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计分标准
中学年度考核积分细则

中学年度考核积分细则考核积分是评价中学生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指标。
它既能客观地反映学生在学业、素质、态度等方面的表现,又能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努力提升自身素质。
为了规范考核积分的发放和使用,制定本中学年度考核积分细则,具体规定如下:一、学业成绩(满分100分)学业成绩是评价学生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的重要依据。
学生根据考试、作业、课堂表现等方面的成绩获得相应的学业积分。
具体计分方式如下:1. 期末考试成绩(满分50分)期末考试成绩是学生学习的综合能力表现之一,按照百分制转换得分计算。
具体计分方式如下:90-100分:50分80-89分:40分70-79分:30分60-69分:20分60分以下:0分2. 作业质量(满分30分)作业是学生在课后巩固知识的重要方式,作业质量直接反映了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根据作业完成情况,分配相应的积分。
综合评判作业质量:满分30分3. 平时表现(满分20分)平时表现包括课堂发言、课堂纪律、作业主动性、对教学内容的实际运用等方面的表现。
根据教师的评估,分配相应的积分。
二、素质表现(满分50分)素质表现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
学生通过参与各项规定的校内外活动,展示自己的综合素质,获得相应的素质积分。
具体计分方式如下:1. 学科竞赛(满分20分)学科竞赛是提高学生学科能力的有效途径,积极参与学科竞赛能够锻炼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根据学生在学科竞赛中的成绩,分配相应的积分。
2. 社会实践(满分15分)社会实践是培养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方面,学生通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体验社会,提升自我素质。
根据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和表现,分配相应的积分。
3. 志愿服务(满分15分)志愿服务是培养学生爱心和责任感的重要载体,学生通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奉献社区,展现自身素质。
根据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和贡献,分配相应的积分。
三、日常积极表现(满分30分)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现也是评价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学生通过遵守纪律、热心助人、团结协作等方面的表现,获得相应的积分。
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

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为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教学、学生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制三年二、学分设置1、学生修习三年的学分总数为5000分,第一、二学年每学期学生修习学分为IOOO 分。
第三学年顶岗实习过程学分为IOOo分。
2、每学期学生修习学分IOOO分(包括学业水平学分和道德水平学分),学业水平学分为600分,道德水平学分400分。
3、每学期学业水平学分600分,包括修习过程学分和学业成绩学分,其中:修习过程学分为300分,学生每周可获得15学分;学业成绩学分为300分,该项学分主要由各任课教师确定。
4、道德水平学分每学期为400分,学生每周可获得20学分(每天4个学分)。
5、每学期均按照20周,每周按照30课时计算。
三、修习过程学分1、修习过程学分为300分;每学期按照20周,每周按照5天,每天按照6课时计算,学生每修习1个有效课时可得到0.5个学分,每天3学分,每周可获取15学分。
2、各任课教师依据学生上课情况给予学生学分,修习过程学分二学生有效上课课时*0.5。
每学科修习过程学分分值二课程表安排的周课时数*20*0.5。
3、考勤。
学生迟到、早退每次扣0.5学分,旷课1节扣1学分。
4、课堂纪律。
学生上课玩手机、睡觉等违纪行为,按照无效课时处理。
5、上课积极举手回答问题的加0.5学分。
6、作业。
学生每少交1次作业,扣除0.5学分。
7、学生课上顶撞老师、无理取闹课堂酌情扣除1学分,按照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8、学生学期累计缺课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五分之一或作业缺交五分之一者,课堂纪律极差、学习态度不端正,且屡教不改者,修习过程学分为零分。
四、学业成绩学分1、学业成绩学分为300分,各科学业成绩学分按照每个课时0.5分的原则确定本学科学业成绩学分分值。
每学科学业成绩学分分值二课程表安排的周课时数*20*0.5o2、学业成绩学分二该科目学分分值*学生考试成绩/100,学生考试成绩第一次月考占15%,第二次月考占15队第三次月考占15%,期末考试占55吼该项学分主要由各任课教师期末统计确定。
综合素质记分标准

综合素质记分标准思想品德修养一、社会实践(10分):积极参加院系两级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寒暑假社会实践参加实践小分队每人次加5分,其他完成社会实践有实践报告每人次加2分,其他社会实践(报告会等校内外活动)经认证可获得校外2分/次、校内1分/次。
院系、班级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按2分/次扣。
该项基础分为0分。
二、志愿服务(10分):每学期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志愿服务,经认证后可获校外2分/次、校内1分/次。
该项基础分为0分。
三、学业状况(10分):每学期必修课考试成绩(含补考)不及格一门扣2分,最多扣10分。
日常上课期间,旷课(早操、早晚自习)每课时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该项基础分为10分。
四、公寓生活(15分):宿舍评星中获五星级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1分,宿舍评星中获三星级及以下每次每人扣1分,受学院通报批评的宿舍,宿舍成员每人扣1分。
该项基础分为0分。
五、学生干部(5分):担任学生干部,每任满一学期,完成本职工作,经考核合格,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团委学生干部负责人加5分;系部学生分会主席、副主席、系团总支学生副书记,院学生会及院团委各部门学生干部负责人加4分;班长、团支书、系部学生会及团总支各部门学生干部负责人、院级社团负责人、院学生会院团委干部加3分;系部学生分会团总支干部、—1 —班级团支部委员、班级小组长、宿舍长加2分。
