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正式版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完整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下属控股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指公司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和化解公司内外部的重大风险,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企业风险一般可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1 -第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各专业具体风险的管理,接受公司审计监察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风险管理负责人,各部门可确定一名人员兼任风险管理岗位。
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配合公司审计监察部开展风险管理工作;(二)完成日常风险信息报送、年度风险辨识和评估;(三)确定年度重大风险应对策略及具体应对措施;(四)严格根据风险应对计划,实施应对措施,并持续监控应对计划的执行效率和效果,及时提请修正;(五)开展本部门风险管理自查工作;(六)办理风险管理其他有关工作。
第六条下属控股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立风险管理职能机构或明确风险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与公司审计监察部的对口工作,并报公司审计监察部备案。
下属控股公司风险管理职能机构(或主管部门)负责本企业风险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推进,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协调推进本企业内部的风险管理活动;(二)针对本企业管理职责内的重大风险,组织拟订应对方案;(三)根据公司统一要求,汇总整理并上报本企业风险相关信息,完成日常风险信息报送、年度风险辨识和评估;- 2 -(四)编制本企业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年度重大风险应对策略报告和年度重大风险监控自我评估报告;(五)监控风险事件的变化状态,适时制定和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公司审计监察部报告或备案;(六)按照本企业风险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风险管理工作的其他职责,完成本企业负责人授权的有关全面风险管理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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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正式版Revised on July 13, 2021 at 16:25 pm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XX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促进集团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分支机构、区域公司、产业公司和基层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发展目标的影响..企业风险一般可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五大类..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包括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工作;具体是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发展目标;在管理的各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制度流程和方法技术等;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第五条风险管理基本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工作:(一)风险初始信息收集;(二)风险识别;(三)风险评估;(四)风险应对;(五)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第六条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要努力实现以下风险管理总体目标:(一)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企业总体经营发展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促进企业实现战略目标;(二)确保企业实现内外部真实、可靠和有效的信息沟通;(三)确保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四)确保经营管理的有效性;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五)确保企业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保护企业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第七条风险管理是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和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应与其他职能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把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融入企业管理和业务流程中..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应与其他职能管理体系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共同构成科学合理的有机整体;共同服务于企业总体经营发展目标..第八条企业应按照风险分类和分层管理的要求;制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的总体规划;统筹兼顾;循序推进..在开展全面风险管理的起步阶段;可选择战略规划、投资决策、资金保障、安全生产、工程建设、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监察审计、法律事务等一项或多项业务深入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单项或多项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子系统..通过积累经验;培养人才;逐步建立起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第九条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应注重防范和控制风险可能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也应把风险中蕴含的机会视为企业的特殊资源;通过有效管理;为企业创造价值;促进经营发展目标的实现..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十条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风险管理职责;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第十一条设有董事会的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创造条件;充分发挥董事会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条件具备时;由董事会全面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审议并向股东大会提交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年度工作报告;(二)确定企业风险管理总体目标和要求;批准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三)了解和掌握企业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及其风险管理现状;做出有效控制风险的决策;(四)批准重大决策、重大风险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五)批准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报告;(六)批准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风险管理监督评价报告;(七)批准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八)批准风险管理措施;纠正和处理任何组织或个人超越风险管理制度做出的风险性决定行为;(九)督导企业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十)批准全面风险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在开展全面风险管理的起步阶段;董事会要重点了解和掌握企业面临的重大风险及其风险管理现状;逐步加强对管理层风险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第十二条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在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召集人按有关规定由董事长或独立董事担任;成员中应有熟悉企业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的董事;以及具备风险管理监管知识或经验、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对董事会需要决定或审批的风险管理事项进行审议;为董事会履行风险管理职能提供支持..第十三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设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企业;应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保证企业风险管理充分性、有效性方面的作用..第十四条企业监事会对董事会、管理层履行风险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第十五条企业应根据公司章程等基本制度规定、风险管理要求和实际情况;明确由总经理厂长办公会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审批企业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二)审批企业风险管理方面的制度和流程;(三)审批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计划、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四)审批企业风险应对总体方案;决策重要和重大风险管理中的有关具体问题;(五)审批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企业风险管理监督评价报告;(六)审批、决定企业风险管理中的其他重要事项..设立董事会且董事会具备全面履行风险管理职责条件的企业;总经理厂长办公会在履行上述相应职责时向董事会负责..未设立董事会或董事会暂不具备全面履行风险管理职责条件的企业;总经理厂长办公会还须履行第十一条规定的董事会有关职责..第十六条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管理层的风险管理协调议事机构;其成员应包括总经理厂长或其委托的分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管理层风险管理协调议事机构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审议企业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二)审议企业风险管理方面的制度和流程;(三)审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计划、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四)审议企业风险应对总体方案;研究重要和重大风险管理中的有关具体问题;(五)协调解决企业风险管理中跨部门的重要事项;(六)审议企业风险管理中的其他重要事项..第十七条企业管理层设有安全生产、规划投资、预算财务、廉政建设等方面跨部门协调议事机构;以及专家顾问、民主管理等方面有关机构的;应充分发挥其在加强专项风险管理方面的保障和支持作用..第十八条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落实全面风险管理归口部门以下简称风险管理部门;设立专职或兼职风险管理岗位包括部门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风险管理部门对总经理厂长或其委托的分管领导负责;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拟订综合性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参与拟订专业性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二)研究提出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计划;(三)组织研究提出跨部门重大风险应对策略和方案;对方案的组织实施进行日常监督;(四)组织编制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五)掌握、分析各职能部门、业务单位风险管理工作总体情况;研究提出风险管理工作持续改进意见;(六)协同各职能部门;指导督促下属单位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七)办理风险管理方面的其他综合性工作..