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资金交存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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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维修资金交存业务指南

房地产开发企业发起维修资金交存业务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办人员登录维修资金系统进行新增

楼盘,在系统中录入《房屋实测报告》编号,从测绘系

统进行房产基础信息采集。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办人员对房产基础信息采集数据进

行加工整理。

输入幢号

标出有无电梯

确定房屋性质(定销/动迁、普通)

房屋合并(将阁楼等归并)

建立单元(把房屋分别归类到各单元)

录入业主信息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办人员在住建局端系统发起交款申

请,由系统自动根据房屋信息(房屋性质、面积、电梯)计算应交款,并打印《商品住宅维修资金交款房屋分户

清册》。提交市局审核。

市住建局维修资金监管处审核通过并发送至银行

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交存

⏹通过系统打印《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批量交款通知》

⏹持身份证件、《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批量交款通知》、《商

品住宅维修资金交款房屋分户清册》与支票,至通知

指定的维修资金托管银行柜面办理存款业务。

维修资金托管银行资金入账、打印票据

⏹办理打印《苏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与《苏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卡》

房地产开发企业领卡,向业主收取维修资金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办人员前往银行领取《苏州市市区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与《苏州市市区住宅专

项维修资金卡》后向相关购房人收取维修资金,并发

放收据与维修资金卡。

参见流程图4

流程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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