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试装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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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试制试验工作流程
1 目的
规范产品试装流程管理,使工作流程趋于更加科学、合理。
2 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应于大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新产品开发或外协、外购配套零部件或样品样件的试制、试验。
3 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对外协、外购配套零部件或样品样件试装、试验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结果鉴定。
3.2 工艺技术部负责对试装、试验过程的工艺技术指导;负责是否满足于工艺技术要求的验证结果及报告。
3.3 品保部负责对试装、试验的外协、外购配套零部件或样品样件的检验鉴定;负责对试装、试验的结果验证及报告。
3.4车间负责对外协、外购配套零部件或样品样件的试装、试验及结果报告。
3.5生产副总负责总的组织、控制与协调。
4 内容
4.1 30、150台份试装流程
4.1.1大运研发中心根据外协、外购配套零部件或新产品研发情况,下发《样件试装通知单》并附5、30台《样件试装报告》通知制造公司组织准备试装或试验。
4.1.2生产部根据研发中心通知,下发《工作联络单》通知并组织工艺技术部、品保部、车间对经检验合格的配套零部件或样品样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试装、试验工作。
4.1.3 品保部外检人员要对外协、外购配套零部件或样品样件,按技术要求进行检查验证,查验供应商是否有自检合格报告、材质试验报告、金相分析报告,对涉及3C认证的强制性检查产品或环保项要有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书。否则不提供《试装零部件检验报告》。
4.1.4经检验员检验合格的试装、试验样品样件,且有相关合格报告书的给予入库,并做好标识,分类存放;经检验员检验不合格的试装、试验零部件不予入库,并做好标识,由技术中心负责退回原生产单位。
4.1.5 工艺技术部按生产部下发的《工作联络单》,组织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准时到达规定地点参加试装、试验并记录车身VIN码号。
4.1.6车间按生产部下发的《工作联络单》,组织安排相关人员对试装、试验的零部件,按工艺要求或技术标准进行试装、试验并进行标识。
4.1.7总装车间试装、试验下线的车辆单独摆放,并在试装、试验车的前风挡玻璃右上角贴上醒目标识(以车前进方向为准)。
4.1.8 试装、试验工作完成后,由生产部组织工艺技术部、品保部、工厂进行确认达成统一意见,出示试装、试验的结果报告《样件试装报告》。
4.1.9《样件试装报告》于当日不能完成的,可在试装、试验后的六个工作日完成交生产部,并将信息返回研发中心或有关部门。
4.1.10 对30台份试装、试验的零部件,按5台、10台、15台的方式进行试装、试验,如在5台试装时发现问题较大,且影响生产进度,由生产部
组织工艺技术部、品保部、车间进行确认,达成一致意见终止或继续10台、15台试装、试验。
4.1.11经试装、试验鉴定不合格的零部件终止试装、试验后,由承担试装、试验任务的车间负责将不合格样品样件拆卸下来,办理相关手续退回库房处理。
5 其他
5.1大运汽车技术中心下发的150台份《样件试装通知单》通知书,除附30台《样件试装报告》以外,还必须提供试装、试验零部件的生产图纸。生产部根据以上所具备条件下发《工作联络单》并组织相关单位实施。5.2大运汽车技术中心下发的150台份《样件试装通知单》通知进行组织准备试装、试验工作而不能提供相应零部件的生产图纸,由技术中心领导签字认可并指示,生产部按4.1条款组织相关单位实施,但不提供《样件试装报告》。
5.3新产品试装、试验由技术中心提出试装、试验并提供相应的零部件图纸与工艺。
5.4有以下情形时;公司予以严肃处理:
①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
②违犯工作纪律,向供应商索取物资、钱财的;
③利用职务之便对供应商进行敲诈勒索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④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渎职而贻误工作的;
⑤利用职务、职权包庇或打击报复供应商,侵害供应商合法权益的;
⑥其它妨碍试装、试验工作正常进行,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附:《样件试装通知单》
《工作联络单》
《试装零部件检验报告》
《样件试装报告》。
《试装产品检验记录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