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文字中“=”符研究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9]何琳仪.战国文字通论[M].北京:中华书局,1989:226-233.
Categorical test Ofthe“=”Symbol Used in the Warring States Writing
胡: (《玺汇》2736)
3)包孕合文,是指组成合文的两个字,其中一字完全借用另一字相同或相近的偏旁部件而不再另写,二字之间构成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需要说明的是,这种包孕合文在形式在跟重文完全一样,在释读文字时尤须注意辨别。如:
大夫: (中山王方壶)娄女: (曾侯乙墓)
子孙: (余義钟)制衣: (云梦睡虎地秦简)
(4)合文是古文字记录语言的独特的书写方式,其大量存在是古文字原始性的表现。由于它与汉字一字一音的特性相违背,随着汉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合文也逐渐消亡。但合文因有其独特的审美意蕴,在现代的商标广告签名艺术中,仍常被运用。
3、专名号
相当于现代的“——”,用与文字下面,标示为专有名词,多用于标示人名,也有标示地名的。如:“王作父丁方罍”一器中“猋=”字右下方有“=”符,正为专名号,标示“猋”乃是地名。标示人名的,陈初生先生在《谈谈合书、重文、专名符号问题》一文中有较为详尽论述,可参阅[8]。
一、辅助性笔画
这一说法乃借自汤余惠先生《略论战国文字形体研究中的几个问题》[1],但在内容性质上与其有所不同。所谓辅助性笔画,是指古人在书写文字时通过添加“=”来提示帮助阅读者阅读。具体又可分为:
1、表重文
重文,有些学者称之为借字,“是指一个独立形体用借字符号或不用借字符号重复一次记录功能的写词方法。[2]”在这里,我们仍然依据传统称为“重文”。根据有没有使用重文符号,可把重文分作两类。而没用使用重文符号的重文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具体可参阅裘锡圭《古文字论集》中《甲骨文中重文和合文重复偏旁的省略》和《再谈甲骨文中重文的省略》两篇文章。至于重文符号“=”,大致产生于甲骨文晚期。如《殷墟粹编》第二六五片:“王受又=,囗其用”,郭沫若、裘锡圭等人认为“又=”中“=”为重文符号,当读为“有祐”。又如商代晚期的小子 卣“乙子=令小子 先以人于堇”,裘锡圭先生认为“子=”中“=”也为重文符号,“应读为‘乙子(巳),子令……’”[3]。但这种重文符号在甲骨文时期用例很少,多为不加任何记号而直接将重文省去。西周金文对重文符号的使用有所发展,到了战国时期则大量使用,所有的重文都添加“=”符来表示重文。这标志着汉字进一步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的道路。根据重文的读法,可将其细分为两类:
[5]裘锡圭.再谈甲骨文中重文的省略[C]//古文字论集.北京:中华书局,1992:150.
[6]曹锦炎.甲骨文合文新释[J].古文字研究,2000,(22):45.
[7]汤余惠.战国文字编[M].福建: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1008.
[8]陈初生.谈谈合书、重文、专名符号问题[C]//康乐集——曾宪通教授七十寿庆论文集.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6:27.
吞则=则神=则下=则定=则固=则明=……,应读为“吞则,则伸,伸则下,下则定,定则固,固则萌,萌……(行气玉铭)
2)回读,即把加重文符号“=”的字作为一个整体单位重复一次,它既可以是词、词组,也可以是一整句话。如:
是谓悖=载=月内,应读为“是谓悖载,悖载月内”。(长沙帛书)
免隶=臣=妾=,应读为“免隶臣妾,隶臣妾”。(云梦睡虎地秦简)
2、表合文
合文,也可称为“合书”,是指把前后紧密相连的两个或几个汉字符号合写在一起。构成合文的字,必须满足:语序上,要紧密相连;内容上,要是语言中的固定词语(如人名、地名、常用语等)这两个基本条件才能合书。
合文也像重文一样,有使用合文符号“=”和无使用之分,商周甲骨文的合文几乎没有用“=”符,故一些学者认为“当时尚未发明合文符号”[4]。但也有一些学者认为甲骨文中已有合文符号。如《屯南》八八中“叀柳王 ”一辞中的“=”,裘锡圭先生认为是重文和合文的双重标志,他说:“这条卜辞里加重文号的‘受’,显然应该读为‘受又(祐)。’‘受’字的下部正好是‘又’,所以就在‘受’字‘又’旁之下加重文好来代替‘受又’的‘又’。这个重文号是十分典型的部分重文号(即合文号)”[5]。曹锦炎先生也在其论文《甲骨文合文新释》中增引《甲骨文合集》36524条卜辞,认为“ ”是“爯印”二字合文,而字左下方的“=”形即合文符号,来证实甲骨文中确实已存在合文符号[6]。我们认为合文符号滥觞于甲骨文时期,广泛运用于春秋晚期。战国文字中虽也存在着许多没有加“=”符的合文,但就目前所见资料来看,加“=”符的合文占多数。
