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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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公告
一、抽样基本情况
红安县天鲜配蔬果超市摆售的生产日期为2019年7月14日的“南瓜味土司面包”经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其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要求,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要求。过氧化值标准指标为≤0.25,实测值为0.58,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标准指标为≤0.5,实测值为0.650,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标准指标为≤1,实测值为 1.455,抽样单编号:PP194H*******,检验报告编号:ACWH01-1909W2T12636。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红安县天鲜配蔬果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三)项的规定。鉴于该店能积极配合调查,未造成不良后果,并按照我局要求及时进行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16.50元;2、处以罚款10000元。
三、整改情况
红安县天鲜配蔬果超市在收到检验报告后对产品不合格原因进行了排查,主要原因是采购时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未向供货商索要检验合格报告,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疏忽。该店组织采购柜组人员与供货商针对不合格项目全面排查原因,强化责任追究,在今后采购食品的过程中严格查验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并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四、风险控制情况
红安县天鲜配蔬果超市摆售的生产日期为2019年7月14日的“南瓜味吐司面包”4kg,检测样品数量1.5kg,其余的2.5kg至核查处置时已全部售出,该店发布了召回公告但未收到消费者退回的面包,也未收到购买了该面包消费者反馈质量存在问题的信息。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