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doc-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及填报说明.doc
六、实际应纳所得税额(28+29-30-31)
33
减:本年累计实际已缴纳的所得税额
34
七、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32-33)
汇总纳税税款分配
35
主要机构、场所填报
本机构、场所本年应分摊所得税额(36+37+38)
36
其中:主要机构、场所直接分摊所得税额
37
主要机构、场所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
38
2.第1行“利润总额”:填报当期财务会计报表中的利润总额。
3.第2行“境外所得”:填报纳税人当期取得的发生在境外但与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数额。当期为境外盈利的,以正数表示;当期为境外亏损的,以负数表示。
4.第3行“纳税调整增加额”:填报纳税人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增加的数额。本行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表F210)“调增数额”列填报。
行次
项目
据实计算
申报金额
核定征收
申报金额
1
一、利润总额
2
减:境外所得
3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填报F210)
4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填报F210)
5
减: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
6
其中:项目①(减免性质代码)
7
项目②(减免性质代码)
8
项目③(减免性质代码)
9
项目④(减免性质代码)
10
项目⑤(减免性质代码)
11
主要机构、场所从事主体生产经营业务分摊所得税额
39
减:本机构、场所本年累计实际已缴纳的所得税额
40
本机构、场所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35-39)
41
其他机构、场所填报
A06859《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F200)》
A06859《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F200)》F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境内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表单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及附表由办理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的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
在经营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送本表和相关资料。
二、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填报税款所属年度的起止日期。
纳税人当年实际经营期间不足一个纳税年度的,填报当年实际经营期间的起止日期。
2.“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或有关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纳税人境内名称”: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基本信息1.“境外成立地代码”:填报纳税人成立地国家(或地区)三字母代码(ISO 3166-1标准)。
2.“在境外成立地法定名称”:填报纳税人在其成立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定名称。
3.“境外成立地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纳税人在其成立地国家(或地区)的纳税人识别号。
4.“企业类型”:纳税人根据情况勾选,填报人为单独申报纳税的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的,勾选“单独纳税机构、场所”;填报人为汇总纳税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中的主要机构、场所的,勾选“汇总纳税主要机构、场所”;填报人为汇总纳税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中除主要机构、场所以外的其他机构、场所的,勾选“汇总纳税其他机构、场所”。
5. “计税方式”:纳税人根据情况勾选,据实申报纳税的填报人,勾选“据实计算”;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申报纳税的填报人,勾选“核定征收”。
已经勾选“核定征收”的填报人,需要填报本表附表《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核定计算明细表》(表F4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2022年修订)填表说明(1)
A10900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应根据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计算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
仅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汇总纳税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参照上述文件规定制定企业所得税分配管理办法的,按照其规定填报本表。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行"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表A100000第31行的金额。
2.第2行"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表A100000第29行的金额。
3.第3行”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填报表AIOOOOO第30行的金额。
4.第4行"用于分摊的本年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填报第1・2+3行的金额。
5.第5行"本年累计已预分、已分摊所得税额”:填报企业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分支机构本年累计已分摊的所得税额、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本年累计已预分并就地预缴的所得税额。
填报第6+7÷8÷9行的合计金额。
6.第6行"总机构直接管理建筑项目部已预分所得税额":填报建筑企业总机构按照规定在预缴纳税申报时,向其总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所在地按照项目收入的0.2%预分的所得税额。
7.第7行"总机构已分摊所得税额":填报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已按照规定比例计算缴纳的由总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
8.第8行"财政集中已分配所得税额〃:填报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已按照规定比例计算缴纳的由财政集中分配的所得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及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由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月(季)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纳税人,年度汇算清缴使用本表。
二、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
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中的纳税人全称。
三、具体项目填报说明(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本表第1行至第11行由“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填写。
第1行“收入总额”:填写本年度累计取得的各项收入金额。
2.第2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收入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性基金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3.第3行“免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免税的收入或收益。
第3行填报4行+5行+6行+7行+8行的合计数。
4.第4行“国债利息收入”:填报纳税人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5.第5行“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填报纳税人持有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6.第6行“符合条件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填报本期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情况。
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7.第7行“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等规定,符合条件并依法履行登记手续的非营利组织,填报取得的捐赠收入等免税收入,不包括营利性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2020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2020年修订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6月B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国家税务总局监制B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
此外,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本表。
二、表头项目(一)税款所属期间1.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税款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在首次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开始经营之日至税款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按照正常情况填报。
年度中间发生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终止经营活动当期纳税申报时,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终止经营活动之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不再填报。