桓: (包山楚简) (中山方壶)君: (《玺汇》003) (《玺汇》004)
在这些文字形体中,“=”乃是汉字在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中渐变而来。
小结: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战国文字中“=”符包含着丰富的的意思内容。它们中有些是承袭商周古文字而来,如重文、合文,而在战国时期被大量广泛地运用;有些则是战国时期独有的文字现象。在释读分析战国文字资料时,既要自觉充分地利用古文字资料,又不能囿于古文字资料的局限,无视战国文字的独特个性。
战国文字中“=”符类考
魏红燕
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
摘要:战国时期文字形体纷繁复杂,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说道:“言语异声,文字异形”,这就给今人在释读这一时期的文字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而战国文字中的“=”符,学者多已有论述。在吸收、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试图对“=”符在战国文字中所起的功能作用做一全面系统的考察,以期能够窥探这一纷乱文字现象之一隅。
4、表字形省略
战国文字中,有时会省掉一些表意字的部分笔画、偏旁,而用“=”符来标示其字有所简省。这是战国文字中独有的现象。如:
“为”字,甲骨文 ,金文 ,像以手抑象使劳作之形。而在战国文字中有时则被简省作 (左师壶)、 (陈喜壶)、 (长沙帛书),以“=”符来标示象之形有所简省。
“则”字,金文写作 、 ,战国中山方壶写作 ,像以刀刻物之形。而在战国楚简中有时被简省作 ,以“=”符标示鼎足之省略。
战国文字喜用饰笔,小如“·”“–”,大如鸟虫书,名目繁多,各国各地的使用情况也大不相同。而“=”符,则是各国文字通用的装饰性笔画(何琳仪《战国文字通论》中,分作“对称符号”、“装饰符号”[9]),其多用于细长笔画的下方,“”部件下方尤多,但也有在文字其他部位的,起美化匀称字形之作用。如:
弇: (古玺) (中山大鼎)与: (乔君钲) (中山大鼎)
竺: (侯马盟书) (仰天湖)
以上这些文字形体中的“=”,我们认为是造字之初所固有的,先民或用其指示意义之所由,或用以区别相近的文字形体。
又如:
今: (云梦楚简) (郭店楚简)善: (郭店) (《玺汇》3088)
雀: (包山楚简) (郭店楚简)位: (包山楚简) (郭店楚简)
立: (包山楚简) (郭店楚简)宫: (《陶汇楚简》 (平宫鼎)
非信与忠,其=谁=能=之,应读为“非信与忠,其谁能之,其谁能之。”(中山王错鼎)
求盗勿令=送=逆=为=它=,事者赀二甲,应读为“求盗勿令送逆为它,令送逆为它,事者赀二甲。”(云梦睡虎地秦简)
重复符号是汉语中最古老而又最富有生命力的标点符号之一。它可以免却书写之烦,正因如此,现代人在书写文字时,遇到重文的,也往往用重文符号代之。
寡人: (中山王错鼎)旅衣: (云梦睡虎地秦简)
孝子: (宜孝子鼎)庸用: (中山王错鼎)
之岁: (陈旺戈)
关于“=”符用作合文符号,有几点问题需要说明:
(1)“=”符一般居于合文的右下方,如上述所举的例子。但也有少数例外,如大夫: (《玺汇》0107)、 (《玺汇》0098)、不脂: (《玺汇》2735)、敦于: (《玺汇》4025)等“=”符在文字的正下方;莫臣: (《玺汇》3025)、申辵: (《玺汇》2625)、胡剔: (《玺汇》0561)、百牛: (《玺汇》3280)、有日: (《玺汇》3243),“=”符则在合文的左下方。在《战国文字编》中,还有一例“=”符在文字的右上方,即“黑牛”合文: (《玺汇》1389)[7]
治: (咎奴戈) (新城戈)敢: (包山楚简) (《陶汇》)
贤: (中山圆壶) (《玺汇》1609)匀: (《货系》2930) (《玺汇》1565)
石: (京都) (《古文字研究》第17辑182)
以上这些“=”符或居右,或居上,或居中。
有时,“=”符作为装饰性笔画和合文符号可以在一个形体结构中同时出现,如:“相如”合文,或作 (《玺汇》0788),可知左下方是装饰性笔画,右下方乃合文符号;或作 (《玺汇》2789),则上方为装饰性笔画,下方为合文符号。又如:“小人”合文有作 (包山楚简),则左边为合文符号,右边为装饰性笔画。
参考文献:
[1]汤余惠.略论战国文字形体研究中的几个问题[J].古文字研究,1986,(15):38.
