧密联系

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内在紧密联系

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内在紧密联系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经济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我们广大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只有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对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的发生,实现防患于未然,对维护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

在消防监督执法中,面对不同的利益对象,如何处理好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一直是每个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必须面对和破解的问题。

在消防监督培训中总队领导多次强调“执法为民思想始终贯穿于执法监督的整个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

很多人认为: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是矛盾关系、对立关系,严格执法就是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运用到消防监督之中,不讲情面,不结合具体的对象来进行消防监督,而热情服务则是与严格执法相悖,不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标准,随意性地迎合被监督的人和事。

其实,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是消防监督人员执法为民的重要内容和内涵,两者是协调和统一的。

热情服务是严格执法的目的,是做好消防监督工作的前提,而严格执法则是热情服务的保证,是做好消防监督工作的重要保障,两者协调统一于消防监督执法每一环节,是做好消防监督执法必不可少的“两条腿”,相互依存,相处益彰。

一、热情服务是严格执法的目的和做好消防监督工作的前提在消防监督执法中,热情服务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的最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一心为民。

我们消防监督工作人员在执法中,就是运用法律法规知识,对不同的服务对象依法监管,及时发现隐患,预防隐患,预防火灾,努力减少火灾及损失,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其目的就是服务人民,服务社会,促进社会和谐。

在消防执法中,严格执法就必须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服务人民。

如果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没有为民意识,服务意识,不能妥善处理好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严格执法必将失去正确方向和工作动力,容易形成搞特权、耍威风,对群众“冷、横、硬、推”“吃、拿、卡、要”,执法效果肯定不会好,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形象一定不佳,不能真正做到执法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新教材】2021政治部编版必修第三册教学案:第3单元 第9课 第2框 严格执法(含解析)

【新教材】2021政治部编版必修第三册教学案:第3单元 第9课 第2框 严格执法(含解析)

第二框严格执法学习任务核心素养1.描述与分类:明确严格执法的内涵和主体。

2.解释与论证:理解严格执法的意义。

3.预测与选择:明确严格执法的要求。

4.辨析与评价:准确理解执法机关的范围。

1.政治认同:依托严格执法的意义,理解、支持执法机关严格执法行动。

2.科学精神:理解严格执法的内涵、主体、意义、要求。

3.法治意识:自觉支持、配合执法机关的执法行动。

议题一| 严格执法的内涵《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于2020年5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条例》规定,飞线充电、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有了明确的处罚办法。

当日,北京市消防部门就针对这些“顽症”,开出了《条例》实施后的首批罚单。

近来多位市民反映,所在小区存在类似现象,希望相关部门能依据《条例》进行严格管理,确保生命通道的畅通。

[探究任务]1.(解释与论证·法治意识)为什么“希望相关部门能依据《条例》进行严格管理”?提示: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这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客观需要,也是维护公民合法权利和正常的社会秩序的客观要求。

2.(预测与选择·科学精神)坚持严格执法有何意义?提示:有助于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有助于推进建设法治政府。

1.内涵: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

2.主体:在法律实施体系中,行政机关是执法的最重要主体。

行政机关要带头严格执法,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3.意义法律有助于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政府必须带头严格执法,才能带动全社会尊崇和敬畏法律社会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政府只有坚持严格执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才能彰显公平,伸张正义政府有助于推进建设法治政府。

各级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严格执法,体现国家法治文明程度,关系法治中国建设成效。

只有不断推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才能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和目标认识的?提示:行政机关是常见的执法机关,并非所有国家机关都是执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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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内在紧密联系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经济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我们广大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只有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对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的发生,实现防患于未然,对维护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

在消防监督执法
中,面对不同的利益对象,如何处理好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一直是每个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必须面对和破解的问题。

在消防监督培训中总队领导多次强调“执法为民思想始终贯穿于执法监督的整个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

很多人认为: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是矛盾关系、对立关系,严格执法就是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运用到消防监督之中,不讲情面,不结合具体的对象来进行消防监督,而热情服务则是与严格执法相悖,不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标准,随意性地迎合被监督的人和事。

其实,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是消防监督人员执法为民的重要内容和内涵,两者是协调和统一的。

热情服务是严格执法的目的,是做好消防监督工作的前提,而严格执法则是热情服务的保证,是做好消防监督工作的重要保障,两者协调统一于消防监督执法每一环节,是做好消防监督执法必不可少的“两条腿”,相互依存,相处益彰。

一、热情服务是严格执法的目的和做好消防监督工作的前提
在消防监督执法中,热情服务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的最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一心为民。

我们消防监督工作人员在执法中,就是运用法律法规知识,对不同的服务对象依法监管,及时发现隐患,预防隐患,预防火灾,努力减少火灾及损失,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其目的就是服务人民,服务社会,促进社会和谐。

在消防执法中,严格执法就必须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服务人民。

如果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没有为民意识,服务意识,不能妥善处理好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严格执法必将失去正确方向和工作动力,容易形成搞特权、耍威风,对群众“冷、横、硬、推”“吃、拿、卡、要”,执法效果肯定不会好,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形象一定不佳,不能真正做到执法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因此,严格执法必须以服务为目的,是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做好本职工作必备的政治素质和前提。

二、严格执法是热情服务的保证和做好消防监督工作的重要保障
我们广大消防监督员在执法中,必须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自觉维护好法律的权威,增强法制观念,力争做到每一个执法环节都符合法律规定,每个执法行为都不能超越法律界限。

如果以情代法,不能顶住情风,不能依法办事,为了图方便,怕麻烦,顶不住各方面的压力,擅自降低相关标准,不能公正执法,严格执法,造成不作为、乱作为,势必降低工作标准,执法质量就会降低,为民服务的目的就得不到落实,甚至从源头上形成新的隐患,致使消防监督工作局面被动,消防安全环境得不到保障。

三、在严格执法中体现热情服务
在消防监督中,做到严格执法,就必须端正执法理念,增强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自觉维护法律的统一和尊严,使之具有规范性、导向性、强制性,严格依法办事,自觉增强程序、证据、权限,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要带着强烈的服务意识去做好消防监督工作,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对执法难度大、安全隐患整改大、群众利益关系大的事情,要杜绝冷、硬、横、推、拖等行为,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了解情况,积极运用法律、宣传、亲情等方法,解决消防监督中群众合理的要求,化解部分不合法、不合理的因素,以过硬的业务素质和务实便民的工作作风,最大限度地提高严格执法的水平、质量和效果,在严格执法中体现公安消防部队服务人民的政治本色和宗旨,促进社会和谐。

四、在热情服务中强化严格执法
在消防监督中,热情服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人民,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树立公安消防部队良好形象,做到热情接待,主动服务,倡导“一声好、一杯茶、一把椅、一张笑脸”,做到“有迎声、有答声、有送声”,积极方便群众办理消防事宜。

与此同时,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必须严格要求,把握底线,敢于坚持标准,不搞自由主义,不参加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不搞暗箱操作,不为小团体利益搞“变通执法”。

在热情服务中,坚持公平、公正,依法办事,落实监督责任制,自觉接受监督,维护法律权威。

总之,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是公安消防部队执法为民的内在要求,严格执法体现服务,在热情服务中强化执法,对提高消防监督工作水平和提升公安消防部队形象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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