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业绩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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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
员工业绩管理及考核办法
(试行)
编制:
审核:
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站
二○一四年一月一日
锅检站2014年内部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建立与中心发展相适应的业绩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锅检站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中心与锅检站2014年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业绩管理和考核的基本原则是:以工作业绩为核心,实行综合量化考核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安全一票否决的原则;坚持严考核、硬兑现的原则。
第二条:根据完成检验工作量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等,量化打分,作为兑现奖金的依据。
第二章绩效考核管理机构和运作程序
第三条:为加强综合考核、评价,站内成立绩效考核小组,其成员有站长、书记、副站长、各室主任及业务员。按照考核内容测算季度(年度)考核分值、奖励和处罚逐项考核打分,考核结果由业务员汇总,由站长或书记或副站长审批后进行公示。量化考核结果样表见附表1。
第四条:考核组织运作程序:
锅检站实行月统计、季考核,即对每个月的工作量进行统计,但不进行考核,在当季度最后一月对本季度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量化打分,考核后进行季度奖金兑现,年终进行总兑现。
第五条:参加考核的人员范围
一、无论劳动形式,除下列人员外的全部人员实行绩效考核:
1、统招新分配至本站员工实习期未满者;
2、留职停薪及复职未达半年者;
3、受留职察看处分,处分期未满者;
4、站长、书记、副站长不在本单位考核,考核由中心考核领导小组进行。
二、由外单位或中心其它部门调入本站员工,在调入本站后前三个月为试用期,在试用期内的考核,其岗位系数为0.8执行;试用期满后仍不能独立顶岗者,其岗位系数
仍按第九条执行。在试用期三个月内本人认为能够胜任所担任的工作,可以提前向本站提出书面申请结束试用期,但须由本站技术负责人组织考核合格后方可。
第三章绩效考核管理形式
第六条:绩效考核评分按任务完成、责任大小、安全、质量、劳动纪律等全面考核。
第七条:绩效考核岗位分为技术负责人岗位、质量负责人岗位、室主任岗位、检验检测岗位和综合岗位五个岗位;
第八条:检验检测工作量统计,以实际完成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的容积为单位进行计算模式,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个人日工作量
个人日检测容器工作量=当日检测容器的总容积÷参与此次检验检测人数(换热器类容器容积按直径、长度进行计算)。
个人日检测锅炉工作量=当日检测锅炉的总容积÷参与此次检验检测人数(依据各类锅炉检验工作量折算成相应工作量的容器容积)。具体折算关系见附表2。
对于小于20方的容器和其他检测工作,按附表3进行相应的折算。
2、个人季度(年度)工作量
个人季度(季度)工作量=个人当季日工作量之和
3、站内总工作量
季度(年度)总工作量=每个人季度(年度)工作量之和
第九条:劳动贡献系数和绩效考核权重设定及计算方法
1、各岗位劳动贡献系数的设定:按站工作任务、工作量、安全风险的大小及贡献测算确定。具体为:
①、站内新来员工试用期满但不能独立顶岗的员工劳动贡献系数为0.5;
②、员工轮休假期间劳动贡献系数为0.9;带薪年休假期间劳动贡献系数为0.95;探亲假期间劳动贡献系数为0.85;病、事假期间劳动贡献系数为0.6;
③、综合管理岗位及检验检测岗位室内工作劳动贡献系数为1.00;
④、现场检验检测劳动贡献系数为1.05;
⑤、现场检验检测负责人劳动贡献系数为1.10;
⑥、现场安全监督劳动贡献系数为1.20;
⑦、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各室主任在岗日系数0.1,纳入岗位绩效进行考核;
⑧、借调至外部单位人员连续借调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岗位系数为0.95。
2、岗位权重设置及计算方法:
①、本站按岗位特性对不同岗位进行权重设置,本站岗位分为综合管理和检验检测岗位。
②、权重设置:
绩效考核总分为100分。综合管理岗位以承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岗位工作任务业绩权重60%,岗位绩效权重40%;检验检测岗位以检验检测工作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岗位检验工作量业绩权重60%,岗位绩效权重40%;
③、季度考核分值计算方法:
综合管理岗位:
考核分值=60×(室内工作天数×1.0+轮休假天数×0.9+带薪年休假天数×0.95+探亲假天数×0.85+病、事假天数×0.6+职务岗位系数×季度(年度)在岗天数+0.95×季度(年度)借调时间)/季度(年度)天数)+岗位绩效考核得分。
检验检测岗位
考核分值=60×(室内工总天数×1.0+(个人月工作量×检验检测在岗人数×检验检测天数)/站季度(年度)总工作量×1.05+负责人天数×1.1+监护天数×1.2+轮休假天数×0.9+带薪年休假天数×0.95+探亲假天数×0.85+病、事假天数×0.6+岗位系数×季度(年度)在岗天数+0.95×季度(年度)借调时间)/季度(年度)天数)+岗位绩效考核得分。
试用期考核分值=60×在岗天数/季度天数×0.5+岗位绩效考核得分。
④、年度考核分值计算方法
年度考核分值为季度考核分值之和。
⑤、岗位绩效评分见附表4
⑥、工作业绩分值超过80分以80分计。
第十条:休假
1、员工休假包括轮休假和带薪年休假,相应实际天数按规定执行。
2、各类休假期间的劳动贡献系数按本办法系数执行。
3、其余不在岗时间按本办法和休假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条:安全生产
杜绝一切质量、安全与环保和质量事故,公司级“三违”行为为零,严格按《2014年锅检站安全环保责任书》执行。
第四章考核兑现与奖罚
第十一条:为调动员工作和参与各项活动的积极性,提升本站的声誉,对下列行为进行奖励和处罚,具体见附表4。
一、奖励
1、参加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并通过的;
2、科研项目、QC成果年终获得奖励的;
3、个人论文获得奖励的、个人论文在各类报刊杂志得到发表的;
4、新闻报道在公司级、省部级和国家级报刊杂志被发表的;
5、担任科研、QC项目负责人的;
6、工作现场无任何级别三违的;
7、迎接上级各类检查,未查出不合格项的。
8、非检验检测岗位人员参与现场检验工作的;
9、在日常工作中,踏实肯干,表现突出,年终被获得各种荣誉称号的;
10、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获得荣誉的。
二、处罚
存在下列情况的按附表5进行相应处罚;
1、参加国家执业资格考试未通过的、科研项目、QC成果年终未按期完成的、未按要求完成新闻报道的;
2、施工现场有违章行为的;员工被中心和公司安全部门查处违章行为的;
3、迎接上级各类检查,被查出不合格项两项以上(含两项)的;
4、上班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的。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者按中心规定处理;
5、旷工的;
6、现场作业消极怠工的;
7、被用户投诉一经查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