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公司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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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公司僵局

《经济与法》2004年09月27日17:03

有着特殊关系的航兴公司的三个股东

西安一家国有企业的三个同事,放弃了原单位优厚的待遇下海成立了一家公司,在熬过了创业最艰难的阶段后,他们挖到了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第一桶金,然而,就在三个股东准备把公司做大作强的时候,一件事情的发生,却让公司关门停业。那么,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一到西安,记者就向航兴科技公司的总经理林迎十提出,看看航兴公司的现状。林迎十显的很为难,他告诉记者,航兴公司主要从事计算机网络的安装,当时的发展势头特别好,但是现在公司基本倒闭,他自己也很少去,不过在记者的坚持下,他还是带记者来到了公司的办公地点。记者发现

三个股东昔日创业的办公室已经一片狼藉,沾满灰尘的砚台和这株基本枯黄的文竹,让人感到三个中年人在这个公司创业的梦想已经破灭。

记者问:公司为什么搞成今天这样一个地步?林迎十的回答是:由于公司原来的两个股东没有把心思用在经营上,怎么更好地经营,而是想怎么争权夺利,等于说把我一手创办的公司他们俩要来取而代之。记者又找到了另外两名股东,他们也并不否认要将林迎十取而代之。孙毅认为:大家信任你原先让你在那儿做,但你确实有一定的差距,那你就退下来。高斌怀认为:我们去换总经理,只是为了公司更好发展,航兴公司的这三个股东,经商以前曾经在一个单位,林迎十和孙毅还是师兄弟, 而高斌怀还是他技校读书时的同学。在公司创业最艰苦的初期,三个人吃住在一起,在航兴公司的办公室里,至今还留着他们用过的棉被。既然三个人曾经有着这样深厚的交情,为什么现在却发生了如此严重的纠纷,两位股东还要免掉林迎十的总经理的职务呢.这还要从

航行公司成立时候说起.

2000年林迎十和孙毅从西安某国有单位停薪留职后,一起成立了航兴科技公司,林迎十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孙毅负责具体的线络安装工程。第二年高斌怀也加入到航兴公司,主要负责承揽业务,而此时公司的经营也开始好转。

航兴公司很快完成了原始资本的积累,挖到了企业发展所需的第一桶金。公司进入快速发展期,公司的大好前景,让三个股东十坚信彼此的合作会永远继续下去。但是,发生的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击碎了他们的梦想。

有一天下午,孙毅召集三人开会,要求林迎十把总经理的权利让出来,让高斌怀来做。其理由是林最近比较累,心情不太好。林迎十一开始还以为是开玩笑,因为当时来开会时大家都乐呵呵的。孙毅的实际理由是从纯技术光讲布线技术上来说林迎十还可以,但是跟谁做生意这个商务活动林迎十不行,而高斌怀比林迎十强多了。林迎十很茫然和莫名其妙的感觉,因为第一在公司没有造成重大失误,第二是公司业务工程在一天天上往上走,形势看好。

孙毅和林迎十僵持不下,因此,被提名为总经理的高斌怀的态度就显的十分重要,此时,两个人一起焦急地看着一直沉默不语的高斌怀。高斌怀的回答是:可以。高斌怀的回答让林迎十意识到两位股东显然早有准备,觉得好像是等于让别人给挖了一坑,往里面跳的感觉。林迎十意识到必须马上想办法扭转这种局面,就说大家都忙了一天了,要不第二天抽个时间专门来说这个事情。从公司成立以来,经常要睡在一起的三个同甘共苦创业者,这一天各自回到了自己的家里,然而,这一夜谁都难以入睡.

记者问孙毅:你们想没想到就是在你们决定不让他当总经理的时候,很容易会伤到他的自尊心,让你们之间的关系破裂,你们觉得这样做值得吗?孙毅的回答是:这个我觉得市场你要抓住机遇,就做上去,那机遇可不等人啊!你没有这个能力,让出来,让会抓住这个时机的人去做,挣的钱多一点不行吗?那他是跟钱有仇,还是跟谁有仇,那只有他自己来调节这个心态了。孙毅和高斌怀还认为他们信任林迎十,但林对他们俩失去了信任,因为在日常生活中就是猜疑,不相信人,如林把他们两人的手机电话通话记录打出来了。而且对两人所花的钱产生怀疑,要求把票据都给林迎十拿过来,大家都在一起反复核算,但最后还是觉得好像有什么问题,其实连会计算完了都没啥问题。

第二天,三个股东又坐在了一起,昔日的轻松气氛已经不在,而自从公司成立以来,还从来没有开过这么严肃的股东会,彼此熟悉的人此时变得那么陌生。最后僵持不下,林迎十要求表决。于是三个股东进行表决。该章程里明确规定10万元钱只有一个表决权,那么林是25.8万元,那么就只有两个表决权,零头都不算。高和孙毅都是17.1万元,那么就各自只有一个表决权,表决的结果是:2:2,形成不了决议,所以并没有撤林迎十总经理的职务。

此时,孙毅又做出了一个令林迎十没有想到的举动?

孙毅要求发个声明,把其股份转给高斌怀。林迎十对孙毅的做法有些奇怪,但是认为是其自由,没有反对。孙毅打了借条说借公司章子去转让股份。于是2001年10月12号,孙毅打了借条,从林迎十那里借出了公章和营业执照去办理股权的变更手续。

由于变更股权需要15个工作日,而两位股东也再没提换总经理的事情,但是,林迎十总隐隐约约感到两位股东在背着他有所行动,于是决定去工商局看看股权变更了没有,但是他一到工商局就意外的发现孙毅和高斌怀就在那边的窗口,就过去了,结果发现他们那些公章、营业执照,都在里面放着呢,他们在那里做什么?

他们正在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工商局都要批了,要打印营业执照正本了,而正本的法人代表正是高斌怀。醒悟的林迎十马上请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制止这种行为,说自己是这个公司的法人,现在公司没有形成决议,不能变更任何东西,然后工商局的人就说正好你们三个都在,你们要不现在开会,形成决议。于是三个股东再一次开会进行表决,而此时高斌怀因为已有30.6万(17.1+13.5)的股份有3个表决

权而林迎时仍然保持两个表决权。两位股东本来以为这样得到三个表决权以后,就可以免掉林迎十的职务,他们能够如愿吗?

林迎时认为,航兴公司注册资金是60万,而孙毅和高斌怀的出资额的总和是34.2万元,所占的出资比例是57%,没有达到公司法要求的三分之二(66.7%)。由于三个股东谁也说服不了谁,于是三个人,又一起找到陕西省工商局的焦建。焦建认为,公司的章程可以约定表决权表决方法,但是不能剥夺股东的权利。此时应该按照股东的实际出资比例计算,高斌怀和孙毅他们两个出资额加起来是57%,不够三分之二,这样子就不能够形成法律意义上的股东会决议。工商局的认定似乎给航兴公司这场纠纷划了一个句号.但是,随之产生的是一个更难化解的新矛盾。

目前孙毅和高斌怀股权比例为57%,林迎十是43%,也就是说两方都达不到三分之二.这也就意味着航兴公司出现重大事情形不成决议的尴尬局面。在这种情况下,林迎十的优势就显现出来了,作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进一步加强了对公司控制,而孙毅和高斌怀在公司的权利也随之失去。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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