本项以最高职务计分,该项基础分为0分。
六、文明诚信记录(10分):有违反大学生行为规范和其他不文明行为,受到通报批评每次视情况扣2-3分;对于受到学院纪律各类处分的,警告扣5分,严重警告扣6分,记过扣8分,留校查看扣10分。
该项基础分为10分。
人文科学素养一、学院活动(10分):学生参加学院系部组织的各类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认定后院级每次加4分,系级每次加2分。
该项基础分为0分。
二、社团活动(10分):学生积极参加学院人文艺术专业队伍训练,经指导老师考核合格,院团委认定后,计5分/学期;学生参加学院各类社团,经指导老师考核合格,院团委认定后,计5分/学期。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分细则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一、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和要求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要按照《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新教基[2008]33号)实施。
在评价方式上采取前五学期分别按等级评价赋分,最后对五个学期六个维度的赋分分别相加的办法。
整个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均以电子档案的形式呈现。
高中阶段的前五个学期,由学校组织教师、学生和家长根据《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细目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1),每学期以行政班为单位运用《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2)对每位学生进行一次综合素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汇总后填入《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综合素质学期评价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3),然后进行汇总,由学校负责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后,在前五个学期评价的基础上,按有求填写《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修习汇总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4),并将汇总结果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然后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上传至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具体报送要求另文下发)。
二、评价的内容及方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公民素养、道德品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维度。
评价时采取以学校为单位对学生进行“等级评定、分级赋分”的方法。
具体内容见下表:非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暂不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三、汇总方式每学期确定评定等级后,需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每人的评价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上传到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任何人都无权更改。
每年2月底前各地要将每位高三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计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电子档案中。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高校招生录取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操作流程每学期学生自评权重为10%,学生互评权重为50%,教师评价权重为40%。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试行)一、学生综合素质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和实践与创新分三项内容。
二、综合素质测评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进行测评。
三、综合素质测评计算方法总积分=智育分×50﹪(考试科成绩60%+考察科40%)+德育分×25﹪+拓展性素质分×25﹪。
德育、智育、实践与创新分均以100分计,连同附加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四、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一)德育素质1、德育素质测评主要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诚信品质、学习态度、组织纪律和协作精神六个方面进行测评,重点测评学生的现实表现。
2、德育积分=基本分(60)+测评分(40)+加分-减分。
3、测评分侧重考察学生的现实表现,由班级测评小组对照以下六项指标评分后得出。
(1)政治思想。
主要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敢于同错误思想做斗争。
(2)道德品质。
主要包括:文明礼貌,尊老爱幼;为人正直,团结同学;男女交往,举止得体;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热爱劳动,讲究卫生;维护公德,见义勇为;关心集体,无私奉献。
(3)诚信品质。
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无恶意欠费或拖欠国家助学贷款及贷息行为。
(4)学习态度。
主要包括: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风严谨扎实;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积极创新。
(5)组织纪律。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6)协作精神。
主要包括:心理健康、兴趣广泛,能正确处理人际关系,拥有健康的合作竞争意识。