2.年度纳税申报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税款所属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在首次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开始经营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以后年度纳税申报时按照正常情况填报;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终止经营活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当年1月1日至终止经营活动之日;年度中间开业且当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填报开始经营之日至终止经营活动之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或有关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纳税人名称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核定征收方式纳税人根据申报税款所属期税务机关核定的征收方式选择填报。
非居民企业(据实申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5版)(导入模板)
3
营业税金及附加
4
销售费用(填写附表F130)
5
管理费用(填写附表F130)
6
财务费用(填写附表F130)
7
资产减值损失
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9
投资收益
10
二、营业利润
11
加:营业外收入(填写附表F110/F111)
12
减:营业外支出(填写附表F120/F121)
13
三、利润总额
14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填写附表F140)
七、应纳税额
25
加:境外所得应补所得税额
26
八、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27
减:本年度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28
九、本年度应补(退)所得税额
29
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额在本年抵减额
30
以前年度应缴未缴在本年入库所得税额
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有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声明人签字:
年 月 日
纳税人公章: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会计主管:
经办人:
受理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15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填写附表F140)
16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填写附表F150)
17
四、纳税调整后所得
18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写附表F160)
19
五、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B类)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列至角分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一、本表为按照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包括核定应税所得率和核定税额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月(季)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包括依法被税务机关指定的扣缴义务人。
其中: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按收入总额核定、按成本费用核定、按经费支出换算分别填写。
二、本表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 月1 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
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 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中的纳税人全称。
三、具体项目填报说明1、第1 行“收入总额”: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填报此行,填写本年度累计取得的各项收入金额。
2、第2 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3、第3行“应纳税所得额”填报计算结果。
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第1行“收入总额”x|2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4、第4 行“成本费用总额”:按照成本费用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填报此行,填写本年度累计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金额。
5、第5 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6、第6行“应纳税所得额”填报计算结果。
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第4行“成本费用总额”十(1—第5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X第5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7、第7 行“经费支出总额”:按照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方式缴纳所得税的纳税人填报此行。
填报累计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金额。
8、第8 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9、第9 行“换算的收入额”:填报计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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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F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境内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国家税务总局监制F200《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及附表由办理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的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
在经营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送本表和相关资料。
二、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填报税款所属年度的起止日期。
纳税人当年实际经营期间不足一个纳税年度的,填报当年实际经营期间的起止日期。
2.“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或有关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纳税人境内名称”: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基本信息1.“境外成立地代码”:填报纳税人成立地国家(或地区)三字母代码(ISO 3166-1标准)。
2.“在境外成立地法定名称”:填报纳税人在其成立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定名称。
3.“境外成立地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纳税人在其成立地国家(或地区)的纳税人识别号。
4.“企业类型”:纳税人根据情况勾选,填报人为单独申报纳税的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的,勾选“单独纳税机构、场所”;填报人为汇总纳税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中的主要机构、场所的,勾选“汇总纳税主要机构、场所”;填报人为汇总纳税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中除主要机构、场所以外的其他机构、场所的,勾选“汇总纳税其他机构、场所”。
5. “计税方式”:纳税人根据情况勾选,据实申报纳税的填报人,勾选“据实计算”;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申报纳税的填报人,勾选“核定征收”。
已经勾选“核定征收”的填报人,需要填报本表附表《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核定计算明细表》(表F400)。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2014年版)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封面填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以下简称申报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
有关项目填报说明如下:1.“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
“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4.“填报日期":填报纳税人申报当日日期。
5.纳税人聘请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的,加盖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并填报经办人及其执业证件号码等,没有聘请的,填报“无"。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填报说明本表列示申报表全部表单名称及编号。
纳税人在填报申报表之前,请仔细阅读这些表单,并根据企业的涉税业务,选择“填报”或“不填报”.选择“填报”的,需完成该表格相关内容的填报;选择“不填报”的,可以不填报该表格。
对选择“不填报”的表格,可以不上报税务机关。
有关项目填报说明如下:1。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
3.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4.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或收入
5.其他减免项目名称及减免性质代码:
6.其他减免项目名称及减免性质代码:
(二)减计收入 9=10+11+12+13+14
1.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
2.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收入
3.取得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
4.其他减免项目名称及减免性质代码:
5.其他减免项目名称及减免性质代码:
三、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
四、其他 25=26+27
