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教学案

合集下载

初中政治依法纳税教案

初中政治依法纳税教案

初中政治依法纳税教案课时:1课时年级:八年级教材:《道德与法治》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税收的基本概念和作用,知道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2. 培养学生依法纳税的意识和责任感,认识到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3. 帮助学生掌握违反税法的行为及后果,提高学生遵守税法的自觉性。

教学重点:税收的基本概念和作用,依法纳税的义务。

教学难点:违反税法的行为及后果。

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1. 教师播放一段关于税收的短片,引导学生思考:税收是什么?国家为什么要征税?2. 学生回答问题,教师总结: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实现各项职能的物质基础。

二、新课讲授1. 教师讲解税收的基本概念和作用,让学生了解税收的重要性。

2. 教师讲解依法纳税的义务,让学生知道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3. 教师介绍违反税法的行为及后果,让学生明白违反税法的严重性。

三、案例分析1. 教师展示几个违反税法的案例,让学生分析案例中存在的问题。

2. 学生分组讨论,提出解决方案。

3. 各组汇报讨论成果,教师点评并总结。

四、课堂小结1. 教师引导学生回顾本节课所学内容,让学生明确依法纳税的重要性。

2. 学生分享自己的学习收获,教师给予肯定和鼓励。

五、课后作业1. 学生编写一则关于依法纳税的宣传标语。

2. 学生总结本节课所学内容,撰写心得体会。

教学反思:本节课通过讲解、案例分析等形式,让学生了解了税收的基本概念和作用,知道了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同时,通过课堂讨论和课后作业,提高了学生遵守税法的自觉性。

但在教学过程中,要注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活动,提高学生的课堂参与度。

税法教学设计方案

税法教学设计方案

一、教学目标1. 知识目标:(1)使学生掌握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主要内容。

(2)使学生了解我国现行税制体系及各类税种的征收对象、税率、计税依据等。

(3)使学生熟悉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程序和法律责任。

2. 能力目标:(1)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学生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

(3)锻炼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表达能力。

3. 情感目标:(1)激发学生对税法的兴趣,培养其学习热情。

(2)培养学生遵纪守法、诚实纳税的道德品质。

(3)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使其认识到税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教学内容1. 税法概述1.1 税法的概念、原则和作用1.2 我国税制体系及税种分类1.3 税收政策与税收立法2. 各类税种2.1 增值税2.2 消费税2.3 营业税2.4 个人所得税2.5 企业所得税2.6 资源税2.7 土地增值税2.8 城市维护建设税3. 税收征收管理3.1 税收征收管理概述3.2 税务登记3.3 纳税申报3.4 税收征收程序3.5 税收法律责任4. 税法案例分析4.1 增值税案例分析4.2 消费税案例分析4.3 个人所得税案例分析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系统讲解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主要内容,使学生对税法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2. 案例分析法:通过具体案例,引导学生分析税法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3. 讨论法:组织学生就税法热点问题进行讨论,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

4. 角色扮演法:让学生扮演税务机关、纳税人等角色,模拟税收征收管理过程,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5. 多媒体教学法:运用多媒体技术,展示税法相关资料,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四、教学过程1. 课前准备1.1 教师查阅相关资料,了解税法最新动态。

1.2 教师制作课件,准备案例材料。

2. 课堂讲解1.1 教师系统讲解税法基本概念、原则和主要内容。

1.2 教师通过案例分析法,引导学生分析税法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

税收知识教学设计方案

税收知识教学设计方案

一、教学目标1. 知识目标:使学生了解税收的基本概念、种类、征收原则和征收制度,掌握税收的基本计算方法。

2. 能力目标:培养学生运用税收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财务素养。

3. 情感目标: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树立依法纳税的观念。

二、教学内容1. 税收的基本概念:税收的定义、特征、作用等。

2. 税收的种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3. 税收征收原则:法定原则、公平原则、效率原则、适度原则等。

4. 税收征收制度:税收立法、税收执法、税收司法、税收监督等。

5. 税收计算方法: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系统讲解税收知识,使学生掌握税收的基本概念、种类、征收原则和征收制度。

2. 案例分析法:通过分析典型案例,提高学生运用税收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小组讨论法:分组讨论税收政策、税收改革等热点问题,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表达能力。