应保证风险管理部门能够获得开展工作所必需的条件和资源;充分和及时了解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信息;掌握有关第一手资料..第十九条各职能部门应紧密结合各自职能和日常工作;在执行管理和业务流程的过程中履行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一)拟订相关专业性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二)协助风险管理部门研究提出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计划;(三)做好风险信息收集、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制订等各环节的工作;(四)具体落实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的执行;(五)协助风险管理部门研究提出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六)指导督促下属单位做好专业性风险管理工作;(七)办理风险管理方面的其他专业性工作..第二十条内部审计部门除履行第十九条所述职责外;还应负责研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监督评价体系;制订监督评价相关制度;开展监督与评价;出具监督评价报告..应保证内部审计部门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第三章风险识别与评估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在战略、财务、市场、运营、法律等五大风险分类的基础上;根据风险发生原因和影响结果;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细化风险分类;形成风险分类总目录;统一具体风险的定义和术语;以便于沟通和交流;保证风险识别的系统性和全面性..集团公司所属各级企业应根据集团公司制订的风险分类总目录;结合业务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本单位的风险分类子目录..风险分类目录可作为开展风险评估工作的基础;并应根据具体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不断改进完善..第二十二条企业应结合日常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持续地收集与本企业风险和风险管理相关的内部、外部初始信息;包括历史数据、未来预测以及本企业和国内外相关企业发生的风险损失事件案例等;建立和完善风险信息库;对风险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内部信息收集渠道包括发展规划、项目前期、预算计划、财务会计、经济活动分析、工作调研等方面的资料;以及各类工作简报、内部刊物、动态信息和办公网络等..外部信息收集渠道包括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网络媒体和有关监管部门;以及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等方面的资料等..第二十三条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对风险初始信息进行整理、汇总、统计、分析和存档;提高信息的有用性..应将风险初始信息收集的职责分工落实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建立健全部门间风险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第二十四条企业应以收集的风险初始信息为基础;结合对各项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的分析;开展风险识别和评估..第二十五条开展风险识别;应查找企业各项重要经营活动以及重要管理、业务流程中有无风险;有哪些风险..通过风险识别;应确定风险的来源、主要影响因素;风险发生后的影响对象与范围、风险发生的可能表现形式等..第二十六条风险评估包括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两方面的工作..开展风险分析;应对识别出的风险及其特征进行明确的定义;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风险发生的条件..开展风险评价;主要是研究判断风险对企业实现经营发展目标的影响程度..应根据风险类型特点和风险管理实际需要;合理选择定性和定量评估方法..第二十七条企业应根据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和对经营发展目标影响程度的大小;区分重大风险、重要风险、中等风险和低风险4个等级参见附件..风险评估过程中;应针对具体风险;结合相关经营发展目标;制订适用的重大、重要、中等和低等4级风险的定性或定量评估标准..在评估多项具体风险时;应对各项具体风险进行比较;确定关注重点和管理优先顺序..第二十八条风险评估过程中;应对各具体风险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以便发现各具体风险之间的抵消、叠加和正负相关性等组合效应;从风险策略上对风险进行统一集中管理..第二十九条企业应采取定期和日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风险评估..定期评估由风险管理部门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实施;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开展定期评估;应根据需要成立跨部门的风险评估小组;提高风险评估的协同性和评估工作质量..日常评估由各职能部门结合战略规划、设计审查、预算制订、经济活动分析、安全性评价、危险源辨识、工程质量监督等业务工作进行;评估结果应体现在有关专业报告中;并提供给风险管理部门共享..第三十条风险评估应由企业自行组织实施;必要时也可聘请有资质、信誉好、风险管理专业能力强的咨询机构协助实施..第四章风险应对第三十一条企业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统一确定风险偏好即愿意承担哪些风险;承担多大风险和风险承受度即根据风险与收益的关系;针对具体风险明确风险的最低限度和不能超过的最高限度..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要正确认识和把握风险与收益的平衡;既要防止片面追求收益而忽视风险;又要防止单纯为规避风险而放弃发展机遇..第三十二条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结合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合理确定各类各级风险的应对策略..第三十三条针对低风险;一般可由各职能部门通过现有制度与流程加以有效控制;不增加额外控制;但风险事件实际发生后应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并将分析结果报风险管理部门备案..第三十四条针对中等风险;各职能部门应对现有制度与流程进行评估;查找差距与不足;补充完善控制措施;设定预警指标;跟踪分析发展趋势;并将分析结果及时报风险管理部门备案..第三十五条针对重要和重大风险;应根据需要在企业整体层面上加以应对..一般应由相关职能部门会同风险管理部门共同研究提出风险应对方案;内容主要包括风险应对具体目标;所需的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所涉及的管理及业务流程;所需的条件和资源;量化的风险预警线;细化的分级控制措施;相关工作的进度安排;监督考核机制等..第三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指标;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制订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规范处置程序;开展必要的演练和培训;确保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第三十七条重要和重大风险应对方案须经风险管理委员会或风险管理协调议事机构研究后;报董事会或总经理厂长办公会审批..下级单位的重要和重大风险应对方案应报上级单位备案..第三十八条各职能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风险应对方案;指导监督下属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各项风险应对措施落实到位..第三十九条企业应定期总结分析风险评估标准、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的有效性和合理性;结合实际不断修订完善..其中;应重点检查依据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和风险控制预警线实施的结果是否有效;并提出定性或定量的有效性标准..第四十条企业应由风险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定期编制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系统地总结前一阶段风险管理工作情况及成效;分析下一阶段企业面临的风险形势;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工作建议;经风险管理委员会或风险管理协调议事机构审议后;报董事会或总经理厂长办公会审批..下级单位的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应报上级单位备案..第五章控制活动第四十一条控制活动是指确保风险应对得以有效执行的措施和程序..企业应结合风险评估结果和应对策略;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综合运用各种内部控制措施;对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实施有效控制;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第四十二条企业应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的岗位设置及相应职责..各职能部门应结合业务实际;落实专职或兼职的风险管理岗位..第四十三条企业应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企业应创造条件;逐步在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中嵌入风险审核环节;强化风险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岗位的独立评估和审核作用..第四十四条企业应规范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有关制度;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企业“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应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第四十五条企业应依法设置会计机构;合理设置相关岗位;配备合格的会计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第四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第四十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第四十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经济活动分析制度;综合运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种相关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经营情况分析;加强中长期经营预测;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第四十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企业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员工奖惩、聘任、交流、培训的依据..具备条件的企业;应逐步将风险管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设置单独的风险管理考核指标;将风险管理执行情况与绩效薪酬挂钩..第五十条企业应按要求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事务管理机构;加强对重要管理制度、经济合同以及经营决策事项的法律审核把关;完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备案管理..第五十一条企业应结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完善反舞弊机制;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第五十二条企业应从确保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有效执行的角度;梳理分析现有的管理及业务流程;实现风险应对与控制流程的有效衔接;针对具体流程明确关键控制点和关键岗位;结合实际情况制订风险管理手册等规范性文件;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工作要求和标准;正确行使职权..第六章风险管理监督与改进第五十三条企业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应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缺陷并加以改进;检查评价结果应报风险管理部门备案..第五十四条风险管理部门应定期汇总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风险管理工作主要包括风险信息收集、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制订、关键控制活动等情况;分析其充分性和有效性;提出改进意见..第五十五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审计制度;定期对包括风险管理部门在内的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下属单位能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及其工作效果进行独立监督评价;出具监督评价报告..