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临床学视觉电生理检查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法医临床学视觉功能评定能力验证计划
法医临床学视觉功能评定能力验证计划法医临床学视觉功能评定能力验证计划的理论研究随着科技的发展,法医临床学在刑事侦查、医疗鉴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其中,视觉功能评定作为法医临床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判断案件事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法医临床学视觉功能评定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视觉功能评定能力进行探讨。
一、视觉功能评定的理论基础1.1 视力测定原理视力是指人眼识别一定距离内物体的能力,通常用国际单位制中的“米制视力”来表示。
视力测定主要通过测量人眼在一定距离内看到的最小字体大小来反映视力水平。
常用的视力测定方法有主观视力检查和客观视力检查。
主观视力检查是通过让受检者在一定距离内阅读标准视力表上的字母、数字等,按照规定的格式记录结果;客观视力检查则是通过自动光学检查仪器(如自动验光机)测量受检者的屈光度和瞳孔直径,从而计算出客观视力值。
1.2 色觉测定原理色觉是指人眼对颜色的辨识能力,通常用色觉图谱来表示。
色觉测定主要通过让受检者在一定距离内辨别色觉图谱上的不同颜色,按照规定的格式记录结果。
常用的色觉测定方法有色觉板法、色觉盘法等。
其中,色觉板法是将红、绿、蓝三种颜色的圆点或线条按照一定规律排列在一块板上,让受检者在一定距离内辨别这些颜色;色觉盘法则是将红、绿、蓝三种颜色的圆环分别放在一个圆形的转盘上,让受检者在一定距离内辨别这些颜色。
二、视觉功能评定的实践应用2.1 视场测定视场是指人眼能够观察到的范围,通常用角度来表示。
视场测定主要通过测量人在一定距离内能够看到的最大视场范围,以及在不同距离和角度下的视野情况,来评估人的视觉功能。
常用的视场测定方法有静态视场测定法和动态视场测定法。
其中,静态视场测定法是通过让受检者在一定距离内观察固定目标,记录其最大视场范围;动态视场测定法则是通过让受检者在一定距离内追踪移动目标,记录其最大视场范围。
2.2 立体视觉评定立体视觉是指人眼对物体的空间位置和深度感的识别能力,对于判断案件事实具有重要意义。
视觉功能障碍法医鉴定指南
视觉功能障碍法医鉴定指南》司法鉴定技术规范SF/Z JD0103004-2011视觉功能障碍法医鉴定指南2011-03-17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发布2011-03-17 生效目录前言 (II)1 范围 (1)2 定义 (1)3 鉴定原则 (2)附录 A (规范性附录)视觉功能障碍检查 (4)附录 B (规范性附录)视觉功能实验室及鉴定人员的规范要求 (15)附录 C (资料性附录)视觉功能障碍程度分级标准 (16)附录 D (参考性附录)眼外伤法医鉴定检验结果记录单(范本) (18)前言制定本技术规范的依据包括以下国家或行业标准:由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于1990年9月29日颁布实施的司发[1990]070号《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1990年4月2日颁布实施的法(司)发[1990]6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由公安部颁布实施的GA/T 146-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体轻微伤的鉴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于2002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GB18667-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于2007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GB/T 16180-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由公安部发布的于2005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GA/T 521-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身伤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
本技术规范参考了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美国医学会)编著的《Guides to the Evaluation of Permanent Impairment》(Fifth Edition)(《永久性残损评定指南》第5版)。
法医标准体系表
法医标准体系表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法规、专业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
以下列举部分标准供参考:
- 国家标准:
-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 《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GB/T 31147-2014)
- 《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 26341-2010)
- 《男性性功能障碍法医学鉴定》GB/T 37237-2018
- 行业标准:
- 《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GA/T 1193-2014)
- 技术法规:
-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五部委联合发布)
-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五部委联合发布)
- 《职工非因工伤残疾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
- 专业技术规范:
- 《法医临床鉴定规范》(SF/Z JD0103003-2011)
- 《视觉功能障碍法医学鉴定规范》(SF/Z JD0103004-2016)
- 《法医临床学视觉电生理检查规范》(SF/Z JD0103010-2018)
- 《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
- 《人体前庭、平衡功能检查评定规范》(SF/Z JD0103009-2018)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医标准体系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内容建议参考当地相关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视觉功能障碍法医鉴定指南司 法 鉴 定 技 术 规 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 法 鉴 定 管 理 局发布目 录前言 (II)1 范围 (1)2 定义 (1)3 鉴定原则 (2)附录A (规范性附录)视觉功能障碍检查 (4)附录B (规范性附录)视觉功能实验室及鉴定人员的规范要求 (15)附录C (资料性附录)视觉功能障碍程度分级标准 (16)附录D (参考性附录)眼外伤法医鉴定检验结果记录单(范本) (18)前言制定本技术规范的依据包括以下国家或行业标准:由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于1990年9月29日颁布实施的司发[1990]070号《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1990年4月2日颁布实施的法(司)发[1990]6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由公安部颁布实施的GA/T 146-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体轻微伤的鉴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于2002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GB18667-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于2007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GB/T 16180-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由公安部发布的于2005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GA/T 521-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身伤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