4. 角色扮演法:模拟税收征纳双方,让学生亲身体验税收征收过程,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四、教学过程1. 导入新课:通过提问、讨论等方式,引导学生关注税收问题,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 讲解税收基本概念:系统讲解税收的定义、特征、作用等,使学生了解税收的基本知识。

3. 讲解税收种类:分别讲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使学生掌握各种税收的特点和计算方法。

4. 讲解税收征收原则:阐述法定原则、公平原则、效率原则、适度原则等,使学生了解税收征收的基本原则。

5. 讲解税收征收制度:介绍税收立法、税收执法、税收司法、税收监督等,使学生了解税收征收的各个环节。

6. 案例分析:选取典型案例,引导学生运用税收知识分析问题,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7. 小组讨论:分组讨论税收政策、税收改革等热点问题,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表达能力。

8. 角色扮演:模拟税收征纳双方,让学生亲身体验税收征收过程,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财税一体化综合实训实验室教学系统》教学实施方案

《财税一体化综合实训实验室教学系统》教学实施方案

《财税一体化综合实训实验室教学系统》教学实施方案财税一体化教学实施方案广州市福思特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实训实验室教学系统财税一体化综合实训实验室教学系统教学实施方案目录第一章教学大纲 ................................................ (1)第一节实验性质与任务 (1)第二节实验教学目标 .................................................1 第三节实验内容 ................................................ .....2 第四节课时安排 ................................................ .....3 第五节说明 ........................................................ 11 第二章筹建期教学方案 ................................................ .. 15第一节筹建期实训总体说明 .......................................... 15 第二节企业筹建业务实训.. (16)第三章经营期教学方案 (123)第一节经营期实训总体说明 ......................................... 123 第二节11月份业务实训安排 . (135)财税一体化综合实训实验室教学系统教学实施方案第一章教学大纲第一节实验性质与任务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财会类人才的技术性、应用性引起企业越来越多的重视,以理论讲解为主的教学模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本课程采用具有典型意义的行业案例,模拟一家企业从筹建到经营的真实业务,采用社会上广泛使用的最新票据,精心挑选案例的每一笔业务,以最简洁的案例,体现最全面的知识点,全方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高中个人所得税教案

高中个人所得税教案

高中个人所得税教案在当今社会,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个人所得税作为直接税的一种,与每个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

为了让高中生更好地理解税收制度,特别是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原则和计算方法,本节课将深入探讨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知识。

首先,我们将从个人所得税的定义开始,明确它是指对个人所获得的各种收入征收的税种。

接着,我们会详细介绍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财产租赁和转让所得等。

通过对这些基本概念的学习,学生们将能够初步了解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接下来,课程将重点讲解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包括累进税率和固定税率。

我们将通过实例分析,让学生掌握如何根据不同的收入水平应用相应的税率,计算出应缴纳的税额。

此外,我们还会介绍一些常见的税收优惠政策,如起征点、专项扣除等,这些都是影响最终税负的重要因素。

为了加深学生的理解,本节课还将设计一些互动环节。

例如,通过模拟案例,让学生扮演不同收入水平的纳税人,亲手计算自己的应纳税额。

这不仅能够锻炼学生的计算能力,还能让他们在实践中体会税收制度的公平性与合理性。

除了计算方法,我们还将讨论个人所得税的作用和社会意义。

个人所得税不仅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还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功能。

通过对这些宏观层面的知识进行讲解,学生们可以从更广阔的视角理解税收的重要性。

最后,课程将引导学生思考如何合法避税和合理规划个人财务。

我们会介绍一些合法的税务筹划方法,帮助学生认识到,作为一名理性的经济人,合理运用税法规定,规避不必要的税收负担,是每个公民应当具备的基本素养。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学生们不仅能够掌握个人所得税的基本知识和计算技能,还能够深刻理解税收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培养合法纳税和财务规划的意识。

这样的教学内容既符合高中经济学课程的教学要求,又贴近学生的实际生活,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法治观念。

总之,个人所得税作为一项重要的税收内容,其教学不仅能让学生掌握必要的财税知识,还能激发他们对社会经济问题的兴趣,为将来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个人所得税教学案(可打印修改)

