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上岗职业资格人员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是指对特定行业的从业人员要求必须持有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够从事相关工作的管理办法。

以下是一般性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的主要要点:
1. 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与自己从事工作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通常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并且需要经过一定的培训和考核。

2. 资格证书的有效期限:职业资格证书通常有一定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年或5年,过期后需要重新进行培训和考核,重新获得资格证书才能继续从事相关工作。

3. 资格证书的管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包括申请、审核、发放和撤销等工作。

从业人员需要仔细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 持证上岗要求: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携带和佩戴职业资格证书,以证明自己具备相关的专业能力和知识。

雇主也应该要求从业人员出示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确保员工的合法从业。

5. 处罚措施:对于没有持证上岗或持证过期的从业人员,相关部门可以采取不同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暂停从业资格等,以维护行业秩序和消费者的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行业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的管理规定应根据所在行业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来确定。

持证上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持证上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企业员工持证上岗管理,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稳定运行。

3. 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从事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四、制度内容1. 持证上岗条件(1)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技术水平;(2)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知识;(3)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操作证。

2. 持证上岗培训(1)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员工参加培训;(2)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应急处理等;(3)培训结束后,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操作证。

3. 持证上岗管理(1)企业应建立健全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明确持证上岗人员的管理职责;(2)企业应定期对持证上岗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应重新参加培训;(3)企业应加强对持证上岗人员的日常管理,确保其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 证书管理(1)企业应妥善保管员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操作证,确保证书真实、有效;(2)员工证书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发证机构申请补办;(3)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证书进行核查,确保证书信息准确。

5. 事故处理(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持证上岗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2)事故发生后,企业应迅速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3)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人所在单位,依法进行处理。

五、监督与检查1. 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2.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持证上岗人员培训、考核、证书管理、事故处理等;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企业应依法进行处理。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三篇)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三篇)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是指在特定职业或行业中,要求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证书或资格,才能够合法从事相关工作的管理规定。

这项管理规定的实施旨在保障公众利益、维护行业秩序、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质量。

下面是一份____字的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草案,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人员从业行为,保障公众权益,提升行业服务质量,根据《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需要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教师、律师、会计师、药师、工程师等。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的目标是建立健全持证上岗制度,推动从业人员的专业化发展,提高行业整体素质,维护公众利益。

第四条从业人员在从事相关职业工作时,应当依法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否则将被认定为非法从业。

第五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持证上岗管理的监督和指导,规范职业人员的注册、认证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和认证第六条申领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学历、培训和工作经验,并通过相关考试或评定认定的方式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审核申请人的资格,确保证书的真实有效。

第八条职业资格证书应当明示证书的名称、编号、有效期限、颁发机构等内容,并具备防伪措施,防止证书被伪造或篡改。

第九条职业资格证书有效期限一般为5年,证书有效期届满后,申请人应当重新进行资格评定评审。

第十条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应当及时进行年度审核,以证实其在从业期间的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

第三章职业资格证书的使用和管理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在履行职责期间,应当随身携带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并配有近期照片。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职业操守,保守职业秘密,不泄露和滥用职业信息。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行业的行业规范和标准,不从事与自己职业不相关的工作,不以不正当手段牟取利益。

第十四条从业人员应当时刻保持专业形象,依法依规从事工作,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持证上岗制度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持证上岗制度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持证上岗制度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是指企业为保证员工工作的专业性和安全性,制定了持证上岗制度,并加以管理和监督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要求员工在担任其中一种特定工作岗位之前,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相应的工作。

首先,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能够提升企业员工的专业素质。

拥有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代表着他们具备了一定的专业技能和知识。

这些专业技能和知识的积累和应用,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使其能够更加熟练地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其次,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工作质量和安全性。

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是根据相关职业标准、规范和要求所认定的,持有这些证书的员工具备了相应的工作能力和素质,能够更好地掌握和运用相关的工作知识和技能,从而提高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此外,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也要求从业人员了解和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如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流程和安全知识,以确保工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再次,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有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人才市场。