本技术规范参考了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美国医学会)编著的《Guides to the Evaluation of Permanent Impairment》(Fifth Edition)(《永久性残损评定指南》第5版)。
本指南还参考了视觉电生理国际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的视觉电生理国际标准化文件(包括:《视网膜电图国际标准》、《图像视网膜电图国际标准》、《临床眼电图法国际标准》、《视诱发电位法国际标准》)。
继续教育专题:视觉电生理检查与规范操作时间(精)
2011CVPC会议议程6月9日晚19:0~21:00 视觉生理学组会继续教育专题:视觉电生理检查与规范操作(第12届视觉生理学术会议组委会、高视远望公司联合举办时间:19:00~21:00 主持人:吴德正时间题目演讲人单位19:00~19:40 视觉电生理的检查和应用吴德正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19:40~20:20 VEP in clinical practiceG. Holder翻译:周容Moorfields Eye Hospital温州医学院眼视光医院20:20~21:00 临床视觉电生理检查的规范化操作李英姿温州医学院眼视光医院开幕式:8:00~8:25 主持人:刘晓玲8:00~8:05 介绍嘉宾刘晓玲温州医学院眼视光医院8:05~8:15 欢迎辞瞿佳温州医学院8:15~8:25 主席致辞阴正勤第三军医大学西南眼科医院第一单元:8:25~10:20 大会主席:阴正勤陈百华张伟时间题目演讲人单位专题讲座8:25~8:50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Imaging andElectrophysiologyG.Holder Moorfields Eye Hospital8:50~9:05 眼科视网膜遗传病基因治疗的临床前研究瞿佳温州医学院9:05~9:30 Clinical and genetic features of Leber’s hereditaryoptic neuropathy in Chinese population管敏鑫浙江大学生命科学院9:30~9:45应用MP-1微视野计评价渗出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的治疗效果张风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同仁医院同仁眼科中心9:45~10:20 讨论、茶歇第二单元:10:20~12:00 大会主席:文峰姜利斌罗敏时间题目演讲人单位专题讲座10:20~10:35 大鼠Müller细胞功能失活对视网膜电图的影响阴正勤第三军医大学西南眼科医院10:35~10:50 视网膜电图明视负向反应研究新进展陈长征武汉大学人民医院10:50~11:05 临床视觉电生理:我们现在能做些什么?文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11:05~11:20 视觉电生理检查技术在神经眼科学的应用姜利斌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同仁医院同仁眼科中心自由论文11:20~11:26人免疫缺损病毒感染者图形视网膜电图的随诊观察王志立河南省眼科研究所11:26~11:32视网膜电图明视负波反应在开角型青光眼的临床应用李明翰温州医学院眼视光医院11:32~11:38正常人视锥细胞引发视网膜电图震荡电位的特征雷博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11:38~11:44 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光凝术后视网膜电流图变化张国明深圳市眼科医院11:44~11:50 CNGA3基因新突变和中国全色盲相关睢瑞芳北京协和医院眼科11:50~12:00 讨论第三单元:14:00~16:00 大会主席:黄时洲睢瑞芳何士刚时间题目演讲人单位专题讲座14:00~14:25 INFLAMMATORY AND ACQUIRED DISEASE G.Holder MoorfieldsEyeHospital 14:25~14:40 多焦视网膜电图的临床解释黄时洲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14:40~14:55遗传性视锥及黄斑疾病的视觉电生理特征及鉴别诊断睢瑞芳北京协和医院眼科14:55~15:10AA V Mediated BDNF Expression Combined withBDNF Protein Rescues Rat Retinal Ganglion Cells andVisual Function after Acute Elevation of Intraocular何士刚北京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自由论文15:10~15:16特发性黄斑前膜视网膜增厚与视力及多焦视网膜电图改变的关系米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15:16~15:22 mfERG联合P-VEP对旁中心固视性弱视治疗后效果的评估王利满武汉爱尔眼科医院15:22~15:28 Multifocal VEP, Bifoveal Fusion and Stereopsisin Children with Esotropia张伟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市眼科医院15:28~15:34 白内障术后黄斑水肿的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与多焦视网膜电图改变周长虹爱尔集团沈阳爱尔眼科医院15:34~15:40 PDT联合玻璃体腔注射avastin治疗息肉状脉络膜血管病变前后多焦视网膜电图的改变左成果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15:40~16:00 讨论、茶歇、展板第四单元:16:00~18:00 大会主席:刘晓玲黄厚斌皮练鸿时间题目演讲人单位专题讲座16:00~16:25 视敏度与对比敏感度蒋百川Nova Southeastern University ,USA 16:25~16:40 近视与调节功能缺陷及其机制研究吕帆温州医学院16:40~16:55 视觉质量评估在屈光手术中的价值王勤美温州医学院眼视光医院16:55~17:20 Photopic Negative Response (PhNR inStrabismic and Anisometropic AmblyopiaStuartCouplandThe University of Ottawa EyeInstitute, Canada自由论文17:20~17:26扫描图形视觉诱发电位在视觉发育期儿童中的应用李璐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眼科中心17:26~17:32 急性带状隐匿性外层视网膜病变的临床特征及电生理改变陈倩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眼科17:32~17:39 弱视治愈儿童图形视觉诱发电位的观察分析魏欣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眼科17:39~17:45 应用VEP、ERG评价眼眶手术中进行直接眶压监测的安全性周慧芳上海同济大学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眼科17:45~17:51 