此项工作可结合年度审计、任期审计或专项审计工作一并开展..第五十六条企业可自行组织或根据需要聘请有资质、信誉好、风险管理专业能力强的咨询机构对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进行专项诊断或评价..第五十七条对审计监督评价、专项诊断等过程中发现的缺陷;企业应分析其性质、产生原因和影响程度;提出整改方案;跟踪落实缺陷整改..第七章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第五十八条集团公司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同步运行的原则;将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需求纳入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并组织各级企业有效实施;实现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与其他业务信息系统的有效集成..第五十九条企业应将信息技术应用于风险管理各项工作;建立涵盖风险管理各环节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包括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测试、传递、报告、披露等..第六十条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向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输入的业务数据和风险量化值的一致性、准确性、及时性、可用性和完整性..第六十一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能对具体风险进行度量和定量分析、定量测试;能够实时反映风险重要性排序、重大风险和重要业务流程的监控状态;能够对超过风险预警线的重大风险实施信息提示和报警;能够满足风险管理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和企业对外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第六十二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实现信息在各职能部门、业务单位之间的集成与共享;既能满足单项业务风险管理的要求;也能满足企业整体和跨职能部门、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综合要求..第六十三条企业应确保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安全;并根据实际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完善或更新..第八章风险管理文化第六十四条在构建以“三色公司”理念为核心的企业文化体系的过程中;应注重建立具有风险意识的企业文化;促进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员工风险管理素质的提升;保障企业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第六十五条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应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全过程;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增强员工风险管理意识;将风险管理。
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定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A集团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二〇一三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A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交运集团”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完整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资委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相关精神,结合A交运集团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A交运集团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二级成员单位、三级成员单位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指公司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主要包括风险初始信息收集、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制定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监控改进五个基本步骤,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培育积极进取、稳健经营的风险管理文化,搭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并完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防范和化解公司内外部的重大风险及流程风险,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的过程和方法.第四条A交运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应涵盖A交运集团各级单位及各部门,并针对生产经营与业务操作全过程开展风险管理工作.二统一管理原则: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由A交运集团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各二级成员单位及三级成员单位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开展风险管理工作.三责任落实原则:A交运集团下属各级单位的负责人为本单位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集团总部各部门负责人为本专业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风险管理工作责任人应对本单位或本专业风险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本单位或本专业不存在任何重大内部控制缺陷或实质性漏洞.四循序渐进原则: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是一项管理创新工作,A交运集团应逐步推进风险管理工作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相结合,建立内部控制工作的长效机制,形成符合监管要求与管理需求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第二章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及职责第五条A交运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集团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包括: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总经理、分管领导、风险管理主管部门、其他各职能部门及所属二级成员单位.所属二级成员单位可根据实际参照本制度建设本企业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第六条董事会是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最终决策机构,对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一批准风险管理策略,审阅重大风险应对策略执行情况,批准集团公司重大风险应对调整方案及其他重大事项;二批准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包括年度风险管理工作的总结评价和改进计划、年度风险评估结果、重大风险应对方案等;三批准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四批准风险管理绩效考核方案和年度绩效考核评定结果;五批准风险管理制度、管理手册及管理办法等;六督导风险文化的培育与宣贯工作;七落实出资人要求的有关全面风险管理的其它重大事项.第七条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授权,审议风险管理重大事项.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审议风险管理主管部门提交的年度风险评估结果、风险管理策略调整方案,以及各职能部门制定的重大风险应对方案,包括突发风险事件应急预案,提出修改或调整建议;二审议风险管理年度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批,根据风险变化情况,研究落实风险应对方案的调整或改进方案,提交董事会审阅;三审议重大风险应对方案执行情况,审批集团公司重大风险应对调整方案;四审议投资风险评估意见,提交董事会作为决策参考;五审议风险管理绩效考核方案及年度绩效考核评定结果;六审议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批;七审议集团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和重大风险管理办法,提交董事会审批;八审议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组织建设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九审议企业风险文化培育与宣贯工作计划;十推动落实董事会决定的其他风险管理事项.第八条总经理对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负责,根据职责向董事会报告风险管理工作,具有风险管理事项的决策权,可将部分职权授予风险分管领导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一批准风险管理主管部门提交的年度风险管理工作计划并监督其执行;二审核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三审核并向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风险管理年度报告;四审核重大风险应对方案的制定、执行和调整情况,以及年度重大风险管控自我评估报告,并提交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五审核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和重大风险管理办法并提交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审议;六审核重大风险关键监控指标和分解指标,以及预期实现关键监控指标的风险承受度;七审核风险管理绩效考核方案及年度绩效考核评定结果,并提交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审议;八审核风险应急预案;九审核风险管理的其他重要事项.第九条风险管理分管领导主持全面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对总经理负责,行使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的风险管理职责.第十条风险管理主管部门为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整体运转,以及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为重大风险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开展年度风险评估及应对工作,负责对评估结果汇总分析,对所属企业开展的专项业务风险评估提供指导和支持;二根据风险分析结果,提出风险管理策略调整建议,组织并协助相关部门制定重大风险应对方案;三对年度风险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自评估,组织推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改进提升,指导所属二级成员单位开展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四编制风险管理年度报告,并提交风险管理分管领导审核;五为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管理重大风险提供专业支持,组织协调跨部门的风险管理事宜,对集团公司重大风险管理决策提出专业意见;六汇总分析所属二级成员单位报送的风险信息,整理重大风险监控信息,对重大风险应对策略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以上信息在集团公司风险库中进行修订、调整和归档;七拟定风险管理绩效考核方案;八提出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分工的建议;九负责拟定或修订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并监督落实,指导和协助所属成员单位制定完善具体风险的管理办法;十制定风险文化培育与宣贯工作方案和计划,组织风险管理培训;十一负责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及董事会会议有关风险管理部分的组织、会议纪要的整理和决议事项的督促落实;十二完成集团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风险管理相关工作.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各专业具体风险的管理,接受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的组织、协调、指导及考核.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风险管理负责人,各部门可确定一名业务骨干兼任风险管理岗位.