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玉辉《环境学》(第2版)笔记和典型题(含考研真题)详解 第十章~第十二章【圣才出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十章规律规则原理
10.1复习笔记
【知识框架】
【重点难点归纳】
一、规律规则原理概述
1.规律
(1)规律的内涵
①定义
规律,又称法则,是指客观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联系,具有普遍性的形式。
②分类
规律可分为自然规律、技术规律、社会规律、经济规律和环境规律。这五类规律以人类智力行为为界可以分成以下两组:
a.自然界(包括人的生物属性在内)的行为规律是自然规律,属于非智力行为规律;
b.人类智力行为规律包括技术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以及环境规律,它们依次是人类技术行为、经济行为、社会行为规律,以及人类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规律。
(2)规律的客观性
规律是客观的,是指它的存在和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规律是客观的,还指规律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规律是客观的,集中表现为它的不可抗拒性。
2.规则
(1)规则的定义
规则是人为规定的,规范人类行为的伦理道德、规章制度、法律条例、标准规范等的总和。
(2)规则的分类
表10-1规则的分类
3.规律与规则
表10-2规律与规则的区别和联系
4.规律规则原理
事物的发展是由其背后的规律决定的,但其最终发展方向可能与期望相符,也可能与期望相反,这就取决于事物发展过程中人类行为所遵守的规则是否顺应了相应的规律。
偏离规律的规则往往是事物发展的离心力,背离规律的规则常常是发展的阻力,只有顺应规律的规则才是发展的动力,这就是规律规则原理的内涵。
二、环境基准与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基准
(1)定义
环境基准是环境质量基准的简称,是指环境中污染物对特定对象(人或其他生物)不产生不良或有害影响的最大剂量(无作用剂量)或浓度。
环境基准按环境要素可分为大气质量基准、水质量基准和土壤质量基准等;按保护的对象可分为保护人体健康的环境卫生基准、保护鱼类等水生生物的水生生物基准、保护森林树木和农作物的植物基准等。同一污染物在不同的环境要素中,或对不同的保护对象有不同的基准值。
(2)环境基准的研究
①环境基准的研究属于自然科学研究的范畴,其研究成果具有社会共享性;
②环境基准的研究一般投资大、耗时长,一种环境基准资料的获得往往需要做较长时间大量而细致的研究工作;
③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④环境基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对某一污染物,完整的环境基准资料应该是各种环境基准组成的体系,而在一般情况下往往只需研究其中主要的环境基准。
(3)环境基准概览
①水质量基准(水质基准)
a.根据基准的制定方法,可以将水质基准划分为两大类
第一,毒理学基准
该类基准是在大量科学实验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的,如人体健康基准、水生生物基准等;
第二,生态学基准
该类基准是在大量现场调查的基础上通过统计学分析制定的,如营养物基准等。
b.根据基准针对的保护对象,分为三类
第一,水环境卫生基准
水环境卫生基准是保护人体健康的基准,用以毒理学评估和暴露实验为基础的污染物浓度表示,是分别根据单独摄入水生生物,以及同时摄入水和水生生物两种情形计算出来的。
第二,水生生物基准
水生生物基准是保护水生生物的基准,包括暴露的浓度、时间和频次等,是针对淡水水生生物和海水水生生物两种情形计算出来的。
第三,水体营养物基准
制定水体营养物基准的首要工作是确定营养物基准的适用区域单元,应根据不同区域水体的特点和类型,制定具有区域针对性的水体营养物基准。
②大气质量基准
涉及大气污染的环境基准物质主要有二氧化氮、悬浮颗粒物、光化学氧化剂、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
③土壤质量基准
土壤污染物可以通过食物链而危害人体健康,也可以通过地表径流污染地表水,通过淋溶作用污染地下水,或通过挥发作用污染大气。
2.环境质量标准
(1)定义
环境质量标准是指为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良性循环和保障社会物质财富,基于环境基准,结合社会经济、技术能力制定的控制环境中各类污染物浓度水平的限值。
(2)应用
环境质量标准是环境标准体系的核心。由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构成的环境标准体系的主体部分是进行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基础,可为环境管理部门提供工作指南和监督依据。
①空气方面
a.美国1970年颁布的空气质量标准,对常见的飘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及臭氧六种污染物,都有第一标准和第二标准两种规定。第一标准是为保护公共卫生,第二标准是为保护公共福利。
b.苏联在1951年颁布了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的标准,这个浓度应对人不产生直接或间接危害,不损害工作能力和不影响情绪,同时对植物、局部气候、大气透明度等也不产生有害影响。
②水方面
最早的水环境质量标准是饮用水质量标准。1971年世界卫生组织制定了国际饮用水标准,苏联1973年规定了生活用水中400多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日本把江、河按不同用途分级规定水质标准。
③土壤方面
各国环境质量标准产生于自身的环境保护现状和技术经济条件,各国所制定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无论是其表现形式、项目数量,还是要求达到的水平都各不相同,彼此之间没有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