持证上岗制度确保了从业人员的素质能力,使得企业在选聘员工时有一个明确的参考标准,能够更好地评估和选择适合的人才。

这样可以增加人才流动的公平性,提高人才配置的效率,保证企业选择到优质的从业人员,促进整个人才市场的健康发展。

最后,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有助于员工个人的职业发展。

持有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不仅能够为员工提供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也能够增加员工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同时,员工也可以通过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职业技能,获得更多的学习机会和晋升机会,实现个人职业发展的目标。

在落实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时,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企业应明确所需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资质要求和培训计划。

其次,企业需要为员工提供岗前培训和持证培训,确保员工具备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持证上岗安全管理制度

持证上岗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在职员工、实习员工和临时工等。

第三条持证上岗是指员工必须取得相应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确保所有员工按照规定持证上岗。

第二章持证上岗的范围和条件第五条持证上岗的范围:1. 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如电工、焊工、高处作业人员等;2. 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的员工;3. 从事爆破作业的员工;4. 从事其他需要特殊技能和知识的岗位。

第六条持证上岗的条件:1. 员工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2. 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能够胜任相应岗位的工作;3. 员工应参加相关职业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4. 员工应通过公司组织的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持证上岗的管理第七条公司应设立持证上岗管理部门,负责持证上岗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八条持证上岗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持证上岗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培训;2. 对员工进行考核,确保员工具备相应岗位所需的技能和知识;3. 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进行登记和管理;4. 定期对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员工持证上岗;5. 对违反持证上岗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理。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持证上岗培训制度,包括:1. 培训内容: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制定相应的培训内容;2. 培训方式:采用集中培训、自学、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3. 培训时间:确保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4. 培训考核: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员工掌握培训内容。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持证上岗考核制度,包括:1. 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等方面;2. 考核方式:采用笔试、实际操作、现场考核等多种形式;3. 考核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4. 考核结果:对考核合格的员工颁发相应资格证书。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范本(2篇)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范本(2篇)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技能人员的管理,规范职业技能人员的上岗行为,确保职业技能人员的安全、稳定、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持有职业技能证书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焊工、机械师、建筑工等职业技能人员。

第三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证书,并持证上岗从事相应的工作。

第四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聘用持证上岗的职业技能人员,不得随意安排未持证人员从事职业技能工作,确保工作安全、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职业技能人员的工作管理和指导,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设备。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技能人员档案,记录职业技能人员的证书信息、工作经历以及培训情况等。

第二章职业技能证书管理第九条职业技能证书由相关部门负责颁发,职业技能人员应当按照规定途径和程序申请证书。

第十条职业技能证书应当包含职业技能人员的基本信息,证书编号以及所获得的职业技能等级。

第十一条职业技能证书有效期限为五年,到期需重新进行考核,逾期未进行考核的职业技能证书失效。

第十二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随身携带有效的职业技能证书,在上岗工作时出示证书。

第十三条职业技能证书遗失或损坏的,职业技能人员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办。

第三章上岗管理第十四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按照领域和工种的要求,从事相关的职业技能工作。

第十五条职业技能人员不得将证书借用、出租、转让或者伪造他人证书,不得从事与所持证书无关的工作。

第十六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职业技能的操作规程,确保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商业秘密,维护用人单位的形象和利益。

第十八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

持证上岗制度范本

持证上岗制度范本

持证上岗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持证上岗制度,提高员工素质,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需要持证上岗的岗位,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持证上岗制度是指员工在从事特定岗位工作时,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能上岗作业。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确保员工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

二、持证要求第五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能担任职务。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能从事特种作业。

第七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确保员工持证上岗。

三、持证上岗管理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持证上岗档案,记录员工持证情况、培训情况等相关信息。

第九条企业应对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员工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

第十条企业应加强对持证上岗员工的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应暂停其相关工作,并督促其参加培训、提高技能。

第十一条企业应鼓励员工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考试,提高员工持证上岗的比例。

四、持证上岗的监督与处罚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持证上岗的监督机制,对未持证上岗或持证不符的员工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对未持证上岗的员工,企业应给予警告或罚款等处罚,并督促其参加培训、取得证书。

