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资金交存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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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维修资金交存业务指南
房地产开发企业发起维修资金交存业务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办人员登录维修资金系统进行新增
楼盘,在系统中录入《房屋实测报告》编号,从测绘系
统进行房产基础信息采集。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办人员对房产基础信息采集数据进
行加工整理。
输入幢号
标出有无电梯
确定房屋性质(定销/动迁、普通)
房屋合并(将阁楼等归并)
建立单元(把房屋分别归类到各单元)
录入业主信息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办人员在住建局端系统发起交款申
请,由系统自动根据房屋信息(房屋性质、面积、电梯)计算应交款,并打印《商品住宅维修资金交款房屋分户
清册》。提交市局审核。
市住建局维修资金监管处审核通过并发送至银行
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交存
⏹通过系统打印《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批量交款通知》
⏹持身份证件、《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批量交款通知》、《商
品住宅维修资金交款房屋分户清册》与支票,至通知
指定的维修资金托管银行柜面办理存款业务。
维修资金托管银行资金入账、打印票据
⏹办理打印《苏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与《苏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卡》
房地产开发企业领卡,向业主收取维修资金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办人员前往银行领取《苏州市市区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与《苏州市市区住宅专
项维修资金卡》后向相关购房人收取维修资金,并发
放收据与维修资金卡。
参见流程图4
流程图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