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业资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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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对员工的报名情况进行审核、登记并建立 台账。
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向主管部门报送考试、复审等材料。 第五章 培训与考核
第十三条 公司需具备职业资格的员工应根据发证机关要求接 受相应取证或复审培训,其它培训可按《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培 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 公司不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岗位技能竞赛,用于考核员 工职业技能水平,选拔专业人才。在比赛中成绩优异的员工,可推荐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考取高等级的职业资格,取证等相关费用由公司 承担。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交通厅港航管理局/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国家能源局/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
13 平台巡视
1、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高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3、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4、电工证
河北省交通厅港航管理局/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国家能源局/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
装船机司机、堆料机 14
司机、取料机司机
河北省交通厅港航管理局/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电工证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5 翻车机司机 16 档案管理员
特种作业操作证 档案管理执业资格
河北省交通厅港航管理局 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
注:遇证书发放机构调整时,以实际发证机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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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负责职业资格鉴定的信息管理及咨询服务; (五)负责办理资格认证手续,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六)负责与行业及地方鉴定机构的业务协调; (七)参与员工培训、考评、技能竞赛和职业资格管理; (八)负责有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保管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与分工。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职业资格证书; (二)安质部:负责与安全生产相关取证的岗位及培训要求; (三)其他部门: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员工取证、复审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统筹规划和统一组织员工的职业资 格认证工作,是公司员工职业资格的日常管理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制定与完善公司职业资格管理办法; (二)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结合有关规定与岗位特点,制定相关 岗位职业资格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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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负责组织实施员工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培训、复审、换证 等工作;
第三章 取证范围及要求 第七条 实施职业资格认定的工种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核准的企业内职业工种。 第八条 公司组织职业资格认证的对象是生产操作岗位的技能工 种人员,其他岗位员工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按照岗位任职要求, 结合本办法执行。公司岗位任职要求的具体工种及岗位见附表。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九条 员工根据岗位任职要求,结合自身条件,按报考要求, 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报名材料。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员工报名资质及材料,做到如实、 准确。
第十五条 公司组织的员工职业资格考试、复审工作,员工未通 过的,发生的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公司相关岗位职业资格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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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2 3
岗位 海务管理 机务管理 综合运行管理
装船、卸车部技术员 11 电气运行管理
供电管理
1、高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2、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3、电工证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能源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2 装船、卸车部值班长
1、班组长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 2、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3、高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4、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5、电工证
应具备职业资格 丙类一等二副任职资格 丙类一等二管轮任职资格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职业资格
发证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质量技术监督局
计财部Leabharlann Baidu理和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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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出纳
5 工程管理、水工管理 建造师、造价师
6 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三班统计、大班统计、 7 货运统计员、物资稽核、 统计从业资格
货运稽核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8 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师资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9 工程合同管理
招投标工程师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安质部经理和经理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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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安全管理、安全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
公司职业资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需要,为规范职业资格管理实施工作,加强技 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公司员工整体专业水平与操作技能,促进职业 技能开发,提高员工素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技术工种岗位员工,均应通过相应专业技术(技能)培 训,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对其实际执业能力分别 进行考评鉴定,向鉴定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落 实职业准入。 第三条 本办法中职业资格证书包括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考 试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各类从业资格证书以及安全生产相关的各类 操作证书。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公司岗位任职资格要求规定的需要具 备相应职业资格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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