[2]刘钊.古文字中的合文、借笔、借字[J].古文字研究,2001,(21):406.
[3]裘锡圭.甲骨文中重文和合文重复偏旁的省略[C]//古文字论集.北京:中华书局,1992:141.
[4]吴振武.古文字中的借笔字[J].古文字研究,1999,(20):315.
三、文字笔画
在战国文字中,还有一些文字形体中也存在类似“=”符的笔画,我们既无法用辅助性笔画解释,也不能看做是装饰性笔画。对于这一类现象,我们姑且称之为“文字笔画”。它或为文字在造字之初所固有的,或由文字在历史演变过程中讹变而来。如:
二: (云梦楚简) (包山楚简)十二: (中山盉) (《币编》)
折: (《玺汇》4299) (郭店楚简)仁: (包山) (中山王鼎)
合文按其组合形式上有无借笔、借字,可分为:
1)直接合文,即把紧密相连的两个字直接合写在一起,而无笔画,偏旁的简省。如:
上官: (《玺汇》3971)敦于: 来自百度文库《玺汇》4023)
日月: (长沙帛书)七日: (长沙帛书)
下沱: (《玺汇》4057)少府: (长子盉)
有日: (《玺汇》3243)之月: (包山楚简)
弃: (说文古文) (中山大鼎)彝: (酓章钟) (中山方壶)
共: (郭店楚简) (《玺汇》5145)戒: (戒叔尊) (中山方壶)
向: (《古币》) (《玺汇》3059)令: (侯马盟书) (包山楚简)
以上这些“=”符在文字下方。
若: (盂鼎) (中山王兆域图)仓: (古币) (《玺汇》1323)
1)连读,即单音语素的重复。如:
穆=鲁辟,应读为“穆穆鲁辟”。(梁十九年鼎)
麀鹿速=,君子之求,应读为“麀鹿速速,君子之求”。(《石鼓文·车工》)
惮=业=,应读为“惮惮业业”。(中山王错鼎)
梦=墨=,应读为“梦梦墨墨”。(长沙帛书)
吴人并=人修教备信,应读为“吴人并越,越人修教备信”。(中山王错鼎)
关键词:战国文字;“=”符;辅助性笔画;装饰性笔画;文字笔画
众所周知,战国时期文字形体纷繁复杂,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说道:“言语异声,文字异形”,这就给今人在释读这一时期的文字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而战国文字中的“=”符,学者多已有论述。本文在吸收、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试图对“=”符在战国文字中所起的功能作用做一全面系统的考察,以期能够窥探这一纷乱文字现象之一隅。
“马”字,甲骨文 ,金文 ,为象形字。《说文》“象马头髦尾四足之形”,而在战国文字则有被简省作 (《玺汇》3820)、 (郭店楚简),只留马头,而以“=”符标示马尾、足之省略。
无论是表重文、合文,还是表示专名、字形省略,“=”符在释读战国文字时均能起到提示辅助作用,故将其统称为“辅助性笔画”。
二、装饰性笔画
(2)借笔合文、包孕合文存在着部分笔画、偏旁的减省重合,破坏了文字本身的内在关系,使得字与字间的界限不再清楚明了,文字难于辨认,所以在战国文字中这两种形式的合文绝大部分都有“=”符作为标识,而包孕合文则几无例外。
(3)战国文字中合文现象大量存在,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求书写简便迅速;求字形美观匀称;减少文字所占空间。
2)借笔合文,即指合写在一起的两个字之间互有借用其相同或相近的笔画、偏旁部件的合文形式。如:
之所: (侯马盟书)公子: (曹公子戈)
斿子: (向斿子鼎)上下: (长沙帛书)
邯郸: (侯马盟书)余子: (《玺汇》0907)
公孙: (包山楚简)马师: (《玺汇》4089)
至于: (命瓜君壶)去病: (《玺汇》2331)
Categorical test Ofthe“=”Symbol Used in the Warring States Writing
胡: (《玺汇》2736)
3)包孕合文,是指组成合文的两个字,其中一字完全借用另一字相同或相近的偏旁部件而不再另写,二字之间构成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需要说明的是,这种包孕合文在形式在跟重文完全一样,在释读文字时尤须注意辨别。如:
大夫: (中山王方壶)娄女: (曾侯乙墓)
子孙: (余義钟)制衣: (云梦睡虎地秦简)