1.其他减免项目名称及减免性质代码:
2.其他减免项目名称及减免性质代码:
合计 28=1+18+24+25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5.其他减免项目名称及减免性质代码:
(三)加计扣除 15=16+17
1.其他减免项目名称及减免性质代码
2.其他减免项目名称及减免性质代码
二、减免所得税 18=19+20+21+22+23
1.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2.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减免所得税
4.其他减免项目名称及减免性质代码:
附3-1
F210
行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税收优惠明细表
项
目
一、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 1=2+9+15
(一)免税收入 2=3+4+5+6+7+8
1.国债利息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A类 , 2017年版)
税款所属期间:2017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税收政策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
A000000 企业基础信息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
A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 A101010 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 A102010 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
A104000 期间费用明细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 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 A105050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80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18/ 22
19/ 22
20/ 22
A106000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21/ 22
22/ 22。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 (不构成常设机构和国际运输免税申报)说明
附件6《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不构成常设机构和国际运输免税申报)》填报说明一、本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在季度、年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享受税收协定不构成常设机构待遇、享受税收协定或其他类协定的国际运输免税的非居民企业在季度、年度申报免税收入时也使用本表。
税收协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含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的税收安排,统称税收协定),其他类协定是指享受税收协定以外的其他类协定税收优惠,例如海运协定、航空协定、互免国际运输收入协议等。
二、企业应当按税法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表,并同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三、企业因确有困难,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季度和年度所得税申报,应当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但要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四、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表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表中所称国家有关税收规定除另有说明外,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根据税法制定的相关规定。
六、本表用中文填写。
七、本表有关栏目的填写如下:1.税款所属期间:按公历年度日期填写,季度申报时填写自公历每季度1日起至该季度末止;年度申报时填写当年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
企业在季度中间或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季度或纳税年度。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登记证上所注明的“纳税人识别号”或主管税务机关颁发的临时纳税人纳税识别号。
3.金额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4.纳税人名称:填写企业税务登记证上的纳税人名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填报说明一、本表及附表适用于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如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非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正常经营的,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终止经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必须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报送本表和相关资料。
二、企业应当按税法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表,并同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三、企业因确有困难,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应当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以适当延期。
四、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表、会计报表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本表中所称国家有关税收规定除另有说明外,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根据税法制定的相关规定。
六、本表是在企业账载会计利润总额核算的基础上,依法进行纳税调整相关项目后申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并依法计算年度应纳所得税。
本表及附表的账载金额是指企业根据现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载在相应报表、总账、明细账上的汇总或明细金额;依法申报金额是指企业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账载金额进行调整后的申报金额。
七、本表用中文填写。
八、本表有关栏目的填写如下:1.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企业,填写公历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年度中间开业的,应填报实际开始经营之日至同年12月31日;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填报公历1月1日至实际终止经营之日。
100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表格模板】
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2019年版)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境内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国家税务总局监制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2019年版)》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及附表由办理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的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
在经营季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送本表和相关资料。
二、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填报税款所属季度的起止日期。
2.“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或有关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纳税人境内名称”: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基本信息1.“境外成立地代码”:填报纳税人成立地国家(某区)三字母代码( -1标准)。
2.“在境外成立地法定名称”:填报纳税人在其成立地国家(某区)的法定名称。
3.“境外成立地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纳税人在其成立地国家(某区)的纳税人识别号。
4. “预缴方式”: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是行政许可事项,在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勾选。
5.“企业类型”:纳税人根据情况勾选,填报人为单独申报纳税的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的,勾选“单独纳税机构、场所”;填报人为汇总纳税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中的主要机构、场所的,勾选“汇总纳税主要机构、场所”;填报人为汇总纳税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中除主要机构、场所以外的其他机构、场所的,勾选“汇总纳税其他机构、场所”。
6.“计税方式”:纳税人根据情况勾选,据实申报纳税的填报人,勾选“据实计算”;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申报纳税的填报人,勾选“核定征收”。
已经勾选“核定征收”的填报人,需要填报本表附表《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核定计算明细表》(表400)。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必填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A类 , 2017年版)
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税收政策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
A000000 企业基础信息表
204-3重组交易类型□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
□债务人□收购方□收购方□合并企业□分立企业
