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08年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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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08年无障碍
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计划
为确保2008年奥运会和残奥会的顺利召开,做好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依据《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市政府奥运会前重点工作倒排工期折子工程》和奥运会和残奥会对场馆及城市无障碍设施的要求,以及建设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的通知》(建标〔2007〕261号)精神,以市各区(县)政府、有关单位和部门报送的2008年本辖区、本系统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为基础,制定我市2008年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
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完善首都城市功能,体现人文关怀,使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贯彻“人文奥运”理念,为举办高水平、有特色的奥运会和残奥会提供良好的无障碍环境,并为我市在“十一五”期间,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各相关责任单位要依据本部门职责,在2008年5月31日前对奥运场馆和城市重点地区及其周边地区、城市道路、公共交通、旅游景点、大中型商场、超市、医院、邮局、学校、城市公园(含城市广场和绿地)、机场、火车站、社会福利设施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及行政机关和司法部门对外接待机构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全面进行查遗补缺工作,确保奥运会和残奥会赛事期间的使用。做好城市交通无障碍工作,实现城市无障碍主要交通网络与场馆的有效衔接。
2008年5月31日后,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对照建设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的通
知》的要求,开展广泛的现状情况基础调研工作,在完成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十一五”后三年(2008年--2010年)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的实施计划及落实保障措施。
(一)新建工程
1.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的规定,落实无障碍设施设置设计工作。按《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BJ122-99)技术标准,在相关无障碍设施的关联性、系统性、连贯性及细部节点处理等方面切实做好设施设置的人性化设计,确保新建工程全部符合无障碍设施设计规范。残奥会比赛、训练场馆要满足残奥会的特殊无障碍要求,各施工图审查单位,要切实作好审查工作并承担因审查不到位出现问题的责任。
2.各建设、施工单位要严格按规划和审定的施工图纸施工。市规划和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监管。凡未按《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技术标准实施的,规划部门不得进行规划验收,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并根据具体情况和情节,依据规定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并给予处罚。
(二)改造工程
各单位,各区(县)政府要在2007年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的通知》及2007年市政府召开的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落实年度改造计划任务。为制定好本辖区、本部门“十一五”后三年(2008年--2010年)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的实施计划及落实保障措施,全面启动和完成基础调研工作。
三、完成时限
(一)奥运会和残奥会举办工作涉及的项目
完成时限:2008年5月31日前
检查验收时限:2008年6月30日前
(二)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涉及的项目(列入2008年改造计划的项目)
完成时限:2008年10月31日前
检查验收时限:2008年11月30日前
四、2008年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
(一)交通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
1.城市道路
(1)对31个奥运场馆、39个签约酒店、11个定点医院以及27个旅游景区周边31条无障碍设施不完备的道路进行提升改造。
(2)对地铁出入口与周边道路的衔接实施无障碍设施系统性、连贯性改造。
2.城市公交
(1)增加无障碍车辆,力争在奥运会前无障碍车辆总数达到2835辆,确保奥运会和残奥会无障碍公交车辆的需求。
(2)开通安立路无障碍快速公交线路,配置90辆无障碍公交车。
(3)对34条奥运专线进行无障碍改造,线路中主要中途站要达到轮椅使用者的通行要求。
3.轨道交通
(1)继续完善1号线、2号线、13号线、八通线所有车站无障碍设施提升改造。包括在两个出入口铺设有完整的盲道和设置盲文标识;至少有一个出入口配置无障碍升降平台或爬楼车;在所有站台配备移动坡道。
(2)加快5号线无障碍设施建设施工进度,确保6月底前完成5号线16个车站站厅到地面的升降平台的安装;实现所有车站至少有一个出入口轮椅能够从站台到达地面;对崇文门站等3座车站实施提升改造,实现两个出入口能够满足轮椅使用者无障碍通行。
(3)特别要关注既有线路无障碍垂直电梯的建设和改造,实现能够满足轮椅使用者无障碍通行。
(4)加强对新建轨道工程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监督,特别要关注无障碍垂直电梯的建设,确保无障碍设施齐全有效。
4.出租车
制定无障碍出租汽车技术规范,组建1个不少于30辆直入式无障碍出租汽车的车队。
5.省际客运站
加强对已实施改造的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6.开展现状情况调研工作,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制定与本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十一五”后三年(2008年-2010年)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委、奥组委交通部、市
交管局、市建委、各区县政府
(二)大中型商场、超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
1.以奥运场馆周边和重点商业街区内大中型商场、超市以及第一批达标商业设施为重点,开展查漏补缺工作;继续实施奥运场馆周边和重点商业街区内大中型商场、超市无障碍设施改造,使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到90%以上。
2.开展现状情况调研工作,制定“十一五”后三年(2008年--2010年)商业无障碍设施系统建设和改造的计划。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
(三)奥运场馆及其他体育场馆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
1.新(改、扩)建奥运场馆的无障碍设施,应满足奥运会和残奥会的赛事要求。对已验收项目开展查漏补缺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竣工项目进行检查。
2.以大型观演类公共体育场所为重点,对已完成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任务的场所,开展查遗补漏工作;严格按照《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规划导则》的相关要求,对未完成改造任务的大型公共体育场所,开展监督检查的技术指导工作。
3.开展现状情况调研工作,制定“十一五”后三年(2008年--2010年)体育设施无障碍设施系统建设和改造的计划。
责任单位:市“2008”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