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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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视人权、打压新闻自由的企业。
受此影响,2004年12月20日富士康最终以“为减轻假扣押事
件对社会造成的纷扰”为由撤回诉讼请求。
转折
8月30日晚,事件出现戏剧性转折,富士 康发布公告称,将诉讼标的由之前的3000万 元降为1元,并申请解除对两位记者的财产保 全,追加第一财经日报社为被告。
结局
富士康撤消对第一财经日报诉讼 双方互致歉意
年11月,台湾记者协会介入此事并要求富士康在半个月内撤回申
请,否则将不排除寻求国际记者协会协助、集结全球新闻同业进
行示威抗议。
2004年12月16日,台湾记者协会发起万人联署活动,并通过
国际记协等团体发函给包括戴尔、新力公司、诺基亚、惠普等富
士康的代工客户,提醒国际知名品牌慎选OEM厂商,不要下单给
这两位昔日的同事,因为一篇博 客文章而反目,并最终闹上法庭。
案件回放
2008年6月6日,黄健翔在新浪博客中发表了 题为《丑话说在前边》的文章,提到国家队前 任主教练杜伊科维奇将某“国家队首席跟队记 者”“搞成宫外孕”。网友随即推断该女主角 就是陆幽。之后,陆幽将黄健翔及新浪、百度 、网易3家网站诉至法院。第一次开庭后,陆 幽撤回了对三家网站的起诉。2009年5月8日 ,(北京)朝阳法院一审驳回了陆幽的诉讼请 求。2009年11月20日,(北京)二中院二审 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下篇 新闻职业道德部分
第九章 新闻传播职业道德的基本理论 第十章 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原则与规范概说 第十一章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解读 第十二章 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境界的涵养 第十三章 新闻传播职业道德的历史发展
课程基本要求
➢ 全面了解中外新闻道德自律信条与新闻法规 ➢ 掌握我国现行的管理新闻事业的法律规定 ➢ 掌握社会主义新闻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 理清新闻伦理学在中国形成与创立的历史脉络
9月3日,经《第一财经日报》与富士康科 技集团磋商后,双方发表联合声明,对诉讼事 件给对方所造成的困扰互致歉意,双方同意从 声明之日起撤销诉讼。
你认为“记者被索赔3000万”这件事 情对记者职业有何影响?
陆幽诉黄健翔名誉权案
陆幽,中央电 视台知名足球 记者;
黄健翔,中央 电视台前知名 体育评论员。
翁宝:这是媒体业的“9.11”事件
这是一起绕过记者所在媒体,直接针对记者个人的诉讼。 记者的房产被查封、银行账户被冻结,这个由一篇员工“超 时加班”问题的报道而引起的名誉侵权案,创下了国内同类 案件的若干个“第一”。事关中国的名誉权立法,事关媒体 的舆论监督权,一时间震惊全国。
各大媒体反响强烈
17%为一年以下从业时间;22%为一至三年从业时间; 9 %为三至五年从业时间; 52%为五年以上从业时间。
富士康 起诉媒体记者 索赔三千万
起因
2006年6月15日,《第 一财经日报》发表了该报记 者王佑写的《富士康员工, 机器罚你站12小时》的报道。
报道指出,富士康工厂
存在“一般操作工必须连续
通过公函向富士康公司的做法表示谴责。“针对贵公司
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查封二人个人财产的做法,本报表示强烈
谴责。我们相信贵公司这种以公司组织行为针对记者个人的
做法,将为整个中国新闻界所唾弃”。
富士康2004年曾被卷入类似事件当中
2004年5月,富士康向台北地方法院提供一千万元担保金,诉
请对台湾工商时报记者旷文琪的个人财产进行“假扣押”。2004
如何回应呢?
8月28日下午,《第一财经日报》向富士康公司发函
称“记者报道属于职务行为,报社将动用资源支持两人全力
应对诉讼”。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王佑所在部门负责人翁宝
被列为被告与法不符”为由,要求富士康公司“撤消对翁宝
的起诉并解除对其个人财产的查封”,否则“报社将支持翁
宝通过法律途径向富士康公司主张”。
➢ 增强法制观念,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 为今后从事新Leabharlann Baidu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学科发展历程
19世纪中国近代报业起步之初 提出
王韬、康有为、梁启超、孙中山、章太炎等著名政治家报人就曾对此进行探 讨,发表不少真知灼见。
20世纪以后 发展
徐宝璜、邵飘萍、黄远生、邹韬奋等学者报人将其作为新闻学的分支学科进 行研究。
工作12小时,不得说话”、
“三个女工因经常加班而在
生产线上晕倒”等非法用工
现象。
富士康科技集团下属的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
发展
7月上旬,富士康以名誉 侵权为由正式起诉《第一财经 日报》的记者王佑和编委翁宝, 并提出总额达到3000万元“天 价”的索赔。深圳市中院对两 位新闻从业人员的财产,包括 汽车、房子和存款进行了全面 查封和冻结。
暴力、诉讼事件对记者的影响
——《英才网联2006中国记者职业状态调查报告》 1344名记者参与
“受暴力、诉讼事件很大影响,不想继续做记者” 的选择比例,在男/女记者群体中均低于10%
26%为女记者,74%为男记者。
“受暴力、诉讼事件很大影响,不想继续做记者”的 选择比例,在五年以上从业时间记者群体中达到12%
课程内容
上篇 新闻传播法规部分
第一章 新闻传播法规的基础知识 第二章 我国新闻传播法规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 新闻传播媒体的行政管理 第四章 新闻、广告等各类信息的发布 第五章 新闻传播与国家安全 第六章 新闻传播与维护公序良俗 第七章 新闻传播与公民权利的保护 第八章 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
1949年建国后 遗弃
从理念到实践均被视为资产阶级新闻学的货色而被遗弃,研究中断。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重提
研究重新启步。
近二十多年来 繁荣
研究空前活跃、成果斐然。
学科研究热点
新闻立法热潮 “新闻官司”研究(新闻侵权诉讼) 新媒体与新技术引发的新问题 “有偿新闻”分析 新闻伦理学探讨 假新闻
有的人,没有充分行 使自己的权利。
有的人,行为越线,
法律干预
国家公诉

公民提起侵权之诉 习

红色虚线——法律的禁止性规范,行为的底线。 红线以内——新闻工作者的行为空间。
律 法 规

最好的办法:充分行使权利,又不越过底线。 意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这样的人是最聪明、最自由的。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 黄瑚 教授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
课程简介
➢ 新闻学专业的必修课程。 ➢ 是一门关于新闻法与新闻伦理的学科。 ➢ 从法律、法规以及职业道德的角度展开。 ➢ 对新闻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
为什么要学习这门学科呢?
但是,法律解决的是什么问题?
穆萨维庭审速写
“法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
法律解决的是一个人行为边界的问题。 速度再快、范围再大,行为也要有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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