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速公路服务区工作规范(试行)正
高速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制度(三篇)
高速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高速服务区广场秩序,提升旅客服务品质,加强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高速服务区广场指停车场、休息区、商业区等公共区域,为旅客提供停车、休息、购物等服务。
第三条高速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注重合理规划布局和安全保障,提供干净、整洁、有序的环境。
第四条高速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由服务区管理部门负责领导和协调,结合执法部门进行监管。
第二章平面设计和布局第五条高速服务区广场应根据旅客需求和服务功能进行合理的平面设计和布局,拟定停车区、步行区、休息区、商业区等区域。
第六条停车区应根据车型和停车时长划分不同区域,设定合理的标线和指示牌。
第七条步行区应设有安全通道,设置障碍物、广告牌等应符合规范,杜绝影响行人流动的行为。
第八条休息区应设有舒适的座椅、洗手间、儿童游乐设施等设施,保证旅客的休息需求。
第九条商业区应设置合理的商铺,提供旅客所需的餐饮、购物等服务,避免乱摆乱卖现象。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条高速服务区广场应配备专门的安保人员,加强巡视巡逻,发现和防范各类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高速服务区广场应设置监控设备,监控区域应涵盖停车区、步行区、休息区、商业区等重要区域。
第十二条对于安全隐患,如车辆违章停放、酒驾醉驾等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和报警处理。
第十三条高速服务区广场应设有灭火器和紧急疏散通道,应定期维护、检查和演习,保证应急处理的有效性。
第十四条高速服务区广场应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升广大旅客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四章卫生管理第十五条高速服务区广场应设有垃圾桶和垃圾箱,在合适的位置设置回收垃圾分类桶,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第十六条高速服务区广场应定期进行清扫和消毒工作,确保广场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第十七条高速服务区广场应设有洗手间,洗手间应保持清洁、干净,提供足够的卫生设施,如纸巾、洗手液等。
第十八条高速服务区广场不得随意乱丢烟蒂、果皮等垃圾,不得在广场上做饭、烧烤等活动,保持广场的干净整洁。
高速服务区规章制度
高速服务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速服务区管理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高速服务区是指专门供高速公路车辆驶入休息和补给服务的区域,是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高速服务区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障服务区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服务区秩序。
第四条高速服务区管理应当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服务周到、管理严格。
第五条高速服务区管理应当坚持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文明管理原则,加强法制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第六条高速服务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做好服务区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工作。
第七条高速服务区管理应当注重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
第八条高速服务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奖励和惩罚制度,激励工作人员做好管理工作。
第二章高速服务区管理及服务第九条高速服务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服务区布局,明确服务功能。
第十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清洁卫生岗,负责服务区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
第十一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安全监控岗,负责监控服务区安全情况。
第十二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车辆维修岗,负责提供车辆维修服务。
第十三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加油加气岗,负责提供加油加气服务。
第十四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休息区,提供舒适的休息环境。
第十五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餐饮岗,提供各类美食。
第十六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旅游咨询岗,提供旅游咨询服务。
第十七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儿童乐园,为家庭用户提供儿童游乐服务。
第十八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便民服务站,提供洗车、打气等便民服务。
第十九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购物中心,提供日用品购物服务。
第二十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信息查询岗,提供路况查询、天气查询等服务。
第二十一条高速服务区在服务上应当做到主动热情、成熟稳重、细致周到。
第二十二条高速服务区应当合理设置价格,保障服务质量,维护用户权益。
第三章高速服务区管理机构及责任第二十三条高速服务区应当设立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高速公路服务区星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高速公路服务区星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3.23•【字号】渝交管养[2012]9号•【施行日期】2012.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高速公路服务区星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交管养〔2012〕9号)重庆高速集团、垫忠公司、铁发遂渝公司、成渝公司、渝邻公司、渝涪公司、中信渝黔公司: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是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满足旅客和车辆需求、提供应急服务、保障交通安全等具有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推进服务窗口精神文明创建,促进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稳步提升,打造星级服务区品牌,更好地满足公众日益多元的出行需求,我委制定了《重庆市高速公路服务区星级评定管理办法》,并经委主任办公会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委,以便修订时补充完善。
附件:《重庆市高速公路服务区星级评定管理办法》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附件:重庆市高速公路服务区星级评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市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促进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稳步提升,推进服务窗口精神文明创建,打造星级服务区品牌,更好地满足公众日益多元的出行需求,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重庆市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暂行办法》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内运营高速公路的服务区星级评定。
第三条为保证星级评定工作的有效开展,成立高速公路服务区星级评定委员会,成员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市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服务区经营者协会、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组成,办公室设在市高速公路管理机构。
第四条服务区按服务管理品质由低至高,依次分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等三个评定等级;五星级代表服务区综合管理的最高水平。
重庆高速公路收费窗口服务规范(试行).