个人所得税教学案(可打印修改)

五、个人所得税【学习要求与目的】1.了解个人所得税法概述、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等基本征收制度2.掌握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3.掌握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计算【学习重点】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基本计算【学习难点】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授课班级】2011秋会计电算化班【授课人】张士杰引言:我们已经学习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明确了纳税人、税率及如何计算。

今天我们来学习个人所得税。

同学们!想一想:你都知道哪些个人收入方面的所得?引出今天讲的题目——个人所得税(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征税对象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三)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1.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税率体系。

所得项目不同,规定不同。

详见课本P182-183(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重点介绍: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月收入额-35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3-8】某纳税人2011年11月工资为5600元,该纳税人不适用附加减除费用规定,计算其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5600-3500=2100(元)应纳所得税额=2100×10%-105=105(元)引出速算扣除数(用数学方法计算出)例题:刘某2011年8月取得工资30000元,进取奖2000元,计算其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个税法律案例分析(3篇)

个税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日益受到重视。

近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不断完善,税收征管水平不断提高。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偷税漏税、避税等。

本案例以一起个人所得税纠纷案件为切入点,分析个税法律问题,以期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税收征管提供借鉴。

二、案情简介(一)基本案情甲公司系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软件开发业务。

2016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0万元,利润总额200万元。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

甲公司于2017年1月向税务机关申报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适用15%的优惠税率,应纳税额为30万元。

在税务机关审核过程中,发现甲公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存在以下问题:1. 2016年度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的技术服务费100万元,未计入成本费用。

2. 2016年度甲公司支付给丙公司的研发费用200万元,未计入成本费用。

3. 2016年度甲公司支付给丁公司的广告费用50万元,未计入成本费用。

税务机关认为,甲公司上述三项费用均符合税法规定,应计入成本费用,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适用15%的优惠税率,应纳税额为22.5万元。

甲公司不服,认为上述三项费用不属于税法规定的成本费用,不应计入。

双方就此发生争议。

(二)争议焦点1. 乙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是否属于税法规定的成本费用?2. 丙公司提供的研究开发费用是否属于税法规定的成本费用?3. 丁公司提供的广告费用是否属于税法规定的成本费用?三、案例分析(一)乙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是否属于税法规定的成本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下列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一)固定资产的购置、建造支出;(二)无形资产的购置、开发支出;(三)长期待摊费用;(四)已计入成本的各项资产减值损失;(五)其他不得扣除的支出。

律师事务所个人所得税涉税案(个税)

律师事务所个人所得税涉税案(个税)

律师事务所个人所得税涉税案(个税)【案例简介】(一)案件来源2007年5月10日,某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收到由省地方税务局批转的群众举报,反映某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某2006年从T公司分三次取得收入60万元没有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并称2006年该所9名律师共取得收入300多万元,事务所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大部分律师都有偷税问题。

(二)纳税人基本情况某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合伙制企业,于2003年6月3日批准设立。

最初由胡某等9名律师发起设立,2006年8月增补律师戴某为合伙人。

该律师事务所现有员工25人,其中合伙律师10人,聘用律师6人,其他人员9人。

(三)违法事实及定性处理对某律师事务所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和其中部分律师不按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经税收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依法作出处理决定:1.某律师事务所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7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二、三、八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责成限期补扣部分律师(不包括6名高收入律师)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39万元,对其全部应扣未扣的个人所得税处50%的罚款。

2.对直接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的6名高收入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追缴查补的个人所得税款合计37万元。

同时,对这6名高收入者未按规定期限到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每人处以罚款2000元。

该案查补税款、罚款均已及时足额入库。

【案例分析】本案对自然人开展税务检查,但从某些角度来看,检查自然人比检查单位法人要困难得多,如绝大多数自然人没有建账,收入难以准确确认,费用不能准确划分等等。

此次对律师行业的个人所得税检查中,主要有以下体会:1.慎重下达检查通知对个人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一定要在掌握充分证据的前提下进行,否则就会造成被动的局面。

