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规则与关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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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CEPA下由香港、澳门签发的原产地证书与中国海关之间实行 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
一份原产地证书只能对应一份报关单,不能重复使用和逐次扣减。
三、原产地证书
● 我国出口优惠原产地证书的签发机构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总局所属的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 目前,我国政府签发的优惠原产地证书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 区优惠原产地证书(FORM E),亚太贸易协定证书,中国-巴基 斯坦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FORM F)以及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等五项。
原产于优惠贸易协定某一成员国或者地区的货物或者材料在同一 优惠贸易协定另一成员国或者地区境内用于生产另一货物,并构成另 一货物组成部分的,该货物或者材料应当视为原产于另一成员国或者 地区境内。为便于装载、运输、储存、销售进行的加工、包装、展示 等微小加工或者处理,不影响货物原产地确定。运输期间用于保护货 物的包装材料及容器不影响货物原产地确定。在货物生产过程中使用, 本身不构成货物物质成分,也不成为货物组成部件的材料或者物品, 其原产地不影响货物原产地确定。
石家庄某公司从韩国进口料件,活动铅笔的整套散件,做来料加工, 成品为活动铅笔,散件笔杆处印有韩国造字样,该公司在出口时,按 照合同规定在包装纸箱上加印了“Made in Korea”字样。但是在出 口通关环节,被海关查获,要求重新包装。
该公司的行为非常明显违反了我国的《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 根据《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完全在一个国家(地区)获得的货 物,以该国(地区)为原产地;两个以上国家(地区)参与生产的货 物,以最后完成实质性改变的国家(地区)为原产地。因此铅笔在生 产过程中发生实质性改变,应以“中国”为原产地。出口货物发货人 可以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所属的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地方分会(简称签证机构),申请领取 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同时,《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规定,货物 或者其包装上标有原产地标记的,其原产地标记所标明的原产地应当 与原产地条例所确定的原产地相一致。
第二节 关税税率的适用
●一、进出口关税税率的种类 ●二、适用税率的时间因素
一、进出口关税税率的种类
●(一)进口关税税率的种类
● 1.最惠国税率
● 2.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
● 小案例
● 3.普通税率
● 4.税率适用规则 ● 5.ITA税率 ● 6.附加税税率
●(二)出口关税税率的种类
小案例

某仪表公司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主要从事煤气表的
●一、非优惠性原产地规则
●二、优惠性原产地规则
●三、原产地证书 ● ●
一、非优惠性原产地规则
非优惠性原产地规则的制定是确保进口国政府的某项进口管制 政策的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
(一)非优惠性原产地规则划分标准
1.完全获得标准; 2.实质性改变标准。
小案例 (二)附件、备件、工具等的原产地确定
小案例
口商进口通关时使用。

5.进口关税设置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
等税率。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对部分进口信息技术产品适用
I TA 税 率 。 税 率 的 适 用 , 基 本 是 从 低 适 用 的 原 则 。

6.税率虽然都有一定的稳定性,但是在一定时间内政府会对其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优惠性原产地规则
●(一)原产地标准
● 1.完全获得标准;

2.非完全获得标准。
●(二)直接运输规则
1.完全获得标准
完全在该成员国或者地区获得或者生产的,即完全获得。该货物 是指:
(1)在该成员国或者地区境内收获、采摘或者采集的植物产品; (2)在该成员国或者地区境内出生并饲养的活动物; (3)在该成员国或者地区领土或者领海开采、提取的矿产品; (4)其他符合相应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完全获得标准的货物。
所以确定适用税率的时间因素也是非常重要的。
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缴纳税款的,应当适用海关接受申报办理纳税 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
(一)保税货物经批准不复运出境的; (二)减免税货物经批准转让或者移作他用的; (三)暂准进境货物经批准不复运出境,以及暂准出境货物经批准 不复运进境的; (四)租赁进口货物,分期缴纳税款的。
小结

1.非优惠性原产地规则属于一国自主制定的原产地规则,适用于实施最惠国待
(二)直接运输规则
“直接运输”是指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从该协定成员国或者 地区直接运输至中国境内,途中未经过该协定成员国或者地区以外的其 他国家或者地区(以下简称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原产于优惠贸易协 定成员国或者地区的货物,经过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运输至中国境内,不 论在运输途中是否转换运输工具或者作临时储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应当视为“直接运输”:
至少能够适用最惠国税率,如果该货物属于亚太贸易协定
项下的货物,可享受更为优惠的协定税率。