先天性上睑下垂手术前后PVEP变化的探讨陈琳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眼科17:51~17:57 鞍区占位致视野偏盲患者的全视野和半视野视诱发电位分析陈兵解放军总医院17:57~18:00 讨论6月11日上午第一单元:8:00~10:00 大会主席:张作明雷博尹卫靖时间题目演讲人单位专题讲座8:00~8:25Visual function testing in infants:behavioral and electrophysiological approaches.CharlierR&D department, Metrovision,Lille, France8:25~8:45 血管生成与抗血管生成黎晓新北京大学人民医院8:45~9:00 如何解读临床视网膜电图雷博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眼科9:00~9:15 医学论文中医学统计学方法选择的基本思路和步骤尹卫靖河南省眼科研究所自由论文9:10~9:16 闪光视网膜电图在老龄自发性糖尿病大鼠视功能评价中的应用李强成都中医药大学眼科实验室9:16~9:22 正常大鼠视网膜电图振荡电位的频域特性分析戴加满第三军医大学西南眼科医院9:22~9:28 光诱导视网膜变性猪接受异种胚胎视网膜移植后的功能变化李世迎第三军医大学西南眼科医院9:28~9:34 Toll样受体单核苷酸多态性与新生血管性老年黄斑变性和息肉状脉络膜血管病变易感性的相关性研究张雄泽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9:34~9:40 TGF-β2对豚鼠实验性近视眼后极部巩膜成纤维细胞的增殖和超微结构的影响陈博宇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9:40~10:00 讨论、茶歇、展板第二单元:10:00~12:00 大会主席:张琼滕岩沈吟时间题目演讲人单位专题讲座10:00~10:15 AA V-Mediated Gene Therapy RestoresCone Function In A Rat With An M-coneOpsin Deficiency,A Model For Blue ConeMonochromacy张作明第四军医大学航空航天医学系10:15~10:30 多焦视网膜电图在眼底病诊断中的应用王敏复旦大学眼耳鼻喉科医院10:30~10:45 视觉电生理与OCT在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中的相关性研究徐国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眼科10:45~11:00 密切结合临床,正确解读电生理的报告刘晓玲温州医学院眼视光医院自由论文11:00~11:06 ChR2重组腺病毒转染视皮层培养细胞的实验研究姚军平第三军医大学西南眼科医院11:06~11:12 多焦视网膜电图在V ogt-Koyanagi-Harada综合征急性期及恢复期随访研究罗光伟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11:12~11:18Scleral Canal Size and intrapapillaryhemorrhage with adjacent peripapillarysubretinal hemorrhage滕岩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11:18~11:24 视功能和影像学检查在球后视神经炎诊断中的临床价值张敏芳第三军医大学西南眼科医院11:24~11:30 快速视网膜变性小鼠视神经纤维发育变化的研究郑丽娟第四军医大学航空航天医学临床医学教研室11:30~11:36 飞行员特殊视觉功能检查仪在航空航天医学中的应用研究杨国庆第四军医大学航空航天医学临床医学教研室11:36~11:42 Leber先天性黑矇2型小鼠基因治疗后视网膜敏感度恢复情况的研究戴旭峰温州医学院眼视光学院11:42~12:00 讨论6月11日下午第三单元:14:00~15:20 大会主席:常青姚军平李世迎时间题目演讲人单位专题讲座14:00~14:15 诊断性玻璃体切除术在不明原因葡萄膜炎中的应用常青复旦大学附属眼耳喉鼻科医院眼科14:15~14:30 NO和VEGF与缺氧性视网膜病变张琼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14:30 ~14:45 视网膜自适应光学系统视锥细胞的观察姚军平第三军医大学西南眼科医院14:45~15:00 研究视觉发育的全新途径:多能干细胞分化诱导技术的应用金子兵温州医学院15:00-15:10 讨论15:10~15:20 茶歇第四单元:15:20~17:00 大会主席:常青黄厚斌时间题目演讲人单位病例讨论15:20~15:30 病例1 孙祖华温州医学院眼视光医院15:30~15:40 病例2 贾亮解放军总医院15:40~15:50 病例3 姜利斌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同仁医院眼科中心15:50~16:00 病例4 郑微微温州医学院眼视光医院16:00~16:10 病例5 杨志锐邢台市眼科医院16:10~16:30 厂家新产品新技术介绍张作明16:30~17:00 闭幕式及优秀论文颁奖主持人:张作明。
法医临床学视觉功能评定能力验证计划
法医临床学视觉功能评定能力验证计划法医临床学视觉功能评定能力验证计划在现代司法体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旨在评估法医病理学家在处理尸体时所依赖的视觉能力,以确保他们能够准确地进行尸检、鉴定和记录。
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探讨这一重要课题,以期为我国法医临床学视觉功能评定能力的提高提供有益的理论支持。
我们来了解一下视觉功能评定的基本概念。
视觉功能评定是指通过对个体进行一系列视觉测试,以评估其视力、色觉、空间感知等方面的能力。
这些测试通常包括阅读、辨认字母、数字和符号等任务。
在法医临床学领域,视觉功能评定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视力:视力是法医病理学家进行尸检、鉴定和记录的基本工具。
良好的视力有助于法医病理学家更清晰地观察和识别尸体表面的细节,从而提高鉴定的准确性。
因此,对法医病理学家的视力进行定期评估和训练是非常重要的。
2. 色觉:色觉是法医病理学家在处理色彩相关问题(如血迹、毒物等)时所必需的能力。
通过测试法医病理学家对不同颜色的辨别能力,可以确保他们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能够做出准确的判断。
3. 空间感知:空间感知是指法医病理学家在观察和分析物体位置、大小和形状等方面的能力。
这对于法医病理学家在进行尸体解剖、伤情分析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我国法医临床学视觉功能评定能力,有必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视觉功能评定计划。
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 制定详细的视觉功能评定标准:为了确保视觉功能评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我们需要制定一套详细、全面的视觉功能评定标准。
这套标准应包括视力、色觉、空间感知等多个方面的测试项目,以及相应的评分标准。
2. 培训专业的视觉功能评定人员:为了保证视觉功能评定的质量,我们需要培训一批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视觉功能评定人员。
这些人员应接受系统的视觉功能评定培训,熟悉评定方法和标准,并具备一定的实际操作经验。
3. 定期进行视觉功能评定:为了确保法医病理学家的视觉功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我们需要定期对他们进行视觉功能评定。
视觉电生理检查
视网膜电图(ERG)
记录在光刺激下(包括图象)视网膜的电位变化
视诱发电位(VEP)
记录在一定刺激条件下视网膜的神经冲动向中枢传 递,到达视皮质层所引起的电位变化。
视觉电生理检查项
视网膜电图(Electroretinogram,ERG) 国际临床标准ISCEV ERG: 视杆细胞反应;暗室最大反应; 震荡电位OPS; 明室锥细胞反应; 30HZ闪烁 图形视网膜电图(Pattern ERG,P-ERG) 多焦视网膜电图(Multifocal ERG,mfERG) 视觉诱发电位(Visual Evoked Potentials,VEP) 图形视觉诱发电位(P-VEP) 闪光视觉诱发电位(F-VEP)
b波的起源
ERG各波之间的关系
