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滨海工业区说明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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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规划背景
1.1发展环境
绍兴县滨海工业区位于绍兴县中部北端滨海,西距杭州60公里,东距宁波108公里,北距上海249公里,是我国长江三角洲与浙江省杭州湾二侧地区产业带与城镇群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区东临曹娥江,南界绍兴市越城区,西面与绍兴县齐贤镇及萧山市接壤,北临钱塘江,总面积95.8平方公里。

开发区包括县马鞍镇(不含马海片)及原县现代农业开发区范围,距绍兴市城区及县城柯桥只有15公里左右,离杭甬高速公路三江道口不到3公里,距萧山国际机场约20公里,目前直通县城的柯海公路正在建设之中,因此区位条件非常优越。

1.2规划定位
本开发区是绍兴县建设二个中心(国际纺织品贸易中心、国际纺织品制造中心)的制造业主体园区,其发展目标是要成为国际纺织制造中心与滨海新城,同时融合其它旅游、现代住区等内容,其主要产业发展为纺织品制造业,包括化纤、织造、染整、服装、纺织专用设备等,高技术含量新兴产业,包括机械、新型建材等产业、信息服务、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电子设备制造等,及其它生产与生活配套服务业。


1.3总体布局
规划以柯海线及绍三公路、兴滨路为依托,结合山体、水系及环状堤塘河绿形态特征与系统构成,形成南北两片、主次公共服务中心、主次绿心、九个工业园区、三个居住片区、一个滨海旅游度假区的规划用地结构。

规划通过内部生态核、景观核与活动核的综合型“绿心”贯通绿轴,形成网络状与中心放射状相结合的绿地系统,把钱塘江、曹娥江等原生环境引入工业园区内,构筑与大型工业区相适应的、层次分明的大尺度生态绿化体系,形成富有特色的生态化的绿地景观系统。

规划工业用地总面积37平方公里,居住人口18万。

1.4开发时序
规划工业区分三期建设,主体发展方向为由南往北,一期为南片沿江区域及西侧居住片区及公共主中心,其中3.6平方公里的启动区块已基本完成招商,正在建设之中。

规划工业用地以园区、居住用地以片区
或街坊为单位滚动开发,规划一片,开发一片,形成一片。


2基地现状
2.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滨海工业区一期用地。

用地范围西起曹娥江、东至规划的环西路,南起规划的萧绍路、北至规划的南三路及北三路。

总用地面积23.35平方公里。

2.2用地现状
基地属河口冲积平原,地势平坦,水系发达。

现状道路大多为塘路,标高较周围用地高出4-5米,道路两侧为护坡。

农田与鱼塘分布广泛,河道两侧村庄密集。

位于基地西侧的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西北部的启动区(占地3.6平方公里)场地已平整完毕,主要道路正在修建,招商工作也已完成。

另外,基地内现有110kv 变电所一座,工业区热电厂位于基地的西南角,目前也正在动工兴建。

2.3人口现状
本次规划范围涉及马鞍镇所属的新围村、新建湖村、红旗闸村、前进闸村等19个自然村,总户数3087户,人口共10239人。

村庄主要分布在河道两侧。

4现状常住人口统计表
2.4建设用地现状
规划范围内共有建设用地374.12公顷,占总用地的16%。

农居用地:主要集中在河道两侧,共104.4公顷,农居用地内建筑密集,缺乏必要的配套设施,景观

杂乱。

工业用地:由于交通条件影响,现状工业用地分散在各条塘路两侧,占地43.66公顷。

企业规模大小不一,以污染较为严重的印染业为主,由于大多位于较好的地理位置与缺少规划整合,不利于开发区综合效益的提升。

公共设施用地:主要有村委、饭店、商店、小学、幼托等用地,规摸均较小,大多分布在每个村的中心地带。

现有公共设施缺乏统一规划,布局凌乱,标准较低。

道路用地:现有道路大多建在围塘之上,标高比两侧农田要高出4-5米,且路面等级较低,路面宽度较小(仅6米左右),两侧无围护设施,没有路灯,为行车安全带来隐患。

其它用地:目前有110kv 输电线路2条,110kv 变电所1个以及国内最大的日处理能力达60万吨的污水处理厂。

因缺乏统一规划,现有的输电线路和污水干管走向与总体规划中道路和地块划分有冲突,将来需局部改建。

另外,工业区的热电厂与水厂也正在动工新建。

表2.4-1 现状用地一览表

2.5产业发展状况
目前开发区发展形势喜人,启动区块已基本招商完毕,场地平整也已基本完成,且正在接洽商谈过程中的项目非常之多,同时项目也有越来越大趋势,如PTA 项目等,产业门类也在以纺织化工为主的同时有向其它产业延伸的情形。