(4)合文是古文字记录语言的独特的书写方式,其大量存在是古文字原始性的表现。由于它与汉字一字一音的特性相违背,随着汉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合文也逐渐消亡。但合文因有其独特的审美意蕴,在现代的商标广告签名艺术中,仍常被运用。
3、专名号
相当于现代的“——”,用与文字下面,标示为专有名词,多用于标示人名,也有标示地名的。如:“王作父丁方罍”一器中“猋=”字右下方有“=”符,正为专名号,标示“猋”乃是地名。标示人名的,陈初生先生在《谈谈合书、重文、专名符号问题》一文中有较为详尽论述,可参阅[8]。
一、辅助性笔画
这一说法乃借自汤余惠先生《略论战国文字形体研究中的几个问题》[1],但在内容性质上与其有所不同。所谓辅助性笔画,是指古人在书写文字时通过添加“=”来提示帮助阅读者阅读。具体又可分为:
1、表重文
重文,有些学者称之为借字,“是指一个独立形体用借字符号或不用借字符号重复一次记录功能的写词方法。[2]”在这里,我们仍然依据传统称为“重文”。根据有没有使用重文符号,可把重文分作两类。而没用使用重文符号的重文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具体可参阅裘锡圭《古文字论集》中《甲骨文中重文和合文重复偏旁的省略》和《再谈甲骨文中重文的省略》两篇文章。至于重文符号“=”,大致产生于甲骨文晚期。如《殷墟粹编》第二六五片:“王受又=,囗其用”,郭沫若、裘锡圭等人认为“又=”中“=”为重文符号,当读为“有祐”。又如商代晚期的小子 卣“乙子=令小子 先以人于堇”,裘锡圭先生认为“子=”中“=”也为重文符号,“应读为‘乙子(巳),子令……’”[3]。但这种重文符号在甲骨文时期用例很少,多为不加任何记号而直接将重文省去。西周金文对重文符号的使用有所发展,到了战国时期则大量使用,所有的重文都添加“=”符来表示重文。这标志着汉字进一步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的道路。根据重文的读法,可将其细分为两类:
[5]裘锡圭.再谈甲骨文中重文的省略[C]//古文字论集.北京:中华书局,1992:150.
[6]曹锦炎.甲骨文合文新释[J].古文字研究,2000,(22):45.
[7]汤余惠.战国文字编[M].福建: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1008.
[8]陈初生.谈谈合书、重文、专名符号问题[C]//康乐集——曾宪通教授七十寿庆论文集.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6:27.
吞则=则神=则下=则定=则固=则明=……,应读为“吞则,则伸,伸则下,下则定,定则固,固则萌,萌……(行气玉铭)
2)回读,即把加重文符号“=”的字作为一个整体单位重复一次,它既可以是词、词组,也可以是一整句话。如:
是谓悖=载=月内,应读为“是谓悖载,悖载月内”。(长沙帛书)
免隶=臣=妾=,应读为“免隶臣妾,隶臣妾”。(云梦睡虎地秦简)
2、表合文
合文,也可称为“合书”,是指把前后紧密相连的两个或几个汉字符号合写在一起。构成合文的字,必须满足:语序上,要紧密相连;内容上,要是语言中的固定词语(如人名、地名、常用语等)这两个基本条件才能合书。
合文也像重文一样,有使用合文符号“=”和无使用之分,商周甲骨文的合文几乎没有用“=”符,故一些学者认为“当时尚未发明合文符号”[4]。但也有一些学者认为甲骨文中已有合文符号。如《屯南》八八中“叀柳王 ”一辞中的“=”,裘锡圭先生认为是重文和合文的双重标志,他说:“这条卜辞里加重文号的‘受’,显然应该读为‘受又(祐)。’‘受’字的下部正好是‘又’,所以就在‘受’字‘又’旁之下加重文好来代替‘受又’的‘又’。这个重文号是十分典型的部分重文号(即合文号)”[5]。曹锦炎先生也在其论文《甲骨文合文新释》中增引《甲骨文合集》36524条卜辞,认为“ ”是“爯印”二字合文,而字左下方的“=”形即合文符号,来证实甲骨文中确实已存在合文符号[6]。我们认为合文符号滥觞于甲骨文时期,广泛运用于春秋晚期。战国文字中虽也存在着许多没有加“=”符的合文,但就目前所见资料来看,加“=”符的合文占多数。
桓: (包山楚简) (中山方壶)君: (《玺汇》003) (《玺汇》004)
在这些文字形体中,“=”乃是汉字在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中渐变而来。