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的风险管理相关制度,配合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开展风险管理工作;二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积极参与风险管理文化建设;三完成日常风险信息报送、年度风险辨识和评估;四完成年度重大风险关键监控指标和分解指标的确定,以及风险承受度的定义;五确定年度重大风险应对策略及具体应对措施,完成剩余风险评估;六严格根据风险应对计划,实施应对措施,并持续监控应对计划的执行效率和效果,及时提请修正;七配合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完成其他风险管理工作.第十二条所属二级成员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立风险管理职能机构或明确风险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与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的对口工作,并报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备案.二级成员单位风险管理职能机构或主管部门负责本企业风险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推进,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协调推进本企业内部的风险管理活动;二针对本企业管理职责内的重大风险,组织拟订应对方案;三按照集团公司统一要求,汇总整理并上报本企业风险相关信息,完成日常风险信息报送、年度风险辨识和评估;四编制本企业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年度重大风险应对策略报告和年度重大风险监控自我评估报告;五监控风险事件的变化状态,适时制定和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报告或备案;六按照本企业风险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风险管理工作的其他职责,完成本企业负责人授权的有关全面风险管理的其他事项.第三章全面风险管理的工作程序第十三条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以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为核心,主要包含年度风险管理计划、风险信息收集、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策略建立、风险应对、风险监控与预警等工作.第十四条年度风险管理计划年度风险管理计划是由审计监察部组织开展,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主要包括参与风险管理活动的具体人员和职责安排、风险管理进度计划、风险管理的目标等.一在集团公司启动编制年度经营、管理计划工作时,由审计监察部向集团公司各部门及二级成员单位下发风险管理计划工作通知,明确要求各部门定期提交工作成果;二集团公司各部门及二级成员单位组织开展风险管理需求分析,确定风险管理工作的目标,编制本单位的风险管理计划;三审计监察部汇总各单位的风险管理年度计划,形成A交运集团层面年度风险管理计划;四经经理层和风险与审计管理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批后,确定风险管理的年度目标、风险管理计划;五审计监察部下发经董事会审批通过的事项.第十五条风险信息收集集团下属各二级成员单位各专业部门负责实时收集本部门工作可能涉及的风险相关信息,进行必要的筛选、提炼、对比、分类、组合,每月报送本级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由本级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汇总、上报集团公司风险管理职能部门.集团总部各专业部门负责收集本专业线相关的风险相关信息,每月将整理、分析后的相关风险信息报送集团总部审计监察部.第十五条风险识别及评估风险评估是根据集团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对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辨识、分析以及评价.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二级成员单位应定期分析所处的内外部风险环境,并对整体所面临的重大风险进行评估.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制定风险分级标准、风险评估方法、风险评估工作要求等,下发集团总部各部门及下属二级成员单位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指导风险识别和评估工作的开展.集团总部各专业部门及所属二级成员单位各专业部门是风险识别和评估执行部门,应每半年对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经营活动及其重要业务流程等内容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对收集到的风险信息、历史数据和未来预测进行分析,将定性与定量的方法相结合,确定何种风险可能会产生影响,并以明确的文档描述记录这些风险及其特征.从风险发生可能性和风险发生后影响程度两个方面进行风险分析,初步确定重大风险、中等风险和一般风险;对重大风险进行专业分析及判断,制定具体应对方案,确定管理重点,落实管理责任,对需要协同管理的重大风险,研究制定解决方案.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将公司层面风险评估结果提交经理层和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批;重要业务活动和重大决策包括新项目评价、现有项目重大投资变更、投资年度计划制定等专项风险的评估由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实施,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组织审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有关风险的部分,出具风险评估意见.评估意见由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为决策提供参考.第十六条风险管理策略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由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组织确定年度重大风险管理策略,与重大风险负主要管理责任的部门确认重大风险的风险偏好和承受度,并据此确定风险的预警指标、预警区间及相应采取的对策.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将重大风险管理策略报告提交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批,批准后审计监察部下发确定年度重大风险管理策略的通知,确定年度重大风险管理策略流程开始正式执行.第十七条风险应对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制定年度重大风险管理应对方案.审计监察部在风险评估和确定重大风险管理策略的基础上,下发制定年度重大风险管理应对方案的通知;重大风险主导管理部门组织制定重大风险管理应对方案,形成重大风险管理应对方案建议稿;审计监察部汇总和整理重大风险管理应对方案的建议稿;审计监察部将汇总整理的重大风险管理应对方案建议稿和评价意见提交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审议.审计监察部下发决议事项并开始执行重大风险管理应对方案.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下发实施年度重大风险管理应对方案的通知后,开始启动年度重大风险管理应对方案实施和改进流程.各重大风险的主导管理部门和配合管理部门严格履行重大风险管理职责;审计监察部监督重大风险管理应对方案的执行和实施情况,并评估方案执行的效率和效果;审计监察部对重大风险应对方案的调整/改进申请进行审核,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对调整/改进方案进行审批;各部门执行审批后的应对方案.各风险管理一线执行部门应做好突发重大风险事件的紧急处理,须时刻关注并收集日常业务运营过程中的各种风险信息,一旦发现新的紧急重大风险事件即发生的重大风险事件不在被评估得出的年度重大风险之内,及时请示上级领导、采取补救措施,并向审计监察部报告,审计监察部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制定突发重大风险的应对方案,审批后执行.第十八条风险监控与预警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组织通过风险评估提出风险预警指标,可划分为风险黄色预警、风险橙色预警、风险红色预警,明确集团公司各部门及二级成员单位所需要担负的责任以及对应的工作流程.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及所属二级成员单位应对其管理的重大风险和相关风险进行持续的日常监控,主要对关键风险指标的变化情况、新出现的风险或原有风险的重大变化、既定风险应对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执行效果等风险信息予以持续关注.同时应对风险监控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包括风险变化的原因、潜在影响、变化趋势以及对跨部门风险应对方案的调整建议等,并将监控及分析结果汇总提交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当风险监控分析结果中关键监控指标达到预警值,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及所属二级成员单位应向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报告,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将实施结果及时提交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根据所属二级成员单位提交的风险监控分析结果,对风险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评价,包括年度重大风险的变化和应对情况、风险承受度的执行情况、风险排序的变化情况等,并将以上信息归入风险库存档.同时根据风险的重大变化提出跨部门的风险应对建议.第四章全面风险管理文化建设第十九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所属二级成员单位应大力培育和塑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增强员工风险管理意识,促进全面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第二十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所属二级成员单位应将风险管理文化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全过程,营造风险管理文化氛围,在企业文化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文件中明确规定风险管理文化的建设要求和内容.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领导人员在培育风险管理文化中应发挥表率作用,重要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点的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应当成为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骨干力量.第二十二条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道德诚信准则和风险意识,进行正反两方面的风险管理案例教育,针对不同对象,开展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的操作人员岗前风险管理培训.第五章风险监督与考核第二十三条风险管理的监督与考核是指对风险管理的效果和效率进行持续监督与考核评价,包括对风险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风险管理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监督或考核的结果,对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改进与提升.第二十四条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及所属二级成员单位的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制定风险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并开展考核评价工作.第二十五条风险管理考核内容包括对风险管理建设工作效果的考核和对风险管理工作绩效的考核.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可根据各职能部门和所属二级成员单位在年度工作计划中提出的风险管理工作目标,与考核对象进行沟通,确定考核指标与考核标准.第二十六条全面风险管理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主要可由以下几方面组成:一是否按计划完成了本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二是否按要求参与了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三风险管理职责是否得到了清晰的界定和落实;四重大风险的监控报告和预警应对是否全面、及时、有效;五有无超出预警范围的重大风险发生,并对经营目标造成重大影响.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应当定期对各职能部门和所属二级成员单位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其工作效果进行监督评价,并根据风险管理考核结果,编制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A交运集团审计监察部负责修订、修改并解释.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经A交运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附件: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相关核心管控流程1. 内部控制评价流程2. 全面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优化建设流程。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办法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办法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办法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为了全面掌握和管理公司的风险,确保公司运营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办法。