第十四条对持证不符的员工,企业应暂停其相关工作,并安排其参加培训、提高技能。

第十五条企业应对违反持证上岗制度的负责人或管理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其责任。

五、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企业名称:制定日期:年月日。

工厂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工厂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确保工厂生产安全,提高员工技能水平,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通过实施持证上岗制度,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操作技能,降低生产事故发生率,确保工厂生产安全有序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从事生产、操作、管理及辅助工作的人员。

三、持证上岗要求1.新入职员工:(1)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根据岗位要求,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2.在岗员工:(1)现有员工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合格后颁发相应证书。

(2)现有员工应按照规定参加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3.转岗员工:(1)转岗员工应参加转岗岗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合格后颁发相应证书。

(2)转岗员工应按照规定参加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四、培训与考核1.安全生产培训:(1)公司应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等。

(2)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应急处置等。

(3)培训结束后,公司应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2.职业资格证书:(1)根据岗位要求,公司应组织员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2)职业资格证书的取得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3.复审:(1)复审时间为每年一次,公司应组织复审工作。

(2)复审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健康状况等。

(3)复审合格者继续上岗,不合格者应参加补考或调整岗位。

五、持证上岗管理1.持证上岗员工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

2.持证上岗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技能水平。

3.持证上岗员工应主动向公司报告安全生产问题,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4.公司应定期检查持证上岗制度执行情况,对违反制度者予以严肃处理。

六、附则1.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持证上岗和职业资格管理制度

持证上岗和职业资格管理制度

持证上岗和职业资格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医院人员的从业本领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订立本制度。

该制度的适用范围为本医院的全体职工,包含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第二章持证上岗管理第一节持证上岗的要求1.任职医生必需具备医师资格证书,护士必需具备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技术人员必需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证书。

2.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必需真实有效,未经过有效期或暂时停止使用的不得从事相关岗位。

第二节持证上岗的程序1.职工入职时必需供应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并被人力资源部门确认。

2.医院人事部门负责建立持证上岗人员的档案,记录职工的相应证书信息,并定期检查证书的有效性。

3.持证上岗人员的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医院人事部门需提示职工进行证书更新,否则将暂时停止其从事相关岗位的工作。

4.职工在获得或更新相应证书后,需及时向人事部门供应复印件,以更新其档案。

第三节持证上岗的考核与奖惩1.每年定期对持证上岗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含业务知识、技术操作本领、工作纪律等方面。

2.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两种,定期考核为年度考核,不定期考核为随机考核。

3.考核结果作为持证上岗人员晋升、岗位评优、薪资调整的紧要依据。

4.持证上岗人员如发生严重违规行为或多次不合格考核,医院有权采取暂时停止其从事相关岗位的措施,直至其挽救或重新考核合格为止。

第三章职业资格管理第一节职业资格的要求1.医院重视职业资格的培养和发展,鼓舞职工乐观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考试,提升自身本领和水平。

2.职业资格包含但不限于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等。

第二节职业资格的培训和发展1.医院将依据需要,组织或委托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医学、护理和技术方面的培训。

2.医院将定期组织职工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和考试,并依据职业资格的要求供应相应的培训料子和辅导。

3.医院将鼓舞职工乐观报考各级职业资格考试,供应相关的信息和支持。

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5篇)

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5篇)

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1.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人员类别:国家规定的三项岗位人员(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2.对调整工种岗位、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应当进行专门安全培训。

未经安全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煤矿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证书),应在国家规定的有效期内进行复审,并按时参加复训和考核。

证书复审时间为至复审到期前____个月内进行,不按规定办理复审的,按无效证件处理。

复审不合格的,须重新参加培训。

证书有效期到期的,必须在到期前____个月内重新培训,领取新证书。

4.证书持有人一岗一证,因岗位变动,应取得相应岗位的证书。

根据工作需要,一本证书可登记一个工种。

5.对现有岗位人员不足,需要补充的三项岗位人员,各科队必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由安全科审核合格后报送培训机构培训。

未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一律不准上岗。

6.已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但未持证上岗的人员,给予____元的罚款。

7.凡因无证上岗或未持证上岗人员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出而对我公司的处罚,一律由责任人承担,并对其单位负责人罚款____元/人次。

