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适宜性评价分析报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适宜性分析是城市规划中经常用到的。其应用范围基本分为5 大类: 一是城市建设用地的评价, 二是农业用地的评价, 三是自然保护区或旅游区用地的评价, 四是区域规划和景观规划,
五是项目选址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其中,最常用到的是城市建设用的适宜性评价。适宜性评价即根据各项土地利用的要求, 分析区域土地开发利用的适宜性,确定区域开发的制约因素, 从而寻
求最佳的土地利用方式和合理的规划方案。合理确定可适宜发展的用地不仅是以后各项专题规划的基础,而且对城市的整体布局、社会经济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
在进行适宜性分析评价时需要考虑的影响因子有很多,生态方面的,经济发展方面的等等都有,不过通常情况下,适宜性分析主要考虑的是生态方面的限制性因素,如与水源,生态敏感地的距离,坡度高程等因素,所以通常意义上的适宜性评价可以狭义的理解为是生态适宜性评价。
不同尺度下的生态适宜性评价其侧重是不同的,如果是大尺度的评价,可以进行建设用地的适宜性评价,如果具体到城市内部,可以进行居住用地工业用的适宜性评价。具体选用什么指标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适宜性评价有两种。一种是在规划前期对区域的适宜性评价,为确定城市布局和环境保护提供参考,是规划的重要依据。另一种是对规划方案或是现有的情况进行适宜性评价,评价这个方案或是现状是不是适宜的。显然,第一种意义更大一些。这两种评价所采用的指标也是不同的,各有侧重。但目前的很多论文中,经常讲这两者混淆,一般情况下,总规或一些规划的前期分析多用第一种方法,规划的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多用第二种方法。
在方法上,适宜性分析采用的理论方法是数学概念中的多准则多目标评价,可以通俗的理解为多因子权重叠加,此外,对上面提到的第二种情况,多使用模糊数学的理论,其核心是计算单个指标的隶属度。在技术实现上,适宜性分析采用GIS技术。GIS具有强大的空间地理数据管理和分析功能,并能对分析结果给予直观显示,为具有空间属性特征的用地评价提供了一种有效工具。
适宜性评价的过程可以这样理解:找到与适宜性相关的因子(经验及参考别人的,或专家来定,即德尔菲法),进行分级,将其对适宜性的影响用分级的方式区别出,再对因子赋以权重(经验或层次分析法),对每一个因子进行评价计算,最后进行叠加分析得到结果。
其基本表达形式可以用式(1) 表示:S = f ( x1 , x2 , x3 , ⋯, xi ) (1)
式中, S 是生态适宜性等级, xi ( i = 1 ,2 ,3 , ⋯, n) 是用于评价的一组变量。目前常用的基本模型是权重修正法(式2) :
S = ΣW i X i (2)
式(2) 中, S 是生态适宜性等级, Xi为变量值, W i为权重, i = 1 , 2 , 3 , ⋯, n。
采用公式(2) 进行生态适宜性评价的最大问题是每个变量对于生态适宜性的贡献是十分复
杂的, 既有正面又有负面的影响, 有些因素对某种土地利用构成绝对限制, 有些则构成发展潜力。通俗的讲,有的是限制性因素(例如近水30米内,坡度大于15限建),有的是潜力型因素(如越靠近交通要道越好),因素本身的情况不同。可以把生态适宜性理解为生态潜力扣除生态限制性的剩余。这在实现操作的时候很好处理,例如在栅格运算中,凡是0值得删掉就行,还有就是一些限制性因素可以去负值。
对每个因子的评价计算,都可以是GIS中的一种分析,如距离衰减、重分类、栅格运算等,这也是为什么使用GIS进行适宜性分析的理由。
分析完之后,需要对结果进行分析评价描述,情况分两种,一种是针对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的适宜性分析,结果得分较高的地方即为适宜工业用地居住用地的地区。另一种是整个区域的建设用地的适宜性评价,这种情况即需要对结果进行分析,对分值进行排序分类,得到限建区、协调区、适宜建设区等,也可以分为建筑用地、生态保护区等,这种情况的分析结果应用性较强。下面看几个实例(只列出指标方法和结果分析):