重庆高速公路收费窗口服务规范(试行)前言本规范由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路网管理中心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田世茂、刘素平、彭永益、俞舒、刘斌、李平、朱奇、徐兴兵、马驹、黎琳、高峰、曹崇智、潘桂渝。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本规范目录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2)4 服务环境 (5)5 服务礼仪 (7)6 服务质量 (20)7 管理与监督 (22)8 收费服务人员的能力要求 (23)9 收费服务人员的纪律要求 (23)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收费窗口的服务环境、服务礼仪、服务质量、管理与监督、工作人员的能力要求及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为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提供通行服务的收费窗口。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但鼓励本规范的执行单位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重庆市收费公路管理若干规定》《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营运管理工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高发司[2001]86号)《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规范收费人员着装的通知》(渝高发司[2004]234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收费窗口收费窗口是指以高速公路营运收费为基础,为广大驾乘人员提供快捷便利、优质文明服务而专门设置的机构或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收费车道、收费亭、收费广场、收费站办公场所等)。
3.2 收费服务人员在重庆高速公路为从事收费服务的相关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收费站管理人员、收费员等)。
3.3 服务对象重庆高速公路的直接服务对象是通行的车辆,其最根本的服务对象是通过该高速公路完成位移需求的旅客和货物。
3.4 外部环境收费窗口及以内至收费服务工作区以外公共区域的环境。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规范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规范(试行)一、总则1.0.1目的为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管理,全面提升服务区服务质量,促进服务区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方向发展,实现高水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依据河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1.0.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项目办所辖各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行业管理,是服务区管理工作的依据。
二、经营管理2.O.1机构设置项目办负责各服务区管理的统一指导和协调工作,各高速公路管理处具体负责服务区的经营管理工作。
2.0.2岗位培训服务区必须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新员工须经过岗前培训方可上岗;对老员工要进行岗中在职培训,更新专业知识,学习新的业务和技术,以不断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
2.0.3经营机制服务区的经营逐步向现代化的经营管理模式过渡,加快引人市场竞争机制,实行内部承包经营和对外租赁经营等多种形式并存的经营机制。
2.0.4各服务区要做到各种服务证照齐全、规范。
2.0.5监督管理2.0.5.1服务区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合同。
项目办及各高速公路管理处有权对服务区的经营管理实施监督,保证服务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增长,特别要加大对服务质量、安全生产、形象建设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保持高速公路的优良形象。
2.0.5.2各高速公路管理处要及时向项目办报告服务区年度经营目标、承包或租赁底价估算、招标文件、承包合同以及执行情况。
2.0.6经营宗旨和目的服务区的经营宗旨是为高速公路使用者提供优质服务,目的是在促进高速公路整体效益增长的基础上,提高服务区的经济效益。
2.0.7经营计划、方针和目标2.0.7.1项目办负责制定所辖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短期、中期、长期经营目标和规划。
2.0.7.2各高速公路管理处负责制定本路段各服务区的年度和长远经营计划、经营方针、经营目标,保证经营工作健康而有序的发展。
2.0.7.3各服务区负责具体落实由项目办、高速公路管理处下达的经营计划,做好本服务区的各项管理工作。
高速路服务区工作制度范本
高速路服务区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速路服务区(以下简称服务区)的管理与运营,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旅客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服务区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服务优质、便利快捷的原则,为旅客提供休息、餐饮、购物、加油等服务。
第三条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加强服务区的管理与运营,确保服务区的设施完好、环境整洁、服务规范。
第四条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工作制度,确保服务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高服务区的整体水平。
二、服务区的管理与运营第五条服务区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等。
第六条服务区应当定期检查设施设备,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及时维修、更换损坏的设施设备。
第七条服务区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定期清扫、清洁、消毒公共场所,确保旅客的健康与安全。
第八条服务区应当加强服务质量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包括餐饮、购物、加油等服务。
第九条服务区应当建立健全旅客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旅客投诉,保障旅客合法权益。
第十条服务区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服务区应当加强值班管理,确保服务区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三、工作人员管理第十二条服务区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服务区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四条服务区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礼貌待客,热情服务,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五条服务区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旅客管理第十六条服务区应当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七条服务区应当加强对旅客的管理,维护服务区秩序,确保旅客的安全与便利。