本办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1.2 适合范围本办法适合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和岗位,包括公司全体员工、管理层和董事会。
二、风险管理框架2.1 风险识别和分类根据公司业务的特点,将风险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等。
通过市场调研、战略规划等方式,识别和分类风险。
2.2 风险评估针对不同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评估概率和影响程度。
采用定性和定量方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风险评估。
2.3 风险控制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措施包括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提供培训、加强监督和管理等。
2.4 风险监测和报告建立风险监测系统,对风险进行动态监测,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领导层报告风险状况。
报告内容包括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以及采取的措施等。
三、风险管理流程3.1 风险识别由各部门和岗位负责人负责风险识别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风险识别,并将结果上报风险管理部门。
3.2 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部门对上报的风险进行评估,综合考虑概率和影响程度,确定风险的优先级。
3.3 风险控制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由相关部门执行。
3.4 风险监测和报告风险管理部门对已控制的风险进行监测,及时向相关部门和领导层报告风险状况。
四、风险管理责任4.1 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负有最终的风险管理责任,需要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批准。
4.2 高级管理层高级管理层需要确保风险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并对公司的风险状况负有监督责任。
4.3 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需要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并及时上报风险状况。
4.4 员工公司所有员工都对自己的行为和决策承担风险管理责任,并接受公司的培训和监督。
五、附件:无六、法律名词及注释:无。
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障集团安全、稳健运行,根据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所属分公司(含总承包事业部、直管项目部,下同)、集团出资或管理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集团未控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及管理的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企业”),其中集团控股上市公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或按规定和程序参照制定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风险是指可能对集团战略及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未来不确定性。
风险一般可分为战略风险、投资风险、运营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合规与法律风险、廉洁风险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风险管理,是指集团及所属企业围绕战略目标,通过在管理的各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应与其他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把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融入企业管理和业务流程中。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风险管理基本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工作:(一)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 1 -(二)风险评估及风险应对策略;(三)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四)风险监控、预警和报告;(五)风险管理的评价、监督和检查;(六)风险管理的考核及责任追究。
第二章风险管理的目标、原则第六条风险管理的目标为:(一)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集团战略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范围内;(二)确保集团内外部、尤其是集团与股东之间实现真实、可靠的信息沟通,包括编制和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报告;(三)确保经营管理合法合规;(四)确保集团有关规章制度和为实现经营目标而采取重大措施的贯彻执行,保障经营管理的有效性,提高集团经营活动的效益及效率,降低实现经营目标的不确定性;(五)确保集团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使其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整体战略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国资发〔2006〕108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资发监督规〔2019〕101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战略规划和工作目标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风险事件,是指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使潜在的危险转化成为现实的事件。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第五条公司开展全面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不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和机制,严格执行风险管理流程,切实防范并有效管理各类风险,保障公司战略目标实现。
第六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战略导向原则。
以战略规划为导向,通过规范战略决策,运用风险管理手段,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经营目标和合规目标的实现。
(二)分级分类原则。
贯彻“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协办谁有责”的思路,对全面风险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风险管理责任落实到对应层级和岗位,覆盖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等全业务、全流程,贯穿决策、执行、监督、评价与考核全过程。
(三)措施前置原则。
强化业务前端风险管理,以预设风险点、完善解决方案为方法,以平衡管理实施成本和预期效益为基调,提升公司风险识别和应对能力。
(四)重点管控原则。
在坚持风险管理全面性的基础上,以重大风险揭示和防范为核心,重点关注重要、特殊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并动态适应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持续优化风险管理体系。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七条公司党组织负责全面风险管理的领导工作,安排部署全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研究审议“三重一大”决策范围的风险管理事项,党组织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分管领域的风险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增强风险防控能力,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是指在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预先采取措施消除或者控制生产安全风险的过程。
第四条集团公司按照组织管理架构,梳理各个层级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流程,确定集团公司总部机关和专业分公司(以下简称总部)、所属企业、二级单位、车间(站队)、基层岗位等各个层级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重点,落实各级生产安全风险防控责任,建立健全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分层管理、分级防控。
将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的责任划分到各个管理层级,每一层级对照专业领域、业务流程,评估并确定生产安全风险防控重点,落实防控责任。
(二)直线责任、属地管理。
将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的职责落实到规划计划、人事培训、生产组织、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安全环保、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职能部门和属地管理岗位,实现管工作必须管风险。
(三)过程控制、逐级落实。
从设计、施工、投产、运行等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和各环节进行生产安全风险防控,逐级落实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是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修订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规章制度。
(二)指导、监督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三)对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进行考核。
(四)负责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信息管理子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
第七条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业务范围内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等管理工作。
集团化风险管理办法

集团化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本集团的集团化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支撑综合化经营战略,防范金融风险的跨业传染,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辖公司。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的本集团,指***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下辖公司:指本集团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的企业,以子公司或参股、持股企业等形式存在。
其中,子公司指由本集团投资,直接或间接持有投资企业50%以上股权并能够实施控制的投资企业,包括境内外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共同控制企业,指本集团能够实现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合资企业;其他参股企业,指本集团以财务收益或政策性目的进行投资的企业,本集团对该类投资企业不存在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
授信业务:指集团合作范围内具有授信性质和融资功能的各类业务,包括合作公司的表内外信贷业务,以及其他跨业通道业务等。
跨业通道业务:指合作公司或子公司作为委托人,以理财、受托资金等代理资金或使用自有资金,借助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金融资产交易场所等内部或外部第三方受托人作为通道,设立一层资产管理计划等投资产品,从而为委托人的目标客户进行融资或对其他资产进行投资的交易安排的业务。