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缴方案的思考

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缴方案的思考
于修改 ( 巾华 人 民 共 和 个 人 所 得 税 法 )的决 定 》 ,把 个 人 所 得 税法 中 “ 蓄 存 款 利 息 ”免 税 项 目删 去 ,并授 权 闰务 院恢 复 丌 征 储
了储 蓄存 款利息 个 人所 得税 。( 0 8 l 月 9口 ,为配合 家 宏 20 年 0 起
个人 所 得 税 作 为 主体 税种 之 一 ,个 人 所 得 税起 源 于 英 国 , 已 有 2 0多年 的发 展历 史 。个 人 所得 税 产 生 初期 , 一般 是 作 为 临时 0 性 筹 措 经 费措 施 。直 到 第 二 次世 界 大 战 结 束后 ,个 人 所 得 税 才有 了进 一 步发 展 ,其 功 能也 从 筹 措 战 时 经 费转 向调 节 经 济 与 收入 分 配 的 职 能 。 F前 ,绝 大多 数 国家 歼 征 ,个人 所 得税 ,在 部 分 国家 I 已成 为 主体 税 种 。 现 今世 界各 以 综 合税 制 、混 合 税 制 和分 类 税 制 等 方 法作 为个 人所 得 税 的运 行 机 制 , 发 达 国家 个 人 所 得税 负担 普遍高于发展 巾 家 。 在 个 人 所得 税 制 度 和 运 行 机 制 方 面 , 当今 的美 国 比较 完 善且 具 有代 表 性 ,采用 综 合 税 制 申报 缴 纳 个人 所 得 税 。 一 个人 在 本 年 度 内 ,各种 渠道 所 得 的 收 入 ( 括 劳 动 所 得 和 资 本 利 得 ) 包 ,均 汇 总 为 当年 收 入 总额 ,扣 除 个 人 ( 家庭 )成 本 费 用 、个人 免 税 及 家 庭 生 计 等 必 须支 出项 目之后 , 根据 净 额 划 分 不 同档 次 ,分 别 按 超 额 累进 税 率 方式 进 所 得 税 征收 。美 旧对 于 家 庭生 计等 扣 除 项 目 还 制定 1具 体实 施 细 则 ,即按 照 不 同年 龄 层 次 做 出 了明 确 的 限额 r 规 定 ,还对 个 人 ( 庭 )申报 方 式 做 出 J详 细扣 除 标 准 ,也 对 每 家 , 个 纳 税 人 抚 养 的 家 属 给 予 个 人 宽 免 额 。 这 种 制 度 的 运 行 和 实施 , 即有 利 于 冈 民生 活 待 遇 的平 等 及 安 居养 老 , 又利 于 国家 税 收制 度 的稳 步 提升 及 经 济 发展 ,对 全 球 个 人 ( 家庭 )所 得 税 的 有效 征 收 起 到 积极 的带 头 和表 率 作 用 。 但 由于 美 国个 人 ( 庭 ) 得 税 家 所 计 算过 程 比较 复 杂 ,无 形 巾增 加 相关 税 收 人 员 的 丁作 量 ,加 大 国

5-8-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1)教学内容

5-8-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1)教学内容

第二单元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考情分析单元框架考点解读一、纳税人(★★)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具体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以及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

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对投资者个人或自然人合伙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3.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1)划分标准和纳税义务①“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在计算居住天数时,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天数。

②临时离境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

【案例1】外籍个人甲2014年9月1日入境,2015年10月1日离境;在本案中,2014年度、2015年度,甲在中国境内居住均未满365日,不属于居民纳税人。

【案例2】外籍个人乙2013年9月1日入境,2014年10月1日回国探亲,2014年10月8日返回中国,2015年2月1日离境;在本案中:(1)2013年度和2015年度,乙明显未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不属于居民纳税人;(2)2014年度,乙一次离境未超过30日(10月1日~8日),属于临时离境,不扣减其在华居住天数,满足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的要求,属于居民纳税人。

【案例3】外籍个人丙2014年9月1日入境,2015年5月1日回国探亲5天后返回中国,2015年10月1日再次回国探亲7天后返回中国;在本案中:(1)2014年度,丙明显未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不属于居民纳税人;(2)2015年度,丙多次离境,但累计天数未超过90日,依然满足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的要求,属于居民纳税人。

(3)所得来源地的确定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①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②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③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④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⑤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税法》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习题及答案解析

