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201307)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产业[2012]25号 发布日期: 2012年6月25日 实施日期: 2012年8月1日 轻型专用校车、大中型专用校车 33个条款(含17个否决项)
无否决项不符合,一般项不符合率不超过20%。 整改期:3个月。
28
类别/品种划分
产品类别 轻型专用校车
客 车
大中型客 指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商用车辆,车长大于6米, 车 车身结构为具有车身骨架、包覆车身蒙皮的各类客车。
23
主要特点:
• 对轻型货车和轻型客车生产企业的研发和验证及 试制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 要求企业在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提升水平; • 对于集团化管理的企业,可以部分借助集团资源 ; • 对于轻型客车生产企业必须具备阴极电泳能力;
说明
车长大于5米且小于等于6米,包括车长超过6 米,且车身结构为覆盖件与加强梁共同承载的 专用校车 。 车长大于6米且小于等于12米,包括车长不大 于6米,且车身结构为具有车身骨架、包覆车 身蒙皮的专用校车
大中型专用校车
29
主要特点:
• 对轻型专用校车生产企业的研发和验证及试制能 力提出更高要求; • 要求企业在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提升水平; • 对于集团化管理的企业,可以部分借助集团资源 ; • 对于轻型客车生产企业必须具备阴极电泳能力;
整车类 37号公告 37号公告
改装类 / 37号公告
132号公 告
132号公 告 25号公告 /
45号公告
132号公 告 25号公告 45号公告
3
说明:各类车型的新能源汽车附加进行44号公告规定的准入审查,不改变企业资质
4
项目核准/备案 [根据产业政策、发改委和工信部文件]
核准项目: 新建汽车、农用运输车、车用发动机生产企业 汽车企业异地建设新的独立法人生产企业 汽车企业跨类生产其它类别汽车整车产品 备案项目: 现有企业自筹资金扩大同类产品生产能力和增加品种,异地新建同类 产品的非独立法人生产单位 投资生产摩托车及其发动机 投资生产汽车、农用运输车和摩托车的零部件
、货车驾驶室等总成部件,如果企业
集团在冲压、焊装、涂装等方面统一 制造的,可简化下属企业的相关能力 要求。
如果企业集团在冲压、焊装、底盘等
方面有统一的生产布局,则可简化下 属企业的相关能力要求 。
产品设计开发能力
商用车准入管理规则 企业集团如果具备共用与通用的 产品平台设计开发能力(包括产品试 制试装能力、试验验证能力),则下 属企业可以借用,并简化《准入条件 》中“三、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的 要求;但是下属企业应当具有本企业 相关专有产品的改进设计能力,具备 专有产品总体设计、产品试制试装、 专项试验验证等方面的能力。 乘用车准入管理规则 企业集团如果具备共用与通用的 产品设计开发能力(包括产品试制试 装能力、试验验证能力),则下属企 业可以借用,并简化《准入条件》中 “三、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 。
四、集团化问题(商用车准入规 则与乘用车准入规则对比)
31
产品的生产能力和条件
商用车准入管理规则 乘用车准入管理规则
下属企业应当具有《准入条件》
中“二、产品的生产能力和条件”要 求的全面能力。 但对于平台化产品中的汽车底盘
下属企业应当具有《准入条件》
中“二、产品的生产能力和条件”要 求的全面能力。 但对于车身、底盘等总成部件,
指导思想---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保护用户和第三方利益,从而保 护新能源汽车事业健康发展,体现在: • 起步期和发展期产品的生产批量 • 示范运行或销售区域 • 售后服务承诺(电池回收等) • 建立档案、实时监控、产品质量/安全跟踪 • 起步期产品需提交年度示范运行报告等
核心技术掌握要求
《准入规则》附件2:《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及审 查要求》中第5条(否决项): • 至少掌握新能源汽车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及控制系统 三者之一的核心技术。 • 应理解、享有所掌握的核心技术的技术原理、结构、功能 和性能要求、控制方法、通讯和数据交换、失效模式和安 全风险以及测试评价方法、主要故障模式的诊断和解决措 施等。 • 此外还应理解、制定控制系统、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 等各系统的边界划分与接口定义等。 • 对于所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具有相应的知识产权(至少包括 设计更改权和使用权)。
