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070002_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现场焊接质量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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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名称工程项目管理编码PM-07-00-02 版本号2013-01 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焊接施工管理细则

公司名称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

批准人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主管领导

批准依据《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内控制度体系文件管理办法》(CG-20-01)

发布范围普发

发布文号海油炼化工安〔2013〕191号

发布日期2013年7月16日

生效日期2013年7月16日

1 目的

确保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焊接施工的全过程受控,即保证焊接施工的各关键要素符合项目的质量控制和管理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参与惠州炼化二期项目建设施工的各单位钢结构、设备、管道预制、安装焊接施工作业。

3 编制依据

3.1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2011。

3.2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83-2011。

3.3 《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NB/T47014-2011。

3.4 《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规程》,NB/T47015-2011。

3.5 《焊接材料质量管理规程》,JB/T3223-1996。

3.6 《石油化工静设备现场组焊技术规程》,SH/T3524-2009。

3.7 《石油铬钼耐热钢管焊接技术规程》,SH/T3520-2004。

3.8 《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质量管理制度》,PM-07,2013,惠州炼化二期。

4 职责分工

4.1 业主质量部

负责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焊接质量控制管理办法的制定和修订,并负责对全项目范围内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包括定期进行检查评比。

4.2 业主PMT

负责要求所管辖的监理机构和承包商按照焊接质量控制管理办法开展相关工作,并进行日常的检查监督。

4.3 监理机构

4.3.1 负责审批承包商的焊接质量控制管理办法是否符合本规定要求。

4.3.2 负责对承包商的焊接质量控制管理办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指令并跟踪解决。

4.4 承包商

遵照本规定的要求,针对各自的工作范围编制详细的焊接质量控制管理办法,并在报监理批准后实施。

5 焊接管理组织机构及相关的要求

5.1 焊接管理组织机构

5.2 质量保证体系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接施工的EPC承包商及C承包商必须建立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和压力管道安装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中必须有焊接质量责任工程师。

5.3 焊接工艺要求

5.3.1 在工程焊接前承包商做必要的焊接工艺评定(PQR),焊接工艺应满足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当改变焊接方法时,应重新进行焊接工艺评定。5.3.2 焊接工艺指导书(WPS)均依据审核批准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PQR)为依据,施工前应由焊接技术责任人根据焊接工艺评定结果编制焊接工艺指导书,并向参加该项工程焊接的焊工和有关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焊工应严格遵守焊接工艺指导书的规定。

5.3.3 焊接工艺指导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焊接方法或焊接方法组合;

b)母材的牌号、厚度及其它相关尺寸;

c)焊接材料型号、规格;

d)焊接接头形式、坡口形状、间隙及尺寸允许偏差;

e)夹具、定位焊、衬垫的要求;

f)焊接电流、焊接电压、焊接速度、焊接层次、清根要求、焊接顺序等焊

接工艺参数规定;

g)预热温度及层间温度要求;

h)后热、焊后热处理工艺;

i)检验方法及合格标准;

j)其它必要的规定。

6 人员资格控制

6.1 焊接技术、检查、NDE 人员资格必须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的规定;人员的资格证明必须在开工前报监理公司审核并备案。

6.2 焊工进场前必须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及通过了项目入场焊工考试。

6.3 焊工在现场的焊接项目应与合格证中的合格项目一致,严禁有超出资格范围的焊接行为发生,如若发生,第一次进行警告,第二次就按项目管理办法处罚

措施进行罚款。

6.4 承包商要按照项目规定和《考规》的相关要求,建立现场焊工资质管理识别系统;并按照SH3503-J116 的要求,编制合格焊工名单,同时,承包商也要建立焊工台账,对焊工人职的时间、考试项目、作业代号、焊工号、离职时间等相关信息进行统计,严格把控现场焊接人员的动态及其去向,项目组及监理单位焊接工程师定期会对此台账进行核对与检查。

7 焊接设备控制

7.1 焊接设备及其附件必须符合项目HSE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并通过项目的HSE部门的安全检查。

7.2 焊接设备的性能必须符合焊接操作的要求;焊接设备的电流表、电压表、气体流量表等指示仪表灵敏有效;并在规定的校验期内,且有校验标识,自动焊行走设备及跟踪设备操作灵敏、指示有效。

7.3 焊材烘干箱和恒温箱温度指示仪表灵敏有效,在规定的校验期内,且有校验标识。

8 焊接环境控制

对在下列任何一种焊接环境,如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不得施焊:

a)下雨天;

b)焊条电弧焊时,风速超过8m/秒,氩弧焊时,风速超过2.0m/秒;

c)大气相对湿度超过90%时。

如若进行焊接,必须采取相关的防护措施,如建立可移动的挡风棚或遮雨棚等。

9 焊接材料的控制与管理

9.1 进入本项目施工现场的焊接材料必须保证其材料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齐全。

9.2 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要做扩散氢试验、冲击试验的焊接材料必须按要求进行相关的检验、试验。

9.3 焊接材料在施焊前要严格按材质、规格分批报监理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如焊材未进行报验就投入使用的,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对承包商进行处罚,同时对未报验材料所施焊的焊缝进100%无损检测,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商一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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