神经节细胞或神经纤维上的电活动对闪光ERG 的a波和b波没有贡献。青光眼和神经萎缩类选 择性的丢失神经节细胞的疾病,ERG的a波、b 波的幅值并不降低。 从信号传递上,ERG的b波依赖a波的电化学活 动。任何视网膜疾病严重影响a波振幅也必将 影响b波的振幅。典型的例子有视网膜色素变 性、视网膜脱离和眼动脉阻塞等
神经节细胞水平:标准ERG的各波均正常
释
义
正常性ERG:标准5项反应的波形、振幅 和峰时均在正常范围
正常视网膜 局灶性视网膜异常(黄斑病变) 视网膜内层异常
病理性ERG:标准5项反应中部分反应的 波形、振幅或峰时不正常 熄灭型ERG:不能记录到ERG
有明显改变ERG的眼底病
遗传性神经视网膜病变 遗传性色素上皮病变 遗传性脉络膜病变 静止性遗传性神经视网膜病变 获得性视网膜病变
报 告
ERG报告:波形和振幅和峰时
1. 1. 2. 3.
视觉电生理检查及临床应用
视觉电生理检查及临床应用视觉电生理检查是一种用于评估视觉系统功能的专业检查技术。
它通过记录视觉系统产生的电活动来评估视网膜、视觉通路和视觉皮层的功能状态。
视觉电生理检查主要包括闪光电图(Flash Electroretinography, ERG)、视觉诱发电位(Visual Evoked Potential, VEP)和通路电位(Electrooculography, EOG)等。
闪光电图是一种能够评估视网膜功能的检查方法。
在该检查中,患者被要求注视一个发出规律闪光的LED灯。
通过记录视网膜电活动的改变,可以评估视网膜光感受器的功能状态。
闪光电图常用于评估视网膜疾病、遗传性视网膜疾病、中毒性视网膜疾病等。
视觉诱发电位用于评估视觉通路的功能。
在该检查中,患者被要求注视一个发出规律光刺激的屏幕。
通过记录大脑皮层电活动的改变,可以评估视觉通路的传导速度和功能状态。
视觉诱发电位常用于评估视神经病变、视觉通路病变、癫痫等。
通路电位用于评估视网膜和视觉通路之间的相对电活动。
它主要通过记录眼睛的水平和垂直电活动来评估视网膜和视觉通路之间的连续电流。
通路电位常用于评估斜视、眼球震颤等。
视觉电生理检查在临床中具有广泛的应用。
首先,它可以用于帮助诊断各种与视觉系统相关的疾病。
例如,通过闪光电图可以评估视网膜功能,帮助诊断视网膜疾病,如黄斑变性、视网膜血管阻塞等。
通过视觉诱发电位和通路电位可以评估视觉通路的功能状态,帮助诊断视神经病变、视觉通路病变等。
其次,视觉电生理检查可以用于评估视觉系统对治疗的反应。
例如,在一些视网膜疾病的治疗中,闪光电图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评估指标来监测治疗的效果。
通过定期进行视觉电生理检查,可以及早评估治疗效果的改善情况,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此外,视觉电生理检查还可以用于评估视觉系统的功能恢复情况。
例如,在视觉障碍恢复治疗中,如由于视神经损伤引起的视力减退,通过视觉诱发电位可以评估神经再生和功能恢复的程度。
法医临床检验规范
4.4.3眼损伤:见眼损伤法医学检验规范;4.4.4耳损伤外耳:1耳廓,检查耳廓的外形、大小、位置和对称性;若存在耳廓缺损,则可先用无弹性透明薄膜分别覆盖在残存耳廓前面及对侧全耳前面,分别描绘残存耳廓及对侧全耳在透明薄膜上的投影,通过计算机测出残存耳廓面积与对侧全耳面积,并计算出耳廓缺损面积占全耳面积的百分比;2外耳道,检查外耳道皮肤是否正常,有无溢液,是否存在外耳道瘢痕狭窄、耵聍或异物堵塞;中耳:采用耳镜检查鼓膜是否完整,有无穿孔、出血;若怀疑有鼓膜穿孔,常规行鼓膜照相;乳突:检查耳廓后方皮肤有无红肿,乳突有无压痛,是否可见瘘管形成;镜检查;4.5.4颈部损伤后遗症检验4.5.4.1瘢痕,以皮肤瘢痕面积占颈前三角区面积的百分比表示;若瘢痕形成影响颈部活动度时,应仔细测量颈部前屈、后伸、左、右侧屈、左、右旋转的活动度,具体方法见附录A.1;4.5.4.2 颈颌粘连分度:轻度:单纯的颈部瘢痕或者颈胸瘢痕;瘢痕位于颌颈角平面以下的颈胸部;颈部活动不受限制,饮食、吞咽等均无影响;中度:颏颈瘢痕粘连或者颏颈胸瘢痕粘连;颈部后仰及旋转受到限制,饮食、吞咽有所影响,不流涎,下唇前庭沟并不消失,能闭口;重度:唇颏颈瘢痕粘连;自下唇至颈前均为瘢痕,挛缩后,下唇、颏部和颈前区都粘连在一起,颈部处于强迫低头姿势;下唇极度外翻,口角、鼻翼甚至下睑均被牵拉向下移位,不能闭口和说话,发音不清,长期流涎不止,饮食困难;特别严重的唇颏颈胸瘢痕粘连,颈部极度屈曲,颈、胸椎后突,呈驼背畸形,不能仰卧,不能平视,不能闭口,终日流涎不止,饮食、呼吸都发生困难;4.5.4.3 声音嘶哑:行喉镜检查以明确有无声带运动异常、声门狭窄,注意是否存在喉上神经或喉返神经损伤;严重声音嘶哑系声哑或不能发声,无法与他人进行语言交流;4.5.4.4 呼吸困难:行喉镜检查明确有无声门狭窄,行气管镜检查或CT扫描明确有无气管狭窄以及狭窄的部位和程度;根据体力活动受限的程度,呼吸功能障碍分级:1级:与同年龄健康者在平地一同步行无气短,但登山或上楼时呈气短;2级:平路步行1000M无气短,但不能与同龄健康者保持同样速度,平路快步行走呈现气短,吞CT4.6.4气管、主支气管损伤:见4.5.2;4.6.5胸部食管损伤:见4.5.3;4.6.6女性乳房损伤:检查乳房有无畸形或缺失,注意乳腺导管有无损伤;4.6.7胸部损伤后遗症检验4.6.7.1皮肤瘢痕:见4.2.4;4.6.7.2呼吸困难:见4.5.4.4;4.6.7.3吞咽困难:见4.5.4.5;4.6.7.4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检查呼吸是否平稳、胸廓形态是否变化,并行胸部CT扫描,明确有无胸膜粘连及胸膜粘连的范围;4.6.7.5心功能不全:明确有心脏损伤的基础,需与自身疾病相鉴别;根据体力活动受限的程度,将心脏功能分为1Ⅰ级,无症状,体力活动不受限;2Ⅱ级,较重体力活动则有症状,体力活动稍受限;3Ⅲ级,轻微体力活动即有明显症状,休息后稍减轻,体力活动大部分受限;4Ⅳ级,即使在安静休息状态下亦有明显症状,体力活动完全受限;4.7腹部检查4.7.1腹部软组织损伤:见4.2;4.7.2腹部闭合性损伤:检查腹壁是否紧张,腹部是否有压痛、反跳痛,肝、脾有无肿大,肾区有无叩击痛,移动性浊音是否阳性;注意是否有恶心、呕吐、呕血、便血等;行超声、内镜或腹部CT 扫描明确胃、肠、肝、脾、胰、肾以及胆道系统有无挫伤或破裂,腹腔有无积血及;消吸受影响,进食普通饮食不能满足正常的营养需求,但可以通过进食富营养的流质食物以满足营养需求,仅能从事一般体力劳动;4.7.7肾功能障碍:通过血生化检查了解内生肌酐清除率、血肌酐、尿素氮、自由水清除率、肾小球滤过率等,行肾浓缩稀释试验,必要时可行同位素肾图法和放射性核素肾显像法;明确肾功能障碍的程度即轻度、中度、重度;4.8盆部、会阴部检查4.8.1盆部、会阴部软组织损伤:见4.2;4.8.2骨盆骨折:检查骨盆局部有无压痛,骨盆挤压、分离试验是否阳性,行骨盆正位X 线摄片及骨盆CT 扫描明确骨折的部位、类型;4.8.3膀胱损伤:检查有无血尿、下腹部疼痛、排尿困难,行膀胱造影或膀胱镜检查明确有无膀胱破裂;4.8.4尿道损伤:检查有无尿道出血、排尿困难、尿潴留,行直肠指检了解尿道损伤的部位、程度及是否合并肛门、直肠损伤,行逆行尿道造影明确有无尿道破裂或断裂;4.8.5男性生殖器损伤:检查阴茎有无缺损或畸形,阴囊有无撕脱,有无鞘膜积液血,行超声检查附则5.1本规范中规定的临床检验项目,实验室检查项目,可根据案由、鉴定事项、损伤部位有重点、有选择地进行,但不得遗漏对鉴定结论有影响的项目;5.2本规范没有规定的临床检验项目或实验室检查项目,鉴定人有权根据鉴定事项的需要,增加必要的检验项目;5.3鉴定人在对被鉴定人进行检验时,可根据鉴定需要请临床专家协助检验,但鉴定人必须对作为鉴定依据的检验结果负责;5.4本规范中规定的临床专家,须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科医师,且经鉴定机构批准认可;附录AA.1 