第十八条服务区应当加强对旅客投诉的处理,及时解决旅客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
五、其他第十九条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服务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重庆高速公路服务区工作规范(试行)正
重庆高速公路服务区工作规范(试行)前言本规范由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路网管理中心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田世茂、刘素平、彭永益、俞舒、刘斌、朱奇、翟福森、龙云霄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本规范目录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服务内容 (2)5 服务质量 (3)6 服务礼仪 (3)7 服务质量和标准 (4)8 服务工作流程 (8)9 服务安全 (10)9 管理和监督 (11)10 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2)11 附表 (14)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重庆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工作的服务内容、服务环境、服务礼仪、服务质量、服务标准、服务安全、管理与监督、服务区工作人员的职责。
本规范适用于重庆高速公路已开通的服务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但鼓励本规范的执行单位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重庆市收费公路管理若干规定》《重庆市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服务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是指设置在高速公路主线边上,能满足驾乘人员的生理和心理需求以及车辆安全运行要求而设置的服务设施,是专门为人、车服务的场所和建筑设施的总称。
3.2 服务区工作人员在重庆高速公路服务区为从事服务区服务的相关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区主任、协管、保安、保洁、机电技工、客房及餐厅服务员、加油站工作人员等)。
3.3 服务对象重庆高速公路的直接服务对象为进入服务区的旅客、车辆及货物。
3.4 外部环境服务区及以内至服务工作区以外公共区域的环境。
3.5 内部环境包括服务区及服务工作范围内的工作区域环境。
服务区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服务区工作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服务区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服务区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客户至上的原则,实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服务区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服务区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形象。
二、工作人员管理第四条服务区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五条服务区工作人员应按照工作分工,履行各自职责,相互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服务区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确保服务质量。
第七条服务区应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三、客户服务第八条服务区应设有明显的服务标识,方便客户识别和咨询。
第九条服务区工作人员应主动、热情、耐心、细致地为客户提供服务,解答客户疑问,及时处理客户投诉。
第十条服务区应建立健全客户信息管理制度,保护客户隐私,合理使用客户信息。
第十一条服务区应定期对客户满意度进行调查,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和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四、环境卫生与安全管理第十二条服务区应保持环境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清扫,确保客户用餐和休息环境的舒适。
第十三条服务区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规,加强对食品原料、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四条服务区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培训。
第十五条服务区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治安防范措施,确保客户和财产安全。
五、应急预案与突发事件处理第十六条服务区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七条服务区发生突发事件时,工作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客户和人员安全。
第十八条服务区应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和披露制度,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确保信息畅通。
六、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重庆高速规章制度
重庆高速规章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介绍重庆高速公路管理局发布的道路交通安全规章制度,旨在规范重庆高速公路上的行车行为,保障交通安全和顺畅。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驾驶员、乘客和行人,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
2. 高速公路限速2.1 重庆高速公路限速标牌•高速公路限速以路牌为准,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密切注意、遵守限速标牌所示速度,并根据路况选择合适的车速行驶。
2.2 重庆高速公路不同车道的限速•左侧车道:最高时速120公里/小时;•中间车道:最高时速100公里/小时;•右侧车道:最高时速80公里/小时。
2.3 雨雾天气限速•下雨或雾天气情况下,所有车辆限速减半。
•如果能见度低于100米,车辆应当开启雾灯并保持行车速度在30公里/小时以下。
3. 高速公路行驶安全3.1 车距控制•车辆行驶时应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
•在正常行驶情况下,车辆应保持与前车至少保持3秒的车距。
•下雨或雾天气情况下,车辆与前车的车距应适当增加。
3.2 车道使用•在高速公路上,驾驶员应当根据车速选择恰当的车道行驶。
•左侧车道为超车道,应当用于超车行驶。
•高速公路上禁止超车行驶的路段应当使用右侧车道。
3.3 切换车道•切换车道前应先打开转向灯,观察并确保安全。