A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A101010 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
A102010 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
A104000 期间费用明细表
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 9 -
- 10 -
A105050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 11 -
A105080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 12 -
- 13 -
A106000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 14 -
A107040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 15 -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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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
(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不构成常设机构和国际运输免税申报)
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纳税人名称居民国(地区)名
称及代码
行业或类型○承包工程作业、设计和咨询劳务○管理服务○其他劳务或劳务以外经营活动○国际运输○常驻代表机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是否享受协定待遇○是○不构成常设机构○国际运输完全免税○国际
运输减免税
○否协定名称
申报项目累计金额
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项目1
名称
1.收入额
2.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3.应纳税所得额3=1×2
项目2
名称
4.收入额
5.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6.应纳税所得额6=4×5
项目3
名称
7.收入额
8.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9.应纳税所得额9=7×8
10.收入总额10=1+4+7
11.应纳税所得额合计11=3+6+9
按经费支出换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2.经费支出总额
其中:工资薪金
奖金
津贴
福利费
物品采购费
装修费
通讯费
差旅费
房租
设备租赁费
交通费
业务招待费
其他费用
13.换算的收入额
14.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15.应纳税所得额15=13×14
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6.成本费用总额
17.换算的收入额
18.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19.应纳税所得额19=17×18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的计算20.税率(25%)
21.应纳企业所得税额21=11×20或15×20或19×20
应补(退)所得税额的计算22.国际运输减免所得税额
23.已预缴企业所得税额
24.应补(退)企业所得税额24=21-22-23
免税收入的申
报25.免税收入 25=(1)+(2)+(3)+(4)+(5)+(6)
(1)国债利息收入
(2)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
(3)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4)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或收入
(5)其他减免项目名称及减免性质代码:
(6)其他减免项目名称及减免性质代码:
声明
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声明人签字:年月日
纳税人公章:
经办人:
申报日期:年月日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
经办人及其
执业证件号码:
代理申报日期:年月日
主管税务机关:
受理人:
受理日期:年月日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填报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在季度、年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享受税收协
定不构成常设机构待遇、享受税收协定或其他类协定的国际运输免税的非居民企业在季度、年度申报免税收入时也使用本表。
税收协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含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的税收安排,统称税收协定),其他类协定是指享受税收协定以外的其他类协定税收优惠,例如海运协定、航空协定、互免国际运输收入协议等。
二、企业应当按税法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表,并同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三、企业因确有困难,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季度和年度所得税申报,应当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
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但要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四、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表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的,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表中所称国家有关税收规定除另有说明外,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
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根据税法制定的相关规定。
六、本表用中文填写。
七、本表有关栏目的填写如下:
1.税款所属期间:按公历年度日期填写,季度申报时填写自公历每季度1日起至该季度末止;年
度申报时填写当年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
企业在季度中间或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
营活动,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季度或纳税年度。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登记证上所注明的“纳税人识别号”或主管税务机关颁发的临时纳税
人纳税识别号。
3.金额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4.纳税人名称:填写企业税务登记证上的纳税人名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名称。
5.居民国(地区)名称及代码:填写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非居民企业或来华承包工程、提供劳务
等的非居民企业的居民国(地区)的名称和代码。
6.行业或类型:纳税人根据实际经营的业务所属类型进行勾选,其中“国际运输”包括国际运输
企业的常驻代表机构,“常驻代表机构”则不包括国际运输企业的常驻代表机构。
7.项目名称:填写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签订的项目合同或协议的名称。
8.项目编号:填写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签订的项目合同或协议的编号
和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信息。
9.是否享受协定待遇:协定待遇是指税收协定、海运协定、航空协定、互免国际运输收入协议等。
如选择“是”,在相应的协定待遇进行勾选,如勾选“不构成常设机构”或“国际运输完全免税”,企业只需填写收入额或经费支出总额(含明细)或成本费用总额,不需要填写其他栏次;如勾选“国际运输减免税”或选择“否”,企业需要填写收入额或经费支出总额(含明细)或成本费用总额,以及其他相应栏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10.协定名称:填写税收协定、海运协定、航空协定、互免国际运输收入协议等全称。
11.“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中的应税项目:企业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时,凡
同一项目项下,发生适用不同核定利润率情况的应税劳务的,均应按照不同的核定利润率分别
填报。
在“应税项目名称”下填写具体的项目名称、合同号。
12.经费支出总额:该栏下设的“其中”栏为企业本纳税年度实际支出的经费明细,“其中”项下的
各项之和应等于“经费支出总额”栏数据。
“其他费用”是指企业本纳税年度实际支出的经费不能归集到“其他费用”项之前已列明的范围的,则填写本栏。
13.“按经费支出换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中的“换算的收入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换算的收入额=经费支出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营业税税率)
14.“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中的“成本费用总额”填写企业本期实际支出的成本费
用总额。
15.“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中的“换算的收入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换算的收入额=成本费用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16.“国际运输减免所得税额”:填写享受税收协定或其他类协定国际运输减半或低税率征收待遇的减免所得税额。
17.“免税收入”分别填报符合税法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免税收入。
其他减免项目名称及减免性质代码:
填报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其他减计收入。
减免项目名称及减免性质代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
发的最新减免项目名称及减免性质代码直接填写在该项目列。
如行次不足,可增加行次填写。
八、声明人签字:由非居民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企业的负责人签字。
九、纳税人聘请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的,加盖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并填报经办人及其执业证件号码等,没有聘请的,填报“无”。
十、申报日期:填写实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的当日。
十一、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企业留存,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