8.由培训科负责培训计划的编制,联系培训机构进行培、复训工作;由安全科负责检查考核。

凡出现漏培、误培的,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2)是一种机构或组织内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员工在相关岗位上具备必要的培训和持证要求,以提高工作质量和安全性。

该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要素:1. 培训要求:指明员工在不同岗位上需要接受的必要培训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等。

制定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内容全面、系统。

2. 培训机构和教员:明确指定负责进行培训的机构和教员,确保培训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3. 培训考核:设定培训考核标准,通过考核评估员工培训成果,确保员工掌握了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持证上岗及证照管理细则

持证上岗及证照管理细则

持证上岗及证照管理细则一、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法》及相关法规,为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和其他相关证照的办理、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组织以及从业人员。

1.3 从业人员应确保个人持有的证照真实有效,并按照规定合法使用。

1.4 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从业人员证照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完善的证照数据库,并及时更新。

1.5 行业协会组织应协助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推广和实施本细则,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二、职业资格证书的办理2.1 从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行业的相关规定,参加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试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2.2 申请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和相关培训及考试成绩等材料。

2.3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对申请职业资格证书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发放证书。

三、证照的使用和管理3.1 从业人员应按照自己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其他相关证照的要求,合法、规范地使用。

3.2 从业人员在从事指定职业时,应随身携带个人职业资格证书等证照。

离岗时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和盗用。

3.3 从业人员离岗时,应将个人职业资格证书交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予以保管。

离岗期间,不得将证书用于非法用途。

3.4 从业人员在离岗后重新就业时,应向新单位提交个人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将证书归还原保管单位。

3.5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建立证照数据库,及时更新从业人员的证照信息。

对持证人员进行定期核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证照的归还和注销4.1 从业人员在职业资格证书过期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时,应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注销证照。

4.2 离岗时,从业人员应将个人职业资格证书等证照归还给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4.3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及时将注销的职业资格证书等证照从数据库中删除,并通知有关单位。

五、违规处理5.1 从业人员伪造、涂改、出借、出租职业资格证书等证照的,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予以警告、罚款或暂停资格的处理。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各行各业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

为了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各个行业开始推行持证上岗管理。

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是一种有效的手段,可以有效规范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提高行业的整体水平。

二、必要性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持证上岗可以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要求,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以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行业要求的知识和能力。

其次,持证上岗可以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水平。

通过对从业人员的要求和规范,能够促使行业内部的技术水平得到提升,从而提高整个行业的发展水平和竞争力。

另外,持证上岗可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专业、更可靠的服务,避免因为从业人员素质不符合要求而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失和困扰。

总之,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的必要性不仅体现在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维护行业的形象上,还能够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管理方式为了有效实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需要采用一系列的管理方式和措施。

首先,建立完善的从业人员持证管理制度。

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规定,明确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条件和要求,以及持证上岗的期限和流程等,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加强从业人员持证的培训和考核。

通过培训和考核的方式,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其达到行业要求的标准。

培训可以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可以通过统一的考试或者实操评估的方式进行。

另外,建立从业人员持证的注册和管理系统。

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注册和管理系统,可以实现从业人员的信息管理和监管,确保其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同时,可以通过系统实时监测从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最后,加强对持证从业人员的监督和执法力度。

通过加强日常监督和定期抽查的方式,对持证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工作。

公司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公司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和业务运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持证上岗制度旨在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

第二章持证上岗的范围与要求第四条持证上岗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岗位:1. 专业技术岗位:如工程师、设计师、程序员、技术员等;2. 管理岗位:如部门经理、项目经理、质量经理等;3. 安全生产岗位:如安全员、电工、焊工、特种作业人员等;4. 质量控制岗位:如检验员、实验员等;5. 其他需要持证上岗的岗位。

第五条员工持证上岗要求:1. 员工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取得相应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2. 员工应保证所持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或转让证书;3. 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4. 员工应按照公司要求,定期参加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审,确保证书持续有效。