代理销售业务:是指集团范围内具有相应金融代销资质的子公司或与金融代销资质合作的子公司,接受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持有金融牌照的金融机构委托,向合格投资人推介、销售由合作机构依法发行的金融产品的代理业务活动。
集团及各子公司开展上述相关业务时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第四条管理原则在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前提下,根据经营业务的类型以及集团并表机构业务经营的性质不同,本集团作为集团母公司统一部署,实施针对性、差异化风险管理;子公司严格执行,全面有序推进集团化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五条本集团董事会作为集团化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批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审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审批和监督集团风险管理委员会有关集团化风险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并定期审议集团化风险管理状况报告。
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办法

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畅通的全面风险管理信息传递与沟通(报告)机制,及时掌控集团所属各分子公司风险变化趋势、重大风险管控进展和成效,为集团风险管理决策提供信息支撑,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本部及各分子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风险管理报告,是指集团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动态识别风险点、评估风险状况,将相关风险信息按照规定流程传递,使管理层、决策层及时、全面掌握风险状况并做出相应决策的风险管理活动及相应记录文件。
第四条风险管理报告要集中反映集团及分子公司总体风险状况和管理情况,为各级领导层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应遵循以下原则:1、全面性原则。
风险管理报告工作要完整覆盖集团所有部门以及分子公司全部业务的各类风险。
2、重要性原则。
风险管理报告工作要重点突出可能影响集团及分子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的重大风险点,重点反映当前亟待管控的重要风险因素。
3、及时性原则。
在事前和事中反映风险状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报告责任。
4、规范性原则。
风险管理报告工作要按各类风险管理报告的流程及模板要求逐层报告,规范传递各种风险信息。
第五条风险管理报告体系覆盖集团及分子公司的各类风险及风险管理工作,是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报告的内容可分为以下类别: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即全面风险评估报告)、专项风险评估报告、重大风险监测报告(包含重大风险应对进展报告、重大突发事件报告)、风险管理评价报告等。
按照报告的频率,风险管理报告可分为:定期风险管理报告和不定期风险管理报告。
全面风险管理报告、风险管理评价报告为年度报告,每年报送一次;重大风险应对进展报告为季度报告,每季报送一次。
专项风险评估报告、重大突发事件报告等为不定期报告,随事项发生即时报送。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集团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批准集团《全面风险管理报告》、《风险管理评价报告》、《专项风险评估报告》、《重大突发事件报告》、《风险监测报告》,并批准相应的风险应对方案,形成执行决议,责成有关部门落实与整改。
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的风险管理行为,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在集团公司内部,包括总部和各子公司,都应遵守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领导机构为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风险管理部门,在集团内部负责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第四条集团公司将风险管理工作融入到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和管理中,确保风险管理成为公司战略和业务运作的一部分。
第二章风险管理责任第五条集团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负有最终责任。
第六条风险管理委员会是集团公司风险管理的领导组织,主要负责制定集团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策略,监督和评估风险管理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各级管理层应当贯彻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策略,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确保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八条风险管理部门是集团公司的风险管理专门部门,负责具体实施风险管理工作,组织风险管理培训和交流。
第九条全体员工是集团公司风险管理的参与主体,在工作中要时刻注意风险管理,积极配合风险管理部门的工作。
第十条各子公司风险管理工作要与集团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保持一致,符合公司的整体风险管理战略。
第三章风险管理框架第十一条集团公司风险管理框架包括风险管理政策、风险管理流程、风险管理方法和工具等内容。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风险管理政策是指明确公司风险管理的宗旨、原则和目标,规定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风险管理流程是指按照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在企业的各个环节开展风险管理。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风险管理方法和工具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对公司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测。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风险管理框架是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期间需要根据公司运营的变化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四章风险管理步骤第十六条风险管理步骤主要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测四个环节。
集团公司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某集团全面经营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全面经营风险管理工作,提高风险防范与控制水平,保证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和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和保监会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风险,是指未来各种潜在事项的不确定性对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影响。
风险一般可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全面经营风险管理,是指围绕集团公司发展战略,通过在管理各环节和经营过程中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完善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各分、子公司为本单位全面经营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
第二章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五条董事会作为全面经营风险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对集团公司全面经营风险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和部署,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确定全面经营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二)审批风险控制预案,包括预算控制和应急管理方案等,审批高风险业务事项的风险评估报告;(三)审批重大风险事故调查报告、重大风险事故处置方案、重大风险事故责任追究意见;(四)审批集团公司风险管理报告;(五)督导集团公司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六)全面经营风险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集团公司总经理主持全面经营风险管理工作,就全面经营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对董事会负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长任主任,总经理、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分管经营)、总法律顾问任副主任。
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包括:董事会秘书处、监察审计部、运营管控部、财务资产部、财务公司、法律事务部、供应公司、运销公司。
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董事会秘书处,承办风险管理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公司风险管理办法

公司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工作,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提高集团抵御风险能力,促进集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引用文件为:《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集团实现发展目标的影响,按类别主要分为战略投资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等;按层级分为公司层面风险和业务活动层面风险;按评估等级分为一般风险、重要风险和重大风险。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风险管理是企业内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执行内控管理的基本流程,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以合理的成本尽可能减少各类风险对集团的不利影响,并将其产生的结果控制在预期可接受范围内。
集团公司及各二级单位应本着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的原则,以对重大风险、重大事件(指重大风险发生后的事实)的管理和重要流程的内部控制为重点,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第五条企业风险管理目标: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集团战略规划。
企业风险管理基本流程: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方案、通过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内控管理流程和制度、通过内控评价进行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六条企业风险管理原则:一是全面性原则。
风险管理工作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集团公司及所属二级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二是重要性原则。
应当在对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集团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三是动态管理原则。
建立持续改进的风险管理模式,对各类风险进行动态追踪和管理措施动态调整;四是管理责任追究原则。
明确责任,建立责任追究体系,对因风险管理不到位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事业部和全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各二级单位集团参股企业可参照执行。
国有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实施办法模版

全面风险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促进集团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及《*集团总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办法》相关内容,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集团公司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