《税法》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习题及答案解析

《税法》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习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某个人转让房屋所得应适用的税目是()。

A.财产转让所得B.其他所得C.偶然所得D.劳务报酬所得2.2019年6月,某中国居民因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取得出租房的租金收入为5000元。

根据规定,其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不考虑其他税费)A.400元B.420元C.300元D.840元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是()。

A.个人举办展览活动的所得B.个人雕刻业务所得C.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D.个人发表论文的报酬4.2019年10月,某中国居民因出租自有的一套检测设备,取得租金收入为5000元。

设备原值10万元。

根据规定,其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不考虑其他税费)A.400元B.420元C.800元D.1000元5.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的是()。

A.个人提取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付的住房公积金B.彩票中奖所得C.保险赔款D.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6.下列关于所得来源的确定,说法错误的是()。

A.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B.不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C.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D.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股息、红利的企业所在地为所得来源地7.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个人所得中,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财产转让所得B.退休工资C.保险赔偿D.国债利息8.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不包括()。

A.国有独资公司B.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C.外籍个人D.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9.居民纳税人取得下列所得按次征税的有:()A.特许权使用费所得B.利息、股息、红利所得C.劳务报酬所得D.经营所得10.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的,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一定数额后计算其应纳税额,该扣除的数额是()。

案例1中韩国际税收协定的问题分析

案例1中韩国际税收协定的问题分析

案例1中韩国际税收协定的问题分析案例9.1 中韩国际税收协定的问题分析中华⼈民共和国政府和⼤韩民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偷漏税的协定》(1994年)中关于税收饶让的条款于2004年12⽉31⽇到期。

双⽅政府近期将对饶让条款的延期问题(协定第⼆⼗三条第四款)展开磋商。

⼀、国际税收协定中税收饶让的影响税收饶让,也称作税收饶让抵免(Tax Sparing Credit),是指⼀国政府(居住国政府)对本国纳税⼈在国外投资得到投资所在国(收⼊来源国)减免的那⼀部分税收,视同已经缴纳,同样给予抵免待遇。

税收饶让的⽬的是在运⽤抵免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条件下,保证资⾦输⼊国为吸引外资所做出的种种税收减让得到落实,税收优惠得到充分发挥。

根据中—韩协定第23条的规定,双⽅均把对⽅按本国税收⿎励法律实⾏的减免视同已缴,给予抵免待遇,但对股息分配前的所得税有例外(协定中韩国政府不采⽤抵免)。

下⾯举例说明中韩协定中税收饶让条款对企业的实际影响。

(见下图)1.按照1994年签订的中韩协定中对汇回利润给予税收饶让的规定:收⼊来源国(中国)对原来35%的税率进⾏免税,现在实际为0%,按照税收饶让条款,居住国(韩国)视同韩国居民纳税⼈在收⼊来源国(中国)缴纳了35%的税款,仍然给予35%的抵免,只征收5%的税款,则实际上该纳税⼈总共只缴纳了5元税款,所剩的收⼊净额为95元(100-5=95)。

2. 如果1994年签订的中韩协定中税收饶让条款到期不延期:上诉案例中,由于韩国居民企业在收⼊来源国(中国)享受优惠⽽并未纳税,居住国(韩国)按照企业在中国的实际纳税额进⾏抵扣(抵扣额为0),则征收40元税款,该纳税⼈所剩的收⼊净额为60元(100-40=60)。

可见税收饶让的延期对在华投资的韩国企业来说是有重要影响的。

⼆、关于对股息所得间接抵免问题的说明1.间接抵免的特点根据抵免规定的不同,税收抵免分为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两种。

税法教学竞赛方案

税法教学竞赛方案

税法教学竞赛方案1. 竞赛概述税法教学竞赛是一项为了提高学生对税法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而开展的竞赛活动。

此竞赛旨在通过模拟真实的税收案例,让学生在团队合作的环境中运用税法理论,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 竞赛目标•加深学生对税法理论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培养学生的解决实际税收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促进学生成为有责任感和创新能力的税法专业人才。

3. 竞赛内容竞赛内容将涉及以下方面:•税收法律法规知识•税务政策解读•税收筹划案例分析竞赛将通过个人笔试和团队合作两个环节来进行,其中个人笔试占总分的50%,团队合作占总分的50%。

