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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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海辛:国家的本质

发布时间:2014-03-02 21:17 作者:上海范海辛123字号:大中小点击: 440次【本质者,一事物为其自身而非他事物之规定性也(A之为A,不为非A)。有人认为这是本质主义,是错误的。在这些人眼里,事物不存在本质,所谓的本质只是“家族的相似性”,本质主义已被维特根斯坦摧毁。我这里声明,我不赞同维特根斯坦的观点,具体理由与论证,将另文撰述。】

什么是国家?或问,国家的本质是什么?这是一个被某些人搞得非常混乱的问题。列宁有一个演讲,题目就叫《论国家》。他对听众说:“我请你们不要懊丧,因为国家问题是一个最复杂最难弄清的问题,也可以说是一个被资产阶级的学者、作家和哲学家弄得最混乱的问题”。[1]但是这个问题的混乱究竟来源于资产阶级的学者还是马列主义,我们暂且先不要下结论。

当下中国人对国家本质的认识,主要来源于马列:国家的本质就是镇压。因为恩格斯曾经说过,“实际上,国家无非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机器……”[2]。林彪在文革中有一讲话[3],其中最著名的一句就是“政权就是镇压之权”。马列对国家本质的规定,恰与中国的龙图腾不谋而合——你看那条张牙舞爪面目狰狞的龙,不就是在告诉老百姓:国家可不是吃素的吗?

自古迄今,世界各民族对于国家本质的定义大致只有两种,一种是获得绝大多数人认同的:国家是以暴力为后盾维持秩序、调和矛盾、统治社会的机器,我们称之为“调和论”;另一种则是无政府主义者与形形色色革命者的定义:国家是压迫、斗争的工具,我们称之为“冲突论”。“冲突论”中,又以马列主义的“阶级冲突论”最具代表性。

“调和论”的国家都是正常国家,“冲突论”的国家都是神奇国家。其神奇之处在于,哪怕进入“盛世”,国家内部仍然冲突不绝,维稳一直是非常花钱的事。要辨清“调和论”与“冲突论”的孰是孰非,我们不妨先从我国官方的意识形态入手,看看马列主义的国家理论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

【一】马列主义国家学说的概述

1,恩格斯的观点

马列主义对国家学说的论述,以列宁的《国家与革命》一文最为系统。但此文又立足于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文。要辨清马列的国家学说,我们还要从恩格斯的这篇文章开始。在这篇文章中,恩格斯是这样解释国家的起源的:

“可见,国家绝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国家也不像黑格尔所断言的是‘伦理观念的现实’,‘理性的形象和现实’。确切说,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

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4]

恩格斯这段话,说得还比较客观、公允。但是在随后的进一步论述中,他那好斗的偏激就显露了出来:“由于国家是从控制阶级对立的需要中产生的,由于它同时又是在这些阶级的冲突中产生的,所以,它照例是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这个阶级借助于国家而在政治上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5]

1875年3月,他在一封写给奥.倍倍尔的信中这么说:“当无产阶级还需要国家的时候,它需要国家不是为了自由,而是为了镇压自己的敌人,一到有可能谈自由的时候,国家本身就不存在了。”[6]

回到恩格斯关于国家起源的解释,这段话似乎有些前后矛盾——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但国家的诞生又是为了缓和冲突、维持秩序。这该如何理解?原来恩格斯的意思是这样:在国家没产生前,只有社会,在社会的层面上,阶级矛盾尖锐得无法调和,于是国家产生了。国家产生的目的就是为了调和原来社会无法调和的阶级矛盾。为何社会无法调和而国家就能调和?这主要是因为国家使用暴力,而社会成员之所以认同这种暴力,是因为国家采取了一种不同于社会集团(阶级)的外貌与立场——在外貌上,国家必须显示其超脱的形象,显示其高于社会、代表正义的神圣性;在立场上,国家要不偏不倚,站在对立的两个阶级之外、之上的公正立场。一句话,国家要扮演这个阶级社会的裁判员。因为国家有这个目的,所以恩格斯客观地描述了国家这个实体的特性——“凌驾于社会之上”、“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从这一段话看来,恩格斯似乎是站在了“调和论”的立场。但实际并非如此。因为在这些马克思主义者看来,国家这一外在的特性不是本质,其本质还是阶级压迫的工具。