•切换车道时,应确认车辆并线后打开转向灯。
4. 高速公路紧急情况应对4.1 车辆故障•车辆故障时,驾驶员应尽快将车辆靠边,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需要修理或拖车的车辆,应及时报警并等待维修人员的到来。
4.2 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报警,并保持现场安全。
•驾驶员应及时拨打事故报警电话,提供详细的事故信息,并且协助交通警察进行调查处理。
5. 高速公路审批和处罚5.1 违规行为处罚•对于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驾驶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违规行为将被纳入个人行驶记录,累计达到一定次数将被暂停或取消驾照。
5.2 高速公路违规行驶审批•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将对违规行驶进行审核和审批。
高速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制度范本(2篇)
高速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制度范本一、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目标和原则1. 目标:- 维护服务区广场秩序,确保游客和车辆安全;- 提供一个干净、整洁和有序的环境;- 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广大游客的需求。
2. 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的管理;- 秩序与服务并重,确保游客满意度;- 依法管理,文明出行;- 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管理效能。
二、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规定1. 停车管理1. 严禁随意停放和占用停车位,对违规停车的车辆进行罚款和拖车处理;2. 不得在车位之间进行摆放物品,确保通行畅通;3. 停车时,请使用驶入式停车,不得逆行或倒车停车。
2. 垃圾管理1. 定期清理垃圾,请将垃圾投放至指定垃圾箱,切勿乱丢垃圾;2. 倡导垃圾分类,设置不同类别的垃圾箱,方便游客进行分类投放;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清理垃圾或破坏垃圾箱。
3. 餐饮管理1. 餐厅内禁止吸烟;2. 餐后请将餐具放回指定位置,不得乱放乱丢;3. 游客自带食物的,请在指定区域用餐,不得占用餐桌。
4. 秩序维护1. 秩序员有权制止违规行为并处罚;2. 游客之间如有纠纷,应理性沟通,不得打斗和造成伤害;3. 对侵犯他人权益或公共安全的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5. 设施设备使用1. 使用服务区提供的设施设备时,请爱护和正确使用;2. 设施设备若损坏,请及时报告工作人员。
6. 广场环境维护1. 禁止在广场上乱涂乱写,保持广场环境整洁;2. 禁止在广场上破坏花草树木等绿化设施;3. 禁止在广场上放置非法广告或做宣传活动。
三、服务区广场秩序管理措施1. 建立巡逻机制:- 服务区设立专门的巡逻队伍,定时巡视广场;- 增加巡逻频次,加大巡视力度。
2. 安装监控设备:- 在服务区广场安装监控设备,提高对秩序问题的监控能力;- 定期检查监控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维护和更新。
3. 强化宣传教育:- 制作公告牌、提示标语等,提醒游客遵守秩序规定;- 制作宣传单页,宣传文明礼仪和法律法规。
重庆高速规章制度汇编最新
重庆高速规章制度汇编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重庆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保障公路交通安全畅通,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重庆高速公路的行车和管理,包括高速公路的建设、维护、运营和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重庆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章的规定,保障公路交通安全畅通。
第四条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和行人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高速公路管理规定,安全文明行车。
第二章高速公路的划分和标志第五条重庆高速公路根据车辆的速度等级、道路等级等情况,分为不同的车道。
第六条高速公路上应当设置标志,包括路牌、路标、地标等,以指导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
第七条高速公路的通行车辆应当按照车辆类型、速度等级等情况定位车道,确保交通有序。
第八条高速公路上的车辆行驶应当保持一定的车距,避免发生追尾事故。
第九条高速公路上的车辆超车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遵守交通信号指挥。
第十条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保障道路畅通。
第十一条高速公路上不得随意停车,如需停车应当进入服务区或者紧急停车带停车。
第三章高速公路的行车规定第十二条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应当按照车道行驶,不得随意换道。
第十三条高速公路上的车辆驾驶员应当保持车辆行驶稳定,不得疲劳驾驶。
第十四条高速公路上的车辆驾驶员应当保持车速稳定,不得超速行驶。
第十五条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挥,安全通行。
第十六条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应当遵守规定车道行驶,不得占用非机动车道或者紧急车道。
第十七条高速公路上的车辆驾驶员应当保持车辆清洁,防止影响他人视线。
第十八条高速公路上的车辆驾驶员应当尊重其他车辆和行人,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第十九条高速公路上的行人应当走人行道,不得横穿高速公路。
第四章高速公路的安全管理第二十条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应当定期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安全。
第二十一条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应当保持良好的行车状态,不得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第二十二条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反交通法规。
服务区工作规章制度内容
服务区工作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服务区工作秩序,确保服务区安全和顾客满意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服务区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工作人员以及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服务区工作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保持服务区内的秩序和安全。
第四条服务区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五条服务区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行为。
第二章服务区管理第六条服务区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管理职责,保障服务区的正常运营。
