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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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经济管理干部(职业)学院

高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暂行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在培养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同时,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也是衡量高职高专院校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体现,是学生毕业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与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初步具有科学研究的能力。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及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

2、在毕业设计中应完成学生基本能力的培养,如调查研究及检索与阅读中外文献资料的能力以及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验、动手的能力;方案论证、分析比较的能力;使用网络和计算机以及论文撰写、答辩的能力等。

3、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应规范,并制成电子文档。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中的综述部分原则要求不少于300字;毕业论文全文字数原则上要求不少于5000字,其中引用他人的内容不得超过总字数的1/3;毕业设计是完成“作品”、“课件”等非文字材料的,应附上相应的设计说明书等文字说明材料。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

(一)选题原则

1、满足教学的基本要求。所选课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内容,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有利于巩固、深化、扩大所学的知识。

2、在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的基本前提下,应尽可能为我国经济建设服务,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与实验室建设等任务选择真实课题,以有利于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也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工作积极性。

3、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根据学生不同的特点,选择既能适应学生的水平又能发挥其长处的课题。

4、选题应力求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

5、选题的难易程度要适中,应适合学生的知识、能力水平和相应的实验条件,使学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基本完成或者能有阶段性的成果。

(二)选题要求

1、工科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应以工程实际的课题为主,提倡与工厂科研单位结合选择生产实际中的课题,也可以是科研课题的一个部分或一个专题,但必须注意满足教学的基本要求。文科毕业论文选题应联系实际,对某些基础理论和学术问题进行探讨,并尽可能结合学校的科研项目和社会生活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

2、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般一人一题。由多个学生共同参加的课题,必须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以保证每个人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具有各自的特点。

3、提倡不同专业互相结合,以扩大专业知识面,开拓学生眼界,实现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

4、鼓励学生提出自选课题,但自选课题须经过指导教师及系(部)的同意,并经所在系(部)审核批准方可。

(三)课题布置

1、各系(部)应开发足量课题供学生选择。提供给学生的课题数量,应大于本专业毕业人数的三分之一。

2、各系(部)要提前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安排,做到课题、指导教师、资料、实验条件等落实无误。

3、各系(部)将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登记表(含分专业、班级的学生学号、姓名、题目、指导教师)填写后在学生进行毕业实习的前一个学期末报教务处。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

(一)指导教师资格及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由专业教研室确定或聘请,并经所在系(部)审批。指导教师一般应由讲师(或相应职务)以上有经验的教师担任,初级职称的人员一般不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以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助教(或研究生毕业的助教)可以独立担任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与指导的学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指导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适当增加。

(二)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学生正确选题(题目必须与本专业相关),指导学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把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报告关。

2、指导学生开列参考文献目录,提示研究方法,帮助学生制定设计(写作)计划。

3、审查学生的设计(写作)提纲,解答疑难问题,提出修改意见。

4、检查学生论文撰写或设计的进展情况,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指导学生进行修改。

5、定期和学生联系,及时解决学生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专题指导次数不得少于2次,并做好指导记录;毕业设计应始终在教师指导下完成。

6、评审毕业设计(论文),写出切实而具体的评语(评语字数原则上要求不少于100字),评定毕业设计(论文)初评成绩。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初评成绩为优秀的学生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7、对学生既要耐心指导,热情帮助,又要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不要包办代替。

8、做好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思想工作。

四、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的设计(写作)周期(从确定选题、安排指导教师开始,到设计(论文)完成为止)不少于半年。毕业设计(论文)一般在毕业前一学期的期末布置,毕业学期完成写

作、考核和验收工作。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考核与验收

毕业设计(论文)考核是审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真实性,并考察学生对课题的把握程度及综合水平的重要方式,也是全面锻炼学生反应能力和独立处理问题能力的有效手段。通过毕业设计(论文)考核是学生毕业的条件之一,毕业设计(论文)考核由各系(部)组织实施。教务处对各系(部)的毕业设计(论文)的考核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毕业设计(论文)的考核可以采取评阅、答辩、实际操作等形式。初评成绩为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通过答辩形式考核。

答辩的组织过程:

(一)答辩的组织与领导

1、各系(部)应设立一个毕业论文评审领导小组和若干个毕业论文答辩小组。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答辩的安排与组织工作及成绩终审;答辩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答辩小组成员的资格不得低于指导教师。

2、每个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至少由三人组成,设答辩小组组长1人。答辩小组成员以我校教师为主,如需要也可以聘请校外专家。

(二)答辩程序

1、答辩前一周由答辩小组成员审阅论文,准备答辩问题。

2、答辩开始时,学生自述毕业设计(论文)概况;自述完毕后,由答辩小组成员向其提出问题,进行答辩(答辩问题的数量为3个左右)。每个学生的自述及答辩时间限制在30分钟内。

3、答辩小组填写答辩记录及答辩评语,评定学生的答辩成绩。

4、答辩完毕,交各系(部)的毕业设计(论文)考核领导小组评定综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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