4、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损害安定团结及危害社会秩序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定为不合格。
5、加减分条件和标准:(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或损害安定团结及社会秩序的言行,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非法活动,视情节减20-40分。
(2)凡违反校纪校规(含违反宿舍管理有关规定),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留校察看处理或处分者,每次分别减8分、10分、20分、30分、40分,受到学院通报批评者每次减5分。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及评价说明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及评价说明维度要素关键表现提示评分说明1参加升旗仪式庄重严肃,行注目礼,唱国歌声音响亮.(4分)2不传播有损国家的言论。
(3分) 1。
维护国家荣誉;参加升3不传播迷信思想,不参加迷信活动。
(3分)旗仪式庄重得体、唱国歌。
4能用科学的眼光观察自然和生活中的现象,大胆质疑,2。
崇尚科学,不参加迷信主动探究。
(3分) 爱祖国爱科组织和活动。
5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各项集体活动,并在活动中为班级学爱劳动 3。
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争得荣誉。
(4分)(30分) 践活动.6无有损学校、班级荣誉的言行。
(4分) 4。
珍视集体荣誉,维护集7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并认真完成调查报告。
(3体利益,积极参加集体活分)公动。
8积极参加并认真完成集体劳动任务,卫生值日无扣分.(3分)民9在校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在家主动承担家务劳动。
(3分)素 1.遵纪守时,服从学校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犯法律法规的行为。
(2分)理,无严重违纪和无违法2无偷盗、擂肥、放高利贷、打架、赌博、抽烟等重大违养遵纪行为纪行为。
(2分)守法 2。
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法3遵守公共秩序,乘车、买饭、打水自觉排队。
(2分) (10分) 规,爱护公用设施。
4公共场所不疯闹高声喧哗,不影响他人学习、生活。
(23.遵守网络道德,不进营分)业性网吧。
5不进营业性网吧、游戏室,不浏览不健康网页。
(2分)1真诚对待老师和同学,说话、做事讲诚信。
(3分) 1.真诚待人,言行一致,2借用他人钱物及时偿还,不谎言骗人,有错就改。
(4分) 诚实不说谎话。
3为人正直,行为磊落,不损人利己。
(3分) 守信 2。
为人正直,不损人利己。
4按时完成作业,不抄袭,考试不作弊.(4分) (20分) 3。
作业不抄袭,考试不作5拾金不昧,不贪图小利。
(3分)弊。
6不传谣,不信谣.(3分)1使用礼貌用语,说话注意分寸,不给同学或他人取绰号,1.有规则意识,爱惜名誉,不恶语中伤他人。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附表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学院班级姓名武汉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制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为了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自我评分:按测评标准逐项实事求是地自我评分,累积得出自评分。
二、互评:由“测评”小组按“综测”标准执行。
对每位同学的指标要素做出判别,指派分数,最后累加出互评分。
三、辅导员评分:由辅导员按测评标准评分。
四、测评综合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测评综合分=自评分×20%+互评分×50%+辅导员评分×30%五、按班级公布测评结果六、在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进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和各类奖学金评定工作。
七、本表在校期间重复使用,请学院妥善保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一)单项评分:对学生一学年来德智体等方面逐项评分,每项评分不得超过该项最高分值。
1.德育单项分:该项由七项内容构成,最高分值30分;2.智育单项分:该项由一学年学习成绩(不含体育成绩)综合评定为:该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0.6其中:该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课程考核成绩注:①该学年课程:必修课、限选课;②一学年内,若有不及格课程重修后通过的成绩,则取两次考试的平均值。
若均值大于60分,以60分计;③英语快班成绩×1.3;通过国家英语四级成绩×1.4;通过国家英语六级成绩×1.5;最高不超过100分。
如一学期中,既有英语考试成绩,又有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则按计分办法取一高分值; ④“旷考”课程学分计入,成绩以0分计;⑤五级分制与百分制的换算: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50分。
3.体育单项分:该项由体育成绩、身体素质、课外活动和军事素质分构成,不同年级分值不同,最高分值10分。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分细则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分细则1、思想品德:实证性评价学期评语:期终评语成长计划:300 字以上的成长计划——系统赋分:是否上传,上传各记 2.5 分。
成长总结:300 字以上的成长总结——系统赋分:是否上传,上传各记 2.5 分。
德育主题教育活动:校级及以上德育主题教育活动——系统赋分:根据参与情况和获奖记录进行记分,参与一次记 2 分,总分不超过 8 分;获奖一次或多次记 2 分,总分不超过 2 分。
两项累计不超过 10 分。
德育主题教育活动获奖:校级及以上德育主题教育活动——系统赋分:根据参与情况和获奖记录进行记分,参与一次记 2 分,总分不超过 8 分;获奖一次或多次记 2 分,总分不超过 2 分。
两项累计不超过 10 分。
升旗仪式:参加升旗仪式并遵守礼仪——教师赋分:根据参与和守纪情况积分,总分不超过5 分三好学生: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干:获得校级优秀干部德育荣誉:获得校级及以上“德育荣誉”称号——系统赋分:根据荣誉类别记分,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干部每项记10 分,校级及以上其他德育荣誉每项记 5 分,累计不超过10 分。
