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明确各项资金支付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强化资金收支的内部控制,有效地控制公司成本费用和资金风险,依据《公司法》、《会计法》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主要内容
确认财务收支审批范围、审批人员、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及其责任
本制度的主要内容为财务收入、财务开支的审批原则;财务开支的申请审批程序;财务开支的支付审批程序;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财务报帐管理规定。
二、财务收入的审批原则
根据各类收入的经营、承包合同和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收入预算指标,报财务总监审核,汇同相关部门核定后承公司领导办公会议批准后执行。
三、财务开支的审批原则
1、根据《会计法》中“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原则,公司实行“一支笔”的审批管理办法。除重大开支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外,公司董事长负责财务收支审批工作,同时实行预算资金授权审批制度,在一定限额内由董事长授权财务总监审批。
2、财务开支实行预算控制原则。各部门的财务开支一般应在预算管理范围内的项目、额度中进行列支;未列入预算的开支,应提交相关申请资料,交有关部门审核后,报领导办公会议通过后执行。
3、财务开支采用事前审批的制度,坚持事前审批控制与事后审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财务各项支出(含借款),原则上实行事前审批控制制度(特殊项目除外),经办人在费用开支前,必须填写“用款申请单”进行请示,按程序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上报用款申请单的,必须先
行口头请示,如同意办理,事后要进行补办。用款申请单应写清楚用款事由、预算金额等。用款申请单作为借款及付款的依据以及会计凭证附件。
事前审批应履行下列程序:
⑴报帐员领取备用金,无论金额大小,均应按程序报各部门负责人审批用
款申请单;
⑵开支在5000元以下的,各部门在预算范围内的项目,由经办人按程序
报部门负责人审批用款申请单;
⑶开支在2万元以下,由经办人按程序报财务总监审批用款申请单;
⑷开支在5万元以下,由总经理审批用款申请单;
开支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由董事长审批用款申请单;
下列支出项目不履行上述事前审批程序:工资、奖金、节日补贴、福利费、离退休生活补帖、社会统筹保险、住房公积金、执行合同开支、税金、利息支出、汇兑损益、托收电话费、水电费,按照相应的会议纪要、制度、合同、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不需另行填写用款申请单。日常发生的金额较小的零星开支是否需要报用款申请单,由财务总监具体掌握。
4、坚持财务收支审批控制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的原则。
5、坚持财务收支逐级审批原则。财务收支事项审批时,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层次进行审批,即先下级、后上级。
6、严格审批制度,厉行节约目的,坚持效益大于成本的原则。
三、财务开支申报的具体审批程序
经办人以用款申请单形式上报的申请,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财务总监、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履行用款申请的审批程序如下:
⑴报帐员领取备用金,报帐员申请—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
⑵开支在5000元以下的,各部门在预算范围内的项目,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开支在2万元以下,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总会计师审批;
⑶开支在5万元以下,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长审批;
⑷开支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由行政办公会决定,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长审批;
四、财务开支的支付程序
财务支出必须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查,分管领导审批,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开支。
履行开支审批的具体程序:
⑴金额在2万元以下:各管区、部的开支,经办人申请—管区、部的部门负责人—管区、部主要负责人—定期编制汇总审核表—分管领导—总会计师—总经理;机关各部门的开支,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会计师—总经理;
⑵金额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各管区、部的开支,经办人申请—管区、部的部门负责人—管区、部主要负责人—定期编制汇总审核表—分管领导—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长;机关各部门的开支,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长
五、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
1.审批人员在行使财务收支职权时必须维护公司和全体职工的利益;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严格执行财经法规,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的各项规定和开支标准,执行公司内部有关费用开支的规定。
2.公司财务部、财务人员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必须依照国家法规和制度实行监督。对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会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向公司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由公司领导作出书面决定。
3、集团部门负责人和管区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或管区的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负责并审核签字,对资金支出的结果负部门领导责任;
4、集团副职领导对于所分管的业务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负责并审核签字,负业务领导责任;
(五)董事长或授权人对各类资金支出具有最终审批权,对资金支出的结果负领导责任。
六、财务报账管理规定
(一)、财务报销凭证的要求
1、财务报销凭证的种类:
⑴、税务机关监制的在有效期内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建筑业、服务业等所开具的发票。
⑵、由政府主管部门自行管理,不套印机关的统一发票监制章的专业发票,如:国有、保险企业的存货、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民用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以及当地财政部门监制在有效期内的行政事业性基金票据和收款收据。
⑶、部门自制并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签名(或盖章)的各种款项发放表、现金支出单及收款收据等。
2、财务报销原始凭证的要求:
⑴、基本要求:内容真实可靠、项目填写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涂改、挖补、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⑵、具体要求:
a、外来凭证是单位开具的,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指业务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或结算专用章等);是个人的,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单位自制的,必须有经办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b、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