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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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05〕19号)要求,自2006年秋季起,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全面进入新课程实验。
为了保证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三个面向”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所确定的基础教育培养目标,充分体现普通高中教育的性质,即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充分体现时代要求,根据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培养目标,以促进学生的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核心,全面、准确地实施普通高中课程。
立足我省实际,借鉴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有益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努力构建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安徽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使我省普通高中素质教育取得实质性进展,全面提高我省基础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为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专门人才和创新人才奠定坚实基础,为安徽跨越式发展和奋力崛起提供有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一)结合安徽实际,创造性地实施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各科课程标准(实验)》,积极探索普通高中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努力构建具有安徽特色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
(二)提高新课程实施的水平,探索学校实施新课程的有效方式与途径,为国家新课程的实施、推广、完善和发展提供实践经验,为普通高中新课程的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的修订完善提供实证性意见和客观依据。
(三)构建我省高中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有效机制,提高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建设与管理课程的能力,开发多样化的课程资源,营造课程实施的交流平台。
(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普通高中课堂教学改革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探索与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创建学校新的课程文化。
(五)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和新课程理念的发展性评价体系和教学水平监控体系,建立学生学业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的评价制度,探索建立与高中新课程相配套的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六)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制度,促进全省普通高中教师的专业发展,提高全省普通高中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组织领导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社会关注度高。
因此,必须加强对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一)成立由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程艺同志为组长的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
程实验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重大政策,落实配套措施;指导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胡平平副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基础教育处处长李明阳、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阚智为副主任,办公室具体处理日常工作。
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中的重大改革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
(二)建立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办公会议制度。
由省教育厅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定期召集,厅基教处、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高教处、职成处、中专(师范)处、督导办、体卫艺处、省招办、省教科所、省电教馆和省装备中心等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办公会议成员。
办公会议研究制订各项政策和保障措施,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成立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专家指导组。
指导组成员主要由我省有关高师院校、教科研机构的专家和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代表组成,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理论研究,为行政决策提供咨询,为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教师培训等工作提供指导和专业支持。
专家指导组办公室设在省教科所,具体处理日常工作。
(四)各市、县(市、区)都要建立在当地政府统筹领导下的、由职能部门组成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领导机构和专家支持组织,明确职责,积极稳妥地推进高中新课程的实施。
(五)学校是新课程实验的基地,省、市、县三级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普通高中学校新课程实验实施工作的指导。
要充分调动学校和师生自主参与新课程实验、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的积极性。
要分别建立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联系学校,并组织好对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过程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及时反馈情况,总结经验,奖励先进,通过实验使每一所学校逐步建立与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学校管理制度。
四、实施重点
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实施,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组织新课程实验的教师培训
1、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坚持“全员培训”和“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采取“统一规划,集中培训;分段实施,研训一体”的方法,对普通高中校长、实验教师、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研员以及师范院校的相关人员、新课程实验的培训者分别进行通识培训、学科课程标准培训和学科教材培训。
2、充分发挥国家、省级培训的作用,积极开展市级、县级培训和校本培训。
将通识培训、课程标准培训、教材培训紧密结合,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样化的培训,使受培训者切实转变教育观念,深刻领会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精神实质,逐步按照新课程理念进行学校管理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3、优化整合各种培训资源,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院、教研部门要密切合作,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培训、咨询、指导等工作。
(二)加强新课程实验的实施、建设与管理
1、每所普通高中都要成立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统筹负责学校新课程的实施、管理与评估。
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下设各学科课程小组,各学科课程小组提出本学科的开课方案(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开设的学科、模块、时间、任课教师,课程说明,以及选修课注意事项等),报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在此基础上编制学生选课指导手册,指导和帮助学生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科学、合理地选课。
2、严格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中规定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要求实施课程,学校在按计划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年度计划,
逐步开好各类选修课程。
各普通高中要按课程方案的要求开齐必修课程。
省级示范高中尽快做到开齐选修课程;其他学校三年内逐步达到这一要求。
3、提高认识,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开设好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切实加强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设置、实施、考核、评价及学生校外活动的管理,在保证课程开设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保障活动课程的安全有效,防止活动课程学科化、课堂化的倾向,积极探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校本化。
4、加强对实验教材选用的指导与管理,统筹安排新课程实验教材在全省的使用。
编制《普通高中课程计划指导意见》,提高学校实施课程、建设课程和管理课程的能力。
积极引进、开发与利用各种课程资源,充分挖掘包括网络资源在内的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建立校际资源交流与共享机制,发挥课程资源的最大效能。
