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原住民婚姻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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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台灣原住民婚姻制度研究
作者
許雅晴。國立台南大學附屬高級中學。二年十一班。
壹、前言
婚姻稱為「人生大事」,所以婚姻在人生當中佔了很大的份量,馬虎不得的,不管對平地人或原住民來說都是一樣的,平地人的結婚程序,跟原住民每一族一樣,都有屬於自己的獨特性,而原住民每一族所訂的規矩又不一樣,所以,造就了原住民多采多姿的婚姻制度,這份小論文正是探討台灣原住民各族不一樣的婚姻制度。
原住民可以算是在台灣這塊寶島上生活最久的種族,在漢人還沒來到這塊土地之前,他們就已經在這裡生活了,對我們平地人來說,原住民的一切好像都蒙上一層神秘的面紗,讓人很想去探索、去了解。尤其原住民的許多文化、習俗,都跟平地人大不相同,甚至各族間也有很大的差異,每一族的祖先背景、生活習慣……等等,都有各自的特色。如果我們只是主觀的去認定什麼樣的文化是好是壞,那麼將會形成許多偏見以及不必要的誤會。所以我們應該多去了解彼此,唯有相互了解才能減少不同種族間的隔閡,因此,我選擇原住民的婚姻制度來進行研究,希望能藉由原住民各族的婚姻制度比較來更加了解原住民文化。
貳、正文
根據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的分類,原住民共分類排灣族、魯凱族、布農族、鄒族、邵族、泰雅族、賽夏族、雅美族、卑南族、阿美族、噶瑪蘭族、太魯閣族,共十二族(註一)。而這些原住民主要的婚姻方式共分五類,即階級聯姻、聯族禁婚、女方嫁娶、男方入贅以及雙系近親群。以下將分點介紹:
一、階級聯姻(排灣族、魯凱族)
01.形成原因
排灣族與魯凱族的社會當中有階級制度的存在,所以在他們的社會當中並非人人平等,但是每個人所屬的階級並非一輩子都如此,是可以透過婚姻制度被改變的,所以就有所謂的「階級聯姻」的出現。
02.通婚方式
通婚方式共分為三種:
A.同階級通婚,與自己相同階級的人通婚。
B.昇級婚,與比自己高階級的人通婚,以提高自己的社會地位。
C.降級婚,與比自己低階級的人通婚。
03.禁婚對象
無特定禁婚規定。
04.造成結果
排灣族與魯凱族還是以同階級通婚為最好的通婚方式,但是昇級婚與降級婚也是可以被接受的。一般來說,與比自己高階級的人通婚,可以提高自己的社會地位,可以獲得跟配偶一樣的社會地位,但是真正獲得較高社會地位的人是子女,所以,與比自己高階級的人通婚主要在提升子女的社會地位,而不是父母親本身。
05.其他比較
二、聯族禁婚(布農族、鄒族、邵族)
01.形成原因
聯族是由好幾個氏族所組成的,每個不同的氏族之間認為彼此間具有真正或擬血緣的關係,而且同一個聯族的成員可以共食小米祭儀中禁忌的小米與豬肉,但是在同一聯族間,是禁止通婚的。
02.通婚方式
通婚方式以嫁娶為主。
03.禁婚對象比較
三、女方嫁娶(泰雅族、賽夏族、雅美族)
01.形成原因
A.泰雅族:為防止家產流入其他家族之中。
B.賽夏族:交換婚、買賣婚、勞役婚、搶奪婚,經雙方父母同意,就須結婚。
C.雅美族:為了鞏固自己家族成員的繁衍、素質,不讓其他家族來破壞。
02.通婚方式
A.泰雅族:大多行嫁娶婚。
B.賽夏族:交換婚、買賣婚、勞役婚、搶奪婚。
