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汉语常用词(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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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詞(一)60 字

言語謂訪請召報告諫討反復舍次如馳驟侵襲奔亡逐及執免享薦圓虞克堪有無昭穆勤乏亂整兩貳兵車甲介卒乘君帥姑女族黨讎河防城池田館

1.【言】

(一)動詞。說話,說。論語鄉黨:“食不語,寢不~。”左傳成公二年:“豈敢~病?”引申為談問題,對某事表示意見。左傳僖公四年:“楚子使與師~曰。”戰國策趙策三:“勝也何敢~事?”(勝:趙勝。平原君自稱。)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趙括自少時學兵法、~兵事。”

(二)名詞。話,言論。論語公冶長:“聽其~而觀其行。”引申為一句話為一言。論語為政:“詩三百,一~以蔽之,曰’思無邪’。”(詩三百:詩經三百篇。)又一個字為一言。論語衛靈公:“子貢問曰:’有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史記老子韓非列傳:“於是老子乃著書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餘~。”又如“五~詩”,“七~詩”。

2.【語】

(一)動詞。談話。論語鄉黨:“食不~,寢不言。”李白夜宿山寺詩:“不敢高聲~,恐驚天上人。”

(二)讀yù。告訴。左傳隱西元年:“公~之故,且告之悔。”論語陽貨:“居!吾~女。”(居:坐下。女:你。)

(三)名詞。言論,話。論語季氏:“吾聞其~矣,未見其人也。”

(四)諺語,俗話。谷梁傳僖公二年:“~曰:’唇亡則齒寒’。”後漢書黃瓊傳:“常聞~曰:’嶢嶢者易缺,皦皦者易汙。’”

[辨]言,語。在古代漢語裡,“言”是自動地跟人說話,“語”則是指回答別人的問話,或是和人談論一件事情,兩者區別很清楚。如左傳僖公三十年:“佚之狐言於鄭伯曰”,這是佚之狐主動向鄭伯進言,宣公二年的“歎而言曰”,是自動地慨歎,成公二年的“豈敢言病”,“言病”也是說自動說出自己受傷。這些地方的“言”都不能換成“語”。

“言”“語”用作及物動詞時,分別更是明顯。“言”一般只能帶指事物的賓語(言病,言事),如果指人,也只能他指,不能指談話的對方。“語”既能帶指事物的賓語,例如莊子在宥:“又奚足以語至道”,帶指人的賓語時,可以指稱談話的對方,例如論語陽貨:“吾語女”,還可以帶雙賓語,例如左傳隱西元年:“公語之故”,莊子在宥:“吾語女至道。”總之,“語”字的“告訴”這一意義,是“言”字所不具備的。“諺語”一義,更是“言”所沒有的。

3.【謂】

(一)對〔某人〕說。左傳僖公三十二年:“公使~之曰。”論語公冶長:“子~子貢曰。”(二)叫,叫做,認為。詩經王風葛藟:“~他人父。”論語陽貨:“懷其寶而迷其邦,可~仁乎?”引申為指稱,意指。左傳隱西元年:“其是之~乎!”又宣公二年:“其我之~矣!”

(三)評論〔人物〕。論語公冶長:“子~子產,有君子之道四焉。”論語裡仁:“子~韶盡美矣,未盡善也。”(韶:舜時的音樂名。)

(四)通“為”。左傳僖公五年:“一之~甚,其可再乎?”〔以~〕以為。王安石答司馬諫議書:“某則以~受命於人主,議法度而修之於朝廷,以授之於有司,不為侵官。”

[辨]謂,曰。“謂”是“說”的意思,後面有引語,但不與引語緊接;“曰”字後面緊跟著就是引語。小說裡常有某人“說道”,“謂”等於“說”,“道”等於“曰”。

“謂”“曰”與“言”“語”分別更大,因為“謂”“曰”後面必須有引語(這裡指的是“謂”的第一義),“言”“語”後面不一定有引語。

4.【訪】

(一)諮詢。尚書洪范:“王~於箕子。”左傳僖公三十二年:“穆公~諸蹇叔。”注意:上古漢語的“訪”,是諮詢的意思,不可誤會為探望。“王訪於箕子”,是說周武王向箕子諮詢關於“天道”的意見。“穆公訪諸蹇叔”,是說秦穆公向蹇叔諮訪關於襲擊鄭國的意見。都不是簡單的拜訪。“訪”的直接賓語是事,不是人。所以第一例中有“於”字,表示箕子是間接賓語;第二例中有“諸”字,它是“之於”的合音,“之”指襲鄭這件事。

(二)拜訪(後起義)。孟浩然《訪袁拾遺不遇》詩:“洛陽~才子,江嶺作流人。”(江嶺:江西庾嶺。)引申為探尋[古跡,名勝]。王勃滕王閣序:“~風景於崇阿。”蘇軾石鐘山記:“至唐李渤始~其遺蹤。”

(三)查訪,偵查(晚起義)。方苞獄中雜記:“又九門提督所~緝糾結,皆歸刑部。”

5.【請】

請,請求。左傳隱公元年:“亟~於武公”。注意:“請”字後面帶動詞時,有兩種不同的意義。第一種是請你做某事。左傳隱公元年:“則~除之。”第二種是請你允許我做某事,“請”後動詞表示我的行為。左傳隱公元年:“臣~事之。”在上古漢語裡,第二種情況比較常見。左傳宣公二年:“會~先。”孟子梁惠王上:“王好戰,~以戰喻。”引申為請求給予,後面跟著的是名詞。左傳隱公元年:“為之~制。”論語雍也:“冉子為其母~粟。”

6.【召】

呼喚,特指上對下的呼喚。左傳僖公三十二年:“~孟明、西乞、白乙,使出師於東門之外。”引申為招致,導致。荀子勸學篇:“故言有~禍也,行有招辱也。”

[辨]召,招。用口叫人來為“召”,用手招人來為“招”。荀子勸學:“登高而招,臂非加長也,而見者遠。”

7.【報】

(一)斷獄,判決罪人。韓非子五蠹:“~而罪之。”漢書張湯傳:“傳爰書,訊鞫論~。”(爰書:錄有犯人口供的判決文書。鞫:詳盡審問。)

(二)受了別人的東西以後,還送給他東西以為回答。詩經衛風木瓜:“投我以木瓜,~之以瓊琚。”引申為回答別人的恩惠或仇恨,即報恩或報仇。左傳成公三年:“無怨無德,不知所~。”又引申為天對人的善惡的報復。荀子宥坐:“為善者天~之以福,為不善者天~之以禍。”(三)奉命辦事完畢,回來報告。戰國策齊策四:“廟成,還~孟嘗君曰。”

(四)給回信,答覆。司馬遷報任安書:“闕然久不~,幸勿為過。”

8.【告】

(一)告訴。左傳隱公元年:“且~之悔。”特指以大事報告祖宗或上帝。歐陽修五代史伶官傳序:“則遣從事以一少牢~廟。”

(二)規勸,舊讀入聲,讀如梏gù。此義一般只用於“忠告”。論語顏淵:“忠~而善道之。”

[辨](1)報,告。“報”字一般用於復命,“告”字用於告訴,所以它們的差別頗大。

(2)告,語。在“告訴”的意義上,“告”與“語”是同義詞,但對上就只能用“告”,不

能用“語”。

(3)告,誥。“告”與“誥”同音同義,後來分化了:告上為“告”,告下為“誥”。

9.【諫】

用言語糾正君父或尊長的過失叫做諫。左傳宣公二年:“宣子驟~。”論語裡仁:“事父母幾~。”(幾:不顯露,暗地裡。)

10.【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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