第七条服务区管理人员应制定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服务区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八条服务区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工作人员,提升他们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九条服务区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服务区内的突发事件,确保服务区的安全和顾客的顺利通行。
第十条服务区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的巡视和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服务区内的秩序和安全。
第三章服务区工作人员第十一条服务区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保证服务区的正常运营。
第十二条服务区工作人员应遵守服务区的工作制度和规章,确保服务区内的秩序和安全。
第十三条服务区工作人员应积极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解决他们的问题和需求。
第十四条服务区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与同事和顾客友好相处,维护服务区的和谐氛围。
第十五条服务区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第四章服务区安全第十六条服务区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做好服务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七条服务区工作人员应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服务区的安全和顾客的安全。
第十八条服务区工作人员应遵守消防规定,做好防火工作,确保服务区内的安全。
第十九条服务区工作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定,保障顾客的交通安全。
第二十条服务区工作人员应遵守卫生规定,保持服务区内的清洁和卫生。
第五章服务区服务第二十一条服务区工作人员应积极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解决他们的问题和需求。
重庆高速公路服务区工作规范试行正
重庆高速公路服务区工作规范试行正一、引言为了提升重庆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服务质量,规范服务区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工作规范。
本规范试行正,适用于所有重庆高速公路服务区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及相关合作单位。
本规范旨在确保工作流程标准化,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给过往车辆和旅客。
二、工作岗位职责1.管理人员职责:管理人员负责服务区的整体运营和管理,包括员工管理、财务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等。
管理人员需做好日常巡查和管理工作,及时处理服务区各类问题和突发事件。
2.工作人员职责:工作人员是服务区的主要服务提供者,负责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给过往车辆和旅客。
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加油、维修、清洁、客服等工作。
工作人员需要熟悉并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确保服务质量。
三、工作规范1.工作服着装规范: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合身的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着装应符合服务区规定的标准,不得随意调整或更改。
工作服应每天更换并保持清洁,不得出现破损或脏污情况。
2.工作纪律规范: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服务区的工作纪律。
包括遵守工作时间安排,做好换班手续,按时上下班;严禁在工作期间私自离岗,延误工作;严禁迟到和早退;严禁接受贿赂和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等行为。
3.服务态度规范:员工在工作中应以礼貌、热情、高效的服务态度迎接过往车辆和旅客,积极回答疑问,解决问题。
严禁对顾客进行不文明、不礼貌的语言或行为,如有投诉或纠纷,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并配合处理。
4.服务质量规范:员工在工作中应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和干净,定期检查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确保其正常工作。
加油人员要确保加油过程安全,规范操作,并定期检查加油机的检修情况。
维修人员要做好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问题。
5.安全意识规范:所有员工应时刻保持安全意识,严守服务区的安全规定。
在处理加油、维修等工作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防止火灾和其他事故的发生。
员工要经常参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掌握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制度一、总则高速公路服务区是指在高速公路上设置的供车辆驾驶员休息、餐饮、加油、维修等服务设施及相关经营活动。
为了保障公路安全和服务质量,规范服务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本制度制定。
二、管理机构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机构应当由政府指定,为了保障服务区正常运营及服务质量,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保证服务区的正常运营。
三、服务区设置1.服务区选址服务区选址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同时考虑周边交通情况、地理环境、城乡发展规划、设施资源等因素,确保选址合理。
2.服务区规划建设服务区建设应当遵循现代化原则,合理利用空间布局,确保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各项功能分区合理划分。
3.服务区设施服务区设施应当符合交通运输部门相关规定,确保驾驶员及乘客的休息、餐饮、加油、维修等需求。
四、服务范围1.休息服务服务区应当提供舒适、安全的休息场所,包括停车场、卫生间、休息区等,确保驾驶员在疲劳驾驶时能得到充分的休息。
2.餐饮服务服务区应当提供丰富多样的餐饮服务,包括快餐、餐厅等,提供健康饮食选择,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3.加油服务服务区应当设置加油站,提供高质量的汽车燃油,确保车辆在行驶中能够随时加油。
4.维修服务服务区应当设置汽车维修站,提供车辆紧急维修、保养等服务,确保驾驶员的车辆安全行驶。
五、运营管理1.服务区营业时间服务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营业时间,确保长时间离开公路的驾驶员仍然能够得到必要服务。
2.服务区管理人员服务区应当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管理和服务技能,确保服务区的正常运营。
3.服务区安全服务区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安全预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服务区的安全运营。