表2.5-1 落户启动区企业情况表


2.6景观现状
规划区内地势平坦,河网密布,农田与鱼塘分布广泛,河道两侧村庄密集,区内主要道路则建在围垦大堤上,局部堤侧有防护林,基本为典型的江南水乡风光。

具体可细分为:特色水产养殖景观;广阔的田园景观;沿曹娥江的湿地特色景观;河路堤景观。

由于缺乏统一规划,现有公共设施规模小、标准低,外观杂乱;工业企业布局分散;输电线路及污水干管走向凌乱交错,随意分割地块,大大降低了地块的完整性与利用率。

3规划总则
3.1规划依据
规划依据由不同层次的法定文件与地方文件构成,其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国家标准具有强制性,其它则根据不同的内容具有相应的强制性或参考性。

3.1.1法律
1、1989.1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1998.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1989.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1.2地方法规
1、1992.1《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2、1998《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3.1.3行政法规
1、1993.6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条例》
2、1992.6《城市绿化条例》
3、国发(1996)1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
4、中发(1997)1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
3.1.4部门规章
1、1991.9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2、1995.9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3、建设部建规(1996)525号《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的几点意见》

4、1993.11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3.1.5地方规章
1、浙政发(1994)152号《关于加强省级开发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2、浙建规(1995)《省级开发区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若干规定》
3、浙建规(1997)10号《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的意见》
4、浙建规(1997)112号《关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贯彻意见建议的报告》
3.1.6国家标准
1、GBJ137-90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2、GB50180-93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
3、1979.6国家建委、卫生部《综合医院建筑标准》
4、1986.11城建部、国家体委《城市公共体育运动设施用地定额指标暂行规定》
5、1993.1CJJ48-92建设部《公园设计规范》
6、1987.10GBJ99-86国家计委《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7、GB50220-9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8、1988.10公安部、建设部《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9、1991.8建设部《内河通航标准》
10、GB3095-96国家环保局《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11、GB3838-88国家环保局《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12、GB8978-8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13、GB3096-93国家环保局《城市区域环境嘈声标准》
10
14、CJJ27-89《城市环境卫设施设置标准》
15、CJJ50-92建设部、水利部《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16、GB50201-94建设部、水利部《防洪标准》
17、GNJ1-82公安部、城建环保部《城镇消防站布局与技术装备配备标准》
18、GBJ13-86国家计委《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19、GBJ14-87国家计委《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20、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1、SD157-85城建环保部、水利电力部《城市电力网规范设计导则(试行)》
22、YDJ8-85邮电部《市内电话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23、GB50028-93建设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3.1.7规范性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
1、《中国21世纪议程》
2、2002.7同济大学《绍兴市城市发展战略研究》
3、中共绍兴县委(2002)49号《中共绍兴县委、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滨海工业区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
4、2002.8浙江省经济建设规划院《绍兴县滨海工业区战略规划及开发对策研究》
5、2002.4绍兴县海涂资源开发办、绍兴县规划设计院《绍兴县滨海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02-2010)》
6、2002.6绍兴县滨海工业区管委会、绍兴县规划设计院《绍兴县滨海工业园区区启动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7、2000.7绍兴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绍兴县马鞍镇总体规划(2000-2010)》
8、2002.5绍兴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所《绍兴县滨海工业园区防洪规划报告》
9、2000.9绍兴县环境保护局《绍兴县2001年至2015年环境保护规划》
10、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绍兴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1997.12《曹娥江流域综合规划》
11、绍兴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编1998.8《绍兴县防汛防旱手册》
12、绍兴县统计局《绍兴县统计年鉴2001》
13、2002.9绍兴县滨海工业区管委会、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绍兴县滨海工业区总体布局研究》3.2规划理念
3.2.1整体协调理念
根据已编制完成的工业区总体规划,在用地布局、道路走向、配套设施要求等方面进行具体落实与细化。

同时,结合具体项目要求与村庄等深化调查资料,对用地进行具体布局,使保证滨海工业区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又具有开发建设的可操作性。

3.2.2可持续发展理念
根据《中国21世纪议程》指导性文件等有关精神,确定发展是前提,发展又必须坚持综合、长期、渐进的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与对策,即在保持经济较快增长的基础上改善增长的质量,谋求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要与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逐步实现人口、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3.2.3环境与形象塑造理念
与以往的工业区建设不同,工业区的生态、环境建设从而使工业区具有一个良好的对外形象,正在越来越成为工业区投资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由于本工业区属独立型而非城市依托型,其生活设施的合理与完整配套更是显得十分必要。

因此,从环境与形象塑造方面谋求特色与创新,是滨海新城规划的重要内容。

3.2.4城市经营理念
城市经营作为一种新的观念,其核心就是用市场经济的观点来重新认识和重视城市建设,实现资源在容量、结构和秩序上的最大化、最优化。

即政府要把城市视为一个巨大的资源聚合体,合理配置这些资源,挖掘这些资源的潜力,对城市整体进行经营。

规划通过用地数量结构、用地布局、公益性与营利性项目的不同安排以及综合形象塑造等方面提升城市的综合价值,从而为具体城市经营打下良好的基础。

3.3规划定位
创造一个以国际纺织制造中心、研发及高新科技为产业特点的功能合理、配套完善、生态健全、特色明显、环境优美、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工业区与滨海新城。