C.雅美族:內婚制、外婚制。
03.禁婚對象比較
四、男方入贅(卑南族、阿美族、噶瑪蘭族)
01.形成原因
A.卑南族:卑南族社會屬於母系社會,所以大部分的年輕男女多實行招贅婚,但是現在由於受到漢化影響,大部分變成實行嫁娶婚,偶而才實行招贅婚。
B.阿美族:主要婚姻形式是夫從妻婚,就是以招贅婚為主,除非家中沒有女子,才允許男生娶媳婦以繼承家係。
C.噶瑪蘭族:噶瑪蘭族不論男生或女生都要下田工作,男女通常在田裡彼此互相認識,而成為朋友,進而互鄉喜歡對方,當消息傳到雙方家長耳中時,就會由一方家長約另一方家長,共同討論男女雙方的婚事。
02.通婚方式
A.卑南族:嫁娶婚、招贅婚。
B.阿美族:招贅婚為主。
C.噶瑪蘭族:女方嫁娶、男方招贅。
03.禁婚對象
無特定禁婚對象。
04.卑南族傳統婚禮的特色
A.不論是實行嫁娶婚或招贅婚,都是由男生向女生求婚。
B.許婚權在於女方的舅父,和母方的兄長。
C.媒人為男方所屬會所的長老。
D.餽贈由男方向女方行之。
E.還沒生小孩之前,男方大多居住在會所中。
F.結婚後,男方應該選擇一天贈送衣物等給女方家。
G.女方對男方的第一次餽贈,在女生懷孕之後,同時丈夫也可以正式住進女方家。
五、雙系近親群(太魯閣族)
01.形成原因
太魯閣族為一父系的小家庭組織結構社會,在家庭或親族間皆以男性權威為主。源於幾代前同一個男性祖先者,即形成一個「同血源親族團體」,這一個親族團體常常成為一個祭祀團體,共同狩獵、共同勞動、共同祭祀祖靈也共同遵守祖先所留下的各種禁忌。
02.通婚方式
A.提親→訂婚→結婚
B.掠奪婚
C.搶制婚
03.禁婚對象
對於婚姻而言,太魯閣族採「雙系近親群」,也就是結婚前,男方的近親群必須到女方家工作。結婚時,男方近親群共同迎娶新娘,而女方近親群也共同出嫁新娘。但是雙系近親群也是一個禁婚單位,子女不許結婚,否則犯了禁忌,觸怒祖靈將禍及親族。
參、結論
台灣原住民族的文化真的很多元,也有很多值得我們去探討、去研究的東西,他們不再是以前大家印象中那群未被開發、教育的山胞,現在也沒有「番仔」這種稱呼了,因為這樣對他們來說是不被尊重的,而且我們的政府也給了他們一個正式的名稱了,稱之為「原住民」,從以上的介紹比較當中,我們可以知道,雖然他們統一稱之為原住民,但是各族間的文化還是也差異性存在的。
我會選擇研究原住民族的婚姻制度,是因為我很喜愛原住民,除了我喜愛的棒球運動中有很多原住民選手外,還有他們本身的熱情和單純都很吸引我,曾經跟家人到屏東的山地門遊玩,在那裡可以感受到原住民的可愛,和他們一起跳舞可以完完全全感受到他們的熱情,完成這份小論文,我覺得許多原住民曾經擁有過的文化、制度,對我們現在平地人來說相當特殊,甚至不被我們平地人所接受。不過,這是以我們的立場去看原住民文化,如果以他們的立場來看我們漢人文化,他們應該也相當不以為然吧?所以,當我們面對不同文化時應該尊重他們,雖然在原住民的婚姻制度當中有很多也是我不能接受的,例如:搶婚、掠奪婚、對象由父母親選擇等等,但是這都是他們曾經有過的文化,是不容許被否定被拋棄的。也因此研究原住民婚姻制度,對我來說不只是知識的增長罷了,在異文化的尊重上,我收穫更多。
台灣不管是民族或文化都很多元且豐富,對於身長在台灣的我們而言,是一個不可多得的先天優勢,因為我們可以比其他人更快速的學習到不同族群、文化所帶來的知識,台灣可以分為四大族群,閩南人、原住民、客家人和外省人,我覺得不管是什麼人都是台灣人,每一種人的文化也都應互相尊重與了解。
肆、引註和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