公益活动:参加社区服务及校外其它公益活动记录——系统赋分:根据活动记录记分,参与一次或多次记 10 分,累计不超过 10 分。
违纪违规:有校级及以上违纪处分的,根据处分的等级,按“学校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日常性评价积分分别按 75%、70%、65%、60%、55%、50%计算。
综合性荣誉:指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的三好学生、优秀干部、道德模范等;毕业评价的时候提交。
2、学业水平:实证性评价图书借阅:图书阅读记录——系统赋分:是否上传,上传每本记1 分,累计不超过 5 分。
阅读心得:一篇 300 字以上的原创阅读心得——教师根据质量确定等级,系统根据等级赋分。
其中,优秀记 10 分,良好记 8 分,合格记 6 分,待合格记 4 分,不上传记 0 分,总分不超过 10 分。
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为切实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学生手册以及××××学院校学生〔2017〕18号关于印发《××××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素质测评计算方法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行德育素质、智育素质、综合能力素质三个项目综合测评计分,三个项目比分是:德育素质积分10%,智育素质积分占70%,综合能力素质积分占20%。
1.综合素质测评总积分(总分为100分)=德育素质积分×10%+智育素质积分×70%+综合能力素质积分×20%。
2.毕业生综合测评总积分由各学年综合测评总积分合成,其中:一、二、三年级各占30%,四年级上学期占10%。
二、德育素质积分(10%)(一)德育素质测评主要考察以下四方面内容,每个方面给定基准分25分,共100分。
1.思想政治表现:(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荣誉、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
(2)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关心时事,自觉加强政治修养。
(3)顾全大局,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2.个人品德修养:(1)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举止文雅,文明礼貌;爱护公物,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2)诚实守信,谦虚谨慎,为人正直,办事公道;敬老爱幼,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3)热爱劳动,热心公益,爱护环境,不奢侈浪费。
(4)能正确面对困难和挫折,情绪稳定,乐观向上,人际关系和谐,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调节能力。
3.学习态度状况:(1)学习目标明确,谦虚好学,刻苦认真,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分细则.doc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一、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和要求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要按照《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新教基[2008]33号)实施。
在评价方式上采取前五学期分别按等级评价赋分 ,最后对五个学期六个维度的赋分分别相加的办法。
整个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均以电子档案的形式呈现。
高中阶段的前五个学期 ,由学校组织教师、学生和家长根据《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细目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1) ,每学期以行政班为单位运用《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2)对每位学生进行一次综合素质评价 ,并将评价结果汇总后填入《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综合素质学期评价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3) ,然后进行汇总 ,由学校负责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后 ,在前五个学期评价的基础上 ,按有求填写《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修习汇总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4) ,并将汇总结果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然后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上传至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具体报送要求另文下发)。
二、评价的内容及方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公民素养、道德品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维度。
评价时采取以学校为单位对学生进行“等级评定、分级赋分”的方法。
具体内容见下表:非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暂不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三、汇总方式每学期确定评定等级后 ,需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无异议后将每人的评价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并上传到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 ,任何人都无权更改。