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产业[2010]132号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15日 实施日期: 2011年1月1日
中重型货车、轻型货车、大中型客车、轻型客车 28个条款(含13个否决项) 无否决项不符合,一般项不符合率不超过20%。 整改期:3个月。
22
品种划分
产品 类别 品种
8
二、准入规则基本结构
9
6.产品的营销和售后服 务能力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政策的符合性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第五章第22条
5.产品的生产一致性保 证能力
规定“企业生产准入条 件中应包括产品设计开 发能力、产品生产设施 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 和质量控制能力、产品 销售和售后服务能力等 要求。”
运动型 汽车行业标准QC/T 775-2007《乘用车类别及代码》中第4.2款 乘用车 所定义的车辆。
26
主要特点:
• 对轿车生产企业的研发和验证及试制能力提出更 高要求; • 要求企业在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提升水平; • 对于集团化管理的企业,可以部分借助集团资源 ; • 对于轿车生产企业必须使用水性漆;
轻型货车 货 车 中重型货 车 轻型客车
说
明
主要为载运货物而设计和装备的商用车辆,包括可以牵引 挂车的车辆,车辆的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7500kg。 主要为载运货物而设计和装备的商用车辆,包括可以牵引 挂车的车辆,车辆的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7500kg。其中重 型货车的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14000kg。 指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商用车辆,包括驾驶员座 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座,且车长不大于6米;车身结构为覆 盖件与加强梁共同承载的各类客车。
产品 类别 轿车 品种 轿车 说明 汽车行业标准QC/T 775-2007《乘用车类别及代码》中第4.1款 所定义的车辆。
其他 乘用 汽车行业标准QC/T 775-2007《乘用车类别及代码》中第4.3款 车 多功能 所定义的车辆。其中,短头乘用车是指国家标准GB/T 3730.1乘用车 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中第2.1.1.9款所定义 的车辆。
12
准入管理一般流程
企业向中机中心网上提交产品技术文件(包括 技术参数、主要配置、试验方案、企标及检验 规范等,申报起步期和发展产品的,还需增加 售后服务承诺、拟销售区域说明等) 中机中心审查、 确认试验方案 企业委托 检测机构 检测
中机中心进行文审、与 企业召开技术说明会、 现场考核,并上报工信 部 工信部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批,通 过后允许企业申报产品
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介绍
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
中国 成都 2013年7月30日
一、行业管理情况介绍
2
企业类别 产品类别/品种 轿车 其他乘用车 其中:1.运动型乘用车; 2.多功能乘用车(含短头乘用车) ; 载货汽车 其中:1.中重型载货汽车; 2.轻型载货汽车; 客车 其中:1.大中型客车; 2.轻型客车; 专用汽车及挂车
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产业[2009]45号
发布日期:2009年6月18日 实施日期:2009年7月1日 专用客厢车、专用货车、专用作业车等8个品种
22个条款(含8个否决项) 无否决项不符合,一般项不符合率不超过20%。 整改期:2个月。
19
品种 1
名称 专用客厢车
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产业[2011]37号 发布日期: 2011年11月4日 实施日期: 2012年1月1日 轿车、运动型乘用车、多功能乘用车(含短头乘用车) 36个条款(含15个否决项)
无否决项不符合,一般项不符合率不超过20%。 整改期:3个月。
25