4.服务质量监督服务区应当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收集用户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提高服务水平。
六、经营主体服务区经营主体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服务区经营活动,提供优质的服务。
七、奖惩制度1.奖励优质服务服务区应当加强员工培训,鼓励员工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开展服务创新,对于表现出色的员工予以奖励。
重庆高速规章制度最新版
重庆高速规章制度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重庆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有序运行,保障车辆和行人的安全,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领导,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重庆市境内的高速公路,包括但不限于收费公路、免费公路、高速快速路等。
第三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理,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重庆高速公路的标志、标线、限速和指示牌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缺失或者损坏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第五条司机和乘客在行驶高速公路时应遵守相关规定,文明驾驶,不得占用应急车道、违规超车、酒后驾驶等。
第二章高速公路的建设和管理第六条高速公路建设应符合国家规划及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完善配套设施,保证安全通行。
第七条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应加强对高速公路的日常维护和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道路损害、险情和设备故障。
第八条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应加强对路况的监测和信息发布,确保驾驶员及时了解道路情况,做好交通疏导。
第九条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条对于高速公路上的施工、养护和紧急抢修等工作,应当规范作业,划定安全区域,确保施工人员和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第三章高速公路的交通管理第十一条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应按规定车道行驶,严禁闯红灯、逆行、疲劳驾驶等危险行为。
第十二条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应保持行车间距,不得超速行驶,遵守限速规定,保证安全行驶。
第十三条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应按规定使用灯光,确保夜间行车的安全。
第十四条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应随车携带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并保持车辆良好状态。
第十五条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发生事故时,应及时移动到应急车道或事故处理区,确保道路通畅。
第四章高速公路的收费管理第十六条高速公路收费站应提供便捷的收费服务,确保交通流畅。
第十七条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及优惠政策应当公开透明,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十八条高速公路收费站应加强收费人员管理,严禁乱收费、私征等行为。
公路服务区规章制度
公路服务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服务区的管理与运营,提高服务区的服务质量,保障公共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路服务区是指为旅客提供休息、餐饮、卫生、加油等服务的服务设施,是旅行途中必经之处。
第三条公路服务区的经营必须遵循依法经营、服务质量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公路服务区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不同类型的服务区,包括大型服务区、中型服务区和小型服务区等。
第五条公路服务区应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和服务标准,确保服务区的正常运营。
第六条公路服务区的经营者应具备相关资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行为。
第七条公路服务区的管理者应具备相关管理经验,能够有效组织、协调和监督服务区的运营。
第八条公路服务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服务区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公路服务区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旅客的投诉和意见。
第十条公路服务区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维护公路交通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服务规范第十一条公路服务区应为旅客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旅客的安全和舒适。
第十二条公路服务区应设立便民服务点,提供餐饮、购物、洗手间等服务设施。
第十三条公路服务区应提供清洁卫生的环境,保持服务区内的卫生整洁。
第十四条公路服务区应提供安全可靠的食品,杜绝假冒伪劣食品的出现。
第十五条公路服务区应提供24小时加油、维修等服务,确保旅客的车辆安全行驶。
第十六条公路服务区应为旅客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解答旅客的疑问和需求。
第十七条公路服务区应设立安全岗、巡检员等岗位,保障服务区的安全。
第十八条公路服务区应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
第十九条公路服务区应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提高服务水平和满意度。
第二十条公路服务区应建立服务文化,倡导彬彬有礼的服务态度。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公路服务区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二十二条公路服务区应建立人员培训机制,提升员工的服务水平和专业技能。
重庆高速规章制度最新修订
重庆高速规章制度最新修订第一条为了规范高速公路的管理,保障交通安全,保障道路畅通,提高高速公路的运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高速公路是指具有一定路产资格,以安全高速为目的,专供汽车行驶的道路。
高速公路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三条高速公路的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高速公路行驶的机动车驾驶人员、乘客、行人等相关当事人。
第四条高速公路行驶应当遵守安全、文明的交通规则和规定,保持道路畅通、交通安全。
