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体系图(分则)--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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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框架图

刑法框架图

刑法知识点结构图罪刑法定含义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内容平等适用原则刑法基本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刑法空间效力属地管辖属人管辖1、刑法概说刑法适用范围保护管辖普遍管辖刑法时间效力生效与失效时间刑法溯及力危害行为作为犯罪客观方面不作为犯成立条件不作为犯作为义务来源不作为不作为犯“作为义务”的判断不作为的理论分类实行行为与非实行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的内涵因果关系的具体判断2、犯罪构成犯罪对象犯罪对象的内涵与类型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犯罪客体内涵刑事责任能力基本分类犯罪主体自然人主体生理醉酒责任界定刑事责任年龄年龄的规定及计算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承担刑事责任范围未成年犯处罚原则刑法中的身份犯主体要件行为要件单位犯罪主体成立要件主观要件法定性要件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的情形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处罚原则具体形式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时间条件正当防卫主观条件对象条件3、犯罪的排除事由限度条件特殊防卫防卫对象特殊严重的暴力犯罪正在进行防卫设置起因条件紧急避险主观条件限制条件限制条件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避险过当的处罚原则正当业务行为其他犯罪排除事由被害人承诺自救行为、义务冲突犯罪既遂犯罪既遂的认定标准(结果说、目的说、构成要件说,我国通说采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结果犯犯罪既遂的类型行为犯危险犯举动犯既遂犯的处罚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犯罪预备犯罪预备的行为类型准备工具制造条件预备犯的处罚原则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4、故意犯罪的行态犯罪未遂的类型的未遂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对“着手”的理解未遂犯的处罚原则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区别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犯罪中止消极中止的特征中止的时间性中止的自动性中止的彻底性积极中止的特征(除消极中止三个特征之外,还应具备有效性特征)中止犯的处罚原则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共同犯罪的犯罪构成主体条件主观条件1客观条件共同犯罪的认定中的特殊问题—间接正犯25、共同犯罪任意共犯与必要共犯(重点掌握必要共犯,理论上通共同犯罪的形式常认为,必要共犯包括对向犯、聚众共犯和集团共犯)事前有通谋的共犯与事前无通谋的共犯简单共犯与复杂共犯一般共犯与有组织的共犯1共同犯罪主观条件是必须具有共同犯罪故意,共同故意包括:(1)各共犯人均有相同的犯罪故意;(2)各共犯人之间具有意思联络。

第十四章 刑罚思维导图

第十四章 刑罚思维导图

应当附加适用 可以附加适用
适用方式:
终身:被判无期徒刑、死刑的 3-10年:死缓减为有期徒刑的或无期减为有期
1-5年:独立适用或有期、拘役附加适用的
期限:
剥夺政治权利
与管制刑期相同:被判管制刑附加适用的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与管制的期限同时起算,同步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及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主刑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计算
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 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能够刑期折抵
留置
注意:判决以前或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行为和被告人应判处刑罚的犯罪行为是 同一行为,不论羁押在何处,只要是完全限制了人身自由,被羁押时间可予折抵 刑期。具体的折算方法,参见相关的司法解释。
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
对象:只能是达不到判处死刑程度,但罪行极其严重,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的罪 犯
概念: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也称极刑。
适用条件上进行限制:罪行极其严重-犯罪性质极其严重、犯罪情节极其严重、犯 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极其严重(同时满足)
犯罪时未满18周岁
人民法院审理时被告人怀孕 案件被起诉到人民法院之前被告人怀孕但自然流产或者被做了人工流产的情况
与罚款区别:罚款是行政处罚
适用范围和方式:罚金主要适用于贪财图利或者与财产有关的犯罪,同时也适用少 数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罚金刑不仅适用于自然人犯罪,而且适用于单位犯 罪。
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偶犯或者初犯,首或者有 立功表现,犯罪时不满18周岁,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被胁迫参观罪,全部 退赃并有悔罪表现等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

刑法体系图(分则)--思维导图

刑法体系图(分则)--思维导图

刑法分则—基本构架—思维导图
刑法分则的基本体系架构
分则规定的四百多个犯罪按照所保护的法益来区分,可以从整体上分为侵害个人法益的犯罪和侵害超个人法益(又名整体法益)的犯罪。