关节活动检测方法见表1表1颈部、腰部、四肢关节活动度检测方法颈部活动度:中立位:面向前,眼平视,下颌内收;颈部活动度为:前屈35°~45°;后伸35°~45°;左、右侧屈各45°;左、右旋转各60°~80°;腰部活动度:腰椎中立位不易确定;前屈:测量数值不易准确,患者直立,向前弯腰,正常时中指尖可达足面,腰椎呈弧形;一般称之为90°;后伸:30°;侧屈:左、右各20~30°;侧旋:固定骨盆后脊柱左、右旋转的程度,应依据旋转后两肩连线与骨盆横径所成角度计算,正常为30°;肩关节活动度:前屈上举:150°~170°;测量方法:量角器轴心位于关节侧方肩峰下方,固定臂平行于躯干腋中线,活动臂平行于肱骨中线;肩关节活动度:后伸:40°~45°;测量方法:量角器轴心位于关节侧方肩峰下方,固定臂平行于躯干腋中线,活动臂平行于肱骨中线;肩关节活动度:外展上举:160°~180°;测量方法:量角器轴心位于肩关节前面,并与肩峰成一直线,固定臂平行于躯干腋前线,活动臂平行于肱骨中线;肩关节活动度:内收:20°~40°;测量方法:量角器轴心位于肩关节前面,并与肩峰成一直线,固定臂平行于躯干腋前线,活动臂平行于肱骨中线;肩关节活动度:水平位内旋:70°~90°;测量方法:量角器轴心通过肱骨纵轴,固定臂垂直于地面,活动臂平行于前臂中线;肩关节活动度:水平位外旋:60°~80°;测量方法:量角器轴心通过肱骨纵轴,固定臂垂直于地面,活动臂平行于前臂中线;贴臂位内旋、外旋:45°~70°、45°~60°;测量方法:固定臂通过肩峰的冠状轴,活动臂平行于前臂中线;我的中心肘关节活动度:屈曲:135°~150°;测量方法:量角器轴心位于肘关节侧方并通过肱骨上髁,固定臂平行于肱骨中线,活动臂平行于前臂中线;肘关节活动度:伸展:0°~10°;测量方法:量角器轴心位于肘关节侧方并通过肱骨上髁,固定臂平行于肱骨中线,活动臂平行于前臂中线;肘关节活动度:旋前:80°~90°;测量方法:量角器轴心通过前臂纵轴,固定臂平行于肱骨中线,活动臂平行于所握铅笔拇指侧;旋后:80°~90°;测量方法:量角器轴心通过前臂纵轴,固定臂平行于肱骨中线,活动臂平行于所握铅笔拇指侧;腕关节活动度:掌屈:50°~60°;测量方法:量角器轴心位于腕关节背侧与第三掌骨成一线,固定臂紧贴前臂背侧中线,活动臂紧贴手背正中;腕关节活动度:背伸:50°~60°;测量方法:量角器轴心位于腕关节掌侧与第三掌骨成一线,固定臂紧贴前臂掌侧中线,活动臂紧贴手掌正中;腕关节活动度:桡偏:25°~30°;测量方法:量角器轴心位于腕关节背侧腕骨的中点,固定臂平行于前臂中线,活动臂平行于第三掌骨;腕关节活动度:尺偏:30°~40°;测量方法:量角器轴心位于腕关节背侧腕骨的中点,固定臂平行于前臂中线,活动臂平行于第三掌骨;髋关节活动度:伸展:10°~15°;测量方法:矢状面画一条髂前上棘与髂后上棘的连线B-A,画一条垂线至股骨大转子C-D;量角器轴心位于股骨大转子D,固定臂位于垂线C-D,活动臂平行于股骨中线;髋关节活动度:前屈:130°~140°;测量方法:矢状面画一条髂前上棘与髂后上棘的连线B-A,画一条垂线至股骨大转子C-D;量角器轴心位于股骨大转子D,固定臂位于垂线C-D,活动臂平行于股骨中线;髋关节活动度:外展:30°~45°;测量方法:前面画一条双侧髂前上棘的连线;量角器轴心位于髋关节上,固定臂平行于双侧髋前上棘的连线,活动臂平行于股骨中线;髋关节活动度:内收:20°~30°;测量方法:前面画一条双侧髂前上棘的连线;量角器轴心位于髋关节上,固定臂平行于双侧髋前上棘的连线,活动臂平行于股骨中线;髋关节活动度:内旋:40°~50°;测量方法:量角器轴心通过股骨纵轴,固定臂平行于台面,活动臂平行于小腿中线;髋关节活动度:外旋:30°~40°;测量方法:量角器轴心通过股骨纵轴,固定臂平行于台面,活动臂平行于小腿中线;膝关节活动度:屈曲:120°~150°;测量方法:量角器轴心通过膝关节,固定臂平行于股骨中线,活动臂平行于腓骨中线;踝关节活动度:背屈:20°~30°;测量方法:量角器轴心紧靠足跟部,固定臂平行于腓骨,活动臂平行于第五跖骨;踝关节活动度:跖屈:40°~50°;测量方法:量角器轴心紧靠足跟部,固定臂平行于腓骨,活动臂平行于第五跖骨;指关节活动度:第一掌指关节屈曲:60°;测量方法:量角器轴心位于第一掌指关节侧方,固定臂平行于第一掌骨中线,活动臂平行于近节指骨中线;指关节活动度:第二、三、四、五掌指关节屈曲:90°;测量方法:量角器轴心位于对应掌指关节背侧的中点,固定臂紧贴对应掌骨背侧中线,活动臂紧贴对应近节指骨背侧中线;指关节活动度:第一指间关节屈曲:80°;测量方法:量角器轴心位于指间关节的侧方,固定臂平行于近节指骨中线,活动臂平行于远节指骨中线;指关节活动度:第二、三、四、五指间关节屈曲:100°近侧指间关节、70°远侧指间关节;测量方法:量角器轴心位于对应指间关节背面,固定臂紧贴对应近节或中节指骨背侧中线,活动臂紧贴对应中节或远节指骨背侧中线;注:图中度数仅供参考,因为同一关节主动活动与被动活动的活动度是不同的,正常时被动大于主动,骨关节损伤以检查被动活动为主,神经损伤以检查主动活动为主,检查结果应注明;单侧损伤必须检查健侧,并以健侧检查结果为正常参考值,双侧均损伤一般引用参考值的平均值/上限;A.2 成年人各部位体表面积%的估计A.3 儿童各部位体表面积%的估计A.4 全身神经感觉分布图A.5 上肢神经运动分布图A.6 下肢神经运动分布图A.7 肌肉肌力检查方法见表2 表2肌肉肌力检查方法受检肌肉上肢:1.三角肌2.肱二头肌、肱肌、喙肱肌3.肱三头肌4.旋后肌5.旋前圆肌、旋前方肌6.指总伸肌7.尺侧腕伸肌8.拇长展肌9.拇长伸肌10.拇短伸肌11.桡侧屈腕肌12.尺侧屈腕肌13.掌长肌14.指浅屈肌15.拇长屈肌16.指深屈肌17.外展拇短肌18.拇指对掌肌19.拇短屈肌20.拇收肌21.外展小指肌22.小指短屈肌。
法医临床学视觉功能评定能力验证计划
法医临床学视觉功能评定能力验证计划法医临床学视觉功能评定能力验证计划的理论研究一、引言随着科技的发展,法医临床学在诊断过程中对视觉功能评定的需求越来越高。
视觉功能评定能力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到法医临床诊断的可靠性。
为了提高法医临床学视觉功能评定能力,我们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研究和验证。
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法医临床学视觉功能评定能力验证计划进行探讨。
二、理论部分1.1 视觉功能评定的重要性在法医临床学中,视觉功能评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通过对被鉴定人的眼睛、眼球运动、视野等方面的检查,可以帮助法医了解被鉴定人的视觉功能状况,从而为法医临床诊断提供依据。
例如,通过观察被鉴定人的眼球运动是否正常,可以判断其是否存在眼部疾病;通过检查被鉴定人的视野范围,可以判断其是否存在视网膜病变等。
因此,视觉功能评定在法医临床诊断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1.2 视觉功能评定的方法目前,常用的视觉功能评定方法有视力检查、眼底检查、视野检查等。
视力检查主要通过让被鉴定人看标准视力表,记录其最佳矫正视力来评估其视力状况。
眼底检查则是通过对被鉴定人的眼睛进行显微镜检查,观察其眼底结构是否正常。
视野检查则是通过对被鉴定人的眼睛进行计算机辅助视野检查,测量其视野范围是否正常。
这些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具有较高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法医临床诊断提供了有力支持。
2.1 视觉功能评定能力的评价指标为了对法医临床学视觉功能评定能力进行科学评价,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
这些指标应该能够全面反映出被鉴定人在视力、眼底、视野等方面的状况。
具体来说,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构建评价指标体系:(1)视力:包括最佳矫正视力、裸眼视力、立体视等。
(2)眼底:包括视网膜、脉络膜、玻璃体等的结构和功能。
(3)视野:包括中央视野、周围视野、阈值视野等的范围和质量。
(4)眼球运动:包括水平方向、垂直方向、旋转方向的运动范围和速度。
(5)眼位:包括注视点、眼球震颤等的稳定性和协调性。
法医临床学视觉电生理检查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法医临床学视觉电生理检查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根据您的要求,我将为您撰写一篇关于《法医临床学视觉电生理检查规范》的高质量文章。
该规范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颁布的,旨在规范法医临床学中视觉电生理检查的操作流程和技术要求。
以下是文章内容:视觉电生理检查是法医临床学中一项重要的检测技术,通过记录和分析视觉系统的电生理活动,为法医鉴定提供科学依据。
为了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制定了《法医临床学视觉电生理检查规范》,明确了该检查的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
该规范首先对视觉电生理的基本原理作了简要介绍。
视觉电生理是通过观察和记录视觉系统在受到刺激时的电生理反应,以评估视觉通路的功能状态。
常用的视觉电生理检查包括电图(ERG)、视觉诱发电位(VEP)和电生理检查等。
这些检查通过记录眼睛和大脑的电活动,揭示与视觉相关的异常病变。
接下来,规范详细阐述了视觉电生理检查的操作流程和技术要求。
首先,规范要求进行检查的场所应具备适当的设备条件和环境条件,以确保检查的准确性。
而且,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能够正确操作设备并判断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在检查操作方面,规范明确了各个视觉电生理检查方法的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