3.1 个人笔试题目样例1.简述增值税的基本计税方法及适用范围。

2.解释税收筹划的概念,并举例说明。

3.分析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适用条件及税收优惠方式。

4.对比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区别,并分析企业选择适用税种的因素。

5.解释通货膨胀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并提出缓解措施。

3.2 团队合作项目样例团队合作项目将会给出一个实际的税收案例,要求团队成员通过讨论和合作,综合运用税法知识和筹划技巧,给出最佳的税务处理方案。

团队合作项目将以团队展示与答辩的形式进行评估。

4. 竞赛安排竞赛将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预赛将在每学期开始时举行,决赛将在每学期结束前进行。

具体安排如下:4.1 预赛•个人笔试:在学期开始后的第二周进行,为期2小时。

•团队合作项目:在个人笔试之后的第三周进行,为期3天。

4.2 决赛•决赛将由各学院的优胜团队组成,具体人数不超过6人。

•决赛将在学期结束的前两周进行。

•决赛将设置现场答辩环节,并进行现场评分。

5. 竞赛评分标准竞赛的评分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个人笔试的正确率和答题的规范性。

•团队合作项目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团队展示和答辩的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6. 奖励设置竞赛将设立以下奖项:•个人笔试前三名将获得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所得税教学大赛教学设计思路

所得税教学大赛教学设计思路

所得税教学大赛教学设计思路教学目标:1、知识目标(1)通过纳税申报活动,了解我国的五大税种,知道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的含义及作用。

(2)通过典型税案分析,了解生活中偷税、欠税、骗税、抗税等违反税法的行为及其异同点。

(3)通过违法心理分析,使学生了解税收的含义、本质,理解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及其关系。

2、能力目标通过模拟纳税申报、典型税案分析等活动,能辨别具体经济活动中需纳的税种,区分不同的违反税法的行为,说明三大特征的关系,提高学生辨别比较能力,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通过案件剖析、参与网上监督、标语设计等活动,树立义务意识和权利意识,依法纳税,积极参与征税监督与检举,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

教学重点:税收的本质及特征教学难点:为什么要依法纳税课前准备:设计、发放课前学习学案多媒体课件制作课时安排:一课时教学过程:新课引题:《中国福利彩票第一巨奖》中国第一巨奖得主:河南彩民安先生。

他能全额领到3.599亿元吗?生:3.599亿要扣除税款。

“生活中哪些情况要缴纳税收?”引导学生联系生活现象(如:买车、工资收入、办企业等。

)教师:我们习惯把税和税的征收合称为税收。

我们来学习有关税收的知识。

新课教学:一、《生活中的税收》安先生要交哪种税呢?生:区分五大税种:(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并选择安1先生要缴的税种——所得税中的个人所得税。

安先生前去领奖,同时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申报纳税,并决定捐款1000万元给慈善事业。

我们选择其中几个项目了解个人所得税。

通过申报填写,理清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人、计税标准和意义作用。

师:个人所得税是对我们生活影响很大的一个税种,我们来了解一下另一个有重要影响的税种——增值税,也要从征税对象、纳税人和计税标准几大要素把握。

随着社会发展,申报纳税可通过网络进行网上报税,自觉报税是公民诚信纳税的表现,而生活中也有各种违反税法的行为,我们来分析几个典型税案。

个人所得税辅导培训方案

个人所得税辅导培训方案

个人所得税辅导培训方案一、培训背景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推进,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申报和缴纳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

为了帮助广大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和掌握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法规,提高纳税意识和纳税申报的准确性,特举办此次个人所得税辅导培训。

二、培训目标1、使参训人员全面了解个人所得税的最新政策法规。

2、掌握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和申报流程。

3、增强纳税意识,提高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三、培训对象本次培训主要面向企业财务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以及对个人所得税感兴趣的个人。

四、培训内容1、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最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内容及影响。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详细介绍,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项目的扣除标准和申报要求。

综合所得的范围和计税方法。

2、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的计算方法。

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运用。

税收优惠政策的计算应用。

3、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的操作演示,包括网页端和手机 APP 端。

申报表格的填写规范和注意事项。

申报时间和申报渠道的介绍。

4、案例分析与实战演练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加深对个人所得税计算和申报的理解。