实例一:
科学城发展用地的生态适宜度分析
(一)生态调查及评价因子选择
影响科学城开发建设的生态因素很多,综合考虑广州科学城用地现状、开发目标、性质以及广州当前城建出现的问题等因素,搜集下述八类要素的基础资料文字或图,依据对土地利用方式影响的显著性及资料的可利用性筛选出评价因子。
(1)坡度:科学城地处丘陵地带,地形起伏较大,坡度是影响建设投资、开发强度的重要控制指标之一。
(2)地基承载力:地基承载力主要与地层的地质构造和地基的构成有关。影响到城市用地选择和建设项目的合理分布以及工程建设的经济性。
(3)土壤生产性:科学城用地多为农业用地,保护良田是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必须重视的问题。土壤生产性是综合反映土地生产力的指标。
(4)植被多样性:植被多样性是自然引入城市的重要因素,它的存在与保护使城市居民对自然的感受加强,并能提高生活质量,是保护城市内多样的生物基因库和改善环境的重要场所。
(5)土壤渗透性:充足的地下水源对维持本地水文平衡极为重要,在开发建设中应保护渗透性土壤,使之成为地下水回灌场地,顺应水循环过程。土壤渗透性也是地下水污染敏感性的间接指标。渗透性越大,地下水越易被污染。
对表9-1中的8个生态因素加权叠加得出科学城发展用地综合评价值S i在1.97~4.79之间变化,取1.97—2.69—3.15—3.55—3.95—4.79区段为综合适宜度分级标准。其中3.95<S i≤4.79为最适宜用地;3.55<S i≤3.95为适宜用地;3.15<S i≤3.55为基本适宜用地;2.69<S i≤3.15为不宜用地;1.97≤S i≤2.69为不可用地。
对照科学城现状土地利用情况可看出,最适宜用地为坡度<5%的区域,
无自然植被或荒山区域,低产田地分布区及景观差的区域;适宜用地为坡度<5%的区域,低产田区域,植被较差等区域;基本适宜用地为坡度5%~10%,低中产田区,居民点较集中区域,但经一定的工程措施和环境补偿措施后也可作为城市发展用地;不宜用地一般为坡度大于1 0%且植被良好区域,高中产田区,溪流影响区,从生态学及保护生产性土地的观点看是不宜用于发展用地,但在一定限度内可适当占用;不可用地一般为坡度>20%的坡地,溪流水域及植被景观优良的区域,该区域完全不适宜城市发展用地。
科学城五类用地百分比分配为:最适宜用地(约6.736km2)占总用地的30.96%,适宜用地(约5.856km2) 占总用地的26.91%,基本适宜用地(约4.540km2)占总用地的20.87%,不宜用地(约3. 290km2)占总用地的15.12%,不可用地(约1.336km2)占总用地的6.14%。可以看出属于适宜用地范围的用地(前三者)占78.74%,说明科学城用地大部分是适宜开发的,适宜用地主要分布于科学城西部及中南部。
实例二:
4. 4 土地生态适宜划分等级的确定
依据单因子分级标准和赋予的权重及加权公式S i = ΣPki W k , i ,对生态因子进行单项处理,即单因子评价;最后对单因子分析结果加权、叠加,得出沈阳市土地利用规划发展用地综合评价值Si 在114~418 之间变化,以此制作各适宜类评价单元加权综合指数和出现频数分布直方图,根据各适宜类直方图中加权指数和在空间上的聚散和分布规律,确定各评价单元的土地
生态适宜性划分类别适应区区范围,给出沈阳市土地生态适宜性评价图,这里将沈阳市土地综合
生态适宜类别适应区划分为四类,每类综合指数Si 的数值范围为:
3.6 < Si ≤
4.8 Ⅰ类适宜区:适宜城市发展建设用地
3.1 < Si ≤3.6 Ⅱ类适宜区:适宜林业、牧草地建设
2.1 < Si ≤
3.1 Ⅲ类适宜区:适宜农田用地
1.4 < Si ≤
2.1 Ⅳ类适宜区:适宜自然生态保护区
各类适应区含义为:
Ⅰ类适宜区:一般坡度为< 5 %的区域,地基承载力大,低产田、景观差、无自然植被区域,适宜作为城市发展建设用地。
Ⅱ类适宜区:一般坡度小于20 %的区域,低中产田区,存在水土流失现象,从生态学及保护
土地生态环境的观点来看适宜发展林地、牧草地建设。而在一定限度内也可适当占用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