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监理大纲】住宅小区及裙楼工程监理大纲(技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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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大纲工程名称:xx基础及裙楼
xxxx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目录
第一章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
一、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4)
二、监理人员配置 (5)
第二章监理工作范围及监理目标
一、监理工作范围 (6)
二、监理目标 (15)
第三章本工程监理重点和难点分析及针对性的监理措施 (17)
第四章监理工作制度及廉洁自律
一、监理工作制作度 (18)
(一)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18)
(二)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制度 (18)
(三)分包单位资质审核制度 (21)
(四)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核制度 (22)
(五)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验收管理 (23)
(六)工程隐检、预检及分期分部工程验收制度 (24)
(七)工程项目《监理月报》编制制度 (26)
(八)监理资料的管理归档制度 (26)
(九)工程竣工初验制度 (27)
(十)工程事故处理制度 (30)
(十一)工程项目监理总结制度 (31)
(十二)现场监理会会议制度 (32)
(十三)见证取样制度 (34)
第五章保证施工安全的监理控制措施 (36)
第六章质量控制的工作任务与方法
一、工作任务 (38)
二、程序 (38)
三、方法与措施 (41)
第七章进度控制的工作任务与方法
一、工作任务 (45)
二、程序 (45)
三、方法与措施 (46)
第八章投资控制的工作任务与方法
一、工作任务 (50)
二、程序 (50)
三、方法与措施 (54)
第九章合同管理及住处管理工作任务与方法
一、工作任务 (56)
二、程序 (57)
三、方法与措施 (60)
第十章组织直辖市的工作任务与方法
一、工作任务 (78)
二、方法与措施 (78)
第十一章工程保修的监理办法及人员配置 (80)
第十二章使用的主要仪器、检测设备 (81)
第十三章合理化建议 (82)
第十四章向业主提交的监理报告一览表 (83)
第一章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
一、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我公司将根据业主委托的监理业务范围及施工监理的需要,派出专业齐全、配套、具有丰富的项目施工和管理经验,熟悉工程监理法律法规的监理人员,组成 xx基础及裙楼工程项目部,为业主提高项目投资的效益服务,进行项目三大目标的控制。
结合本工程的特点,本监理机构按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设置,按总监理工程师直线管理设置道路工程专业组、排水工程专业组、测量专业组、试验、材料监控组、投资监控组、进度监控组、合同及信息管理监控组,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协调和领导,拟设置监理组织机构框图如下:
二、监理人员配置
第二章监理工作范围及监理目标监理工作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xx基础及裙楼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结合本工程范围内的单项、分部或分项工程类型和性质特征等具体情况,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职责、分工以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范围和具体要求如下:
(一)、监理工作内容:
1、监理工作准备:
(1)了解项目背景、发展过程及项目建设的软硬环境;
(2)了解项目的设计单位及本项目设计过程;
(3)熟悉设计文件,并图纸会审;
(4)了解施工招标及施工承包情况;
(5)分析施工承包合同;
(6)收集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及其他必要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7)提请业主对总监理工程师及其授权并通知施工承包商;
(8)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了解承包商施工准备情况,通报监理规划。
2、检查督促施工准备:
(1)协助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3)检查、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施工管理制度,质保、安全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4)审核承包单位提出的分包项目及分包单位的资质;
(5)检查施工队伍、施工机械进场情况;
(6)认可材料供应商及核实材料进场计划。
3、施工质量控制:
(1)检查或督促施工承包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2)施工预检: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网等在施工单位测量放线后,应对其轴线、标高、位置进行复测、签证;
(3)督促承包单位严格按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文件,以及其自身制定的各项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的要求施工;
(4)按规范规定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基础、关键部位或承重结构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
(5)参与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6)对主要材料、构件、预制品及机电设备与配件等的质量和出厂合格证进行检查,必要时应做复试和监控。
监督现场砼试块的成型、养护及试验工作;
(7)及时处理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
(8)及时向业主报告质量状态及质量趋势;
(8)协助业主组织工程阶段验收和竣工初验,并对工程施工质量提出评估意见。
4、施工进度控制:
(1)审查总进度计划、单位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并制订相应的检查计划;
(2)检查实际进度,帮助分析与计划进度不符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供业主决策;
(3)当有多个承包商同时施工时,要进行进度协调:①召开协调会,有关各方参加,当面协调,②与有关方面单独协商,确保总进度目标的实现;
