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供货合同(定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采购供货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签署.
甲方(甲方):
注册地址:
电话:
传真:
代表人:
乙方(乙方):
注册地址:
电话:
传真:
代表人:
鉴于:
1.甲方希望购买本合同第
2.1款所规定的货物(下称“货物”),并可能要求乙方对安
装单位进行安装技术指导,并已向乙方提供了描述本合同要求的招标文件(如果
有)。
2.乙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了投标(如果有)。
3.甲方通过对收到所有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决定将本合同委托乙方负责完成。
买卖双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依据,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并共同遵守:
1.定义
1.1 “甲方”指【】,及其合法继承人或指定的人。
1.2 “乙方”指本合同要求供应货物的供应商。
1.3 “政府”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地方各级政府。
1.4 “当局”指对本合同货物及其销售享有监管、检查等权力之有关部门/权力机构,包
括政府部门/权力机构。
1.5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所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
1.6 “日”一词应作一个公历日解释。合同文件所提及的期限或日,应包括节假日。
2.合同标的
2.2 货物详细描述见货物采购单及技术说明(附件1)。
2.3 本货物的原产地和制造商分别是【】。
2.4 本合同的供货范围是:
(a)本合同2.1及2.2款规定的所有货物,包括所有设备、材料、结构配件、备用配件、包
装等,以及质量保证期内需要替换的零配件。
(b)货物的样本/样品。
(c)以下文件资料:
1)货物生产日期及来源地证明书。
2)由制造商签发货物的质量证明书(如产品合格证、认证证书等)和出厂证明书。
3)货物检测证明。
4)安装及操作说明书及图纸。
5)其他一切与货物的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有关的资料。
(d)以下技术指导(如需要):
1)指导安装单位进行安装。
2)监察安装单位的安装质量,并在有问题时向甲方汇报。
3)指导安装单位进行测试及调试。
4)指导安装单位制备竣工图纸。
5)在质量保证期内对货物进行维护保养,并指导安装单位进行保养维修工作及定
期派员监察。
6)指导安装单位进行定位及复核将会影响到货物安装的土建方面的定位、标高、尺
寸等实地资料的正确性,并在有问题时向甲方汇报。
7)参加工程竣工后系统联动使用调试,以确保正常使用。
8)为甲方日后操作及维修人员提供技术训练,直至该等人员能够清楚了解如何操作
及保养维修货物为止。
(e)办理一切报关及清关手续,并支付关税、进口增值税、货物检验费、清关费用等一切
税费(如是进口货物)。
(f)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3.样本/样品
3.1 若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已提供样本/样品并已获甲方接纳,则该样本/样品将作为日后货
物验收的标准。
3.2 若签订合同时没有确定样本/样品,则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免费提供样本/样品,
供甲方审批。乙方须把审批合格的样本/样品或说明书存放在现场,作为日后货物验收的标准。
3.3 双方确认,在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于乙方所提交的任何计划、安排、图纸、工艺、样
本/样品等所做的审批,均不会在任何方面减轻或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
4.变更
4.1 在本合同2.1条内所列的货物数量为暂定数量,甲方有权更改。如果甲方发出了书面
供货数量的通知,乙方则应按甲方书面通知的数量供货。与此相应,本合同第2.1条内所列合同总价为暂定价款,最终的合同总价以甲方实际订货数量为准。
4.2 甲方有权增加或减少本合同任何一项供应货物之数量,增减之数量均须依照合同内之
单价计算。无论甲方实际订货的数量为多少,乙方均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供应条件供货,甲方无须为订货数量的变化而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或费用。
4.3 甲方有权在乙方交货前对供应货物的规格、型号进行变更。如果甲方发出变更规格、
型号的书面通知,则双方应在本合同确定的价格基础上就变更后的货物的价格进行合理协商。
5.合同价款
5.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本合同总价已包括但不限于试验、检测费用、利润、劳
务、物料、税项、包装、运输、保险、卸货、安装指导、验收、质量保证期内服务,以及其他完成本合同不可或缺之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按照本合同和政府/当局的要求所需缴交的一切税费。乙方不得在此价款之外就本合同义务的履行再索取任何其它费用。
5.2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不应因任何永久或临时燃料或电力或物料价格、运
费、装卸费、储存费、保险费、工资或津贴、税率/汇率波动、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如是进口材料)等变动或任何调价文件之要求而调整。
6. 付款方式
6.1 本合同的价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6.1.1 合同签订及乙方提交了经甲方认可的履约保函及预付款保函(如需要)后,支付合同
总价的【】%为预付款。
6.1.2 货物交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且验收合格后【】天内,支付到货部分合同价款
的95%。
6.1.3 余款5%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后结算、支付。
6.2 在甲方付款之前,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7.包装及运输
7.1 乙方负责为货物进行适当的包装,以确保货物在交付前不受任何形式的损伤。所有运
输到甲方指定地点的一切货物均须为全新的、并适当地用木箱/纸箱(或其他包装材料)包装和保护妥当后,再装箱于货柜内/散装以防因运输、恶劣天气或其他情况而受到损坏。甲方在使用货物前将不会拆走包装,所有包装均不会退回。
7.2 乙方应牢固包装,使其适宜长途运输、多次操作和装卸。应采取措施,使其防潮、防
雨、防冻、防锈、防腐、防震、防火、防虫等,确保在正常作业和装卸条件下安全无损地到达现场或指定地点。如需要海运,包装要符合海运要求。
7.3 乙方应在适宜的位置,以醒目的方式,用中文印刷体书写以下内容:装运标记、收货
人、目的地、件数、毛重/净重、尺寸(长、宽高)及货物名称。根据货物的特点和对运输装卸的不同要求,所有包装上以醒目的方式用中文和其他国际通用的标记注明“小心轻放”、“向上”、“防潮”等字样及标签。
7.4 乙方须负责货物在装卸、运输和送达交货地点前可能发生的一切受损或遗失, 并为此
等可能发生的受损或遗失情况安排保险事宜。
7.5 乙方负责本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运输工作,并保证所选择的是合理的运输方式及合理
的运输线路。无论采取何种运输方式,乙方均应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并通过验收。
8.验收与交货
8.1 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乙方负责卸车,卸车后,按件或按箱点收。如发现其技
术规格与合同规格不符、数量短缺、质量低劣、货物被损坏等情况, 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8.1.1 货物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或出现其他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可拒绝接收
保管,由乙方自费运回并重新送货。
8.1.2 到货地点与合同不符,乙方负责倒运至合同指定地点。
8.1.3 供应数量少于合同的数量时,乙方负责将数量补齐。多于合同约定数量时, 乙方负责
将多余部分运出现场或甲方指定的地点。
8.1.4 供应时间早于合同约定日期,乙方须负责承担因此发生的额外保管费用。
8.2 开箱检验时双方应做好记录并签字,以作为双方确定责任的根据。若乙方由于自身原
因不能按双方同意的日期参加检验,或委托甲方检验,甲方有权单方开箱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与双方在场时同样有效。如发现箱内设备部件和技术资料短缺或损坏,则由乙方负责及时补足或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8.3 采用抽样检验的,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抽样比例。
8.4 上述验收只是检验有无外观破损、规格、质量等级、种类和清点数量。经甲方检验后
发现有与合同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或其他任何质量问题的情况, 乙方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费用支出。任何隐蔽性的、通过合理检查未能发现的内在的质量缺陷责任,仍由乙方承担。乙方对于货物应当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并不因货物通过检验而减轻或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