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维修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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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地面维修设施

2010年8-9月

第1部分: 维修机库

修改要点说明:

1 标准部分:

—增加了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根据标准内容,重新引用了3个行标替代原引用的行标:MH/T 3011.3 MH/T 3011.23 MH/T 3013.3

第1部分: 维修机库

2 定义部分:

-对维修机库、机库大门的定义进行了修订

-增加了机库大厅及服务地井的定义

3 机库概述部分:

3.1 安全间距:机库与相邻建筑物的间距应修订为符合GB50284的要求

3.2 屋顶:增加了火灾探测器、航空障碍灯的要求

3.3 机库大门:对供电、防结冰措施进行了修订,增加了安全保护装置、人

员疏散小门的要求

3.4 地面:考虑到航空器的维修要求,对地面排水坡度进行了限制

第1部分: 维修机库

4 机库设施部分:

4.1 采暖和通风:

-增加了机库大厅使用的吊装式燃气辐射装置采暖设备;

-将出现火警信号时自动关闭通风设备改为由消防值班室进行控制;

4.2 照明和电气系统:

-电气系统原5.2.1-5.2.5条合并为应满足MH/T 3013.3的要求;

-对电源插座、安装高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修订;

-机库照明从符合航标改为国标;

-增加了机库内应急照明的要求;

-不具备防爆功能的专用测试设备,如在爆炸危险区内使用,认可的可燃气体爆炸下限从20%修改为10%,,并增加了批准要求;

第1部分: 维修机库

4.3 给、排水:增加了在机库大厅设置足够数量的紧急淋浴及眼冲洗台的

要求;

4.4 增加了压缩空气、起重设备、航空器维修工作梯(平台)的要求;

5 消防部分:

5.1 增加了机库爆炸危险区的划分标准;

5.2 增加设置应急广播系统;

5.3 增加了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表,取消了标准其它部位对建筑构件耐火

极限的说明;

第1部分: 维修机库

6 机库管理部分:

6.1 增加航空器的油箱检修应遵守手册及相关国家规定中的要

求的说明;

6.2 将在机库内进行的局部喷漆工作改为补漆;

6.3 将遇大风关闭机库大门修改为实行恶劣天气预警;

6.4 增加了航空器在机库内拖行应遵守拖行条例的要求;

6.5 增加了机库安保措施的要求。

第3部分:发动机修理作业场所

修改要点说明:

1.本部分为MH/T 3012的第3部分。

本部分代替并废除MH 3145.73-2001《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3单元:地面维修设施第73部分:发动机车间》。

2.本部分与MH 3145.73-2001相比增加和取消了部分引用标

准。主要是根据国家标准的改版和发动机作业场所应涉及到的

相关标准。具体内容是:

第3部分:发动机修理作业场所•增加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为规范性引用文件。

•增加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为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GB 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为规范性引用文件。

•增加HBJ11 《航空发动机试车台设计规程》为规范性引用文件。

•增加GB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为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3部分:发动机修理作业场所

•增加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为规范性引用文件。

•用GBZ1 替代TJ 36-79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取消MH 3145.88-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第3单元:地面维修设施第88部分:维修作业场所的污水排放,作为引用标准。

•取消MH 3145.86-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第3单元:地面维修设施第86部分:维修设施照明,作为引用标准。

第3部分:发动机修理作业场所

3.重新描述发动机作业场所的定义,将能够实施发动机维

修工作的作业场所细化为:能够实施发动机检测、修

理、排故、定期检修、翻修和改装的作业场所,一般包括:发动机分解装配作业场所、发动机零部件修理作业场所和试车台。(CCAR145)

3.将

4.2.2 修理车间地面载荷设计为3 t/m2 更改为:修

理作业场所地面应满足最大载荷的需要。将重型设备的安装应有专门的基础的描述,修改为:重型设备的安装基础应符合设备制造厂家的技术要求。

第3部分:发动机修理作业场所

5.将4.2.3 通常修理车间包括清洗、无损探伤、零件检

查、机械加工、焊接、热处理、表面处理及手工修理等工作场所,其设置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的描述修改

为:修理作业场所设置的工种、工序和安装的设备应满足承担的修理任务的需要,作业场所的布局应按照工序或产品要求进行。不对修理作业场所构成进行限制。

6.增加了4.3.4 试车台设置的储油罐、废油罐及输油管道

应符合GB 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的有关要求。在旧版中没有对储油罐等进行要求,这里将它们视为试车台的组成部分。

第3部分:发动机修理作业场所

7.将原标准中4.3.5应对试车台采取防震、隔音措施修改为

4.3.6试车台噪声控制应符合GB 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

标准》。

8.参考MH/T 3011.23 民用航空器维修地面安全第23

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设备的安全技术规范。增加了

5.4 、

6.3 可移动零件存放架、可移动工装存放架应有

可靠的制动或锁定装置的内容。

9.对原标准6.1对工作梯的要求明确了:应符合MH3011.23

《民用航空器地面设备安全技术规定》要求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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