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2017 年从业人员劳动工资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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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2017年从业人员劳动工资情况分析
2017年,罗湖区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和条件,积极扩大就业机会,不断提升民生福祉。辖区劳动就业市场总体平稳,工资水平继续保持稳步上升的态势。
一、从业人员和劳动工资基本情况
2017年末,纳入罗湖区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的法人单位1 (不含规模以下私营企业及个体户)2885个,从业人员51.0万人,全年工资总额509.2亿元。
2017年末,罗湖区城镇非私营单位1673个,从业人员37.5万人,同比下降6.9%;全年从业人员工资总额426.2亿元,增长4.5%;年平均工资114072元,增长11.7%。其中,在岗职工34.7万人,下降6.6%;年平均工资118451元,增长12.6%。
2017年末,规模以上企业2139个,从业人员41.4万人,增长3.6%;全年从业人员工资总额335.7亿元,增长13.1%;年平均工资81989元,增长9.5%。其中,规模以上私营企业1212个,从业人员13.5万人,年平均工资63303元,增长13.9%。
二、从业人员和工资情况主要特点
(一)城镇从业人员工资稳步增长
1.当前纳入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的法人单位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是城镇非私营单位:纳入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的独立核算的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既有规模以上企业,也有规模以下企业。二是来自“一套表”规模以上企业的劳动工资报表,其中包括规模以上私营单位、也包括规模以上非私营单位。两者之间存在重叠部分,就是规模以上城镇非私营单位,在计算2885个总数时,剔除重叠部分。
纳入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规模以上法人单位的标准: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企业,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企业,重点服务业——全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期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重点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含下属产业活动单位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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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罗湖区城镇非私营单位、规模以上私营企业工资都有较大幅度增长。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12.6%,增速比上年提高4.4个百分点;规模以上企业年平均工资增长9.5%,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其中,规模以上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比上年大幅提高,增长13.9%,比上年提高12.2个百分点。
(二)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减少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网络交易技术的日渐成熟和推广运用,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有所减少。特别是由于智能ATM 机、网上银行、工业机器人、扫码点餐以及扫码支付等的广泛使用,金融业、制造业和住宿餐饮业从业人员减少尤为明显。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期末从业人员数按可比口径下降3.2%,其中,金融业下降14.1%,制造业下降7.9%,住宿和餐饮业下降4.7%。
(三)不同行业间工资差距日益突出
从行业看,2017年行业间平均工资的差距仍然比较突出。数据显示,在城镇非私营单位中,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电力燃气水生产供应业303578元,金融业217402元,卫生和社会工作业206375元;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6273元,住宿和餐饮业55825元,制造业69218元。最高与最低行业年平均工资差距为257305元。收入低的行业,一方面与其劳动密集、行业利润率不高等因素有关,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创新不够导致行业附加值低,使得整个产业链上的收入水平都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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