第五条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高速公路的运行和管理,确保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
第二章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规定第六条高速公路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
第七条驾驶人员在高速公路行驶时应当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不得超速行驶,不得占用应急车道。
第八条不得在高速公路上临时停车、倒车、调头。
第九条高速公路应怎么样规定车道。
不得随意变道,违反规定占用快速车道行驶。
第十条高速公路行车时,不得在车内抛洒废弃物,不得从车窗抛物。
第三章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规定第十一条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高速公路实施24小时巡查,确保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
第十二条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设置警示标志、交通信号灯、护栏等设施,提高交通设施的安全系数。
第十三条对于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开展高速公路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五条对于在高速公路上违反交通规则、危害道路安全的行为,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罚。
第四章高速公路紧急处理规定第十六条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或道路堵塞等紧急情况时,应当立即向管理机构报告,并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发布交通信息,通知驾驶人员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道路畅通。
第十八条驾驶人员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尽快将车辆移至安全地带,并打开危险警示灯,等候救援。
服务区管理
服务区管理标准前言随着高速路网的逐步形成以及人们对高速公路服务质量要求的不断深化和延伸,作为高速服务窗口形象的服务区不仅仅是简单满足司乘人员停车、加油、餐饮、购物等基本要求,更成为了高速公路运输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如何加强服务区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服务区管理标准》为服务区的规范管理进行了初步的尝试,希望通过建立标准化的操作规范、行为规范、着装规范、礼仪规范等,形成一套完善的岗位管理规范,有效指导各业务单元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增强员工的责任感,解决管理中存在的越位、空位、缺位等问题,提高管理单元的管理水平,减少内部管理上的相互扯皮,统一执行标准,形成软实力的整体提升。
服务区管理标准目录第一章服务区工作规范第一节管理层级的设置第二节部门工作职责第三节岗位职责第四节岗位要求第五节工作标准第六节检查考核第二章服务区卫生规范第一节保结工作内容第二节保结管理标准第三节公厕清洁操作规程第四节内务卫生管理第三章服务区服务规范第一节通用规范第二节礼仪规范第三节语言规范第四节微笑服务规范第一章服务区工作规范第一节管理层级设置根据服务区组织原则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服务区管理层次具体设置如下图:服务区管理层级示意图◆管理守则服务区实行主任负责制,全面负责服务区的经营管理和文明创建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升服务区的窗口形象,确保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现场管理办公室对服务区主任负责,具体负责服务区的现场管理,行使监督公,对服务区的规范经营、安全卫生、现场秩序、文明服务及行为规范进行指导、服务、考核,不断提升服务区的服务水平。
服务区采取周检、月考、年评的方式,评价各管理层的工作绩效。
◆管理原则一、逐级负责制。
管理层实行逐级领导、逐级负责。
二、分工负责制。
员工实行岗位责任制。
三、责权利连带制。
员工责任、权利、利益相关连带。
四、全员监督制。
全员互相监督、互相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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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速公路服务区工作规范(试行)前言本规范由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路网管理中心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田世茂、刘素平、彭永益、俞舒、刘斌、朱奇、翟福森、龙云霄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本规范目录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服务内容 (2)5 服务质量 (3)6 服务礼仪 (3)7 服务质量和标准 (4)8 服务工作流程 (8)9 服务安全 (10)9 管理和监督 (11)10 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2)11 附表 (14)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重庆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工作的服务内容、服务环境、服务礼仪、服务质量、服务标准、服务安全、管理与监督、服务区工作人员的职责。
本规范适用于重庆高速公路已开通的服务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但鼓励本规范的执行单位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重庆市收费公路管理若干规定》《重庆市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服务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是指设置在高速公路主线边上,能满足驾乘人员的生理和心理需求以及车辆安全运行要求而设置的服务设施,是专门为人、车服务的场所和建筑设施的总称。
3.2 服务区工作人员在重庆高速公路服务区为从事服务区服务的相关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区主任、协管、保安、保洁、机电技工、客房及餐厅服务员、加油站工作人员等)。
3.3 服务对象重庆高速公路的直接服务对象为进入服务区的旅客、车辆及货物。
3.4 外部环境服务区及以内至服务工作区以外公共区域的环境。
3.5 内部环境包括服务区及服务工作范围内的工作区域环境。
3.6 服务岗位服务区内设置的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工作岗位。
4 服务内容4.1服务区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餐饮、购物、住宿、休息、公厕、加油、汽车维修、停车、通信、夜间照明及完善实用的给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和备用电设备。
4.2 停车区应提供公共厕所、座椅等设施和适量停车车位。
4.3 服务区停车广场应设置垃圾桶、座椅、电话亭、地图窗等;广场和重点经营区域应设置电子监控设备。
积极开拓应急医疗、电子商务、信息提示、手机充电等便民服务。
5 服务质量5.1 服务区加油站宜设置在靠近服务区出口端,方便车辆进出。
有条件的服务区积极推进大小车分区加油,逐步实现IC卡自助加油。