侵害生命法益的犯罪(杀人)
侵害身体法益的犯罪(伤害)
专属于一身的个人法益侵害自由法益的犯罪(强奸、非法拘禁等强
制型犯罪)
侵害名誉法益的犯罪(侮辱、诽谤)
非专属于一身的个人法益侵犯财产权法益的犯罪
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危害经济秩序的犯罪
妨害公共秩序的犯罪
整体法益妨害司法的犯罪
妨害国家工作人员廉洁性的犯罪
妨害国家公务公正执行的犯罪
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
妨害军人正常执行职务的犯罪。

法考刑法思维导图(前命题人团队制作)

法考刑法思维导图(前命题人团队制作)
作为
犯罪客观要
犯罪行 犯罪结果
不作
刑法上的因果
犯罪主 自然人 单位
直接故 犯罪故 间接
犯罪成立要
犯罪主观要 犯罪过
过于自信的过 疏忽大意的
具体的事实错 事实认识 抽象的事实错误
正当防
违法排除 紧急避

犯罪排除
被害人承诺与推定的被害

责任年

犯罪未完成 犯罪中
责任排除 责任能 违法性认识
犯罪
一般原 单犯与共 共同犯 共同犯罪人的

⑪保险诈骗罪 ⑫逃税罪 ⑬非法经营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①故意杀人罪 ②非法拘禁罪 ③绑架罪 ④遗弃罪 ⑤拐卖妇女、儿童罪
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⑦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分则
①抢劫罪 ②抢夺罪 ③盗窃罪 ④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
侵犯财产权利罪 ⑤诈骗罪 ⑥敲诈勒索罪 ⑦故意毁坏财物罪
①赌博罪 ②伪证罪 ③窝藏、包庇罪 ④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⑤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⑥盗伐林木罪 ⑦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⑧非法持有毒品罪
①贪污罪 ②挪用公款罪 ③受贿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贪污贿赂罪
④行贿罪 ⑤介绍贿赂罪
渎职罪 ①滥用职权罪 ②玩忽职守罪 ③徇私枉法罪
说明:由于本书体例的原因,本图并未涵盖所有的的刑法学知识点,但尽量兼顾了刑法学知识体系。
特殊问题(共犯中止、过
区分罪数的
罪数论 想象竞合犯和结果加重
牵连犯与不可罚的事前、事
说明:由于本书体例的原因,本图并未涵盖所有的的刑法学知识点,但尽量兼顾了刑法
导论 ①刑法与犯罪概说 ②罪刑法定③原刑则法的适用范围

刑法体系图总则--思维导图

刑法体系图总则--思维导图

醉酒的人:负,且无从轻、减轻
特殊犯罪主体
定罪身份(真正身份犯) 量刑身份(不真正身份犯) 无特殊身份者可构成共犯 各自利用职务便利:按主犯身份
定罪
单位犯罪主体
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 单位实施,但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形 单位犯罪的处罚:既有单罚,也有双罚。但单罚时只罚个人
表 1 管辖原则比较
名称 属地管辖 原则
实用标准文案
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
基本原则、适用范围
基本的犯罪构成
犯罪客体 犯罪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化的
未完成形态
修正的犯罪构成
共同犯罪
犯罪
一罪与数罪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非犯罪化的
其他(自救行为、自损行为等)
管制
拘役
主刑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
刑罚的种类
罚金
附加刑
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驱逐出境
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
(3)主观条件:具有
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
防卫挑拨、互相侵害、偶
正当防卫意图
的目的,即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 然防卫、“黑吃黑”时,由于双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
方都不具有正当防卫的意图,
利免受不法侵害。因此,下列四种行
因此都不属于正当防卫。符合
为不是正当防卫: (1) 防卫挑拨,即行 犯罪构成要件的, 都成立犯罪,
既是权力,又是义务。
表 2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1.起因条件:必
须存在着具有社会危 害性和侵害紧迫性的 不法侵害行为。
( 2)时间条件: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
如何认定本条件 1.不法侵害的范围包括违法行为 和犯罪行为,但应限于具有暴力性、 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 2.对下列行为不能或不宜进行防 卫: (1) 合法行为,包括依照法令的行 为、执行命令、正当业务行为等,对 此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2) 正当防卫行 为,对此不能实行反防卫; (3) 紧急避 险行为,对此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4) 对意外事件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5) 对 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不宜进行正当防 卫;(6) 对过失犯罪和不作为犯罪不宜 进行正当防卫。但如果只有通过正当 防卫才能制止不作为犯罪的,也可以 进行正当防卫。 已经开始是指不法侵害人已经着 手直接实施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对法 律保护的权益构成了现实的威胁。关 于不法侵害的结束,通常应当以不法 侵害对合法权益所形成的现实危害是 否排除为标准。在实践中,下列情形 一般应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终止:一是 不法侵害已经完结;二是不法侵害人 自动中止侵害;三是不法侵害人已经 被制服;四是不法侵害人已经丧失继 续侵害的能力。

