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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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告第753号--4个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产品的产品标准(备案)、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部公告第753号--4个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产品的产品标准(备案)、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部公告第753号--4个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产品的产品标准(备案)、说明书和标签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6.12.01
•【文号】农业部公告第753号
•【施行日期】2006.12.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畜牧业
正文
农业部公告
(第753号)
为加强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的管理,保障养殖产品的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发布壳寡糖、碱式氯化锌、地顶孢霉培养物和L-赖氨酸硫酸盐等4个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产品的产品标准(备案)、说明书和标签。

产品标准(备案)、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壳寡糖(寡糖素-COS)产品标准(备案)、说明书和标签(略)
附件2:碱式氯化锌(佳乐锌)产品标准(备案)、说明书和标签(略)
附件3:地顶孢霉培养物(虫草欣康)产品标准(备案)、说明书和标签(略)
附件4:L-赖氨酸硫酸盐[65% L-赖氨酸硫酸盐(Biolys○+R)]产品标准(备案)、说明书和标签(略)
二○○六年十二月一日。

《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由()制定并公布。 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饲料,还应当标明

《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由()制定并公布。 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饲料,还应当标明

饲料企业从业人员法规考核试题一、单项选择题(共150小题)1、饲料添加剂在使用过程中被证实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或者环境有害的,由()决定禁用并予以公布。

A、省级饲料检验机构B、县级饲料管理部门C、省级饲料管理部门D、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正确答案:(D)2、()是指来源于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者矿物质,用于饲料产品生产的饲料。

A、混合型饲料添加剂B、饲料C、单一饲料D、饲料添加剂正确答案:(C)3、申请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的,同一产品类别中,相同适用动物品种和添加比例的不同产品,只需提交()的样品。

A、所有产品B、10%C、一个产品D、二个产品正确答案:(C)4、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采购单一饲料,未查验()的,应当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处罚。

A、相关许可证明文件B、原料购销合同C、合格供应商名录D、购货发票正确答案:(A)5、营养性饲料添加剂,是指为补充饲料营养成分而掺入饲料中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

下列属于营养性饲料添加剂的是()。

A、抗氧化剂B、矿物质微量元素C、酸度调节剂D、粘结剂正确答案:(B)6、定制产品应当附具()。

A、定制合同B、饲料标签C、当地饲料管理部门的允许定制的批文D、定制产品清单正确答案:(B)7、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是指由()饲料添加剂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混合,但不属于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饲料添加剂产品。

A、一种或一种以上B、二种或二种以上C、二类或二类以上正确答案:(A)8、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由发证机关撤销生产许可证,申请人在()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生产许可。

A、5B、1C、2D、3正确答案:(D)9、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未取得产品批准文号而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情节严重的,发证机关还可以采取的处理措施是()。

A、吊销生产许可证B、吊销营业执照C、追究刑事责任D、没收其生产设备正确答案:(A)10、《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所称饲料添加剂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

饲料进出口企业备案申请表

饲料进出口企业备案申请表
饲料进出口企业备案申请表
一、申请事项:口饲料进口企业备案□饲料出口企业备案口修改备案信息
二、备案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法定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
贸易国家或地区
三、经营情况
经营饲料品种(在对应的品种中进行勾选)
□01.饵料用活动物
口02.饲料用(含饵料用)冰鲜冷冻动物产品及水产品
□03.加工动物蛋白及油脂(鱼粉等)
□04.宠物食品及咬胶
口05.饲草类(燕麦草、苜蓿草等)
□06.青贮料
□07.饲料粮谷类
□08.糠瑟饼粕渣类(豆粕等)
口09.加工植物蛋白及植物粉类
□10.配合饲料
口11.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口12.营养性饲料添加剂(维生素、氨基酸、矿物质等)口13.一般饲料添加剂(抗氧化剂、防霉剂、调味剂等)口14.其他:
主要贸易伙伴(进口产品的境外生产单位信息或出口产品的国内生产企业信息)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代码
饲料品种代码
四、企业声明
本企业自愿申请进/出口饲料企业备案,承诺上述信息真实、准确,承诺诚信守法经营,遵守海关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和实施经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产品的记录保持、追溯、召回等制度,接受海关的监督和管理。以上承诺如有违反,将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法定代表人:单位公章
年月日
五、备案情况(海关填写)
经按《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核,结果如下:
口合格,准予备案。备案号为:
口不合格,不予备案。原因为:
审核:复核:
年月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委托生产备案表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委托生产备案表