类别/品种划分
2.产品的生产能力和条件
4.产品符合性
3.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
10
三、准入管理规则介绍
11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产业[2009]44号 发布日期:2009年6月17日 实施日期:2009年7月1日 所有车型(含商用车资质自用新能源底盘) 17个条款(含4个否决项) 无否决项不符合,一般项不符合率不超过20%。 整改期:2个月。
限于6类及超限车 企业能否获得消防车资质需要单独 请示处里(与公安消防局协调) 具有第6品种和第7品种资质企业。 其他不允许
特种作业车(挂车、 —— 超限车) 罐式结构消防车 —— 举高结构消防车 —— 特种结构消防车 —— 特种作业车底盘 沙漠车按照≥ 16 吨
—
— — —
—
8
20
主要特点:
• 对专用车生产企业的设备投资和研发投入提出门 槛条件; • 工产业[2012]344号公告将全挂车纳入到《公告》 管理; • 放开对消防车资质的申请(限制类品种除外); • 要求专用车企业在产品开发和质量控制方面增强 能力;
5
新建、跨类-核准
建成-准入
国家主管部门 中介机构-评估 项目 投资 规定
汽车企业
工信部产业司 中机中心-审查 建设
汽车企业
专用车企业
地方-核准 备案
专用车企业
地方[工信部]-审查 公告发布
准入 文件
6
企业自身变化
新建企业:无车辆生产资质,拟获得《公告》资质; 跨大类的企业也作为新企业; 建子公司/分公司; 企业基本信息变化:股权、名称、法定代表人 企业生产条件变化:新增能力条件、生产线、生产地、生产工艺、 产能 增加/扩展:增加品种、类别[跨类];升级(整车资质、低速货车 汽车升级专用汽车企业) 新能源汽车
指导思想---鼓励和支持
坚决鼓励和支持,具体体现: • 降低门槛:未限定资金投入、生产设备、检验设备 • 允许改装类商用车生产企业自制、自用底盘 • 在标准不完备的条件下允许发布产品《公告》 • 针对新能源汽车所采用的技术方案的多样性,根据新能源 汽车整车、系统及关键总成技术成熟程度、国家和行业标 准完善程度以及产业化程度的不同,将其分为起步期、发 展期、成熟期(又分为有过渡期限制条件的成熟期、无过 渡期限制条件的成熟期两个阶段)三个不同的技术阶段, 分别实施不同的管理制度,并在条件成熟时,重新调整技 术阶段的划分。
细分品种 改装类客车 客车整车改装 罐式
编号 1A 1B 2A
申请企业的资质 改装类客车企业,专用车企业不允 许 专用车企业 与非罐式不兼容
2 3 4 5 6 7
专用货车 专用作业车 通用货车挂车 其它挂车
非罐式 —— 罐式 非罐式 ——
2B — 3A 3B
同上。应分别审查 —— 与非罐式不兼容 同上。应分别审查 ——
掌握核心技术的基本要求
(1)理解整车、关键系统或总成的技术原理、控制方法、 通讯、结构、功能、主要技术特性、失效模式和测试评价 方法; (2)理解各系统的边界划分与接口定义,包括各系统之间 接口定义、逻辑关系图、技术特征参数等; (3)理解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及主要环节的加工参数;( 仅对掌握的核心技术) (4)理解产品的安全性及潜在风险; (5)理解主要故障模式、诊断方法和解决方案。 另外,在上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对车载能源系统 、驱动系统、控制系统三种核心技术的掌握程度,应按不 同的要求处理。
首次申报产品时或产品类 别变化时,应向工信部提 交企业准入申请文件
检测机构向 中介机构提 交报告 中机中心进 行产品综合 审查,符合 的上报工信 部
企业和政府主管部门共同对产品进行运行 安全等方面的监控
工信部审核并公 告
ຫໍສະໝຸດ Baidu
企业准入阶段提交文件要求
一、纸质材料,向工信部提交: •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申请书》 • 新能源汽车产品设计、生产、营销及售后服务能力、零部件 供应体系,以及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等的说明。 • 企业按照《准入条件》要求进行自我评估的报告。 • 新建汽车企业或现有汽车企业跨产品类别生产其他类别新能 源汽车整车产品,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先行办理的项 目核准或备案手续。 二、电子版资料,网上向中机中心提交: • 申请新能源汽车产品准入所要求的各项材料(详见后页)。
企业之间
整合、兼并重组、子/分公司变为独立企业
7
自评 申请 初审
企
现场审查
省 级 主 管 部 门
集 团 公 司
地方意见/申请资料、报告 商定审查时间 转发 中 介 审查结果 政 府 机 构 批复结果 主 管 结果公示
业
资料审查、现场审查(省级参加)
获得企业资格
公告发布
省级-组织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