第三章持证上岗的管理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持证上岗计划,明确各岗位的持证要求;2. 组织员工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协助员工取得相应资格证书;3. 跟踪员工持证情况,建立持证上岗人员档案;4. 对员工持证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证书真实有效;5. 对违反持证上岗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理。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开展持证上岗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对本部门员工持证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员工按规定取得证书;2. 组织员工参加各类培训,提高员工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3. 对未取得证书或证书失效的员工,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门。

第四章持证上岗的考核与奖惩第八条公司对员工持证上岗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持证情况;2. 培训参与情况;3. 业务水平;4. 工作绩效。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范文(4篇)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范文(4篇)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各行业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提高工作的专业性和质量,保障公众利益,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持证上岗管理适用于所有需要特定执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的职业。

第三条本规定的目的是保证从业人员的资质及素质符合职业要求,减少违法犯罪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公众权益。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职业资格管理部门对各行业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申领条件第五条从业人员申领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三)无不良记录;(四)符合其他国家、行业相关的要求。

第六条从业人员申领执业资格证书,应提交以下材料:(一)个人身份证明;(二)相关学历证明;(三)专业培训合格证明;(四)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证明;(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第三章证书颁发与管理第七条从业人员根据类别申领不同的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应包含个人姓名、证书编号、颁发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第八条执业资格证书由各行业相关的职业资格管理部门颁发和管理。

第九条从业人员须定期进行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四章持证上岗第十条从业人员应携带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随身佩戴,并在工作场所醒目处展示。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招聘从业人员时应核实其执业资格证书的真实性及有效性。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根据职业要求,按规定的行为准则和工作流程进行工作。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三条监督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抽查和考核,对不符合要求和不合格的从业人员应立即停止其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从业人员,监督和管理部门有权采取警告、暂时停职、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处罚。

第十五条对故意虚假申领或使用他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监督和管理部门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妨碍持证上岗管理,否则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具体的职业资格证书和管理办法由各行业相关的职业资格管理部门另行制定并管理。

持证上岗安全管理制度

持证上岗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员工持证上岗行为,提高员工安全技能水平。

2. 加强公司安全管理,降低事故发生率。

3. 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稳定发展。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

四、制度内容1. 持证上岗要求(1)公司员工必须持有与其工作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工作。

(2)新入职员工需在入职前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上岗。

(3)员工岗位变动或晋升时,需取得新的职业资格证书。

2. 持证上岗管理(1)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审核、登记和管理。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本部门员工持证上岗情况。

(3)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审,确保证书有效性。

3. 安全教育培训(1)公司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2)新入职员工需参加公司统一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员工岗位变动或晋升时,需参加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4. 安全检查与考核(1)公司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员工持证上岗情况。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处罚。

(3)对违反持证上岗规定的员工,公司将依法予以处理。

五、奖励与处罚1. 对遵守本制度,持证上岗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给予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未持证上岗或持证不合格上岗的员工,公司将依法予以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实施本制度,公司旨在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工作环境,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范文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范文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提升行业整体素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各类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的从业人员。

第三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是指从事某一职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经国家认可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依法通过岗位资格审查后方可上岗从事相关工作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每一位具备相应能力的人员都能够通过职业资格考试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五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应当明确划定工作范围和工作职责,并依法履行相应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注册管理。

第二章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第七条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发放,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合法性;(二)公开透明,确保全面、公正、公开的资格认定;(三)分类管理,根据不同职业岗位设置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四)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职业资格证书的内容和要求。

第八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根据岗位的技术要求和工作经验的不同,确定相应的等级。

第九条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依据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具备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职业资格考试;(三)具备相关岗位的工作经验,根据不同等级设定相应的工作年限要求;(四)身体健康,符合相关工作性质的健康标准。

第十条职业资格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按照国家标准进行。

第十一条职业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后经过重新考核合格方可继续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进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费用标准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章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第十三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前应当经过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确保从业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提升,保障社会公众的安全和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的场所和行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餐饮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教育培训等行业。

第三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是指依法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关职业的管理方式。

第四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证书管理要求第五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应持有由相关职业资格评价机构颁发的有效证书。

证书的颁发、管理和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六条证书上应载明从业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证书编号、职业等级和有效期等信息,并有防伪措施。

第七条证书应定期更新,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和再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方可继续使用证书。