附件2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委托生产备案表
填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制
年 月 日
备案说明:
一、委托生产备案由委托、受托企业分别向所在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提出。

按照委托企业先备案,受托企业后备案的原则进行。

二、当委托生产的产品为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单一饲料时,不填写备案表中产品批准文号一栏。

三、企业应提供以下备案材料:
(一)委托企业、受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企业为非法人机构,还需提供所属法人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委托企业、受托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委托企业、受托企业产品批准文号复印件(仅饲料添加剂、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提供)。

(四)委托加工合同原件。

(五)委托企业、受托企业产品执行标准复印件。

(六)委托产品标签式样。

(七)受托企业备案时,需提供委托企业在所在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的备案表复印件。

饲料添加剂企业标准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具体怎么办理

饲料添加剂企业标准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具体怎么办理

饲料添加剂企业标准备案需要哪些
材料具体怎么办理
(一)提交新饲料添加剂审定申请表。

(二)提交下列申请资料:
1、产品名称:通用名称和商品名称,并说明命名的依据;
2、新产品研制的目的和依据;
3、有效组分、化学结构的测试资料及理化性质,或者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的分类鉴定;
4、生产工艺条件、制造方法、微生物菌种或培养基规格;
5、产品稳定性试验报告;
6、质量标准(草案)及起草说明;
7、饲喂试验报告;
8、适用范围、使用方法或添加量;
9、标签式样、使用说明书、包装规格、贮存注意事项及保质期;
10、中试生产总结和三废处理报告;
11、安全性评价试验报告,包括一般毒性、特殊毒性、环境毒性和残留毒理等。

创新型产品必须在国内进行安全性评价试验。

国外正式生产、销售的产品或国内移植型产品应提供靶动物的安全性试验资料;
12、主要参考文献。

(三)提交产品样品:
1、每个品种需连续3个批号的样品及其检验报告;每个批号3份样品;每份为检验需要量的3-5倍;
2、必要时提供标准品或对照品。

((三)、新饲料添加剂的研制者、生产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在新产品投入生产前,必须向农业部提出新产品审定申请。

(以饲料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为例说明)

(以饲料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为例说明)

(以饲料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为例说明)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
1)生产者名称及地址应当填写异地生产或者被委托加工的企业名称和地址。

2)该标准备案有效期为三年,到期企业未办理相关手续,将注销备案。

声明
我单位广东XXX饲料公司所提交的企业产品标准(XXX预混合饲料Q/XX-2009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已经专家审定,并按照规定程序由企业法人代表批准发布,符合如下要求:
a)(相关法律法规名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b)(相关强制性标准名称及编号):GB 10648 饲料标签;GB 13078 饲
料卫生标准
c)(相关产业政策):无
并与相关推荐性产品标准:GB/T 21543 饲料添加剂、调味剂通用要求相比,主要技术指标较相关推荐性产品标准:一致。

我单位对提供的与该标准有关的备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保证所生产的产品执行该标准。

我单位对违反上述声明导致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XXX
(企业盖章)
2009年XX月XX日
广东XXX饲料公司企业标准审批、发布令广东XXX饲料公司标发[2009]X号
各有关单位:
本单位组织起草的《XXX预混合饲料》企业产品标准,于X年X月X日通过了标准审查专家组的审查,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经我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批准,该标准于X年X月X日发布,于X年X月X日实施,并按规定报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Q/XX-2009《XXX预混合饲料》
此令。

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人)签字:XXX
单位名称(盖章)
2009年XX月XX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委托生产备案需提交的的材料清单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委托生产备案需提交的的材料清单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委托生产备案需提交的的材料清单(一)饲料生产企业委托生产备案申请表(一式四份);
(二)委托方和受托方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委托方和受托方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委托方和受托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五)生产许可证明文件原件(原件当面审查后退回)和复印件;
(六)委托合同原件(原件当面审查后退回)和复印件;
(七)委托产品执行标准原件(原件当面审查后退回)和复印件;
(八)受托方当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备案申请表原件(原件当面审查后退回)和复印件;
(九)委托产品配方和标签样张。