进行实战演练,让参训人员亲自动手计算和申报个人所得税,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常见问题解答收集参训人员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个人所得税相关问题,进行集中解答。

提供咨询渠道,方便参训人员在培训结束后继续咨询。

五、培训方式1、集中授课邀请税务专家进行面对面授课,讲解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法规、计算方法和申报流程等内容。

授课过程中设置互动环节,鼓励参训人员提问和交流。

2、线上学习建立培训专属网站或在线学习平台,上传培训资料、视频教程等,方便参训人员随时学习和复习。

设立在线论坛或交流群,供参训人员交流学习心得和解决问题。

3、实践操作提供个人所得税申报模拟系统,让参训人员进行实际操作练习,熟悉申报流程和表格填写。

大单元教学【核心素养目标】2.3 税率(表格式)教学设计

大单元教学【核心素养目标】2.3  税率(表格式)教学设计

教师活动学生活动环节一:创设情境,导入新课。

教师活动1课件出示:国家发展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和国防事业,投入了大量人力和物力。

师:你们知道开展这些建设的费用是从哪儿来的吗?师:这节课我们就来学习税收的有关知识——税率。

学生活动1交流讨论,发表自己的看法。

活动意图说明:关注学生的生活经验,从税收在国家基础建设和公益事业等领域的作用与意义引入,将数学知识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

环节二:了解税率相关概念。

教师活动21.组织学生根据自学提示自学,了解纳税相关知识。

2.组织学生交流汇报,并加以补充介绍我国税收政策,强调每个公民都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学生活动21.根据自学提示带着问题自学教材相关内容。

2.组内交流,推荐代表回答问题。

(1)纳税是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一定的比率把集体或个人收入的一部分缴纳给国家。

某小区的房价现在是每平方米10000元,比原来上涨25%。

现在要在该小区购买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若一次性付清房款,就有九五折优惠。

购房时需按实际房价缴纳3%的契税,如果一次性付清,买这套房一共需要多少元?(1)要计算买这套房需要缴纳的契税总额,要用到的条件是()。

(填序号)①每平方米10000元;②比原来上涨25%;③一套 100 平方米的房子;④一次性付清房款,就有九五折优惠;⑤按实际房价缴纳3%的契税并一次性付清房款。

(2)列式计算买这套房一共需要多少元。

活动意图说明:通过不同层次的练习,进一步巩固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同时提高阅读和审题能力。

环节五:课堂小结。

师:通过这节课的学习,你有什么收获?环节六:课后作业。

完成本课时的习题。

6.板书设计税率应纳税额=各种收入中应纳税部分×税率。

个人所得税法的法律案例(3篇)

个人所得税法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三,男,35岁,某市一家软件开发公司的员工。

2021年,张三因公司业绩突出,年终奖为10万元。

然而,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张三与税务机关发生了争议。

张三认为,自己应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而税务机关则认为,张三的年终奖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张三的年终奖是否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能否享受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包括以下各项:(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年终奖、提成、奖金、津贴、补贴等所得;(三)其他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所得。

”四、案例分析1. 张三的年终奖是否属于工资、薪金所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年终奖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因此,张三的年终奖应计入其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 张三能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所得;(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征的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下列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所得;(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征的所得。

”本案中,张三的年终奖不属于上述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因此,张三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五、判决结果法院审理认为,张三的年终奖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计入其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张三的年终奖不属于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据此,法院判决税务机关胜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五、个人所得税【学习要求与目的】1.了解个人所得税法概述、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等基本征收制度2.掌握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3.掌握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计算【学习重点】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基本计算【学习难点】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授课班级】2011秋会计电算化班【授课人】张士杰引言:我们已经学习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明确了纳税人、税率及如何计算。

今天我们来学习个人所得税。

同学们!想一想:你都知道哪些个人收入方面的所得?引出今天讲的题目——个人所得税(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征税对象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三)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1.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税率体系。