(4)做好工程进度记录;
(5)及时向业主报告进度和保证进度的措施。
5、施工投资控制:
(1)按合同规定,根据工程进度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2)发生工程量变化、设计修改、材料代用的工程严格审核变化量,控制费用不合理支出;
(3)对于部分合同价外的零星工程,要核实工程量,再签发付款通知;
(4)确定各项目合同价格,确保总投资控制在总投资限额内;
(5)编制投资计划,复核已完工程量,签署付款凭证审核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决算;
(6)当情况变化较大造成费用超支时,要及时报告业主,并建议准备追加投资或停建、少建某些子项。
6、技术与安全监督:
(1)检查施工技术措施是否落实、有效,必要时提出改进意见;
(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和设施;
(3)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不文明施工,提出整改要求。
7、合同与信息管理:
(1)督促各方严格履行合同;
(2)及时纠正违约行为;
(3)平时注意收集信息,特别是有关工程建设记录、图像等;
(4)及时协助处理纠纷和索赔事宜;
(5)督促承包商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6)按要求做好监理信息的收集流转、处理及监理档案的整理工作。
(二)、监理工作的职责和分工
1.监理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后,应向业主报送履行本项目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的主要成员名单及监理规划。
2.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行使监理合同的全部权限,直接对业主负责。
监理机构的其他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其工作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三)、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范围和具体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工作范围和具体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是本合同段监理组织机构的总负责人,全面负责监理处的各项工作,组织该项目的监理人员进行监理工作。
(1)接受公司的委派,确定监理处的组织机构设置,对在监项目
全面实现监理合同中规定的控制目标负全部责任。
在技术工作上受公司总工程师指导。
(2)对外代表公司与业主、设计单位、承包商及当地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进行业务联系、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主持项目例会,负责与建设有关各方之间的综合协调工作,确保监理业务的实施。
(3)领导项目监理处人员,了解项目的内容情况,主持编制和审批项目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国家、当地政府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监理和建设工程的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及管理程序,以及本公司编制的各项技术及管理规定;向监理处人员分配任务,明确授权,领导全体人员尽职尽责的完成项目监理工作,保证《监理规划》的实施。
(4)保持与业主的密切联系,弄清其建设意图和对监理的要求。
宣传和解释监理工作的意义、程序和做法,以征得业主的理解和支持。
(5)主持项目监理处的工作例会,组织、指导并检查项目监理工作;审核监理工作计划及各专业监理的实施细则,保证监理规划的实施。
(6)审查批准承包商提供的施工组织总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提出改进意见;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组织单项工程、分期交工工程和项目的竣工初验。
(7)审核并签发工程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审批重大的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文件。
(8)主持处理工程中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
主持调解业主与承包商在合同履行中的重大争议和纠纷,向业主提供所有索赔和争议的事实分析资料,提出监理方的决定性意见。
(9)主持审查工程结算,查明各项完成工作的最终价值,审核并签署施工单位报送的暂定金额的使用、工程预付款支付证书、合同项目及额外工程支付凭证;主持审查并核准工程竣工结算。
(10)建立和完善项目监理信息系统的合同管理体系,严格履行合同管理任务,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和业主提交项目实施的情况报告(监理月报);对需要记录在案的重要事项应向业主发出“备忘录”。
(11)主持单位工程竣工初验,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参加工作质量核验,签发“工程移交证书”。
(12)督促整理合同文件的技术档案资料,审核并签署项目竣工资料,组织监理人员总结项目监理工作,主持编写项目监理工作的总结报告。
(13)总监理工程师一般应在施工现场主持工作,如必要时可将部分工作委托给副总监理工程师。
2、副总监理工程师职责、工作范围和具体要求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工作范围和具体要求
专业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的专业负责人,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工作,并对总监理工程师所授权的监理工作内容全面负责。
编制本专业
的监理细则,并组织实施,领导、组织本专业监理组开展工作,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1)质量监控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工作范围和具体要求
①编写质量控制的监理细则;
②组织质量控制组的监理人员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根据各类工程施工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定期检查承包商执行合同的情况,对工程质量隐患提出预防措施或质量缺陷或限期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承包商落实;
③组织研究和处理质量监理工作中的问题;
④对分项、分部工程按规定的频率进行抽检,参加项目监理处组织的阶段性验收;
⑤参加有关工程例会,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工作情况;并报送例会纪要到项目相关单位。
⑥做好质量监控专业组的监理日志记录;