例如,在进行电图检查时,需要正确地放置电极,仔细调整刺激强度和频率,并确保患者的舒适度和合作度。
而在进行视觉诱发电位检查时,要求正确使用适当的刺激模式和参数,并采用有效的滤波和平均技术,以获得清晰可靠的检测结果。
在技术要求方面,规范注重强调了检查设备的品质和性能。
检查设备应具备良好的信号采集和处理能力,能够获取高质量的电生理信号。
同时,检查设备应具备与操作者进行有效交流的功能,以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顺畅性。
此外,规范还对视觉电生理检查的质量控制和结果解读做出了相关要求。
质量控制包括设备校准、电极质量检查和记录完整性审核等。
结果解读要求检查人员应具备充分的知识和经验,能够对检测结果进行准确的分析和解读,并提供专业的结论和建议。
法医临床学视觉功能评定能力验证计划
法医临床学视觉功能评定能力验证计划法医临床学视觉功能评定能力验证计划的研究随着科技的发展,法医临床学在犯罪侦查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其中,视觉功能评定是法医临床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对犯罪嫌疑人的视力、色觉等方面的检查。
为了提高法医临床学家的视觉功能评定能力,我们制定了一个名为“法医临床学视觉功能评定能力验证计划”的研究项目。
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这一计划进行详细阐述。
一、理论基础1.1 视觉功能的定义与分类视觉功能是指人类通过眼睛感知外界信息的能力,包括视力、色觉、空间觉等。
视觉功能的研究可以从生理学、心理学和神经科学等多个层面进行。
在法医临床学中,我们需要关注的主要是犯罪嫌疑人的视力和色觉状况,以便为案件侦破提供重要线索。
1.2 视觉功能评定的方法视觉功能评定主要采用客观检查和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客观检查包括视力表检查、色觉测试等;主观评价则是通过对犯罪嫌疑人描述他们所看到的事物来评估其视觉功能。
还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电子眼罩、色觉识别软件等,辅助进行视觉功能评定。
二、实践操作2.1 视力表检查视力表检查是一种常用的客观检查方法,主要用于评估犯罪嫌疑人的远视力和近视力。
视力表通常分为六个等级,从6/6(最佳视力)到0/60(严重失明)。
在检查过程中,我们需要让犯罪嫌疑人逐个读取视力表上的字母或数字,以确定他们的视力状况。
2.2 色觉测试色觉测试是另一种常用的客观检查方法,主要用于评估犯罪嫌疑人的色觉能力。
常见的色觉测试方法有戈达德颜色图谱测试、罗维林色觉测试等。
在测试过程中,我们需要让犯罪嫌疑人辨认出屏幕上显示的不同颜色,以确定他们的色觉状况。
2.3 主观评价在客观检查的基础上,我们还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主观评价,了解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是否存在视觉障碍等问题。
这可以通过询问犯罪嫌疑人关于他们的视力、色觉等方面的体验来进行。
我们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进行观察和分析,以获取更多关于其视觉功能的信息。
视觉功能障碍法医学鉴定规范
视觉功能障碍法医学鉴定规范(SF/Z JD 0103004—2016 2016年9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发布 2016年9月22日起实施)目次前言1 范围2 术语和定义3 鉴定原则4 鉴定方法附录A(资料性附录)视觉功能障碍程度分级标准前言本技术规范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技术规范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技术规范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苏州大学医学部、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夏文涛、王旭、刘瑞珏、郭兆明、陈捷敏、王萌、陶陆阳、周姝、俞晓英、项剑、陈溪萍、陈晓瑞、刘冬梅。
本技术规范所代替规范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F/Z JD0103004—2011。
视觉功能障碍法医学鉴定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视觉功能障碍检验、鉴定的基本原则、要求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人身伤害案件中涉及视觉功能障碍的法医学鉴定,其它需要进行视觉功能检验和评估的法医学鉴定亦可参照执行。
2 术语和定义2.1 视觉功能 Visual Function视觉功能的主要作用在于识别外物,确定外物以及自身在外界的方位,包括形觉、光觉、色觉等。
主要通过视力、视野、双眼视、色觉等检查以评估视觉功能状态。
法医学鉴定中的视觉功能障碍主要是指视力减退与视野缺损。
2.2 视力 Visual Acuity,VA视力,也称视锐度、视敏度,系指分辨物体表面两点间最小距离(夹角),用于识别物体形状的能力。
视力包括远、近视力。
远视力是法医学鉴定中评价视敏度最常用的指标。
远视力评价的工具和记录方法以国际标准视力表与小数视力为准。
2.3 视力障碍 Visual Impairment通常系指远视力障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视力障碍即指视力较正常降低;狭义的视力障碍则指远视力降低至中度以上视力损害或盲目程度。
法医临床学视觉电生理检查规范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SF/Z JD0103010——2018法医临床学视觉电生理检查规范The Guidelines on visual electrophysiological examination for clinicalforensic medicine2018-11-08发布2019-01-01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原则 (2)5 技术方法 (3)6 结果评价 (5)附录A(资料性附录)参考正常值 (7)附录B(资料性附录)电生理结果的分析与报告 (9)附录C(规范性附录)电极的安放位置 (10)前言本技术规范运用眼科学、视觉电生理的理论和技术,参考视觉电生理国际标准化委员会ISCEV发布的视觉电生理国际标准化文件制定,并结合法医学鉴定实践,规范视觉功能检查的内容、步骤和方法,为法医临床学鉴定提供依据。
本技术规范由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王旭,朱广友,于丽丽,项剑,常林,喻晓兵,夏文涛,范利华,杨英恺,史肖倩,卢韦华琳,糜忠良,郑拓。
本技术规范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发布。
法医临床学视觉电生理检查规范1 范围本技术规范规定了法医临床学视觉功能检测中的传统VEP技术及多焦VEP技术操作和结果评价。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法医临床学鉴定中涉及视觉功能客观检查的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 1193-2014 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GB/T 16180-2014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31147-2014 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并于2014年1月1日开始实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并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行)SF/Z JD0103003-2011 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4-2016 视觉功能障碍法医学鉴定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方法。
