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要点(生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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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授课重点:如何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审查:一是如何审核验收调查报告、二是如何对验收内容进行现状核查、三是如何科学评定审查结论、四是对报告的完善及项目的整改要求及建议、五案例
一:如何审核验收调查报告
(一)一般原则:(是不是符合审查开会条件)符合技术规范:HJ /T394-200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是所有生态类项目的一般规定,针对不同行业生态验收须执行相关行业规范,如水利水电、煤炭采选等,包括:
1、调查报告编制依据完整、正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策、执行标准、技术规范(一般性规范和行业规范现有8个,综合1个、行业7个,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输变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煤炭采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石油天然气开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港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等)环评文件与批复;其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文件及批复(如水保方案与批复、安评报告与批复、保护生物多样性专项评估报告与审查意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
2 、建设时限与建设内容有效:无重大变更、五年内开工建设,超期需另行报批环评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3、报告编制规范,内容完整,格式正确:符合HJ /T394-2007规定的格式和章节,格式正确,内容不漏项(12个方面),分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调查表(环评是报告书对应验收调查报告,报告表对应验收调查表)
4、结论明确:明确建议通过验收或者整改后,建议通过验收的结论
(二)重点关注:
1、验收标准与指标选择是否正确和合适(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指标和污染物控制指标):原则上采用环评文件批复的标准和环保设施的工艺效果,分验收执行标准和校核标准,原则上验收标准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主管部门批复的标准一致,但在实际工作中,如果遇到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变化,这种情况下要看新的标准的执行时间,对于新标准发布
时,明确原标准立即废止,则验收时执行新标,如果新标准执行还有过渡期,则用新标准进行校核,但不影响验收结论,只是后续限期整改和完善,在规定的时间段达到新的环保标准;生态指标体系:因为没有明确的标准限值,所以一般以生态调查的情况进行核查其生态保护的结果,原则是不改变现有生态功能、生物量无显著变化,重要植物和动物生境得到保护,具体采用环评时生态现状背景调查资料和验收期间调查结果对照作为验收结论;总量控制指标:环保主管部门根据环评文件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十二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COD、氨氮)
2、敏感保护目标:环评明确的环境保护目标和项目建成后敏感保护目标的变化情况,有无新增或减少。
3、建设内容核实(工程调查):核实设计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比较分析有无重大变更,包括总投资、环保投资、工程建设、设备装置、配套工程等一一对应审核,从报告中内容预判有无重大变更: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是重大变更,明确提出报告不具备验收审查条件,审查终止,待管理部门出具管理意见后,再履行验收程序,如何判断重大变更: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规模:产能上下浮动20%;地点:用地变化;生产工艺和污染物治
理工艺或生态保护措施这些内容变化均属于重大变更。但这里根据环保部文件规定:对于污染防治措施变更如果其效果有利于改善环境,污染物排放量减少的情况下,可不进行重新环评,但必须编制变更说明文件,必要时管理部门可组织针对变更部分进行审查,并对变更内容进行批复,或者直接以验代评;必要时建设方或验收单位需提供环评报告和设计资料(对内容的完整性有不确定性因素,或者现场核查时进行对照或咨询)工程调查必须说明资料来源(工程验收附件,特别是渣场工程验收证据、环保设施工程验收附件)
4、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对环评及环评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中对各类污染物的控制措施和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一一核对,明确措施的调整内容,并附具相关环保装置设施和生态保护工程的图件,对调整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给出明确结论。
5、环境影响调查
(1)生态影响调查:从生态保护目标、自然生态影响、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水土流失等方面给出结果(一般对照保护目标和环评中生态评价的各类环境要素和评价因子背景与调查期间现状进行比较,明确是否有显著改变如土地性质、占地规模、临时用地恢复原状、生物量变化、水土流失量变化、不良地质条件形成等方面加以调查论证),是否有建设前后项目区的地形、植被、自然景观图片对照加以说明,特别是施工期弃渣的处置和
渣场的建设是否满足生态保护要求(挡土墙、截洪沟、沉砂池工程设计指标和实际建设指标对照、建设期和生产期弃渣量设计量和产生量、利用量、处置量,渣场建设是否满足弃渣要求)图件附件;
(2)污染影响调查:一是根据项目污染特征和环评及批复提出的污染物控制内容,对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进行监测,审查监测数据是否有效,监测期间生产负荷是否满足验收监测条件(75%以上,生产运行台账或原辅材料消耗台账证据附件),对于交通等项目,因无法满足工况要求的明确现有负荷,并说明近期设计负荷条件下,是否满足环保要求,对于生产型企业,确保监测期间满足工况要求;二是环境质量验证,针对项目周边敏感保护目标分布和污染物特征,对环境中污染因子进行环境质量监测,明确环境质量是否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要求,最后给出污染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结论。检测报告附件
(3)地下水环境影响调查:水资源保护、地下水位变化、所在地地下水饮用水源影响
(4)卫生防护距离内敏感保护目标:对于设有卫生防护距离的项目,核查其落实情况,有环境搬迁的是否完成搬迁;图件证明(搬迁前后卫生防护距离内敏感建筑对照)
6、社会环境影响调查及公众参与
在环评文件中给出的可能造成的社会环境影响逐一调查核实(如居民出行、搬迁补偿、居民就业、生活质量等)内容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