⑦审查各类变更设计报送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⑧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质量监控的月工作总结。
(2)进度监控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工作范围和具体要求
①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写进度控制的监理细则;
②审查承包商提交的进度计划并报送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③组织本组监理人员对工程进度检查分析和动态管理,报送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④参加有关工程例会,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工作情况;
⑤做好进度控制组的监理日志记录;
⑥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进度的月工作总结。
(3)投资监控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工作范围和具体要求
①按施工合同的规定,现场计量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数量和价值,报总监审核,并报项目业主审批;
②核对变更工程和额外增减工程的工程量,报送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③按合同规定审查中期支付证书及合同终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报总监审核,报项目业主审批,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和施工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和施工活动,有权暂拒支付,直到上述项目和施工活动达到要求。
(4)合同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工作范围和具体要求
①制订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定期监督检查承包商对合同的履行情况,提出限期改进意见;
②对阶段性合同执行状况进行动态分析,调解各方关系,协调合同争议;
③每月小结合同和信息管理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工作情况。
(5)信息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工作范围和具体要求
组织收集监理工作档案资料,推广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及进行本项目部监理项目的监理资料的归档工作,并可在职权范围内发存有关信息管理指令;
②组织检查(或协助审查)项目监理处重要的监理资料;
③指导信息员、项目资料员开展信息管理工作;
④负责接收有关部门转来的项目监理台帐,组织填写项目台帐,工程竣工后,把台帐及附件移交给有关部门;
⑤负责工程监理部各在监工程项目台帐的组织编写和管理工作;
⑥每季度未负责出一期信息管理通报。
4、现场监理的岗位职责、工作范围和具体要求
⑴现场监理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⑵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现场施工人员及其它施工条件与批准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是否相符;
⑶检查施工工艺是否存在缺陷及是否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并提出
整改意见;
⑷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复测、检测试验数据;
⑸关键部位做好旁站监理工作,对隐蔽工程进行覆盖前的检查,必要时进行开孔检查;
⑹对进场材料及试块实施见证取样;
⑺进行每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验收;
⑻收集施工过程资料,对照检查,作好记录;
⑼做好监理工作的计划、小结、汇报及报表、资料、文件、监理日志的管理;
⑽深入现场掌握工程质量、进度、施工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情况,及时填写监理日志,研究分析并处理监理工作中具体问题;
⑾及时向上级报告上述事实;
⑿协助整理工程竣工资料。
5、资料员的岗位职责、工作范围和具体工作:
⑴负责项目监理处收发、保管日常工作中的文件往来、通知、报表、设计变更等;
⑵负责保管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文件(设计图纸、施工预算、合同等);
⑶负责资料的计算机录入输出等工作;
⑷每月28日按要求归档整理,统计有关监理资料、工程技术资料,要求
每月5日前把上月工程项目资料的归档整理及统计情况及时报告项目监理处;
⑸在工程竣工前要完善单位工程监理档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并及时向项目专业工程师移交,以作为项目监理工作总结的重要依据;
⑹落实项目各分管专业工程师对项目资料的有关指示。
二、监理目标
1.监理总目标
按照监理依据,采取组织、经济、技术和合同等措施,通过监理工程师严谨而勤奋的工作,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义务,尽最大努力进行控制,使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满足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投资控制目标
以所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的总价作为投资控制目标。
3.工程进度目标
控制总工期为施工承包合同的总工期。
4.工程质量目标
工程施工严格按照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的施工技术规范、验评标准和质量等级评定办法等进行质量控制,使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三章本工程监理重点和难点分析
及针对性的监理措施
一、本工程监理重点和难点分析
本工程重点应放在水池及顶棚钢结构施工,水池施工监理的重点和难点应水池底及池壁的钢石混疑施工,为确保工程连续均衡施工,不留冷锋,保证水池不渗漏,经研究采取以下施:
(1)严格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研究其方案是否其有针对性及可超作性。
(2)该分项工程开工之前严格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前准备是否充分、机械设备是否齐备、数量足够及其正常使用。
(3)对施工中遇到应急时间处理的方案的审查。
(4)棚顶钢结构安装应有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其方案可行性、安全性及其计算依据可靠正确性。
(5)审查安装计算过程,吊装机械设备数量性能。
(6)监理建议
①水池池底池壁水泥宜用火山灰质水泥且标号低于425#;
②池壁工程宜用滑模且尽量减少施工冷锋;
③池底、池壁拆模后宜做五层防水、表毛