视觉电生理检查
b波的起源
光致感受器的超级化,减少了其突触终末 的递质释放,神经递质的依次调控着突触后的 双极细胞和水平细胞。ON双极细胞的去极化使 细胞外K+升高,发生在外网状层,进一步引导 Müller细胞的纵向流动,形成了ERG的b波。
同时内网状层上的细胞外K+也升高,可能 来自无长突细胞、双极细胞和神经节细胞的去 极化。
• 视觉诱发电位(Visual Evoked Potentials,VEP) 图形视觉诱发电位(P-VEP) 闪光视觉诱发电位(F-VEP)
• 其它包括:眼球震颤(Nystagmus) 视敏度(Visual acuity)
2020/3/31
列入国际标准化方案的检查项目
• 传统电生理
EOG(1993) ERG(2003) VEP(2004) P-ERG(2000)
– ISCEV建议眼球每1~2.5s改变方向(相当于 每2~5s一个完整的往复周期)
– 受视者应当在普通室光中预适应至少15分钟
2020/3/31
眼电图(EOG)
• 电极连接:
– 眼球相当于一个偶极子,角膜面为正极,球后为负极,当眼 球快速扫视运动会产生眶周的电流,直接与每个眼睛的静息 电位的大小成比例,电压变化可从置于眼角部鼻侧和颞侧的 皮肤电极测出
2020/3/31
眼电图检查(EOG)
• 诊断指标
– 光峰电位及时间 – 暗谷电位及时间 – 光峰电位与暗谷电位比值(
Arden比) 最大光峰电位/最小暗谷电位 =明适应期最大值/暗适应期最小值
正常范围是1.85~2.5,低于1.8异常 ISCEV: Arden比、光峰/暗基线比,光峰潜
伏期,暗谷/暗基线比
2020/3/31
法医临床学视觉功能评定能力验证计划
法医临床学视觉功能评定能力验证计划在法医临床学领域,视觉功能评定能力验证计划是一项至关重要的研究。
这项计划旨在评估法医人员在诊断过程中对视觉功能的判断和应用能力,以提高法医诊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这一计划进行深入探讨。
我们来了解一下视觉功能评定能力验证计划的理论基础。
视觉功能是指人眼对外界物体的感知能力,包括视力、色觉、空间定位等方面。
在法医临床学中,视觉功能评定能力验证计划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1 视力测定视力是指人眼对远近物体的清晰程度。
在法医临床学中,视力测定是评估视觉功能的基础。
通过测量被检者的眼睛能够清晰看到多大距离的物体,可以初步了解其视力状况。
常用的视力测定方法有国际标准视力表(ISO标准视力表)和我国国家标准视力表等。
1.2 色觉测定色觉是指人眼对颜色的辨别能力。
在法医临床学中,色觉测定对于判断被检者是否存在色盲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常用的色觉测定方法有色觉图谱测试和4-5-C色觉测试等。
1.3 空间定位能力测定空间定位能力是指人眼对物体在视野中的相对位置的识别能力。
在法医临床学中,空间定位能力测定对于分析案件现场的物证和痕迹具有重要价值。
常用的空间定位能力测定方法有立体视觉测试和运动视觉测试等。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一下视觉功能评定能力验证计划的实践操作。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医人员需要遵循以下步骤进行视觉功能评定能力的验证:2.1 选择合适的测试设备和测试环境为了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法医人员需要选择合适的测试设备和测试环境。
例如,视力测定需要使用标准的视力表,而色觉测定则需要使用专业的色觉图谱测试仪。
测试环境应保持安静、光线适宜,以免影响测试结果。
2.2 对被检者进行详细的问诊和体格检查在进行视觉功能评定前,法医人员需要对被检者进行详细的问诊和体格检查,了解其病史、用药史、家族史等方面的信息。
这些信息对于分析测试结果具有重要意义。
2.3 进行视觉功能测定根据被检者的具体情况,法医人员可以选择不同的视觉功能测定方法进行测试。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推荐适用《周围神经损伤鉴定实施规范》等13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通知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推荐适用《周围神经损伤鉴定实施规范》等13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司法部
•【公布日期】2014.03.17
•【文号】司办通[2014]15号
•【施行日期】2014.03.1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司法鉴定
正文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推荐适用《周围神经损伤鉴定实施规范》等13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通知
(司办通[2014]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局:为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推进司法鉴定标准化建设,保障司法鉴定质量,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周围神经损伤鉴定实施规范》等13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现予印发,推荐适用。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需要获取相关司法鉴定技术规范文本,请登录司法部或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网站(网址:,
);需要咨询相关技术问题的,请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联系(联系人:何晓丹联系电话:021-52367112)。
关于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使用情况请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汇总后反馈给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
特此通知。
附件: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目录(13项)及文本
司法部办公厅
2014年3月17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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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技术规范SF/Z JD0103010——2018法医临床学视觉电生理检查规范The Guidelines on visual electrophysiological examination for clinicalforensic medicine2018-11-08发布2019-01-01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原则 (2)5 技术方法 (3)6 结果评价 (5)附录A(资料性附录)参考正常值 (7)附录B(资料性附录)电生理结果的分析与报告 (9)附录C(规范性附录)电极的安放位置 (10)前言本技术规范运用眼科学、视觉电生理的理论和技术,参考视觉电生理国际标准化委员会ISCEV发布的视觉电生理国际标准化文件制定,并结合法医学鉴定实践,规范视觉功能检查的内容、步骤和方法,为法医临床学鉴定提供依据。
本技术规范由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王旭,朱广友,于丽丽,项剑,常林,喻晓兵,夏文涛,范利华,杨英恺,史肖倩,卢韦华琳,糜忠良,郑拓。
本技术规范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发布。