第八条证书应当妥善保管,不得转借、转让或伪造。

证书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职业资格评价机构申请换发或补办。

第九条从业单位应建立证书管理制度,保障证书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对于持证从业人员的审核、登记和信息管理应做好记录和备份。

第三章培训考核要求第十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前应参加相关培训,培训内容涵盖相关法律法规、职业技能和安全操作等方面。

第十一条培训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开设合格的培训课程,组织专业师资团队进行教学。

第十二条培训考核应根据相关标准和要求,采取考试、实操或综合评估等方式进行。

考核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性和科学性。

第十三条未通过培训考核的从业人员,应参加补充培训,并按规定再次参加考核。

连续两次未通过考核的,应重新报名参加培训。

第四章守则和责任第十四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应遵守所在行业的职业守则和行为准则,遵循行业规范和职业规则,提供诚信、安全、高效的服务。

第十五条从业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护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学校持证上岗制度规定

学校持证上岗制度规定

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管理人员及教辅人员。

二、持证上岗原则1. 凡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教辅等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2. 持证上岗是教师、管理人员及教辅人员的基本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免除。

3. 学校将加强对持证上岗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持证上岗要求1. 教师资格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类别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

2. 职业资格证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教师,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3.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必须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4. 管理人员: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管理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

5. 教辅人员:从事教辅工作的教辅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教辅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持证上岗管理1. 学校将建立健全持证上岗人员档案,对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2. 学校将定期对持证上岗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3. 学校将加强对持证上岗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取得证书上岗的人员,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3. 学校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对本制度进行适时修订。

通过实施学校持证上岗制度,旨在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优化师资结构,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为我校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建筑安全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建筑安全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建筑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

三、持证上岗制度1.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爆破、焊接、起重、高空作业、电气作业等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取得,应通过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等程序。

2. 一般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一般作业人员是指从事建筑施工、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的人员。

(2)一般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②接受过建筑行业相关技能培训,取得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③在建筑行业工作满三年,并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3)一般作业人员应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教育培训制度1. 新入职人员教育培训(1)新入职人员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

(2)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

2. 在岗人员教育培训(1)在岗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结合岗位实际,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2)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继续上岗作业。

五、监督检查制度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一般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六、奖惩制度1. 对遵守本制度,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从业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予以追究责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持证上岗”职业资格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持证上岗”职业资格人员管理工作,满足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实现“持证上岗”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行业)法规政策、及中铁三人〔2012〕319 号《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持证上岗”职业资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相关管理岗位有“持证上岗”职业资格要求的人员。

第三条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反映了劳动者为适应职业劳动需要而运用特定的知识、技术和技能的能力。

本办法所指的“持证上岗”人员是指按照国家(行业)法规政策和规章要求,上岗前必须取得规定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

第四条公司内从事下列施工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需“持证上岗”:施工员、安全员(C 证)、预算(造价)员、质量员、试验员、测量员、标准员、统计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劳务员,以及其他有关需要持证上岗的岗位等。

第五条安全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C”类资格证书,担任爆破作业安全员的,同时还应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爆破员资格证书;从事铁路营业线施工的施工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驻站联络员、防护员、领工员(现场带班人员)等岗位,还应接受铁路局的相关安全培训,取得铁路局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管理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公司有关“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收集各相关部门持证上岗方面的培训计划,将其列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指
1
导、监督相关部门的实施情况;负责住建部门“十一大员”证书集中管理及申报、组织培训、考试、取证、复审、继续教育等对外协调组织工作;动态掌握公司范围内“持证上岗”人员状况,建立“持证上岗”人员管理台帐;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持证上岗”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二)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业务对口,与上级无缝对接的原则,分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持证上岗管理工作。

负责具体组织承办职责范围内、系统范围内的“持证上岗”人员的选派、培训、考核、取证、继续教育、复审等工作。

负责本系统持证人员状况的分析与策划、持证信息的建立与完善,定期(每半年)向人力资源部报送有关持证上岗人员管理台账;负责本系统“十一大员”培训需求的提报。

(三)各职能部门主责持证上岗人员范围明确如下:
人力资源部:住建部门所管“十一大员”资格,施工员、劳务员、资
料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质量员、预算员、试验员、测量员、标
准员、试验员(铁路)。