所得项目不同,规定不同。

详见课本P182-183(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重点介绍: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月收入额-35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3-8】某纳税人2011年11月工资为5600元,该纳税人不适用附加减除费用规定,计算其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5600-3500=2100(元)应纳所得税额=2100×10%-105=105(元)引出速算扣除数(用数学方法计算出)例题:刘某2011年8月取得工资30000元,进取奖2000元,计算其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法一:应纳税所得额=30000+2000-3500=285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额=28500×25%-1005=6120(元解法二: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500×3%+3000×10%+4500×20%+(28500-9000)×25%=45+300+900+4875=6120(元)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题:某个体工商户,全年生产经营收入总额为100000元,成本为40000元,费用为7500元,损失为2500元。

计算该个体工商户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100000-40000-7500-2500=50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额=50000×20%-3750=6250(元)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3500元。

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3-9】2011年10月,张三与某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经营该单位招待所,承包期5年。

2011年实现承包经营利润50000元,合同规定承包人每年上缴其营业利润的20%作为承包费。

计算张三2011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2011年张三应纳税所得额=50000×(1-20%)-(3500×3)=29500(元)2011年张三应纳个人所得税额=29500×10%-750=2200(元)4.劳务报酬所得(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 20% )×20%(3)每次收入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 20%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3-10】某歌星一次性取得表演收入40000元,扣除20%的费用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2000元,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40000×(1-20%)×30%-2000=7600(元)5.稿酬所得:按次纳税,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收入为一次(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元)×20%×(1-3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 20% ×(1-30%)【例3-11】某作家一次性取得未扣除个人所得税的稿酬收入20000元。

计算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20000×(1-20%)×20%×(1-30%)=2240(元)6.利息、股息、红利、偶然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备注: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的个人所得税。

(五)注意几点1.外籍人员和在境外工作的中国公民(包括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工资、薪金所得,增加了附加减除费用的照顾——在扣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1300元。

2.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3.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1)独生子女补贴;(2)托儿补助费;(3)差旅费津贴;(4)误餐补助;(5)三险一金(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六)课堂练习张某是我国一位医学专家,每月工资薪金收入7000元,其中包括政府特殊津贴600元。

2011年,张某与李某合作出书取得稿酬20000元,两人按5:5分成;张某购买某生物制药公司股票,年终分红取得4000元现金股利收入;张某为某医学院校做报告2次,每次取得收入2500元,全年共取得报告收入5000元。

根据以上情况,请回答如下问题:1.张某全年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A.245元B.185元C.2940元D.2220元2.张某个人工资薪金收入中的政府特殊津贴600元()A.属于减征收入B.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收入C.属于正常应税收入D.属于扣除费用3.下列张某稿酬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计算正确的是()A.20000×50%×20%=2000元B.20000×50%×20%×(1-30%)=1400元C.(20000×50%-800元)×20%×(1-30%)=1288元D.20000×50%×(1-20%)×20%×(1-30%)=1120元4.张某年终取得4000元现金股利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A.200元B.380元C.800元D.150元5.为某医学院校做报告的收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为某医学院校做报告的收入为张某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B.为某医学院校做报告的收入,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840元C.为某医学院校做报告的收入,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800元D.为某医学院校做报告的收入,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680元答案: 1.D 2.B 3.D 4.C 5.AD(七)课后作业李教授系中国公民,现在国内某大学任职,2011年12月份取得收入情况如下:(1)当月工资收入3400元,奖金收入3000元。

(2)受科普出版社委托,为其编写《心理咨询》一书。

按照协议约定,出版社于12月20日支付给李教授稿酬19000元。

(3)12月25日,受科技公司培训部邀请,为该公司员工进行心理咨询讲座,科技公司支付给李教授讲课报酬3900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包括()A.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B.保险赔款所得C.股息、红利所得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关于12月份李教授取得的工资和奖金收入,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A.12月李教授取得的工资和奖金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为185元B.12月李教授取得的工资和奖金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为505元C.12月李教授取得的工资和奖金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本人于年末缴纳D.12月李教授取得的工资和奖金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本单位代扣代缴3.关于稿酬和讲课报酬,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A.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B.李教授稿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由科普出版社代扣代缴C.李教授讲课报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由科技公司代扣代缴D.稿酬所得和讲课报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由李教授自行缴纳4.关于李教授取得的稿酬和讲课报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128元B.讲课报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80元C.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40元D.讲课报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20元答案: 1.ACD 2.AD 3.ABC 4.AD。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