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 商户装修指引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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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办理流程:
1、商户根据《装修指引》中设计要求提示,制作装修效果图。经设计部审批合格后制作施工图、电路图以及牌匾字体设计图。
2、效果图审批通过后,需由招商代表带领各商户到财务部交纳装修抵押金、垃圾清运费及用电预缴费。(缴费标准:商户入场装修抵押金1000元;垃圾清运费按户型标准:11平米以下100元、12—30平米200元、30平米以上300元;电费预存300元。)
3、由招商代表带领商户,持装修抵押金、垃圾清运费及用电预缴费票据至招商部内勤处领取装修审批单,在招商代表以及施工人员协助下填写《商户装修审批单》,要求严格按照实际发生装修内容填写。
4、按照商场指定时间,商户参加装修审批会签。当日需要携带装修审批单、装修效果图、施工图、电路图及牌匾字体设计图等全套图纸,参加装修会签。
5、装修会签中,经设计部、招商部、安管部、物业部、经营部负责人依次审批签字合格后,将装修审批单,复印五份,分别交由设计部、招商部、安管部、物业部、经营部分别存档。
6、审批通过后,装饰公司缴纳装修抵押金,商户根据施工人数,缴纳施工人员入门证费用。(缴费标准:装饰公司施工一户装修抵押金为1000元。施工结束后,经安管物业招商联合验收无公共设施损坏、符合效果,可凭票据返还抵押金。入门证每个10元,验收合格后凭证及缴费票据,每证返押金5元。)
7、招商代表带领商户,凭《商户装修审批表》及所有缴费票据到安管部领取装修入门证。(注:入门证领取须携带装饰公司营业执照及装修资质复印件;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电气安装人员须交本人身份证及电工证原件、复印件。)
商户设计指引:(设计部)
一、店铺的门头设计及制作标准:
店铺门头包括:牌匾造型、刀匾、字体设计、橱窗展示及柱面装饰。
设计要求:
1.牌匾造型要求符合主题,风格各异;必须有灯光亮化效果;不得与厅内其他店铺重复(由审批先后顺序确定);不可出现“平板、无层次、材质单一”等牌匾形式。
2.字体设计可适当采用“标志、店名”或“店名、外文(如:英、日、韩)等文字标识”相结合的形式;不可单一使用字库中成品字体。
3.橱窗展示需“模特、造型、道具”多元组合;避免形式单一、陈列刻板无层次。
4.临通道柱面必须制作形象,设计要求同牌匾。
制作标准:
1.牌匾上方有遮挡的,由下返檐底部开始向下制作牌匾,其高度、形式不限;向前突出8cm,其整体厚度不限。(有特殊设计可另行申请。如灯箱、雨篷等)
2.牌匾上方无遮挡的,尺寸形式不限。
3.橱窗尺度规范,长度不得小于口宽1/3,厚度及形式不限。
4.两家共用柱面均分为各自装修范围,共用间墙的立边由中线向各家返8cm、向前与牌匾平齐,该内容为装修范围。(如柱子上方无棚面遮挡的,其装饰高度需与牌匾装饰最高点平齐。)
二、店铺内的设计要求及制作标准:
设计要求:
1、店内需设置区别于其他几面墙的形象墙或货品主题墙,避免“四白落地”
无任何造型或层次的墙面同时出现。
2、高柜、低柜、层板、陈列架等木制造型禁止使用乳胶漆饰面。
3、棚面需做造型或局部造型,不可满吊格栅或石膏板平棚,最大不能超过总面积的1/3,边棚宽度不能超过500mm,造型不能超过1㎡,造型之间距离不能小于1.5m。相邻两户如棚面产生高差,须将立面封板或将其截面装饰。
4、尽量使用档次较高、坚固耐磨挂件;不得满墙使用外露A柱。
5、室内须做装饰配饰,以提高整体的层次感,达到提升货品价值的直观感。
三、图纸要求:
效果图:要求明确、清晰、真实地表现装修效果以及商铺周边物业结构、材质及色彩。可附相关参考图片。
施工图:除在平立剖标明尺寸、单位、施工工艺外,还要求在平面图上表现出周边特殊的物业结构。(如:相邻柱体、墙体及逃生通道、喷淋烟感、排风等固定设施)。
电路图:用电负荷不得超过80W/平方米。(由物业部门审批)。