(三)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与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建设。
1、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积极探索新课程的教学改革,切实推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倡导自主、探究、合作的学习方式,引导学生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探究知识的意义,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
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的组织管理方式、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
2、建立并逐步完善学生选课指导制度,促进基于模块的课堂教学改革。
探索适应新课程需要的教学组织形式,逐步建立与新课程理念相适应的普通高中教学管理制度。
3、建立学生学分管理制度。
学校要根据课程方案的学分要求形成学年学分分配表。
遵循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学分认定的标准、程序,规范操作过程,严禁学分认定中的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
4、校长是学校课程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学校课程改革的实施。
要根据新课程实施的需要,进行教师、场地、设备等学校现有人力和物力资源的重组和优化,充分发挥其效益,建立适应模块化教学特点的、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教学组织和管理新机制。
5、加强学校教研组织的建设与重组,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建立健全课程发展的专业咨询、指导和进修体系。
组织并引导教师及时解决新课程实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真正使新课程的实施过程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
(四)积极利用、开发课程资源
1、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场地和设施设备,引进、开发与用好报刊、杂志、电子音像教材、多媒体课件、网络课程等多样性课程资源。
因地制宜开发课程资源,努力与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结合,利用和争取学校所在地的工厂、农村、部队、社区、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社会资源和人力资源,为新课程实施提供丰富的课程资源支撑。
注重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与成人教育的融合与渗透。
农村学校要结合农村建设和发展的实际,积极利用和开发课程资源。
2、积极利用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课程资源,努力形成学校的课程资源体系。
建立省、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资源网,形成课程资源共享机制。
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开发课程资源,逐步实现学校与社会教育资源接轨。
3、学校要在自主建设技术课程教室、购置技术课程教学设备的同时,积极与当地的职业技术院校、工业技术企业、农业技术企业联合办学,利用他们的师资和技术设备资源,落实技术课程教学。
(五)推进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
1、探索高中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建立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
式,制定《普通高中实验年级学生学业成绩测试和学分认定指导意见》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构建发展性的评价制度和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测体系。
2、建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制度,全面、科学、准确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将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与教师专业发展评价统一起来。
通过评价,促进教师提高实施、开发、创生课程的能力,发挥评价对实施新课程的促进作用,努力营造实施新课程的学校环境和社会环境。
3、建立符合新课程改革要求的、学校自我评估与外部评估相结合的普通高中学校评估机制,使普通高中评估成为保障新课程实验顺利进行和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4、组织力量开展对新课程背景下的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研究,制定《安徽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方案》。
(六)加强新课程实验的研究
1、成立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项目研究组,组织力量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中的各项工作开展专题研究,为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决策提供服务。
以教育科研促课程改革,及时将研究成果应用到高中新课程实验。
加强对高中学校实验工作的理论指导和专业引领,努力解决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
2、选择全省各层次普通高中建立50个省、市共管的省级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学校,为全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提供成功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为保证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顺利实施,需要各方面在政策支持、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制度建设、师资培训、专业指导、舆论宣传等方面做好准备并提供有力保障。
(一)为保障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在我省的顺利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调研的基础上,把保障和促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各项政策制定好、落实好。
省教育厅将定期交流各市有关信息,研究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和政策,共享资源和信息,推动各市实验工作的协调发展。
(二)省教育厅每年安排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专项经费,用于高中新课程培训、项目研究、课程资源的引进与开发、实验推进等各项工作。
各市、县(区)和普通高中学校也要设立相应的新课程实验工作专项经费。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生实际人数和新课程教学的实际需要,指导和督促学校合理编班,从2006年秋季招收的新生开始,把每班的学额限定在56人以内;同时争取人事部门的支持,按照学校实际班数和学生数,落实教师编制,为学校配备相应的教师。
学校要有计划地从工科院校、职业技术学院遴选优秀毕业生,通过教育科学和高中新课程培训,充实高中技术课教师队伍,以满足技术课教学的需要。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新课程教学的实际需要,指导和支持普通高中加强师资、校舍、图书、体育场馆、器材设施、实验仪器、电教设备等方面建设,不断优化学校教育资源,努力使每所普通高中都能具备实施新课程方案所需的基本条件。
(五)要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培训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高中校长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的重点。
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规划,在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培训资源开发等方面改革创新,密切贴近基层实践工作者的实际需要,加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六)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实现教研重心下移,市一级要逐步建立起面向全体高中学校的教研网络,发挥业务指导作用,加强教研工作的协作与对口支援,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和教育质量较高地区以及样本学校的示范作用。
省教育厅将在省教科所设立教研网站,收集新课
程实验的有关信息,介绍改革动态,咨询答疑,建立畅通的课程改革实验信息沟通渠道。
(七)要重视和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项目的研究工作,针对我省高中新课程实验开展研究,对课程改革实践进行指导。
高中学校要主动加强与各级教研机构和高等师范院校的联系,积极开展校本教研,形成自己的专业咨询和专家指导队伍。
(八)要建立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评估监控机制和专项督导制度,省教育厅制订《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评估标准及评估方案》,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好对本地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专项调研和阶段评估。
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纳入对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和对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评估,监控各地新课程实验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反馈情况,总结经验,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每一所学校新课程实验都能积极、稳妥、有序地进行。
(九)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向学生及其家长和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目的、任务和意义。
争取社区、家长的积极配合,建立学校、家庭、社区有效参与课程实验的新机制,形成领导重视,群众理解,全社会对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广泛理解与支持的环境,努力营造有利于新课程实验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各项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