工程管理部:统计局统计员资格证。

安质环保部:A、B、C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含住建部、交通部、工信部)、股份公司安全监察证、公安局爆破员作业资格证。

工经部:造价员证、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

财务部:会计从业资格证。

战略规划部:内审员证。

第七条基层各单位、项目部管理职责:
(一)识别本单位、项目各持证岗位,根据人员状况及持证情况,策
划或提出培训取证需求报送公司主管部门。

(二)做好人员选派、申报、培训、考核、继续教育、复审的组织及
配合工作,接受公司及有关部门的检查指导。

(三)动态建立保持持证上岗人员管理台账及人员档案,定期(每半年)向公司主管部门报送持证上岗人员管理台账。

(四)开展持证上岗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岗位实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
其业务能力,并保持培训记录。

(五)根据施工作业需要,及时选派和安排有关人员参加铁路局、当
2
地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组织的持证岗位培训取证、审验复证等工作。

第三章培训与管理
第八条在本专业岗位工作,经过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组织的职业资格培训考试合格者,可取得相关专业岗位职业资格。

第九条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统一组织本系统“持证上岗”人员的委外培训及复审延期工作。

对于铁路局及建设单位有特殊持证要求的,由各项目部负责组织及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取证。

第十条对于公司及各单位安排的职业资格人员培训、考试、办证、复审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在职工教育经费项下列支(涉及安全生产培训项目的可在安措费项下列支)。

劳务人员费用由所在劳务企业承担。

职业资格人员培训、考试、继续教育期间按正常出勤办理。

第十一条公司对职业资格证书实行分口集中统一管理。

除“十一大员”由人力资源部集中管理外,公司其它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系统内的职业资格证书的集中管理,原件由各职能业务部门集中管理,各单位留存复印(扫描)件,需要使用原件时,按规定程序办理借用手续。

劳务队伍中,涉及安全、质量、特种作业岗位的,由项目部审验相关证件原件后,保存复印件,建立管理台账及有关档案。

第十二条严格证件日常借(使)用审批制度,借(使)用时,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借(使)用手续;公司以外单位借(使)用时,须经部门负责人审签,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使)用手续。

严禁任何形式的个人借(使)用行为。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遗失,要及时申明作废,并按规定重新办理。

第十四条公司严格执行职业资格上岗制度,持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有优先上岗权,优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晋升。

第十五条职业资格证书是该管理岗位聘任职务的主要依据。

凡是具有“持证上岗”要求的岗位,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3
严禁无证上岗。

第十六条各单位、项目应及时掌握持证人员现状和岗位变化情况,抓好“持证上岗”人员的管理,对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相关管理岗位的人员,应当保持其本岗位工作的相对稳定。

第十七条各单位、项目应根据投标承诺和建设单位的要求,配备、配足满足施工管理所需要的“持证上岗”职业资格人员,并在证件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施工管理活动。

第十八条对于转岗、脱离原岗位工作并改变任职岗位性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应当由单位进行适应性培训,重新取证后上岗;离开原持证岗位三年以上或调出、非在岗人员不予复检,原岗位合格证书自行失效。

第十九条各单位每半年要对本单位“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

公司对各单位“持证上岗” 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条如发现不符合“持证上岗”职业资格管理规定要求并查证属实,或者由于未执行“持证上岗”有关管理规定造成安全质量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按照集团公司、电务公司相关制度办法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直至通过组织行为吊销其岗位资格证书。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岗位资格证书
和使用未经复检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应没收职业资格证书并追究有关人员
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证书管理专职人员在证书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视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那些表现不好,职业道德败坏,严重影响企业声誉的职业资格岗位人员,吊销其岗位资格证书。

4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实施后,国家(行业)、省、市以及上级部门如果有新的“持证上岗”政策出台,依照新的规定并结合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此前下发的有关规章制度与本办法不一致时,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职业资格持证人员管理台账
5
附件
中铁三局电务公司职业资格持证人员管理台账
单位:年月日
6。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