④顶相钢结吊装宜采用结合(综合)吊装法,程中宜用J-2经纬仪核对,使误差在安装要求范围内,确保工程质量;
第四章监理工作制度及廉洁自律措施
一、监理工作制度
(一)、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1、施工图纸会审是一项重要的施工准备工作,是业主、承包商、监理单位深入并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和要点,统一认识而进行的,各方均予以重视。
2、施工图纸会审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处全体监理人员参加。
各监理人员应于会审前熟悉施工图纸,并严格认真的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作好记录。
3、图纸审查的内容包括:
⑴是否持证设计或越级设计;图纸是否经设计单位正式签署;特殊工程有无有关部门的审核认可。
⑵基础设计依据是否与地质勘探资料相符;
⑶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有无分期供图的时间表;
⑷设计地震烈度是否符合当地要求;防火、消防条件是否满足;
⑸几个设计单位共同设计的图纸相互间有无矛盾;专业图纸之间、平立剖面图之间有无矛盾;标注有无遗漏;
⑹总平面与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一致。
⑺图纸是否符合监理大纲所提出的要求。
4、对于结构复杂的及重要的工程项目,公司总工程师应参加施工图纸会审。
5、项目监理工程师应虚心地、认真地听取设计工程师的交底,并作好记录。
应了解以下基本内容:
⑴业主对本工程的要求,施工现场的自然条件(地形、地貌),工程地质与水文、气象条件等;
⑵设计主导思想,建筑艺术要求与构思,使用的设计规范,抗震烈度确定,基础设计、主体结构设计、装修设计、设备设计依据等;
⑶对基础、结构及装修施工的要求,对建材的要求,对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要求,以及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等;
⑷设计单位对监理单位和承包商提出的施工图纸中的问题的答复。
6、会审中提出并要求设计工程师解答的重点问题:
⑴建筑、结构及其它专业的设计是否符合各专业设计规范的规定,是否符合现行政策、法令、法规的规定;
⑵各项功能是否满足业主的要求;
⑶各专业图纸之间有无矛盾之处;设计深度能否满足施工的需要。
7、会审后,由项目监理处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分别与有关各方协商解决会审中出现的问题。
8、会审纪要原则上由承包商整理,经有关各方签字后分送有关各方,并作为工程管理和施工依据。
9、会审纪要不能作为施工签证的依据,应由承包商与有关各方办理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手续,重大或复杂的变更应规定由设计单位出设计变更图。
(二)、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制度
㈠、设计变更
1、在施工图会审或施工过程中,如业主、承包商或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先提出书面文件报监理处审查,同意后由承包商或业主出面与设计单位洽商;
2、设计单位同意后应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变更图纸,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在设计变更通知单上签认后发承包商;
3、设计变更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报业主同意,然后由总监向施工单位下达设计变更通知;
4、工程设计变更签认程序见《施工阶段建设监理程序汇编(以下简称程序汇编)》(十二)。
㈡、工程洽商
1、承包商提出工程洽商:
⑴先由项目监理处提出审核意见,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方能办理相关手续。
⑵凡涉及设计变更的应先征求设计单位的意见,如同意则予以签认;
⑶凡不涉及设计变更,或虽涉及设计变更但已取得设计单位同意
的,应报项目监理处审核,审核批准后征求业主的同意,然后涉及设计变更的按设计变更程序执行,不涉及设计变更的由承包商,业主签订工程洽商文件,由监理处签认后交承包商执行。
其执行程序见《程序汇编》(十四)。
2、业主提出工程洽商
处理步骤基本上与承包商提出工程洽商相同。
㈢、项目监理处在审核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文件时,应充分考虑其对工程质量(安全度、外观、使用功能等),进度、投资各方面的影响,以及是否违反有关设计、施工的技术规范、规程,及现行政策、法令、法规的有关规定。
㈣、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文件是重要的施工与监理的文件,项目监理处应妥善保留并归档。
(三)、分包单位资质审核制度
1、承包商应向项目监理处申报以下资料:
⑴分包单位的资质资料(包括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资质证书和承包范围、近几年的主要施工业绩、信誉、技术力量、施工人员人数及技术级别、机械设备情况、管理系统、财务情况、应持证上岗人员证件等);
⑵分包工程情况:拟分包工程的范围、内容以及本次分包工程价值占合同总价的比例;
⑶分包协议:除说明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经济、行政关系和
责、权、利等有关问题外,还应包括诸如分包项目的施工工艺、分包单位设备和到场时间,以及材料供应情况等。
请项目监理处审查。
2、审批时,主要是审查分包商是否具有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完成分包工程任务的能力。
审查后,如果认为该分包商不具备分包条件,则不予以批准。
若认为该分包商基本具备分包条件,则应在进一步调查后予以书面确认。
3、在实际工作中如发现分包商不具备承担工程的能力或管理工程不力,可对分包商作出暂停施工、停止付款及取消分包资格的处罚。
4、未经项目监理处审核同意的分包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5、分包商资质审核程序见《程序汇编》(五)。
(四)、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核制度
1、承包商于开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报项目监理处审定。
2、对于规模较大或分期出图的工程,暂时不具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条件时,可分期编制分项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对技术复杂的或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经过承包商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送交项目监理处审批。
审核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较大改变应取得项目监理处的核准。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