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场各种管理制度流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精心整理
猪场的消毒制度
一、猪场应实行预防疫病消毒,疫病发生期间消毒和疫病终末期消毒制度。
二、猪场应根据所需消毒物品的种类和消毒药的用途选择方法进行消毒,并应选择同类的消毒药交替使用。选用的消毒剂应符合《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兽药使用准则》的规定,
对人和猪安全、没有残留毒性、对设备没有破坏、不会在猪体内产生有害积累的消毒剂。
三、宜采用的消毒方法和消毒药如下:
1、物理方法
(1)紫外线消毒:在直射阳光下曝晒,数小时翻动一次,用作工具和衣物消毒。
(2(3(4(5(6(7)15-202312123、每月初对生活区及周边环境进行一次大清洁、消毒、灭鼠、灭蚊蝇;
4、任何人不得从场外购买猪、牛、羊肉及其加工制品入场,场内不得饲养猫、狗;
5、饲养员必须在场内宿舍居住,不得随便外出;场内技术人员不得到场外出诊,不得去屠宰场、其它猪场或养猪户等场所逗留;
6、员工休假回场或新招员工要在生活区隔离两天、洗澡更衣两次后方可进入生产区工作;
7、搞好生活区环境卫生及绿化工作。
四、车辆卫生防疫制度
1、运输饲料进入生产区的车辆要彻底消毒;
2、运猪车辆出入生产区、隔离舍、出猪台时要彻底消毒;
3、驾驶上述车辆的司机不许离开驾驶室与场内人员接触,随车装卸工要同生产区人员一样晚衣、换鞋、
消毒。
五、购销猪防疫制度
1、从外地购入种猪,必须经过检疫。并在场内隔离舍饲养观察45天,确认无病的健康猪,经冲洗干净并
彻底消毒后方可转入生产线;
2、出售猪只时,须经兽医临床检查无病的方可出场;出售猪只只能单向流动,如质量不合格退回时,不
得返回生产线,必须作淘汰处理;
3、生产线工作人员出入职离舍、售猪室、出猪台时要严格更衣、换鞋、消毒,不得与外人接触。
六、疫苗保存及使用制度
1、各种疫苗必须按照要求进行保存,凡是过期、变质、失效的疫苗一律禁止使用;
2、免疫接种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免疫程序》进行;
3、免疫注射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不得打飞针;
4、做好免疫计划、免疫记录。
1
2
3
4
(1
和时间。
(2
(3
一、
(一)生猪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投入品和畜药的来源质量及使用情况;
(三)检疫免疫、检测、消毒情况;
(四)生猪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五)生猪养殖备案代码。
四、饲养种畜应当建立个体畜牧养殖档案,注明档案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体的标识编码等信息。种畜调运时应当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应当随同调运。
五、积极配合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协助管理人员随时监督检查,据抽查情况或存在问题及时作出整改。保证养殖档案规范建立。
六、养殖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档案收集、汇总、保管工作。
七、养殖档案保存时间为2年。
疫病监测及疫情报告制度
一、对本场主要动物疫病和免疫后抗体水产要定期进行监测,了解免疫状态,选择最佳免疫时机,
有效控制疫病发生。
二、积极配合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督抽查。
三、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病时,要立即隔离病畜,并立即向县级畜牧部门报告。
四、积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或专家现场诊断。
五、一旦确认为重大动物疫病时,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采取控制扑灭措施,立即实施封锁、扑杀病畜,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彻底清理消毒,场内人员、物品不得外出。
六、对于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迟报或谎报。
七、接受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六、无害化处理的场所建设必须科学合理,远离,远离居民区、水源和交通要道等,并依法取得动物
防疫条件合格证。
七、有治疗价值的患病畜禽,置隔离舍单独观察、治疗。
八、不出售患病或死亡畜禽,严禁随意丢弃或作为饲料再利用。
九、场内废弃物处理严格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粪便经规程发酵后做农田有机肥,污水应经发酵、沉淀后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