5.2 服务区餐厅应配备冷暖以及通风换气设备。
5.3 服务区(停车区)卫生间应配备通风换气设备,容量应满足60~100人同时使用的标准。
5.4 服务区车辆维修设施应符合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5.5 服务区应设置残疾人通道,在相关服务设施中设置残疾人专用设备。
5.6 服务区应严格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配备消防设备。
5.7 服务区的匝道入口应设置减速标志,区内各交通节点处应设置规范的引导标线和标志牌。
6 服务礼仪6.1 服务着装及仪容仪表6.1.1服务区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按季节穿着统一发放的配套制服并佩戴工牌。
保持制服干净整洁,衣扣完好、齐全并扣好。
6.1.2 服务区工作人员仪容要端庄、男同志须剪短发,发梢不得遮眉及耳廓、后脑勺头发不得长过衬衣衣领,不准留胡须和鬓角,鼻毛不外露,不准刺青,不准戴戒指、项链等。
女同志不准戴耳环、项链、手镯、戒指,指甲不能过长,不准染指甲、化浓妆、不得染发、披长发,不得烫蓬松发型,发梢不得遮眉及耳廓。
6.1.3上岗作业不准披衣敞怀、挽衣袖、卷裤腿、穿拖鞋或赤脚。
6.1.4 严禁将标牌、证件转借他人。
6.2 行为举止6.2.1服务区工作人员要做到文明用语,微笑服务,站、坐姿规矩,表情亲切、自然得体、礼貌待客、讲究礼仪,杜绝服务态度冷淡、生硬、顶撞侮辱顾客等现象。
6.3 服务态度6.3.1 与服务对象交流时,应正视对方、态度和蔼。
6.3.2 对服务对象的询问,应明确答复,不能解答或处理的问题,应积极引导及耐心解释,不应推诿、搪塞。
6.3.3 当服务对象出现误解、语言过激时,不应与其争吵和争辩,解释无效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6.4 服务语言6.4.1 服务人员应使用普通话服务。
7 服务标准7.1 停车区、免费休息区标准。
7.1.1 地面、出入口无积水(积雪)和垃圾,无大面积油渍。
7.1.2 地面无破损、坑槽。
7.1.3 停车标线完整规范,车辆摆放有序。
7.1.4 墙体、栏杆无污渍、裂痕、破损。
7.1.5 垃圾箱数量充足、美观实用,摆放位置方便顾客,保持清洁。
7.1.6 各种灯箱、牌匾及悬挂物字迹清晰、美观大方、无破损,洁净无污渍。
7.1.7 指示标牌设置合理,无污渍。
7.1.8 夜间照明亮度符合顾客夜间行动需求,做到美观、环保。
7.1.9 绿化带、草坪内无杂物,花木修剪整齐,布局美观。
7.1.10 休息桌椅整洁,无污渍杂物,周围环境良好。
7.1.11 配备常用药品。
7.1.12 免费为驾乘人员提供开水服务。
7.2 公共卫生间标准7.2.1 通风良好,无异味。
7.2.2 地面无积水、脚印、污渍,无烟头、纸屑等杂物。
7.2.3 墙面、柱面、墙角、镜面、门窗洁净,无灰尘、污渍。
7.2.4 大、小便器无积便、污渍、垃圾和水锈。
7.2.5 便池挡门和挡墙清洁干净,无水锈渍迹。
7.2.6 废纸篓、垃圾桶倾倒及时,无废物溢出。
7.2.7 清洁工具摆放有序、位置恰当。
7.2.8公共卫生间设有残疾人专用厕所(位),并有残疾人专用通道。
7.3 餐厅:餐厅明亮,整洁卫生。
窗帘、台布洁净,纱窗完好无破损,玻璃清洁无破损;桌椅配置摆放合理;餐具按规定消毒,完好无破损;调味器皿清洁、卫生、完好可用;菜单字迹清晰规范,干净无破损;工作用具清洁卫生;地面无垃圾、污渍,干净整洁;洗手处,备有洗涤用品,并保持清洁、卫生。
7.4 厨房操作间:食品加工过程要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要求。
各种原料、调料、配料无发霉变质、污染、过期等现象;肉类原材料需检疫合格;各工作间、台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食品生、熟分开存放;地面、地沟清洁卫生,下水顺畅、无堵溢;抽油烟设备定期清理油垢,安全有效;设有防蝇虫、鼠、蟑螂设施,操作间无蝇虫、鼠、蟑螂。
7.5 客房:大堂环境雅静,沙发、茶几摆放整齐、干净;服务台台面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指示标牌、标价牌制作规范、准确、洁净;楼道、扶手干净,无污迹;地面、门窗、墙壁、天花板整洁、完好,各种设备和用具整洁卫生,床上用品、茶杯、口杯等一客一换一消毒,配备一次性拖鞋;住人房间每天整理、消毒;保持客房空气清新,防鼠、防蚊蝇设施齐全,座便器上有消毒标志;客房内的电器及取电插座能满足正常使用。
7.6 超市:整齐明亮,美观有序,地面、墙面、顶棚干净整洁,无污渍。
商品分类摆放、货架等设施完好整洁;商品品种丰富,能满足司乘人员基本需要;各种商品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与价签相符;根据需要设立地方特色产品专柜。
7.7 加油站:安全警示标志整洁醒目,加油设施卫生整洁,雨棚、立柱及标识整齐美观,地面清洁无污渍;加油设备计量准确;雨棚、立柱及标识整齐完好;按规定配备使用消防设施器材;油品质量、计量要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7.8 汽修:车辆维修厂房整洁明亮,地面无大面积油污、杂物;空气流通顺畅,各种设备、工具表面干净、整洁;仓库内的配件分类摆放;维修工具摆放整齐有序;公示维修、配件、服务项目的价格;按规定配备使用消防设施器材。
7.9 服务时间7.9.1服务区正常服务时间为7×24小时全天开放服务。
7.9.2服务区保洁服务应为24小时全天保洁。
7.9.3服务区保安服务应为24小时全天值守。
7.10 保洁工作要求7.10.1 公共卫生间7.10.1.1 每天早、晚必须全面清洁洗手间、座厕、尿槽、洗手盆;地面应定期清洗,随时冲洗,注意循环保洁。
7.10.1.2 洗手间内发现烟头、纸屑及其它杂物、污渍时,要及时进行清洁,更换垃圾袋。
7.10.1.3 定时喷空气清香剂,使卫生间无异味。
7.10.1.4 地面无积水,座厕、洗手盆、尿槽无积尘、无污渍,天花板无蜘蛛网、无积尘。
7.10.1.5 镜面、墙面、金属等无水渍、污渍、光亮并干燥。
7.10.1.6 设施设备故障或损坏应及时通知上级处理。
7.10.2 地面保洁7.10.2.1外场地面要循环清扫,要保持地面无烟头、杂物、纸屑,对汽车轮带到门前的泥沙等要及时清理干净,停车场每天定时冲洗,随时清扫,保持整洁。
7.10.2.2走廊、过道、楼梯要保持清洁,确保无积尘、杂物、污渍。
7.10.2.3大理石、瓷砖等硬质地面,要求表面及其接缝清洁干净,水泥地面干净无损坏,墙角线、地角线及客人易发现的地方无积尘、杂物、污渍等。
7.10.3玻璃金属类保洁7.10.3.1定期对服务区内的玻璃进行擦拭或用清洁器进行擦拭,要求无水渍、污渍、尘渍,达到玻璃光洁明亮。
7.10.3.2对铜、不锈钢及其它金属材料制成的装饰、栏杆、指示牌、台架、灯座等用专业清洁剂擦亮,要求无锈痕、污渍、手印等。
7.10.3.3各类金属擦拭时,必须按纹理进行,切勿用硬物刮铲,以防人为性的损坏。
7.10.3.4玻璃门、窗、幕墙、镜面等要求洁净无暇,玻璃趟槽、窗门趟槽干净,无积尘、无沙粒。
7.10.4其他保洁7.10.4.1墙面、墙底干净,无污渍、无破损、无脱胶,大理石瓷片、瓷砖、塑料板墙等干净明亮、整洁,木板墙、胶合板墙、各种雕饰、金属装饰的墙、门窗、挂篓等洁净无积尘,无脱漆等。
7.10.4.2花槽、花盆内无杂物、烟头、纸屑、香口胶等,摆花周围保持洁净,叶片无积尘等7.10.4.3各种悬挂指示牌、天灯筒灯、射灯、装饰灯及装饰物要求干净、整洁、无积尘、无污渍,天花板无蜘蛛网。
7.10.5 保洁工作完成后保洁员应填写《公共卫生巡查记录》备查。
7.10.6 服务区协管员应每天对保洁员的保洁工作对照《公共卫生巡查记录》进行检查。
对检查的结果、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在《公共卫生巡查记录》上进行记录。
7.10.7 保洁工具管理和交接7.10.7.1 保洁工具的管理和发放,由服务区协管登记造册,统一管理。
7.10.7.2保洁工具落实到人,协管员定期清点抽查保洁工具,每天交接班清点一次工具;丢失或使用不当以致工具损坏,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出直接责任人由当班协管员承担;临时性领用工具由协管员每天登记发放,定时回收。
7.10.7.3 日常保洁易耗品的领用,由协管员统一管理发放。
7.10.7.4 日常保洁易耗品管理发放的原则:7.10.7.4.1 由各服务区协管员汇同服务区主任制定出每日保洁耗品消耗量,并报营运公司确认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