每年2月底前各地要将每位高三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计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电子档案中。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高校招生录取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操作流程每学期学生自评权重为10% ,学生互评权重为50% ,教师评价权重为40%。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使大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崇尚科学、勇于创新,创造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测评细则。
一、测评方法学生德、智、体、能测评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进行一次,由学院学工办组织实施。
每学期第一周内,辅导员、班主任完成对学生前一学期的学习、工作、奖惩等情况的统计,进行测评,向全体学生公示后报学工办审核。
二、测评的指标与分值设定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分计算方法学生综合素质量值=德育素质量值+智育素质量值+体育素质量值+技能量值+奖惩量值。
四、测评评分标准(一)德育素质评分标准德育素质量值=等级分*60%+调整权重*8其中:班级、寝室等级比例分别为A等占30%,B等占55%,C等占15%。
调整权重根据个人表现结合班级规章制度进行加分或减分,求得每个同学的分值m,调整权重=个人m/班级个人最高m。
(二)智育素质评分标准1、智育素质量值:根据学生学期各课程学习成绩总分(体育课成绩除外)进行计算,具体计算办法为:智育素质量值=个人学习成绩总分×50 班级最高学习成绩总分2、学习成绩总分=各考试课成绩总和+各考查课折合分总和。
考试课以百分制计,考查课计分标准:优秀为95分,良好为85分,中等为75分,及格为60分,不及格45分。
3、一周以上的教学实习、生产实习应作为一门课程,实习成绩记入学习成绩总分。
4、考试作弊者或擅自旷考者,该课程以零分计入学习成绩总和,申请缓考的学生暂不参加智育素质分的测评,等学校统一安排考试后,再进行智育素质的测评。
(三)体育素质评分标准(四)技能评分标准技能量值:根据国家(省)外语、计算机和本专业技能证书等级考试通过情况计算技能得分,再求得个人技能量值。
技能量值=外语与计算机量值+专业技能量值。
1、外语与计算机量值(总分6分) 外语与计算机等级分=外语等级分+计算机等级分。
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大学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为切实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在突出职业知识传授和职业技能训练的同时激励和引导学生全面提升综合素质,推动和促进学生全面可持续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测评内容及积分方法1、综合测评主要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和综合能力素质四项。
2、综合测评计算方法综合测评总积分=德育素质积分×15%+智育素质积分×40%+体育素质积分×10%+综合能力素质积分×35%。
二、德育素质测评内容及积分方法(满分100分)1、学生德育素质测评主要从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行为规范四个方面进行测评,在平时考核记录的基础上,对以下10项指标进行评分:(1)政治立场和政治表现。
主要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同错误思想作斗争。
(2)人生态度和进取精神。
主要包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生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进取,奋发向上,乐观豁达。
(3)学习态度和学习成效。
主要包括:专业思想牢固,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风严谨扎实;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学习成绩进步明显。
(4)集体观念。
主要包括:集体荣誉感强,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维护集体利益;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5)法制观念。
主要包括:法制观念强,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规校纪,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6)劳动观念。
主要包括: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搞好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量化方案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量化方案综合素质考评成绩=思想品德素质成绩×20%+专业素质×50%+身心素质×10%+科学人文素质×20%。
一、思想道德素质减分项:1、思想政治表现方面:无故不参加校、院、年级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或党支部、班集体、团支部组织的其他集体政治学习。
2、道德品质修养方面:无故拖欠学费的;不讲社会公德、故意损坏公物或破坏环境的;因不负责任、不讲诚信,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和不良后果的;寝室卫生检查中不合格的。
3、学习态度方面:无故旷课;上课迟到、早退;违反学习纪律、弄虚作假的;不按时完成学习任务的。
4、组织纪律观念方面:主要针对学生行为违纪方面进行减分。
如: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处分、记过处分、严重警告处分、警告处分的;受到校、院通报批评的;打架斗殴、赌博、酗酒、不构成处分或通报批评的;未经请假晚归的;未经审批同意,擅自外宿的。
加分项:1、集体荣誉(获校级或校级以上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先进学生党支部等先进集体称号)。
在上一个学期受国家级表彰的集体负责人、成员,受省级表彰的集体的负责人、成员,受市、校级表彰的集体的负责人、成员。
2、个人荣誉(获校级或校级以三好学生、十佳大学生、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不包括各级各类奖学金)。
在上一个学期受全国表彰的,受省级表彰的,受市级表彰的,受校级表彰的。
但在同一学期获得多项集体奖励的,按最高项目加分;同一学期获得多项个人奖项的学生,按最高项目加分。
同一学期兼获集体和个人荣誉的,可累计加分。
3、思想道德素质较高且表现突出的,如: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义务献血等,可根据影响程度予以加分。