刑法思维导图(打印版)

刑法思维导图(打印版)

主体、行为、结果违法阻却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故意、过失、目的、动机责任阻却事由(责任能力、认识错误、期待可能性)预备未遂中止继续犯法条竞合连续犯集合犯事后不可罚想象竞合犯结合犯吸收犯牵连犯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违法构成要件责任要件未完成形态共犯形态单纯一罪概括一罪定刑一罪主刑、附加刑累犯、自首、立功从重、从轻、减轻与免除处罚数罪并罚缓刑制度减刑、假释赦免、时效刑法的概念和性质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适用范围典型的犯罪构成特别的犯罪构成罪数论刑种量刑情节量刑制度刑罚执行制度刑罚消灭制度刑法概论犯罪论刑罚论刑法总则概述1明确性禁止处罚不当罚禁止绝对不定期刑不是刑法法律渊源没有法律效力平义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反对与补正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比较与目的解释侵犯我国或公民利益最低刑3年以上犯罪地法律认为是犯罪排斥习惯法溯及既往的禁止合理解释刑法,禁止类推解释刑法法规的适当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采取客观解释论文理解释伦理解释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属人管辖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无条件追究其他人最高刑3年以下,可不追究保护管辖条件明显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的传统犯罪未明显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的现代犯罪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杀人罪盗窃罪非法拘禁罪法无明文不为罪,法无明文不处罚三权分立学说与心理强制说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预测可能性)成文的罪刑法定事前的罪刑法定严格的罪刑法定确定的罪刑法定分类目的与态度解释理由重视罪质,兼顾犯罪情节与人身危险性重在犯罪情节,兼及人身危险性,罪质个别情况下决定宣告刑重在人身危险程度的消长变化,兼及罪质和犯罪情节国境内,包括船舶和航空器犯罪地的认定中国公民国外犯罪外国人危害中国及公民犯罪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法益侵犯性违法性有责性刑事犯行政犯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国家安全之外的犯罪相对亲告绝对亲告法益侵害结果发生,犯罪行为完成法益侵害发生,行为终了但侵害状态继续法益侵害和犯罪行为都持续存在基本含义思想渊源思想基础基本内容刑法解释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制刑量刑行刑国内犯国外犯刑法的溯及力原则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法益侵犯性非难可能性自然犯法定犯国事犯罪普通犯罪亲告罪非亲告罪基本犯结果加重犯即成犯状态犯继续犯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罪行相适应原则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文理解释伦理解释犯罪分类基本原则刑法适用范围犯罪概说刑罚概说2放火罪假药罪不需因果关系需因果关系对加重结果是过失甲行为导致结果发生,但无甲行为,结果也会发生,甲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择一的竞合没有意思联络,结合一起导致结果发生法益侵害的紧迫性属于社会生活中被禁止的有法益侵害可能的行为刑法明文规定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行为人以不作为形式实施通常为作为形式的犯罪由危害行为引起反映法益侵犯性,不等于法益侵犯性包括现实的侵害事实和对法益的危险状态对法益的现实侵害对法益侵害的危险状态以当时具体情况为根据以一般生活经验为根据行为终了与结果发生无时间间隔行为终了与结果发生之间有间隔犯罪行为因发生严重结果加重法定刑构成身份属于违法构成要件要素作为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的特殊身份,只针对该犯罪的实行犯(正犯)不真正身份犯报复陷害罪,包屁、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渎职犯罪放纵走私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诬告陷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未规定只能对自然人定罪量刑是单位整体责任,不是内部全体成员责任没有只处罚单位,不处罚责任人的犯罪对单位只能科处罚金依据事物之间客观联系判断原因在前,结果在后,不可颠倒原因可能是其他现象的结果,结果可能是其他现象的原因原因与结果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存在多因多果现象只有引起危害结果的危害行为才是原因诈骗罪必须是行为人的欺骗行为使被骗人产生认识错误,被骗人基于该认识错误处分财产,从而造成财产损失敲诈勒索罪必须是行为人的恐吓行为使被害人陷入恐惧心理,被害人基于恐惧处分财产,造成财产损失抢劫罪必须是行为人的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行为压制被害人反抗,强行劫取财产。