小结: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战国文字中“=”符包含着丰富的的意思内容。它们中有些是承袭商周古文字而来,如重文、合文,而在战国时期被大量广泛地运用;有些则是战国时期独有的文字现象。在释读分析战国文字资料时,既要自觉充分地利用古文字资料,又不能囿于古文字资料的局限,无视战国文字的独特个性。
战国文字中“=”符类考
魏红燕
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
摘要:战国时期文字形体纷繁复杂,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说道:“言语异声,文字异形”,这就给今人在释读这一时期的文字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而战国文字中的“=”符,学者多已有论述。在吸收、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试图对“=”符在战国文字中所起的功能作用做一全面系统的考察,以期能够窥探这一纷乱文字现象之一隅。
4、表字形省略
战国文字中,有时会省掉一些表意字的部分笔画、偏旁,而用“=”符来标示其字有所简省。这是战国文字中独有的现象。如:
“为”字,甲骨文 ,金文 ,像以手抑象使劳作之形。而在战国文字中有时则被简省作 (左师壶)、 (陈喜壶)、 (长沙帛书),以“=”符来标示象之形有所简省。
“则”字,金文写作 、 ,战国中山方壶写作 ,像以刀刻物之形。而在战国楚简中有时被简省作 ,以“=”符标示鼎足之省略。
战国文字喜用饰笔,小如“·”“–”,大如鸟虫书,名目繁多,各国各地的使用情况也大不相同。而“=”符,则是各国文字通用的装饰性笔画(何琳仪《战国文字通论》中,分作“对称符号”、“装饰符号”[9]),其多用于细长笔画的下方,“”部件下方尤多,但也有在文字其他部位的,起美化匀称字形之作用。如:
弇: (古玺) (中山大鼎)与: (乔君钲) (中山大鼎)
竺: (侯马盟书) (仰天湖)
以上这些文字形体中的“=”,我们认为是造字之初所固有的,先民或用其指示意义之所由,或用以区别相近的文字形体。
又如:
今: (云梦楚简) (郭店楚简)善: (郭店) (《玺汇》3088)
雀: (包山楚简) (郭店楚简)位: (包山楚简) (郭店楚简)
立: (包山楚简) (郭店楚简)宫: (《陶汇楚简》 (平宫鼎)
非信与忠,其=谁=能=之,应读为“非信与忠,其谁能之,其谁能之。”(中山王错鼎)
求盗勿令=送=逆=为=它=,事者赀二甲,应读为“求盗勿令送逆为它,令送逆为它,事者赀二甲。”(云梦睡虎地秦简)
重复符号是汉语中最古老而又最富有生命力的标点符号之一。它可以免却书写之烦,正因如此,现代人在书写文字时,遇到重文的,也往往用重文符号代之。
寡人: (中山王错鼎)旅衣: (云梦睡虎地秦简)
孝子: (宜孝子鼎)庸用: (中山王错鼎)
之岁: (陈旺戈)
关于“=”符用作合文符号,有几点问题需要说明:
(1)“=”符一般居于合文的右下方,如上述所举的例子。但也有少数例外,如大夫: (《玺汇》0107)、 (《玺汇》0098)、不脂: (《玺汇》2735)、敦于: (《玺汇》4025)等“=”符在文字的正下方;莫臣: (《玺汇》3025)、申辵: (《玺汇》2625)、胡剔: (《玺汇》0561)、百牛: (《玺汇》3280)、有日: (《玺汇》3243),“=”符则在合文的左下方。在《战国文字编》中,还有一例“=”符在文字的右上方,即“黑牛”合文: (《玺汇》1389)[7]
治: (咎奴戈) (新城戈)敢: (包山楚简) (《陶汇》)
贤: (中山圆壶) (《玺汇》1609)匀: (《货系》2930) (《玺汇》1565)
石: (京都) (《古文字研究》第17辑182)
以上这些“=”符或居右,或居上,或居中。
有时,“=”符作为装饰性笔画和合文符号可以在一个形体结构中同时出现,如:“相如”合文,或作 (《玺汇》0788),可知左下方是装饰性笔画,右下方乃合文符号;或作 (《玺汇》2789),则上方为装饰性笔画,下方为合文符号。又如:“小人”合文有作 (包山楚简),则左边为合文符号,右边为装饰性笔画。
参考文献:
[1]汤余惠.略论战国文字形体研究中的几个问题[J].古文字研究,1986,(15):38.
