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签证、索赔协议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注:本合同为设计变更、签证、索赔协议书的示范文本,地方政府和投资开发企业均可参看使用,本合同结合了当前法律政策要求,实用性强,内容完整,约定清楚,格式标准,调理清晰,权利义务约定适当,所需填写内容适中,可直接打印下载填写使用。

下载使用前请删除上述注释)
设计变更、签证、索赔协议书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为规范工程签证、索赔的办理,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设计变更
1、双方确认加盖甲方公章的设计变更为有效的设计变更。

未经甲方书面确认的设计变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重做,同时乙方须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在接到甲方下发的有效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应及时编制预算费用,向甲方提交预算书,并按甲方指令实施,不得以价款未定为理由而拒绝承担该项工作内容,否则造成的工期及一切费用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二、签证、索赔的形式要求
1、签证必须采用统一的格式和统一的编号,格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不予认可,不纳入结算;
2、签证、索赔应一事一签(索赔)。

甲方不接受、不结算乙方以汇总形式编制的多项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签证及索赔。

3、签证单、索赔确认文件及其报价结算书等资料,应加盖乙方公司印章,否则甲方将不予审核结算费用。

4、签证单原件一式四份,乙方保留一份,监理一份,甲方两份。

三、签证的程序
1、乙方提起签证的期限为签证事项完成之日起14日内,乙方应向监理和甲方提交签证单及相关资料,详细描述所完成的工作内容、技术标准以及工程量计算,有费用结算或工期顺延的,必须在签证单上详细注明计算过程和依据。

逾期不提起书面签证视为乙方放弃该项签证费用或工期顺延的权利,甲方将不予结算该项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乙方确认不就该项签证事由提出索赔或其他主张。

2、乙方报送经济签证单,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乙方、监理单位、甲方签字的签证部分工程图纸或其他工程量证明单据,工程图纸或其他工程量证明单据所表述之变更内容应能充分说明签证单内容。

(2)、加盖乙方公章的预算书。

3、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有效签证单及完整资料之日起14日内完成确认或提出审核修改意见并加盖甲方公章。

4、若乙方要求先签证才能施工或以此拒绝施工的,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完成,并以实际发生工程费用的1倍从应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拒绝施工违约金,而无需乙方认可。

四、签证的计价、结算
1、签证结算的计价严格执行主合同的计价条款,相同或相近的工作,套用相同或相近综合单价或定额子目、取费标准、材料调差方式等。

当没有合适的单价套用时,双方可以按当时当地市场的合理价格协商确定。

主合同有总价下浮约定的,因签证调整部分按总价下浮率同比例下浮。

2、签证结算申报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不得高估虚报。

若结算报价超过最终审定价10%,则该项签证单按审定价款下浮10%进行结算支付。

3、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指令,乙方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监理、甲方现场工程师共同完成验收、工程量确认以及费用报送,否则甲方对该项费用不予计取结算。

4、因变更或指令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时,乙方应在拆除前与甲方谈定材料的可重复利用情况,否则视为乙方100%的回收利用。

5、因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现场签证、索赔所发生的费用经甲方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予以调整,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审价后一并结清。

6、因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办理签证结算时,乙方需提交以下资料至甲方:甲方盖章确认的签证单、设计变更及工程指令单、图纸、现场测量记录、工程量计算书、预算书、结算书、会谈纪要等。

7、凡是在签证、结算等过程中发现乙方单独或串通监理弄虚作假的,或与甲方人员之间发生不正之风、弄虚作假的,乙方支付2万
元/人·次违约金给甲方。

五、索赔
1、索赔事由发生后天内,乙方未向甲方提出书面索赔并提供完整、有效证据资料的,视为乙方放弃该索赔事件的工期顺延和经济赔偿权利,乙方确认不就该项索赔事由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2、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乙方应当每隔14天向工程师提出书面索赔。

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该阶段索赔事件的工期顺延和经济补偿权利,乙方确认不就该阶段索赔事由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3、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有效索赔报告和完整证据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提出修改意见;
六、其他
签证、索赔文件的接收和送达,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执行。

本协议与双方签订的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主合同的条款与本协议有约定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