全面风险管理是指集团公司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完善风险管理制度,遵循风险管理流程,培育风险管理文化,为实现风险管理总体目标的过程和方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集团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
第四条本办法将集团公司全面风险划分为:战略风险、市场风险、生产风险、安全风险、质量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第五条全面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工作主要内容。
(一) 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图1 风险管理基本流程(二) 工作主要内容1、各职能部门和各基层单位应广泛、持续不断地收集与风险相关的内部、外部初始信息,包括历史和未来预测数据信息,并按业务系统建立完善风险信息库。
2、按照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三个步骤对初始信息进行风险评估。
3、根据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围绕企业经营和发展,确定风险承受度、风险管理标准。
4、提出风险控制策略和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制定具体管理措施,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5、及时跟踪风险管理状况和风险监督结果,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不断改进与提升。
第六条建立全面风险管理年度工作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度。
集团公司试行风险动态管理,各基层单位每年向集团公司提交完整的全面风险管理年度工作报告,由集团公司企业发展部汇总编制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
专项报告可根据集团公司决策需要编制。
全面风险管理年度工作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企业当前的重大风险及其影响;2、风险管理监督评价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管理或改进状况;3、上年度全面风险管理主要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4、下年度全面风险管理主要工作计划。
专项报告内容主要体现决策事项的风险点、发生的可能性、预计损失额度和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文件制修订记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规范、有效的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防范、控制和化解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发生或出现的风险,促进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保障企业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
公司下属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企业”)应结合本单位的经营管理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影响。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二章全面风险管理的目标、原则和框架第五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一)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二)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三)确保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为实现经营目标而采取重大措施的贯彻执行,保障经营管理的有效性,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四)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方案,保护企业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五)不断提高公司员工风险管理意识,形成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
第六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遵循全面、重要、合理、制衡、独立的原则,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一)全面性。
公司风险管理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重要性。
在全面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重点项目和高风险领域。
(三)合理性。
全面风险管理应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所处的环境相适应,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风险管理目标。
国有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办法模版

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规范经营,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集团公司各项业务和整体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在集团公司未来发展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对集团公司实现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的影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指集团公司围绕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通过在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理财措施、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含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
第二章风险管理的目标与原则第五条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一)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二)确保集团公司与各分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实现真实、可靠、完整、及时的信息沟通;(三)确保经营的合法合规及集团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四)确保集团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增强经营管理的有效性,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降低实现经营目标的不确定性;(五)确保集团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保护集团公司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六条集团公司风险管理应当遵循全面性和针对性相结合的原则。
全面性就是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使风险管理覆盖到集团公司的所有部门、单位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风险管理的空白、漏洞和死角;针对性就是要从实际出发,以对重大风险、重大事件(指重大风险发生后的事实)的管理和重要流程的内部控制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按照基本流程实施风险管理。
第三章风险管理基本流程第七条风险管理基本流程为:(一)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二)进行风险评估;(三)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四)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五)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集团公司风险管理办法

某上市公司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承受度和风险应对策略,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公司经营活动中与公司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包括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本制度所称风险评估是指通过对基于事实的信息进行分析,就如何处理特定风险以及如何选择风险应对策略进行科学决策。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第二章风险管理机构设置第四条公司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风险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各职能部门/子公司构成。
第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为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部门为风险管理第二道防线;内部审计部门及审计委员会为风险管理第三道防线。
第六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在风险控制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一)按照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制定的风险评估的总体方案,根据业务分工,配合风险管理部门,识别、分析相关业务流程的风险,确定风险反应方案。
(二)根据识别的风险和确定的风险反应方案,按照公司确定的控制设计方法和描述工具,设计并记录相关控制,根据风险管理的要求,修改完善控制设计。
包括:建立控制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方法和工具描述业务流程,编制风险控制文档和程序文件等。
(三)组织控制制度的实施,监督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发现、收集、分析控制缺陷,提出控制缺陷改进意见并予以实施。
对于重大缺陷和实质性漏洞,除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情况外,还应向公司领导及时反馈情况,以便公司监控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
(四)配合内控审计部门等部门对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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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分支机构、区域公司、产业公司和基层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发展目标的影响。
企业风险一般可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五大类。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包括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工作,具体是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发展目标,在管理的各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制度流程和方法技术等),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五条风险管理基本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工作:(一)风险初始信息收集;(二)风险识别;(三)风险评估;(四)风险应对;(五)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六条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要努力实现以下风险管理总体目标:(一)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企业总体经营发展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促进企业实现战略目标;(二)确保企业实现内外部真实、可靠和有效的信息沟通;(三)确保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四)确保经营管理的有效性,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五)确保企业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保护企业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七条风险管理是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和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