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

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

附件1: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一、许可范围(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饲料添加剂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饲料添加剂品种见《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

分为以下几种:1.利用有机制备、无机制备、生物发酵、提取等生产工艺直接生产获得的饲料添加剂产品;2.在上述生产工艺中同时得到的两种或两种以上饲料添加剂产品混合物;3.对上述饲料添加剂产品进行精制、脱水、包被等工艺处理而获得的饲料添加剂产品。

(三)本要求适用于以下情形:1.设立:指企业首次申请生产许可;2.续展:指企业生产许可有效期满继续生产;3.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增加生产线指企业在同一厂区增建已获得许可产品的生产线;更换生产线指企业对已有生产线的关键设备或生产工艺进行重大调整;4.增加产品品种:指企业申请增加生产许可范围以外的产品;5.迁址:指企业迁移出原生产地址,搬迁至新的生产地址;6.变更:指企业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注册地址或注册地址名称变更、生产地址名称变更。

二、申报材料格式要求(一)企业应当按照《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一览表》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应当使用A4规格纸、小四号宋体打印,按照《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一览表》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

表格不足时可加续表。

申报材料应当清晰、干净、整洁。

(三)申报材料中企业提供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劳动合同、职业资格证书、产品标准、环保证明、微生物菌种来源证明、产品主成分指标检测方法验证结论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当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光盘),其中一份报送农业部,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五)申报材料电子文档采用PDF格式,相关证明文件应为原件扫描件,文件名为企业全称。

(六)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增加产品品种的,仅提供与申请事项相关的资料。

饲料企业生产许可证申报流程和材料解析PPT幻灯片课件

饲料企业生产许可证申报流程和材料解析PPT幻灯片课件


6 企业组织机构图



7
主要机构负责人和特有工种人员劳动 合同



8 职业资格证书或鉴定合格证明



9 厂区平面布局图




10
生产装置工艺流程图、生产装置平立 面布置图和工艺说明




11 检验化验室平面布置图



12 检验仪器购置发票



13 产品标准



14 产品主成分指标检测方法验证结论
炉工等(任命文件、组织框图、证书原件、劳动合同等)
厂区要求:独立设置厂区,周边没有污染源、没有居民区 建议工业区内,必须不靠村靠户 生产、办公、生活区域分开,厂区整洁、有密闭式垃圾收集设施 预混料(固体)、预混料(液体)、浓缩、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 料车间独立 混合型添加剂必须完全独立车间和生产线 生产车间、原料库、配料间和成品库与生产规模相匹配 生产区使用面积:固体预混料大于500平米 液体预混料大于350平米 浓缩、配合和精料补充料总面积大于1000平米 预混料生产线必须单独设立,反刍料生产线必须单独设立 预混料的许可证范围分为畜禽水产、反刍料和宠物特种三类
(七)生产线除尘系统使用脉冲式除尘器或性能更好的除尘设备,采用 集中除尘和单点除尘相结合的方式,投料口采用单点除尘方式;作业 区的粉尘浓度和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八)小料配制和复核分别配置电子秤;
(九)有添加剂预混合工艺的,应当单独配备至少一台混合机,混合机 (含混合机缓冲仓)与物料接触部分使用不锈钢制造,混合机的混合 均匀度变异系数不大于5%。 (与预混料许可要求一致)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从业人员法规考核试题参考答案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从业人员法规考核试题参考答案

附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从业人员法规考核试题一、判断题1.饲料原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证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核发。

(错)2.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可以处违法销售的产品货值金额30%以下罚款。

(错)3.营养性饲料添加剂,是指为补充饲料营养成分而掺入饲料中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

(对)4.复合预混合饲料在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或动物饮用水中的添加量不低于1%且不高于10%。

(对)5.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可以公布具有不良记录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名单。

(对)6.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由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制定公布。

(错)7.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包括两类产品,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和维生素预混合饲料。