刑法分论知识框架图

刑法分论知识框架图

夺取型: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 交付型:诈骗罪,敲诈勒索罪 侵占型:侵占罪,职务侵占罪 挪用型: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 毁弃型: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 危害国家安全罪 危害国防利益罪 军人违反职责罪 侵犯社会法益 侵犯个人法益
人身犯罪(生命,身体,自由,名誉,民主权利,婚姻家庭权利)
分论 财产犯罪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破坏经济秩序犯罪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 渎职犯罪
侵犯国家法益
侵害国家职能的犯罪 危害国家存立的犯罪。

刑法知识点总结框架图

刑法知识点总结框架图

刑法知识点总结框架图一、刑法基础理论(一)刑法的基本原理1. 法治原则2. 罪刑法定原则3.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4. 依法办事原则(二)犯罪与刑罚1. 犯罪的构成2. 犯罪与非法行为的关系3. 刑罚的种类与适用4. 刑罚执行的方式(三)犯罪的主体1. 犯罪的主体2. 犯罪构成的主体条件3.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二、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一)犯罪既遂1. 犯罪既遂的构成2. 犯罪既遂的刑罚(二)犯罪未遂1. 犯罪未遂的构成2. 犯罪未遂的处罚(三)犯罪中止1. 犯罪中止的构成三、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一)故意犯罪1. 故意犯罪的构成2. 故意犯罪的形式(二)过失犯罪1. 过失犯罪的构成2. 过失犯罪的形式(三)故意与过失的区别四、共同犯罪(一)从犯1. 从犯的构成2. 从犯的处罚(二)共同犯罪1. 共同犯罪的构成2. 共同犯罪的处罚五、法定刑与自由刑(一)法定刑1. 法定刑的种类2. 法定刑的适用(二)自由刑1. 自由刑的种类2. 自由刑的刑罚形式六、刑罚执行(一)刑罚的执行2. 刑事执行的程序(二)刑罚的变更1. 刑罚的变更原则2. 刑罚的变更程序七、免除刑事责任和减轻刑事责任(一)免除刑事责任1. 免除刑事责任的种类2. 免除刑事责任的适用条件(二)减轻刑事责任1. 减轻刑事责任的种类2. 减轻刑事责任的适用条件八、刑法的适用和解释(一)刑法的适用原则1. 刑法适用的一般原则2. 刑法适用的特殊原则(二)刑法的解释1. 刑法解释的种类2. 刑法解释的适用范围九、特定犯罪及其处理(一)危害国家安全罪1.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构成2.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处罚(二)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 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构成2. 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处罚(三)危害公共安全罪1.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2.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处罚十、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一)未成年人犯罪的构成1. 未成年人犯罪的界定2. 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征(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1. 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与矫正2. 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处罚十一、对特殊人群犯罪的处理(一)精神障碍者犯罪的处理1. 精神障碍者犯罪的鉴定2. 精神障碍者犯罪的处罚(二)累犯犯罪的处理1. 累犯犯罪的认定2. 累犯犯罪的处罚以上所述是刑法的知识点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刑法分论主要罪名思维导图

