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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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许庄街道赵王社区

硬质道路工程

议标文件合同编号:xzzw-06/sndl

泰州市高港区许庄街道赵王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议标公告

为了切实做好为民服务工程,改善村容村貌,经社区两委会研究决定,今年新建董庄三、四组以及李王七、十、十二、十三组水泥路道。为保证工程质量,体现两委会阳光运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此项工程为全垫资工程,望有相应施工资质和垫资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于2010年4月24日前到社区办公室报名,购买议标文件,并于4月24日上午9:00到社区集中,进行察勘现场,以便参加4月26日的公开议标会。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议标权利,不得参加议标。

特此公告

许庄街道赵王社区

投标须知

1、此项工程为新建董庄三、四组以及李王七、十、十二、十三组水泥路道。

2、投标人应具有相应工程施工的资质和全工程垫资能力。带施工资质证明参加议标。

3、议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款。

4、参加议标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10000元,才有资格参加,未中标的保证金全额退还。中标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5、投标人必须于2010年4月26午9: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社区议标工作人员手中,逾期递交无效。

6、投标人必须于2010年4月26日上午9:30前到村办公室参加议标,逾期不参加的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议标、定价原则:公开最高标底,以最低价中标。

8、此工程在2010年8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量。

许庄街道赵王社区

议标文件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全部工程量:

铺设水泥路工程量:董庄三、四组以及李王七、十、十二、十三组水泥路道。全长1470米,两侧备土、绿化、环境整治。

路面宽度原则3米、厚度12厘米以上、混凝土标号达300号。

2、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能力、全工程垫资能力。经招标方预审合格才能购买议标文件,参加议标。

3、投标费用

(1)每套议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2)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律自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发包方对上述费用概不负任何责任。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4、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考察,以获得投标所需的资料。投标人对发包人、议标文件中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作

出的任何推论、误解和结论,发包人概不负责,发包人将于2011年4月24日上午9:00组织投标人查勘现场,集中地点:赵王社区居委会。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5、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包括:

(1)投标报价书;

(2)投标保证金;

(3)投标辅助(含施工组织设计、工期、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机械设备投入情况、人员、技术力量投入情况)

(4)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6、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按每平方米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道路的全部工程量所需的全部费用。

7、工期

本工程合同工期为60个历日,计算时间自发布开工令之日起。

8、投标保证

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其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未中标的议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周内退还(不计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协议书时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初验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9、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应装袋密封,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封袋面上应标明

(1)发包人的名称和地址;

(2)投标的合同名称及其编号;

(3)在2011年4月15日9:30(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

(4)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4月26日9:00前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赵王社区会议室。

三、开标、议标、定标

10、发包人将于2011年4月26日上午9:30时在赵王社区会议室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派代表参加。若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则发包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

11、议标

(1)议标、定标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按最低价中标的办法定标,投标报价最低确定为中标单位。

(2)议标内容

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是否提出了招标人不能接受的保留条件。

四、合同

12、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时间内前来签约,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应由其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13、工程开工

承包人收到开工通知后,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从速开工。

14、安全生产

承包人应按规定加强安全技术管理,保证工程现场施工的安全,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善,或应其职工的过失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和工程质量事故,以及其他人为事故,其全部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15、计量和支付

本工程以单价承包,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为准。中途对该工程不进行任何方式的价格调整,验收合格后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0%的工程款,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由招标方付清工程余款。

16、档案资料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须根据道路工程档案管理的要求整理工程档案,30日内须向发包方移交完整的档案资料(一式叁份)。

五、技术条款

17、工程质量应达到《道路建设工程》的要求:

(1)必须按图纸施工;

(2)整路

(3)下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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