(错)8.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出厂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包装。

(错)9.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场所迁址的,应当向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生产地址名称变更的申请。

(错)10.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过程中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行为。

(对)11.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应当通知经营者、使用者,并向饲料管理部门报告。

(对)12.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可以查封违法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场所。

(对)13.抗生素滤渣富含蛋白质,又含有微量抗生素成份,对动物有一定的促生长作用,可以作为饲料原料使用。

(错)14.《饲料标签》是推荐性国家标准,企业可以参照执行。

(错)15.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物上应当附具标签,但是生产方和使用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错)16.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核发。

进口饲料或饲料添加剂企业备案申请表

进口饲料或饲料添加剂企业备案申请表
进口饲料或饲料添加剂企业备案申请表
申请单位:
本表所填内容真实;保证严格

址:
遵守进出境检验检疫法规的有关规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法人代码:
定,特此声明。 法人签字:
进口饲料或饲料添加剂种类: CIQ 编码: HS 编码:
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境内生产加工存放单位地址:
经办人姓名:____________ 年龄: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请: (手机)
初审意见
初审人 审核意见



审核人



性别____
粘贴 1 寸
_______ ___
彩色照片
(办公电话)____
(本栏由申请风险级别 I 和 II 类的进口饲料或饲料添加剂企业填写)
备案资料及说明:
1、须提供如下资料①申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商务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 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③《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 书》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⑤海关签发《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 记证书》 ;⑥农业部《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登记证》 ;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⑧ 法人身份证和经办人员身份证,⑨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以上文件需出示原件提交 复印件(签章) 。 2、经办人员为企业指定认可的申请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专职人员。 3、非企业的备案人员,一律不予受理许可证的申请。 4、如发生企业名称、法人、经办人员、存放地址等变更,企业须主动申请备案信息变更。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从业人员法规考核试题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从业人员法规考核试题

附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从业人员法规考核试题一、判断题1.饲料原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证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核发。

2.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可以处违法销售的产品货值金额30%以下罚款。

3.营养性饲料添加剂,是指为补充饲料营养成分而掺入饲料中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

4.复合预混合饲料在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或动物饮用水中的添加量不低于1%且不高于10%。

5.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可以公布具有不良记录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名单。

6.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由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制定公布。

7.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包括两类产品,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和维生素预混合饲料。

8.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出厂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包装。

9.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场所迁址的,应当向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生产地址名称变更的申请。

10.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过程中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行为。

11.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应当通知经营者、使用者,并向饲料管理部门报告。

12.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可以查封违法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场所。

13.抗生素滤渣富含蛋白质,又含有微量抗生素成份,对动物有一定的促生长作用,可以作为饲料原料使用。

14.《饲料标签》是推荐性国家标准,企业可以参照执行。

15.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物上应当附具标签,但是生产方和使用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6.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核发。

17.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物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违法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经营,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饲料生产企业规范监督检查

