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高排放车辆强化管控工作方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高排放车辆强化管
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交通运输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沧政办字[2017]147号
【发布部门】沧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11.17
【实施日期】2017.11.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高排放车辆强化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沧政办字〔2017〕147号)
市直有关部门:
《沧州市中心城区高排放车辆强化管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市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
沧州市中心城区高排放车辆强化管控工作方案
按照《沧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总体要求,为确保机动车尾气对我市大气污染贡献率得到有效降低,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管控我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高排放车辆,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李克良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赵宝良、张建亭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市政府应急办、高速交警沧州支队、石黄高速管理处、京沪高速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赵宝良副秘书长任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穆桂树和市交通局总工程师李宝银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各项措施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
二、职责任务
(一)严格落实中心城区黄牌照货车限行绕行交通组织
按照《沧州市主城区黄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