法医临床学视觉电生理检查规范1 范围本技术规范规定了法医临床学视觉功能检测中的传统VEP技术及多焦VEP技术操作和结果评价。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法医临床学鉴定中涉及视觉功能客观检查的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 1193-2014 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GB/T 16180-2014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31147-2014 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并于2014年1月1日开始实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并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行)SF/Z JD0103003-2011 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4-2016 视觉功能障碍法医学鉴定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方法。
3.1视觉功能visual function是指人体通过视觉系统的外周感觉器官(眼)接受外界环境刺激,经视觉中枢进行编码加工和分析后获得的主观感觉。
人眼的视觉功能一般包括:光觉、形觉、色觉、立体觉和对比觉等。
3.2视觉电生理学visual electrophysiology是指以临床神经电生理学的检测方法,对视网膜至枕叶视中枢不同部位的视觉相关神经电反应,进行检查并记录,客观测量人眼视觉功能的方法。
一般分为传统视觉电生理学和多焦视觉电生理学。
传统电生理学包括:视觉眼电图(Electrooculogram,EOG),视网膜电图(Electroretinogram,ERG),视觉诱发电位(Visual evoked potential,VEP)。
多焦电生理学包括:多焦视网膜电图(Multifocal ERG,mf-ERG),多焦视觉诱发电位(Multifocal VEP,mf-VEP)。
本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视觉电生理检查方法为法医学鉴定中常用的传统VEP技术及多焦VEP技术。
3.3视觉诱发电位visual evoked potential,VEP是指用闪光或图形刺激视网膜,在枕叶视皮层诱发出的电位活动。
VEP反映了从视网膜神经节细胞到视皮层的视觉通路的功能状态,是对视路功能的客观的检查方法。
主要包括闪光视觉诱发电位(Flash visual evoked potential,FVEP)和图形视觉诱发电位(Pattern visual evoked potential,PVEP)。
3.4扫描视觉诱发电位视力Sweep pattern visual evoked responses acuity,SPVERA是在记录稳态VEP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客观评定视力的方法。
通过记录多种空间频率的正弦光栅刺激反应的信号,经同步滤波和离散傅立叶分析处理,推算出振幅-空间频率曲线的最佳回归线,获得视力的最小分辨阈值,由此推算视敏度的技术与方法。
3.5多焦视觉电生理学multifocal visual electrophysiology是使用CRT刺激器对视网膜进行闪光或图形刺激,以反映视网膜各个微小局部信号特征的电生理检查方法。
多焦视觉电生理学可以客观评价视网膜和视觉神经系统的功能状态,主要包括多焦视网膜电图技术(multi-focal electroretinogram,mf-ERG)和多焦视觉诱发电位技术(multifocal visual evoked potential,mf-VEP)。
3.6多焦视觉诱发电位multifocal visual evoked potential,mf-VEP是通过伪随机改变的刺激图形,记录到大脑枕叶皮层多位点电位反应的电生理检查方法。
计算机控制使视野各小区的刺激交替(或部分重叠)进行,通过数字信号处理计算刺激信号与反应信号的相关函数,从而把对应于视野各小区的反应提取出来,在一次短时间的记录中得到视野各小区的反应。
4 基本原则4.1 鉴定原则1)鉴于视觉电生理检测技术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实际鉴定中可根据视路损伤的部位、性质与实验室具体技术条件,选择适宜的检测方法。
2)鉴于视觉电生理检测技术的局限性,实际鉴定中可采用多种方法、多种指标综合评定以提高结果评价的可靠性。
3)需满足视觉电生理国际标准化委员会(ISCEV)对视觉电生理设备硬件的基本要求;能具体作出ISCEV标准所要求的检查项目。
4)在满足本技术规范规定的检测技术的同时,鼓励采用视觉功能客观评定的最新技术和方法。
5)视觉电生理的正常值与实验室环境、设施有关,各实验室应设定本实验室的正常值数据。
4.2 鉴定方法4.2.1 外部信息收集及审核收集与视觉功能障碍相关的病历资料、诊疗过程、电生理检查等资料。
鉴定人应注意视觉电生理的检测时机是否恰当;对于外部信息的视觉电生理报告,鉴定人应审查判断该检查内容是否齐全(具体见3.2.2视觉电生理检查项目的选择)以及检查中各项指标是否与临床表现存在矛盾等。
4.2.2 视觉电生理检验项目选择1)疑有视觉功能障碍者,应进行视觉电生理检查;常规进行闪光视觉诱发电位(F-VEP)和图形视觉诱发电位(P-VEP)两项检测,检验时应双眼对照。
2)疑有视神经损伤者,需行闪光视觉诱发电位(F-VEP)检查,双眼对照,必要时加做图形视觉诱发电位(P-VEP)检查。
3)疑有视力降低者,需行图形视觉诱发电位(P-VEP)检查,双眼对照,P100波空间频率值等结果可以客观推断视力水平。
4)对于屈光间质混浊者,应行闪光视觉诱发电位(F-VEP)检查,双眼对照,以判断眼底及视传导功能。
5)疑有视野缺损者,可行多焦视觉电生理检查,如多焦视觉诱发电位(mf-VEP)检查及多焦视网膜电图(mf-ERG)检查。
5 技术方法5.1 视觉诱发电位(VEP)视觉诱发电位根据给予视网膜刺激方式的不同,分为闪光视觉诱发电位(F-VEP)和图形视觉诱发电位(P-VEP)两大类。
闪光视觉诱发电位(F-VEP)根据刺激器的不同,分为Ganzfield刺激闪光VEP 及Goggles眼罩刺激闪光VEP,图形视觉诱发电位(P-VEP)根据刺激方式的不同,分为图形翻转VEP 及图形给/撤VEP。
5.1.1 基本技术5.1.1.1 刺激参数1)闪光:刺激野最少大于20°(可用弥散光刺激器),最大时程5ms,背景光亮度为(17~34)cd·s/m2(5~10fL,3.43cd·m2=1fL),频率<1.5Hz。
2)图形翻转:刺激野最小一边应大于20°。
图形为正方形、屏幕黑白格数量相等,变换时屏幕亮度不变。
固视点位于刺激野中央。
翻转频率为1~3次翻转/秒(0.5Hz~1.5Hz)。
白色图形亮度最少应为80cd·m2,刺激野亮度均匀,尽量缩小刺激野中心与周边区域亮度差,对比度不低于75%。
最少应记录两种大小方格(1°和15′或相近空间频率)反应。
3)图形给/撤:除刺激间背景亮度参数外,其余与图形翻转一致。
图形的出现或消失不引起屏幕亮度的变化,间隔期屏幕背景亮度与最大和最低亮度的平均值接近。
推荐图形的呈现时间为100ms~200ms,间隔至少400ms的弥散背景。
5.1.1.2 电极1)推荐Ag-AgCL或金盘电极作记录电极。
2)安放位置:记录电极:Oz,也可在其左右旁开5%、10%的位置作O1、O3,O2、O4位的多电极记录。
参考电极:前额Fz位,地电极:前额、颅顶或耳垂。
5.1.1.3 记录参数滤波器通频带低通频率为≤1Hz,高通频率≥100Hz。
放大倍数一般为2~5万倍,通道之间误差小于1%。
前置放大器的输入阻抗最低为100MΩ,放大器与受检者完全电隔离。
信号的数字采集大于500次/秒。
平均次数取决于噪音水平,60次左右平均较为适合。
儿童平均次数可适当减少。
瞬态VEP的分析时间应在250ms以上,图形给/撤VEP需500ms。
5.1.2 检查规程5.1.2.1 受检者准备自然瞳孔,记录大小。
矫正视力。
5.1.2.2 检查项目及步骤1)闪光视觉诱发电位(F-VEP)a. Ganzfeld全野刺激:受检者各位置电极安装后,用眼罩遮住非受检眼(需严密不透光),依次选定2.0Hz、12Hz频率对受检眼进行检测,检测完毕后,对侧同法进行。
b. Goggles眼罩刺激:受检者各位置电极安装后,用Goggles眼罩带于眼睛上,不要过度眨眼,以使肌肉放松;采集数据时依次以1.9/s、3.9/s、5.9/s、10.9/s四个频率分别对双眼进行连续闪光刺激,一般每一频率单眼采纳次数为60-100次,两眼分别测定,测定一眼时,受检眼闪烁红光,另一眼不闪红光。
2)图形视觉诱发电位(P-VEP)图形翻转刺激:受检者坐在棋盘格刺激器前,眼与屏幕的距离限制在2米以内,且应与屏幕中央在同一水平;采集数据时采用1.9/s频率下,按照7′、13′、27′、54′、108′、215′、322′(此为常用视角,可按要求调整)由小到大的视角顺序,有选择地应用此七个视角的方格对双眼分别进行刺激,一般每一视角单眼采纳次数为60-10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