饲料生产企业规范监督检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表仓储管理B1仓储管理建立原料和产品仓储管理制度(规定库位规划、堆放方式、垛位标识、库房盘点、环境要求、虫鼠防范、库房安全、出入库记录)B2 建立库位规划B3原料出入库记录(原料名称、包装规格、生产日期、供应商简称或代码、入库数量和日期、出库数量和日期、库存数量、保管人)B4产品出入库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或等级、生产日期、入库数量和日期、出库数量和日期、库存数量、保管人)B5不同产品的垛位之间保持相当距离,按照“一垛一卡”的原则对原料实施垛位标识卡(标明原料名称、产地或供应商代码、垛位总量、已用数量、检验状态)管理B6特殊原料管理不合格产品和过期产品隔离存放并有清晰标识B7对维生素、微生物和酶制剂等热敏物质的贮存温度实施监控,填写并保存热敏物质的温度监控记录(设定温度、实际温度、监控时间、记录人)B8 监控中发现实际温度超出设定温度范围的,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B9按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饲料添加剂贮存间(柜),设立清晰的警示标识,双人双锁管理B10建立长期库存原料质量监控制度(监控方式、监控内容、监控频次、异常情况界定、处置方式、处置权限、监控记录)B11填写并保存长期库存原料监控记录(原料名称、监控内容、异常情况描述、处置方式、处置结果、监控日期、监控人)机构人员C1培训建立人员培训制度和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考核方式、效果评价、培训记录)C2 每年对员工进行至少2次饲料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填写并保存培训记录C3培训记录(培训对象、内容、师资、日期、地点、考核方式、考核结果)C4建立记录管理制度(记录表单的编制、格式、编号、审批、印发、修订、填写、存档、保存期限)C5 设立技术、生产、质量、采购、销售机构C6人员要求有许可条件要求的企业,技术、生产、质量机构配备专职负责人,学历或职称满足要求C7 技术、生产、质量、采购、销售机构负责人熟悉饲料法规和相关的专业知识C8 检验化验员等特有工种资质满足要求C9 检验化验员具备检验工作操作技能其他J1运输运输车辆清洁J2 罐装车辆做到专车专用生产管理E1 当前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设施完好且满足生产要求E2 有生产工艺设计文件(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说明、生产设备清单)E3生产工艺设定如下工艺参数:粉碎工艺设定筛片孔径,混合工艺设定混合时间,制粒工艺设定调质温度、蒸汽压力、环模规格、环模长径比、分级筛筛网孔径,膨化工艺设定调质温度、模板孔径E4 按《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建立了各岗位操作规程和生产记录表单E5 岗位操作工熟悉本岗位操作规程E6 生产记录内容齐全E7 按照“无药物的在先、有药物的在后”原则制定生产计划E8在执行上述生产计划时,对生产线进行清洗,清洗料如回用明确标识并回置于同品种产品中E9 盛放小料及中间品的器具或包装物明确标识,不交叉混用E10现场管理生产设备定期清理E11 生产现场整洁,有防鸟、防鼠措施E12 生产现场原料、中间产品、返工料、清洗料、不合格品等分类存放,清晰标识E13 生产现场存在其它不规范现象E14 配方管理建立配方管理制度(配方设计、审核、批准、更改、传递、使用)E15 配方设计相关人员熟悉饲料法规及限制性规定E16 配料单体现了配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E17标签管理建立产品标签管理制度(标签设计、审核、保管、使用、销毁)E18 产品标签专库(柜)存放,专人管理E19 抽查产品标签内容符合《饲料标签》标准的规定E20 标签保管员熟悉标签管理程序E21混合机最佳混合时间的实验记录完备(混合机编号、混合物料名称、混合次数、混合时间、检验结果、最佳混合时间、检验日期、检验人)E22按规定进行混合均匀度验证,有验证记录(产品名称、混合机编号、混合时间、检验方法、检验结果、验证结论、检验日期、检验人)E23 设备管理建立生产设备管理制度(采购与验收、档案管理、使用操作、维护保养、备品备件管理、维护保养记录、维修记录)E24建立生产设备档案,关键生产设备档案实行一机一档,关键设备档案包括基本信息表(名称、编号、规格型号、制造厂家、联系方式、安装日期、投入使用日期)、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记录、维修记录等内容E25制定粉碎机、混合机、制粒机、膨化机、空气压缩机等关键设备操作规程(开机前准备、启动与关闭、操作步骤、关机后整理、日常维护保养),员工执行到位E26建立关键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设备名称、设备编号、保养项目、保养日期、保养人)E27建立关键设备维修记录(设备名称、设备编号、维修部位、故障描述、维修日期、维修人)E28 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通过安全检查E29 计量秤、地磅、压力表等测量设备进行定期检定或校验E30 设备维修人员熟悉设备维修情况质量控制F1 实验室布局及仪器设备放置科学合理,各功能间面积满足检验需要F2 当前主要检验仪器设备完好且满足开展检验工作要求F3质量巡查建立现场质量巡查制度(巡查位点、巡查内容、巡查频次、异常情况界定、处置方式、处置权限、巡查记录)F4填写并保存现场质量巡查记录(巡查位点、巡查内容、异常情况描述、处置方式、处置结果、巡查时间、巡查人)F5 出现异常情况能依据相关记录进行追溯F6依标生产生产产品所执行企业标准在备案有效期内,生产产品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效F7 企业根据产品质量标准实施出厂检验F8产品检验记录(产品名称或编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过程、检验结果、检验日期、检验人)F9 保存2年以内的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和主成分指标检验记录F10留样管理每周按规定抽取至少5个批次的产品进行主成分检验:(一)维生素预混合饲料:两种以上维生素;(二)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两种以上微量元素;(三)复合预混合饲料:两种以上维生素和两种以上微量元素;(四)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粗蛋白质、粗灰分、钙、总磷F11建立产品留样观察制度(留样数量、留样标识、贮存环境、观察内容、观察频次、异常情况界定、处置方式、处置权限、到期样品处理、留样观察记录)F12保存产品留样观察记录(产品名称或代号、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截止日期、观察内容、异常情况描述、处置方式、处置结果、观察日期、观察人)F13 留样观察室满足样品存放的需要,留样保存时间超过产品保质期1个月F14 如果留样观察产品出现异常,能追溯和进行有效处置F15不合格品管理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不合格品界定、标识及贮存、处置方式、处置权限、处置记录)F16填写并保存不合格品处置记录(不合格品的名称、数量、不合格原因、处置方式、处置结果、处置日期、处置人)F17 不合格品能进行追溯和处置F18建立检验管理制度(人员资质与职责、样品抽取与检验、检验结果判定、检验报告编制与审核、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签发)。