但是该货物的真实原产地属于朝鲜,并不属于韩国。
如果韩国总部能够为该批货物申请到韩国原产地证书,我
国海关一般以证书为准,不再视朝鲜为原产地。
●Biblioteka Baidu
煤气表进口关税税率涉及两方面,最惠国税率
(M.F.N)和亚太贸易协定(APA )税率。如属最惠国待
遇、反倾销和反补贴、保障措施、原产地标记管理、国别数量限制、关税配额等非优
惠性贸易措施以及进行政府采购、贸易统计等活动对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

2.非优惠性原产地规则确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政府特定目标,但不一定都
要求提供原产地证书。如果海关有要求,进口企业不按照相应的规定提交原产地证书
则会受到歧视性待遇。
(一)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非优惠原产地证书通常称为普通原产地证书。 出口货物发货人可以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所属的各地出入 境检验检疫机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地方分会(简称签证 机构),申请领取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 出口货物发货人申请领取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应当在签证机构办 理注册登记手续,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出口货物的原产地,并向签证机 构提供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所需的资料。 签证机构接受出口货物发货人的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审查确定出 口货物的原产地,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对不属于原产于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的出口货物,应当拒绝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
相关事宜。总部设在韩国。总部将一批韩国产料件出口到
北朝鲜加工成煤气表,后进口回韩国。现将此煤气表不作
任何加工出口给中国,提供的原产地证书是“Made in
Korea”。

韩 国 是 W TO 成 员 , 和 中 国 之 间 没 有 双 边 贸 易 协 定 ,
但双方均为亚太贸易协定的成员,所以从韩国进口的货物
三、原产地证书
(二)优惠原产地证书
优惠原产地证明书是受惠国或地区的原产品出口到给惠国时享受 关税优惠的凭证。
中国加入的主要优惠贸易协定有《亚太贸易协定》、《中国-东盟 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定》、《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 定》、《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以及《内地与香港CEPA》 和《内地与澳门CEPA》等。原产地证书应由出口成员方政府指定的 一家或多家机构(简称“签证机构”)签发。各成员方应将其签发 机构的名称和地址,及证明原产地证书有效的签证印章印模通知其 他各成员方。
1.该货物在经过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时,未做除使货物保持良好状 态所必需处理以外的其他处理;
2.该货物在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停留的时间未超过相应优惠贸易协 定规定的期限;
3.该货物在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作临时储存时,处于该国家或者地 区海关监管之下。
不同协定框架下的优惠原产地规则中的直接运输规则各有不同。
三、原产地证书

3.符合优惠性原产地规则的进口货物在提交符合规定的原产地证书后,可以享
受优惠的关税待遇,大部分特惠税税率为零。如果企业不能提交优惠性原产地证书,
适用的关税税率和非受惠国或地区的待遇一致,但关税支出增加。

4.进口时的原产地证书为国外出口商提供,属于进口报关所需的单证。出口时,
我国出口商申请的原产地证书,并非我国海关所要求提供的报关单证,而是为国外进
遇货物,根据现行通关规定对具体商品的要求,提供普通
原产地证书即可;如属亚太贸易协定项下货物,必须出具
亚太贸易协定规定格式的原产地证书,方可适用协定税率。
二、适用税率的时间因素
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 的税率。
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适用装载该货物的 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
2.非完全获得标准
● 非完全在该成员国或者地区获得或者生产,但需符合有关 规定,即不完全获得。该货物按照相应优惠贸易协定规定的税则 归类改变标准、区域价值成分标准、制造加工工序标准或者其他 标准确定其原产地。 ● (1)税则归类改变标准; ● (2)区域价值成分标准; ● (3)制造加工工序标准; ● (4)其他标准。
项目
原产地规则与关税税率
●●学习目标
● 1.熟悉原产地规则,能够判断货物的原产地 ● 2.掌握原产地证书的种类及其适用 ● 3.掌握进口关税税率的种类及其适用规则 ● 4.熟悉适用税率的时间因素
原产地规则与关税税率
● 第一节 原产地规则与证书 ● 第二节 关税税率的适用 ● 本章小结
第一节 原产地规则与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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