标志设计图:清楚标明标志的材质、工艺、规格,要有相关图片或文字说明。商户装修施工必须提供以下图纸(进场装修7天前提供)。资料不全的图纸不予以接收,未通过图纸审核的不得进场。
四、施工要求:
1、防火板:接缝严密,表面无损伤、无起鼓、无破损。收口光滑、平整、尖角处应有2mm圆弧。
2、漆面:表面色彩均匀;无气泡、无划痕。
3、铁器:表面无尖角,焊接处精细。
4、玻璃制品:厚度不得小于10mm;尺寸精确,须机械磨边,安装坚固。
5、灯箱:光线明亮均匀,箱体表面平整光滑,灯片安装平整。(如门面部分使用外露LED灯,需提前与设计部安管部确认,避免与监控设备冲突。)
6、形象:广告材质不得选用苯板、KT板等低档材料,最低要求应为雪弗板或亚克力材料。
商户装修指引(物业部)
一、商户营业区内用电负荷不得超过80W/平方米。
二、商户装修时须保证营业区内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不得私自拆、改或遮挡。
三、商户装修时须保证营业区内通风设施的使用功能,不得私自拆除或遮挡,如确需改动,须报物业部同意后由商场指定的专业施工队施工,所需费用由商
户自行承担。
四、商户须按已经审批的图纸、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增加、改动、调整。电气安装时,操作人员须持电工证上岗,严格按照规范施工,棚上线路敷设使用金属镀锌管,引出线穿包塑蛇皮管,电线使用ZRBV、线径不小于2.5㎜²,施工中商场物业部随时会进行检查,如发生问题,需要商户立即整改,施工完毕后会由物业部派专人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商户装修期间的施工用电,由商户自备电源线盘,从各自营业厅内的电源箱或物业指定的电源箱上引出,只可使用手电钻等轻型电动工具,不得使用电焊机。
六、商户营业区内使用的灯具,指定使用以下品牌和型号:
1、日光灯:提倡使用T5节能型灯具,T8日光灯如使用电感型,镇流器可采用欧司朗、飞利浦、雷士品牌,启辉器可使用阻燃型飞利浦、欧司朗、雷士品牌,荧光灯管可使用飞利浦、欧司朗、雷士品牌。
2、石英灯:可使用飞利浦或欧司朗品牌12V灯杯。
3、节能灯:可使用飞利浦或欧司朗品牌。
4、软管霓虹灯、LED灯具:可使用经行业认证的合格品牌。
5、禁止使用硬管霓虹灯、金卤灯、碘钨灯等高热源灯具。
6、进场灯具须经安管部、物业部检验后方可使用。
七、商户装修吊棚或相关装饰悬吊物件须有独立吊点,并固定在混凝土顶板上,吊筋间距不大于0.8m,主龙骨间距不大于600㎜,次龙骨间距不大于400㎜,且接驳牢固,不得借用电缆桥架或设备管线吊架,如遇特殊情况须报物业部进行处理解决。主龙骨厚度不小于1.2㎜,次龙骨厚度不小于0.6㎜,吊满棚须视情况留有不小于500㎜*500㎜的设施检修口。
八、商户不得私自在实体墙上射钉、钻孔、开洞。
九、营业区内地面不得私自射钉、钻孔。
十、地面铺砖时严禁损坏商场地砖。
商户安全指引:(安管部)
1.装修材料必须使用商场允许使用的材料(要求是绝缘环保材料,并提供防火检验合格证明),范围为:防火板、防火皮、轻钢龙骨、石膏板、石材、玻璃、钢管、铝合金制品,禁止使用木质材料装修,违者罚款1000元。
装修施工人员持施工证出入;负责清扫并保持店铺内及周边的卫生;商场内任何区域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存放和携带任何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一经发现商场有权采取强制措施,予以重罚,罚款为1000元。
2.商户装修工程期间由商场现场部门监督施工,对有违规超项装修或未使用防火材料的有权进行制止,制止无效将予以重罚,罚金为1000元。
3.装修人员进出商场必须佩带装修施工证,否则禁止进入。装修人员进入商场后,应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得随意走动。装修施工证一人一证接受现场管理人员的审验,严禁转借、串用,如若丢失或损坏应立即补办。
4.禁止在商场内的消防栓取水使用,一经发现,商场有权按情节严重程度向违犯者罚款,没收其保证金或要求其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