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巡考人员工作职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考试巡考人员工作职责
考试是提高教学质量、检验教学效果和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环节。为规范和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学校对学生考试实行巡考制度。巡考人员主要职责是检查监考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维护考场秩序和考场纪律,确保考试质量。具体职责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
1、学校期末考试实行校、院两级巡考。校级巡考人员由学校领导、教学主管部门、职能部门、教学督导组工作人员组成。院系巡考人员由院系领导组成。
2、巡考人员应提前熟悉《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的意见》、《学院关于认真做期末考核工作的通知》等考试管理规章制度和通知,明确巡视的考场分布及考试时间。
3、巡考时间为开考前至考试结束。院系巡考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入所巡视考场区域,校级巡考人员务必巡视到每个考场。检查监考人员到岗时间、清场情况、学生就座情况、有效身份证件检查情况、考前诚信考试教育情况、考卷及答题纸准备及发放情况等。对考试准备不规范的考场,应督促监考人员及时改正。遇有监考人员迟到、缺席等情况,应及时与院系教学管理部门和监考人员所在部门取得联系,并采取相应措施,情节严重的上报教务处,以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4、在考试开始后,每个考场应巡视一次以上。巡视人员应着重检查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及考场纪律。发现监考人员不能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应及时制止、给予警示;协助监考人员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问题,若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应坚决制止,责成监考人员及时、认真处理。
5、巡考人员应佩证上岗,进出考场或在考场内应注意不要影响学生考试。
6、巡考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它工作。
7、如因学校其他重要工作安排导致不能履行巡考任务时,请提前与其他巡考人员等位调换,并及时报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备案。
8、巡考人员在巡考期间应进行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及时提出改进考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9、巡考人员对巡考中发现的问题应如实记录,并在巡考结束后,按要求认真填写《学院考场巡考记录表》,签字后及时交回院系教学管理科,校级巡考员交回教务处。
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