上海市饲料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上海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饲料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上海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饲料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上海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饲料工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9.03.12•【字号】沪饲办字[2009]7号•【施行日期】2009.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饲料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上海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沪饲办字(2009)7号)各区县农委畜牧兽医办公室(农业科):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国家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实行年度备案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备案申请。

本市所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于2009年3月31日前将备案材料的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备案表必须打印)和电子文档报所在区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见附表4),备案表可以从上海畜牧兽医网(http://)或东方饲料网(http://)下载,区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的电子邮件地址向所在区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索取。

已取得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按照《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年度备案表》(附表1)的要求规范填写;已取得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的企业应按照《饲料生产企业年度备案表》(附表2)的要求规范填写;已取得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的企业应按照《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年度备案表》(附表3)的要求规范填写;有变更内容的应附具相关证明材料,每类产品型式检验报告附于年度备案表后。

二、区县审查。

各区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应对企业申报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监督抽查,并签署意见后,于4月15日前将辖区内申报企业的备案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材料,随辖区内申报企业的备案表一式两份报我办审核,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三、市级审核。

我办将对各区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和汇总。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
充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须符合本条件。 2.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设立混合型饲料添
加剂生产企业,须符合本条件。 单一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
可条件虽未公布,但可参考申报材料要求及现场审核要点。 (二)许可条件的特点:门槛提高、要求明确。尤其在人员
、工艺与设备、质量检验等方面提出的更高的要求。
4、质量检验 (1)检验化验室要求:生产企业要独立设置检验化验室,
并与生产车间和仓储区域分离。设置:天平室、理化分析 室或前处理室、仪器室和留样观察室等功能室。
检化室除配备常规检验仪器外,各类型生产企业应配 备专用检验仪器:
固态维生素预混料企业:万分之一分析天平、高效液 相色谱仪(配备紫外检测器)、恒温干燥箱、样品粉碎机 、标准筛;
——生产区面积要求:
固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区总使用面积≥500平方米 液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区总使用面积≥350平方米 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区总使用面积≥1000平方米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区总使用面积≥400平方米 单一饲料 、饲料添加剂生产区面积:暂时未定。
(3)仓储设施要求: ——满足原料、成品、包装材料、备品备件贮存要求, 具有防霉、防潮、防鸟、防鼠等功能; ——存放维生素、微生物添加剂和酶制剂等热敏物质的 贮存间密闭性能良好,并配备空调; ——亚硒酸钠等按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饲料添加剂应当有 独立的贮存间; ——药物饲料添加剂应当有独立的贮存间; ——具有立筒仓的生产企业,立筒仓应当配备通风系统 和温度监测装置。
*饲料添加剂、单一饲料生产企业:配备能满足产品 主成分检验需要的仪器。
说明:如果检化室同时配备高效液相色谱仪和原子吸收 分光光度计的,应当分室存放。 5、质量管理制度