刑法分论主要罪名思维导图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 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交通肇事罪 危险驾驶罪 危险物品肇事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
放火罪 爆炸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失火罪 破坏交通工具罪 破坏交通设施罪
集资诈骗商品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销售假药罪
保险诈骗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 利、民主权利罪
故意杀人罪 故意伤害罪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强奸罪 非法拘禁罪 绑架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
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
挪用资金罪
敲诈勒索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侵犯财产罪
抢劫罪 盗窃罪 诈骗罪 抢夺罪 聚众哄抢罪
妨害公务罪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招摇撞骗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扰乱公共秩序罪 聚众斗殴罪
寻衅滋事罪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
污染环境罪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性质性质组织罪 聚众淫乱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伪证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罪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
倒卖文物罪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危害公共卫生罪
医疗事故罪 非法行医罪
接送不合格兵源罪
危害国防利益罪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 设施、军事通信罪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行贿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
贪污贿赂罪
贪污罪 挪用公款罪 受贿罪
徇私枉法罪 食品监管渎职罪
渎职罪
滥用职权罪 玩忽职守罪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对外贸易管制、关税征管制度

刑法思维导图 打印版

刑法思维导图 打印版

构成身份属于违法构成要件要素
作为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的特殊身份, 只针对该犯罪的实行犯(正犯)
构成身份(定罪身份)
内容
不真正身份犯 加减身份(量刑身份)
报复陷害罪,包屁、 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渎职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
自然人的特定身份
放纵走私罪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海关工作人员 税务工作人员
构成身份常见情形
国内犯
属人管辖
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无条件追究 中国公民国外犯罪
其他人最高刑3年以下,可不追究 保护管辖
国外犯
侵犯我国或公民利益
外国人危害中国及公民犯罪
最低刑3年以上 条件
刑法的溯及力
犯罪地法律认为是犯罪
从旧兼从轻原则 原则
空间效力 时间效力
刑法适用范围
即法益侵犯性 社会危害性
刑事违法性
应受刑罚处罚性
违法性 法益侵犯性
主体、行为、结果
违法阻却事由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违法构成要件
故意、过失、目的、动机
责任阻却事由 (责任能力、认识错误、期待可能性)
责任要件
典型的犯罪构成
预备
未遂 中止
未完成形态 共犯形态
特别的犯罪构成
继续犯 法条竞合
单纯一罪
连续犯
集合犯 事后不可罚
概括一罪
罪数论
想象竞合犯
结合犯 吸收犯
定刑一罪
牵连犯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查禁犯罪国家工作人员
诬告陷害罪,非法拘禁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司法工作人员
加减身份情形
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单位

刑法思维导图

刑法思维导图

【主犯和首要分子的关系】★交叉而非包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都 是主犯,但是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未必都是主犯。
主犯刑事责任: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
部罪行处罚。其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
*
部犯罪处罚。
致从远法犯律及社刑工队事责任
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一)从犯概念: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二)从犯的刑事责任: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 罚。 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一)【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 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胁从犯刑事责任: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 罚或者免除处罚。
*
共致远同法犯律罪社工与队停止形态
由于客观停止
由于主观停止 *
LOGO
LOGO
致远法律社工队
法益说、行为说、意思说……
*
LOGO
★处断原则不并罚
致继远法续律犯社工队
*
致想远法象律竞社合工队犯
*
致结远法果律加社重工队犯
*
LOGO
★处断原则不并罚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致结远法合律犯社工(队A+B=C)
*
集致远合法律犯社工队
口诀:基本修形态,标准派轻重。
*
LOGO
一、犯罪客体的概念 犯罪客体是犯罪活动侵害的、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利益。
二、犯罪客体的种类(考点:选择或简答论述)☆ 1.一般客体:一切犯罪所共同侵害的社会利益,即社会主义社会利益的 总体。 2.同类客体:某一类犯罪共同侵害的社会利益。 3. 直接客体:某一犯罪所直接侵害的某种特定的社会利益;
*
致远法律社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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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分则—基本构架—思维导图
刑法分则的基本体系架构
分则规定的四百多个犯罪按照所保护的法益来区分,可以从整体上分为侵害个人法益的犯罪和侵害超个人法益(又名整体法益)的犯罪。

侵害生命法益的犯罪(杀人)
侵害身体法益的犯罪(伤害)
专属于一身的个人法益侵害自由法益的犯罪(强奸、非法拘禁等强
制型犯罪)
侵害名誉法益的犯罪(侮辱、诽谤)
非专属于一身的个人法益侵犯财产权法益的犯罪
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危害经济秩序的犯罪
妨害公共秩序的犯罪
整体法益妨害司法的犯罪
妨害国家工作人员廉洁性的犯罪
妨害国家公务公正执行的犯罪
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
妨害军人正常执行职务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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