[2]刘钊.古文字中的合文、借笔、借字[J].古文字研究,2001,(21):406.
[3]裘锡圭.甲骨文中重文和合文重复偏旁的省略[C]//古文字论集.北京:中华书局,1992:141.
[4]吴振武.古文字中的借笔字[J].古文字研究,1999,(20):315.
三、文字笔画
在战国文字中,还有一些文字形体中也存在类似“=”符的笔画,我们既无法用辅助性笔画解释,也不能看做是装饰性笔画。对于这一类现象,我们姑且称之为“文字笔画”。它或为文字在造字之初所固有的,或由文字在历史演变过程中讹变而来。如:
二: (云梦楚简) (包山楚简)十二: (中山盉) (《币编》)
折: (《玺汇》4299) (郭店楚简)仁: (包山) (中山王鼎)
合文按其组合形式上有无借笔、借字,可分为:
1)直接合文,即把紧密相连的两个字直接合写在一起,而无笔画,偏旁的简省。如:
上官: (《玺汇》3971)敦于: 来自百度文库《玺汇》4023)
日月: (长沙帛书)七日: (长沙帛书)
下沱: (《玺汇》4057)少府: (长子盉)
有日: (《玺汇》3243)之月: (包山楚简)
弃: (说文古文) (中山大鼎)彝: (酓章钟) (中山方壶)
共: (郭店楚简) (《玺汇》5145)戒: (戒叔尊) (中山方壶)
向: (《古币》) (《玺汇》3059)令: (侯马盟书) (包山楚简)
以上这些“=”符在文字下方。
若: (盂鼎) (中山王兆域图)仓: (古币) (《玺汇》1323)
1)连读,即单音语素的重复。如:
穆=鲁辟,应读为“穆穆鲁辟”。(梁十九年鼎)
麀鹿速=,君子之求,应读为“麀鹿速速,君子之求”。(《石鼓文·车工》)
惮=业=,应读为“惮惮业业”。(中山王错鼎)
梦=墨=,应读为“梦梦墨墨”。(长沙帛书)
吴人并=人修教备信,应读为“吴人并越,越人修教备信”。(中山王错鼎)
关键词:战国文字;“=”符;辅助性笔画;装饰性笔画;文字笔画
众所周知,战国时期文字形体纷繁复杂,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说道:“言语异声,文字异形”,这就给今人在释读这一时期的文字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而战国文字中的“=”符,学者多已有论述。本文在吸收、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试图对“=”符在战国文字中所起的功能作用做一全面系统的考察,以期能够窥探这一纷乱文字现象之一隅。
“马”字,甲骨文 ,金文 ,为象形字。《说文》“象马头髦尾四足之形”,而在战国文字则有被简省作 (《玺汇》3820)、 (郭店楚简),只留马头,而以“=”符标示马尾、足之省略。
无论是表重文、合文,还是表示专名、字形省略,“=”符在释读战国文字时均能起到提示辅助作用,故将其统称为“辅助性笔画”。
二、装饰性笔画
(2)借笔合文、包孕合文存在着部分笔画、偏旁的减省重合,破坏了文字本身的内在关系,使得字与字间的界限不再清楚明了,文字难于辨认,所以在战国文字中这两种形式的合文绝大部分都有“=”符作为标识,而包孕合文则几无例外。
(3)战国文字中合文现象大量存在,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求书写简便迅速;求字形美观匀称;减少文字所占空间。
2)借笔合文,即指合写在一起的两个字之间互有借用其相同或相近的笔画、偏旁部件的合文形式。如:
之所: (侯马盟书)公子: (曹公子戈)
斿子: (向斿子鼎)上下: (长沙帛书)
邯郸: (侯马盟书)余子: (《玺汇》0907)
公孙: (包山楚简)马师: (《玺汇》4089)
至于: (命瓜君壶)去病: (《玺汇》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