国家的外在特性,这是许多学者都看到并详细地描述、论说过的。马克思主义的贡献是指出了国家产生的根源及其阶级压迫的特性。客观地说,国家是一种统治机器,所谓统治(rule)就是统辖治理的意思,统治并不必然含有压迫的意思。马克思主义的偏狭在于,某些社会里——譬如西欧——阶级矛盾比较突出,因而马克思主义的论断可以成立,但至少在近代之前,除了西欧之外的世界其他地区,情况并非如此。可是这些地区国家也存在,这些国家机器面临问题却与西欧不同,然而这些国家机器的外在特性却与西欧一样,这又如何解释?

从国家产生的原因来看,国家这种力量、这部机器,其主要的功能就是缓和冲突、调和矛盾、维持秩序,是为了不使社会这个共同体崩溃。因此,马克思主义把国家的本质规定为镇压,是错误的、自相矛盾的。当然,你可以说这种秩序就不是什么公正的秩序,而是维持阶级压迫与剥削的秩序,国家是通过调和来实现镇压的。但无论你如何替马克思主义辩护,国家的本质与功能就是调和,国家

如果没有这个本质与功能,那么国家就不会产生与存在,也不会有恩格斯描述的那些外在的特性。

2,列宁对此的辩解

列宁不同意上述的结论,在《国家与革命》一文中,他这样反驳“调和论”:“一方面,资产阶级的思想家,特别是小资产阶级的思想家——他们迫于无可辩驳的历史事实不得不承认,只有存在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地方才有国家——这样来‘稍稍纠正’马克思,把国家说成是阶级调和的机器。在马克思看来,如果阶级调和是可能的话,国家既不会产生,也不会保持下去。而照市侩和庸人般的教授和政论家们说来(往往还善意地引用马克思的话作根据!),国家正是调和阶级的。在马克思看来,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是建立一种‘秩序’来抑制阶级冲突,使这种压迫合法化、固定化。在小资产阶级政治家看来,秩序正是阶级调和,而不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压迫;抑制冲突就是调和,而不是剥夺被压迫阶级用来推翻压迫者的一定的斗争手段和斗争方式。”[7]

我以为,“市侩和庸人般的教授和政论家”的观点很有道理,而列宁的反驳没有道理,——因为,社会无法调和阶级(矛盾),国家能够调和,如果国家不能调和,国家就没必要产生。抑制冲突当然就是调和,至于这种抑制是否包含压迫,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抑制还是不抑制——你死我活——哪个更可取?

列宁为何那么反对国家是调和的机器呢?他为何连调和就是抑制冲突这样的解释都不能允许呢?在上述引文接下来的两段中,列宁给出了答案:1)主张国家是调和机器的小资产阶级政党社会革命党与孟什维克反对推翻临时政府的革命,他们不知道“这个阶级不可能与同它对立的一方(同它对抗的阶级)调和”[8];2)考茨基虽然赞成阶级矛盾不可调和,但是不认为无产阶级要获得解放就非得进行暴力革命、非得消灭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不可(这实际也是恩格斯的观点)。

原来,列宁激烈反对“调和论”是为了进行暴力革命。而西欧的马克思主义者如考茨基之流则遵循恩格斯的教导,利用西欧的议会民主,走一条非暴力革命的道路。这就使坚持“冲突论”的西欧的马克思主义者渐渐回归“调和论”。而列宁正是对此无法容忍。

列宁是一个绝对的“冲突论”者。为列宁主义辩护的人会说,列宁面临的情况与西欧不同,因为沙皇俄国是君主专制国家,没有议会民主可资利用,因此非得暴力革命不可。实际这是狡辩。因为在十月革命之前,俄国已经推翻了沙皇统治,俄国革命者可以利用议会民主走恩格斯指出的道路。

列宁梦寐以求的是建立一个如沙皇那样专制统治的政权来实现他的超越马克思主义的“一国实现共产主义”的理想。因为根据马克思的理论,俄国这样落后的半工业化社会是无法建立共产主义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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