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应与其他职能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把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融入企业管理和业务流程中。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应与其他职能管理体系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共同构成科学合理的有机整体,共同服务于企业总体经营发展目标。
第八条企业应按照风险分类和分层管理的要求,制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的总体规划,统筹兼顾,循序推进。
在开展全面风险管理的起步阶段,可选择战略规划、投资决策、资金保障、安全生产、工程建设、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监察审计、法律事务等一项或多项业务深入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单项或多项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子系统。
通过积累经验,培养人才,逐步建立起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第九条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应注重防范和控制风险可能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也应把风险中蕴含的机会视为企业的特殊资源,通过有效管理,为企业创造价值,促进经营发展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十条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风险管理职责,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第十一条设有董事会的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创造条件,充分发挥董事会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条件具备时,由董事会全面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审议并向股东(大)会提交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年度工作报告;(二)确定企业风险管理总体目标和要求,批准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三)了解和掌握企业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及其风险管理现状,做出有效控制风险的决策;(四)批准重大决策、重大风险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五)批准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报告;(六)批准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风险管理监督评价报告;(七)批准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八)批准风险管理措施,纠正和处理任何组织或个人超越风险管理制度做出的风险性决定行为;(九)督导企业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十)批准全面风险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在开展全面风险管理的起步阶段,董事会要重点了解和掌握企业面临的重大风险及其风险管理现状,逐步加强对管理层风险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十二条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在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
该委员会召集人按有关规定由董事长或独立董事担任,成员中应有熟悉企业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的董事,以及具备风险管理监管知识或经验、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董事。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对董事会需要决定或审批的风险管理事项进行审议,为董事会履行风险管理职能提供支持。
第十三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设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企业,应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保证企业风险管理充分性、有效性方面的作用。
第十四条企业监事会对董事会、管理层履行风险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企业应根据公司章程等基本制度规定、风险管理要求和实际情况,明确由总经理(厂长)办公会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审批企业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二)审批企业风险管理方面的制度和流程;(三)审批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计划、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四)审批企业风险应对总体方案,决策重要和重大风险管理中的有关具体问题;(五)审批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企业风险管理监督评价报告;(六)审批、决定企业风险管理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设立董事会且董事会具备全面履行风险管理职责条件的企业,总经理(厂长)办公会在履行上述相应职责时向董事会负责。
未设立董事会或董事会暂不具备全面履行风险管理职责条件的企业,总经理(厂长)办公会还须履行第十一条规定的董事会有关职责。
第十六条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管理层的风险管理协调议事机构,其成员应包括总经理(厂长)或其委托的分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
管理层风险管理协调议事机构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审议企业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二)审议企业风险管理方面的制度和流程;(三)审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计划、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四)审议企业风险应对总体方案,研究重要和重大风险管理中的有关具体问题;(五)协调解决企业风险管理中跨部门的重要事项;(六)审议企业风险管理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企业管理层设有安全生产、规划投资、预算财务、廉政建设等方面跨部门协调议事机构,以及专家顾问、民主管理等方面有关机构的,应充分发挥其在加强专项风险管理方面的保障和支持作用。
第十八条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落实全面风险管理归口部门(以下简称风险管理部门),设立专职或兼职风险管理岗位(包括部门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
风险管理部门对总经理(厂长)或其委托的分管领导负责,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拟订综合性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参与拟订专业性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二)研究提出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计划;(三)组织研究提出跨部门重大风险应对策略和方案,对方案的组织实施进行日常监督;(四)组织编制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五)掌握、分析各职能部门、业务单位风险管理工作总体情况,研究提出风险管理工作持续改进意见;(六)协同各职能部门,指导督促下属单位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七)办理风险管理方面的其他综合性工作。
应保证风险管理部门能够获得开展工作所必需的条件和资源,充分和及时了解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信息,掌握有关第一手资料。
第十九条各职能部门应紧密结合各自职能和日常工作,在执行管理和业务流程的过程中履行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一)拟订相关专业性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二)协助风险管理部门研究提出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计划;(三)做好风险信息收集、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制订等各环节的工作;(四)具体落实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的执行;(五)协助风险管理部门研究提出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六)指导督促下属单位做好专业性风险管理工作;(七)办理风险管理方面的其他专业性工作。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部门除履行第十九条所述职责外,还应负责研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监督评价体系,制订监督评价相关制度,开展监督与评价,出具监督评价报告。
应保证内部审计部门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
第三章风险识别与评估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在战略、财务、市场、运营、法律等五大风险分类的基础上,根据风险发生原因和影响结果,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细化风险分类,形成风险分类总目录,统一具体风险的定义和术语,以便于沟通和交流,保证风险识别的系统性和全面性。
集团公司所属各级企业应根据集团公司制订的风险分类总目录,结合业务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本单位的风险分类子目录。
风险分类目录可作为开展风险评估工作的基础,并应根据具体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不断改进完善。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结合日常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持续地收集与本企业风险和风险管理相关的内部、外部初始信息,包括历史数据、未来预测以及本企业和国内外相关企业发生的风险损失事件案例等,建立和完善风险信息库,对风险信息进行动态管理。
内部信息收集渠道包括发展规划、项目前期、预算计划、财务会计、经济活动分析、工作调研等方面的资料,以及各类工作简报、内部刊物、动态信息和办公网络等。
外部信息收集渠道包括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网络媒体和有关监管部门,以及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等方面的资料等。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对风险初始信息进行整理、汇总、统计、分析和存档,提高信息的有用性。
应将风险初始信息收集的职责分工落实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建立健全部门间风险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以收集的风险初始信息为基础,结合对各项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的分析,开展风险识别和评估。
第二十五条开展风险识别,应查找企业各项重要经营活动以及重要管理、业务流程中有无风险,有哪些风险。
通过风险识别,应确定风险的来源、主要影响因素,风险发生后的影响对象与范围、风险发生的可能表现形式等。
第二十六条风险评估包括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两方面的工作。
开展风险分析,应对识别出的风险及其特征进行明确的定义,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风险发生的条件。
开展风险评价,主要是研究判断风险对企业实现经营发展目标的影响程度。
应根据风险类型特点和风险管理实际需要,合理选择定性和定量评估方法。
第二十七条企业应根据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和对经营发展目标影响程度的大小,区分重大风险、重要风险、中等风险和低风险4个等级(参见附件)。
风险评估过程中,应针对具体风险,结合相关经营发展目标,制订适用的重大、重要、中等和低等4级风险的定性或定量评估标准。
在评估多项具体风险时,应对各项具体风险进行比较,确定关注重点和管理优先顺序。
第二十八条风险评估过程中,应对各具体风险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以便发现各具体风险之间的抵消、叠加和正负相关性等组合效应,从风险策略上对风险进行统一集中管理。
第二十九条企业应采取定期和日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风险评估。
定期评估由风险管理部门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实施,形成风险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