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河道防洪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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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河道防洪治理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二○○七年二月·兰州

目录

1、总论

1.1项目建设背景

西宁市是青海省省会,是青海省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和交通中心,是黄河上游第一座百万人口的大城市。西宁市位于青海省东部地区,处黄河重要支流湟水河中游谷地,西宁市呈“四山夹三河”的“十”字形分布格局,市区位于河谷地带,四周多为山区,属于山区城市,山高坡陡高差大,四周山区植被差,土质疏松,市区内河道纵横,沟壑众多。且由于西宁地区暴雨集中,具有历时短、强度大、突发性强的特点,因此西宁市极易遭受到洪水灾害的威胁。

多年来,西宁市虽修建了部分防洪工程,但与防洪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规划防洪治理河段77.55km,仅完成24.139km,实际治理长度占规划需要治理长度的31.1%,规划治理的9条山洪沟道还有最大的2条(火烧沟、曹家沟)未进行彻底治理,还没有形成完整的防洪体系。根据《青海省西宁市防洪规划报告》、《西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结合《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本次西宁市河道防洪工程是对市区规划防洪治理河段继续进行整治,并与已建成和在建的防洪工程相连接,形成完整的河道防洪体系,并对火烧沟、曹家沟进行防洪治理,充分发挥其整体防洪效益,提高主城区防御洪水的能力,将防洪标准由目前不足30年一遇提高到50~100年一遇。

1.2编制依据(略)

1.3评价标准(略)

1.4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工程废气及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因此,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为一般性分析。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级别划分原则,河道防洪治理工程陆生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二级。

河道防洪治理工程涉及北川河、南川河和湟水干流,根据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建设规模、特点和所在地区的环境特点,拟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见表1-1。

表1-1 河道防洪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5评价工作内容

结合项目特点及项目实施区的环境状况,本次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监测与管理、环境风险评价和公众参与等。

1.6评价时段与评价重点

项目作为河道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共分两个时段,工程建设期和工程运营期。评价重点如下:

⑴水文、泥沙、水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⑵水生生物、生态完整性及敏感生态环境问题评价;

⑶移民安置社会、环境影响;

⑷施工期环境治理措施;

⑸施工期的环境监控计划;

⑹公众参与调查与分析。

1.7环境保护目标与环境敏感点

1.7.1环境保护目标

⑴水环境

确保施工生产、生活污水不直接进入北川河、南川河、湟水河,尽量减免工程施工期对区域水环境的不利影响,维护工程河段湟水河Ⅳ、Ⅴ类水域功能要求。

⑵环境空气

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减免工程施工对区域空气的不利影响,使项目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⑶声环境

控制工程施工噪声,使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中所规定的限值标准,施工场界外噪声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Ⅱ类标准。

⑷生态环境

①减少工程施工对北川河、南川河和湟水河两岸地表植被的影响,维护项目实施区景观环境及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②保护北川河、南川河和湟水河项目区鱼类、水生生物资源及其栖息地环境;

③控制水土流失,造成水土流失面积的治理度不低于90%,拦渣率达到95%以上,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植被恢复系数达90%以上。

1.7.2环境敏感点分布

经初步调查,工程区环境敏感点见表1-2。

表1-2 西宁市河道治理工程环境敏感点分布

2、工程概况

2.1工程概况简介

该建设工程为防洪治理工程项目,治理区主要为西宁市北川河、南川河、湟水干流三条河流,工程项目的建设特性见表2-1。

表2-1 河道治理工程特性

2.2流域防洪治理规划

西宁市防洪治理工程建设是按《黄河近期重点治理开发规划》中流域重点城市防洪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将西宁市城市防洪标准由不到30年一遇提高到50年、100年一遇,使西宁市的防洪标准达到国家规定要求。项目建设完成了国务院对西宁市的防洪要求,项目建设完全符合该规划要求。

西宁市城市河道防洪规划治理长度64.453km,规划沟道治理长度12.45km。至2006年已完成了河道治理15.622km,占河道规划治理长度的24.2%,完成沟道治理7.87km,占沟道规划治理长度的63.2%,本次工程是对规划治理河道的完善和补充。

西宁市河道防洪工程是西宁市主城区防洪工程的一部分,拟建项目将使西宁市城区主河道的防洪标准提高到100年一遇,河道宽度达到规划要求,项目建设完全符合城市防洪规划要求。

2.3 防洪工程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2.3.1防洪工程现状

2001年以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西宁市对湟水干流城区段河道进行了分期治理。规划河道防洪长度64.453km,经过5年的建设,共计完成河道防洪长度15.622km,占规划长度的24.2%。规划治理山洪沟道9条,已完成治理7条。

2.3.2 存在的主要问题

⑴防洪标准低,建设任务重

西宁市规划防洪河道总长64.453km,目前仅建设防洪标准达标河长15.622km,占规划治理长度的24.2%,还有48.83km河段需要治理。未治理河段基本无防洪措施,防洪标准仅为10~30年一遇。随着城区的扩展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河道防洪标准急需提高到50~100年一遇,防洪任务重。

⑵沟道众多,洪水灾害易发

市区9条山洪沟道,已治理7条,还有2条最大的沟道(火烧沟、曹家沟)没有治理,沟道城区段防洪标准低,洪灾频繁发生,危及城市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⑶河道排污口众多,水质污染较重

未进行防洪治理的城区河段,污水直接进入河道,造成河道水体污染,,未治理河段生活垃圾场和建筑垃圾堆放现象普遍,在加剧水体污染的同时,河床行洪断面被挤占;河道两岸排污口众多,对河流水体污染较重。

⑷河道管理初见成效,主要问题集中在未治理段

目前,河道管理工作主要集中在已建河段,通过建设和管理,乱采、乱倒、乱排、乱挖现象基本杜绝,管理初见成效。但对于未治理河段管理难度大,河道乱采、乱倒、乱排、乱挖现象严重,需要通过防洪治理工程,规范和强化河道管理。

2.4工程地理位置

本次治理工程河段均属湟水河流域,河道治理工程为西宁市城市区域规划治理河道的一部分,此次河道治理工程段均在西宁市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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