3.3.1现代化的工业园区
立足于绍兴县建设二个中心(国际纺织品贸易中心、国际纺织品制造中心)的发展战略目标,成为未来绍兴县产业发展的主体工业产业基地,同时,由于其规模与产业特色的区域地位,应作为国际纺织制造中心,并相应地配套各类服务设施。

3.3.2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的公共中心
公共中心建设是大型独立型工业区建设的重要一环,规划工业区与居住区的配套公建集中布置形成主中心,配套完整,集聚效益明显,启动便利,同时通过空间景观艺术处理,建立完整的公共开放空间,以特色化的公共中心营造开发区的主体形象。

3.3.3高品质的住区
规划区内拥有独特的自然河道条件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有条件利用特有的河、塘、路、堤等资源,建设高品质的滨河住区。

住区为工业开发配套,与工业区有机结合,由近期至远期逐渐增多。

我国工业园区的用地结构类似于城市,功能比较齐全,相对独立完整。

其中工业科研用地比例一般为30-50%,居住用地比例一般为18-30%,公建用地一般为6-11%,绿地一般为7-15%,科研用地与绿地普遍较少。

针对此种情况,滨海工业区一期用地本着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适量增加科研与绿化用地,全面提升工业区的质量,使各类用地均衡发展。

4.2规划结构
4.2.1规划构思
根据总体规划,滨海工业区的主中心位于本规划区南部的中心地带,其东西二侧为居住片区,其它为工业园区。

规划考虑依托主中心,通过蓝色(水域)、绿色(绿地)及道路网络将周围的居住与工业串联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创造一个生态型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同时通过中心区的景观轴线与公共开放空间组织,形成形象鲜明的开发区主体景观。

4.2.2规划结构
滨海工业区一期用地的规划结构可以概括为“一心二片三园与环带绿地”。

“一心”指整个滨海工业区的主中心,由配套完善、景观丰富、形象突出的服务于工业与居住区的各类公共设施组成,工业区的标志性建筑也集中在这个区域。

“二片”指一期用地中的二个居住片区,分别布置在主中心区的东西两侧,对集聚中心区的人气、方便居民生活非常有利。

“三园”指规划区内根据产业结构的不同形成的三个工业园区。

分别指北部的化纤产业园区、中部的印染纺织产业园区、东南部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环带绿地”指围绕一期用地周边的外围环状绿地及内部管线走廊、快速路沿线防护绿带,与其它穿
插在用地中的沿河绿带一起形成网络化、生态化、景观化的绿地系统。

4.2.3空间景观
本规划区的空间景观结构可以概括为“六带二轴一区”。

规划通过六条工业区绿化景观带、两条主中心绿化景观轴及主中心形象展示区,以水系为主脉,创造富有现代水乡特点的城市景观。

1、“六条工业区绿化景观带”指柯海线两侧、萧绍海塘外环河两侧、环塘河两侧、红旗闸主江两侧、七三丘环塘河两侧及七三丘南横江两侧形成的绿化景观带。

带与主中心区内的景观带相连,并与工业区绿心相交,形成工业区良好的生态绿化体系。

2、中心区以人工型的街道广场空间与自然型的绿地水体空间形成二个相对独立又部分结合的步行景观系统,营造出一种既有城市氛围又有生态情趣的公共空间系统与景观环境,构成为两条空间主轴线作为中心区的绿化景观轴。

3、“主中心形象展示区”指主中心区成为一、二、三期整个工业区的主要服务功能区、居民休闲活动区、形象展示区、中心区,通过城市空间、绿地系统、建筑界面等控制,形成富有特色的现代化工业区形象。

4.3用地分类与适建性
4.3.1用地分类标准
本区规划建设用地分类按照国标GBJ137-90《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确定本次规划的用地分类,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绿地、市政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等按国标划分至用地小类。

4.3.2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
表4.3.2 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注:√为可兼容;×表示不兼容,O为有条件兼容,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

4.3.3未列入上表中的建设项目,由主管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应先提出调整规划,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4.4开发时序
滨海工业区一期用地在开发空间的推进上遵循从北向南,从东到西,基础设施超前配套,工业、居住、商贸同时启动的开发原则,可分成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规划区东北侧的启动区开发为推动,建立起由若干工业组团、启动区服务中心、启动区道路等组成的工业区基本形象。

并修建快速路柯海大道,为工业区向南推进打下基础。

第二阶段:扩大工业园区招商引资的力度,北部工业园区的开发稳步推进。

在南部E2区块内解决村庄人口的动迁安置需求。

建设南五路,在其与柯海大道相交处的西侧启动建设工业区的主中心,先期建设的项目可为行政管理大楼、宾馆、商住设施、市场及滨河绿化景观系统,力求在较短的时期内建立起滨海工业区良好的景观形象与投资环境。

第三阶段:工业园区一期建设全面向西、向南推进。

随着就业人口的增加,建设南部工业小区服务中心,以及为就业人口服务的居住片区、村庄拆迁安置用地,规划区环境景观框架形成,规划得到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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