上海饲料公司汇总

上海饲料公司汇总
通过
83
上海仕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沪饲审(2008)04031
通过
84
上海新农饲料有限公司
饲预(2010)0226
沪饲审(2010)04118
通过
85
上海丰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饲预(2010)5967
通过
86
上海欧乐康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沪饲审(2008)04067
通过
87
上海福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饲添(2010)0052
饲添(2012)3071
通过
48
上海纽瑞茵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饲预(2012)4196
饲添(2012)1856
通过
49
上海康藤安饲料有限公司
饲预(2011)6181
沪饲审(2010)09121
通过
50
上海延华饲料有限公司
沪饲审(2008)09054
通过
51
上海益民饲料有限公司
沪饲审(2008)09079
通过
114
上海澳斯菲德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饲预(2011)6137
沪饲审(2011)04124
通过
115
上海汇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饲预(2012)6676
沪饲审(2012)05131
通过
116
上海金童饲料有限公司
饲预(2012)2855
沪饲审(2008)05044
通过
117
上海比瑞吉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沪饲证(2014)05003
沪饲证(2013)02002
通过
8
上海美农饲料有限公司
饲添(2010)0048
通过
9
上海新锦化工有限公司

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所需填报材料和审批流程

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所需填报材料和审批流程

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所需材料:1、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2、设施设备清单3、管理制度材料4、人员信息5、动物防疫条件自查表6、当地辖区兽医部门出具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意见7、《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审批程序:1、申请人提交申请和有关申报材料送行政审批中心;2、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其防疫条件进行审查,予以许可的,由市畜牧兽医局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所需材料:1、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性和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及规范的声明;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4、全国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证书复印件;5、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6、从业人员培训计划;7、最近一个生产周期的诊疗记录审批程序:1、申请人提交申请和有关申报材料,经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初审后10个工作日内送市行政审批中心;2、由市畜牧兽医局进行审查后逐级上报省畜牧兽医局和农业部审批。

三、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许可所需材料:1、《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申请书》;2、《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第二章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审批程序:1、申请人提报申报资料并经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2、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审核;3、符合条件转报省饲料管理部门。

四、动物诊疗许可证所需材料:1、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2、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3、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5、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设施设备清单;7、管理制度文本;8、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

审批程序:1、申请人提交申请和有关申报材料送行政审批中心;2、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其防疫条件进行审查,予以许可的,由市畜牧兽医局发放。

五、生鲜乳收购许可所需材料:1、开办生鲜乳收购站申请;2、生鲜乳收购站平面图和周围环境示意图;3、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清单;4、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清单;5、开办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6、从业人员的培训证明和有效的健康证明;7、卫生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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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年度备案表
填表说明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年度备案表》适用于已经取得《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合格证》)的企业。

本表由省畜牧兽医局统一制定。

2.本备案表由企业填写,同时提供电子版,上报省饲料管理部门四份,审核合格后反馈市、县饲料管理部门和企业各一份。

3.企业名称和证编号:按企业取得的《许可证》、《合格证》上的信息填写。

4.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可以有效联系到的企业负责人为准。

5.人员情况:按上年度年底企业的实际情况填写。

6.生产情况:按上一年度企业的生产实际填写。

生产饲料添加剂和单一饲料的企业,按产品名称填写;其他企业按产品类别和产品系列填写,产品类别分为预混料、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产品系列按饲喂动物划分。

上年度没有生产产品的,应在企业意见中说明原因。

7.企业情况变更及说明:凡企业设立《申请书》中企业基本情况,产品情况,管理、技术和持证上岗人员,生产设备和检验仪器设备发生变更(化)的事项均应如实填写,并说明变更的原因。

8.提供的证明材料目录:凡涉及变更的事项,需按《申请书》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作为附件随本表一起提交。

9.企业意见: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非法人机构的企业,应由所属的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10.市级、县级饲料管理部门意见:应根据企业条件变化情况,是否按照《统计法》和饲料管理部门要求按时上报报表、当年饲料管理部门对企业抽检情况和当年企业有无被投诉以及违法等情况,填写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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