受全国表彰的先进个人,受省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受市集表彰的先进个人,受校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学雷锋事迹属实的,此项可累计加分。
4、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可根据表现酌情加分。
南昌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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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素质考评内容:思想道德素质、专业文化素质、实践创新素质、身体心理素质。
第三条考评总分的计算方法非医学类:考评总分=思想道德素质评分×20%+专业文化素质评分×55%+实践创新素质评分×15%+身心素质评分×10%。
医学类:考评总分=思想道德素质评分×20%+专业文化素质评分×60%+实践创新素质评分×10%+身心素质评分×10%。
第四条考评时间和程序(一)考评时间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采取本学期评上学期的办法;毕业学年下学期除对上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考评外,还应进行学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总评;每学期初开始考评,考评工作应在开学后4-5周内完成。
(二)考评程序1.学院(系)指导班级成立考评小组,负责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班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等工作;2.学生按照本办法所规定的标准及条件进行自评,填写考评表,并附依据材料上交班级;3.班级考评小组审核、初评,并按照学生工作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程序统一录入数据。
打印初评结果在全班张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辅导员核准签字上报学院;4.学院(系)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系)内张榜公示一周。
经公示无异议后,数据正式上报校学生工作处。
第五条综合素质考评结果的使用综合素质考评结果作为在校本专科学生评定各类奖学金、助学金、优秀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优秀毕业生等)、推荐保送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就业推荐等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六条思想道德素质考评内容及分值思想道德素质总分为100分,由基本要求分和奖励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分为70分,奖励分为30分。
(一)基本要求分(70分)1.基本要求(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立场坚定,能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处理问题,15分;(2)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社会主义,15分;(3)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校纪校规,有强烈的爱校意识和主人翁意识,15分;(4)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助人为乐,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15分;(5)政治理论学习认真、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形势与政策教育、新生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活动,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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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6)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计分标准该标准以《吴堡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为依据,以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为宗旨,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为导向,努力实现普通高中教育培养目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一、加分:
各位学生当月无任何违纪行为,基础分值自30分计算,均按规定自然+5分;
参加各类竞赛获奖一等奖+20,二等奖+15,三等奖+10,鼓励奖+5;
月考、期中、期末考试,班级第1~3名每人+20分;班级第4~10名每人+15分;班级第11~15名每人+10分;单科成绩前1~5名每人+5分;
附加:班级排名进步超10个名次的记突出进步奖励10分,此项不与以上各项重复计分;
其他:受到任课老师及学校表扬、上课积极发言态度端正、成绩进步5名每人次+2~5分;
班内同学好人好事,经核实后+2~5分;为班级建设积极出谋划策并被采纳者+2分;
积极举报班内同学违纪行为者,经核实后+5分并予以奖励;
二、扣分:
纪律方面:
1.迟到、早退(-2)[ 注:早读、晚自习均计算在内]
2.旷课一节(-10)[ 注:旷课达5节送政教处处理]
3.上课期间[ 正课、早读、晚自习等任何非下课时]无故离开教室(-3)
4.上课睡觉、乱讲话(-5)
5.上课看小说及与学习无关杂志类书籍(-3)屡教不改加倍扣分
6.上课吃东西、扔纸条、听音乐、玩游戏等做任何与课堂无关事(-5)
4.上课时间使用手机等同类物品(-10)
5.无理狡辩、顶撞老师,不服从老师管理(-10)[ 注:有错罚问题可找班主任反映解决]
6.升旗、课间操等集体活动集合动作散漫、嬉笑打跳(-2)
7.不交作业(-3);无故迟交作业(-1);抄作业与主动将作业借出抄袭(-2)
清洁方面:
各值日小组长必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1.轮到值日时,不服从组长分配进行卫生打扫(-3);
2.早读后五分钟内不能完成值日按旷早读处理
3.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及桌椅下有垃圾者(-1)
4.打扫不合格:
桌椅与劳动工具摆放不整齐,教室门窗,地面脏乱、黑板未擦、垃圾未倒(-2)
日常行为方面:
1.吸烟、喝酒、玩纸牌(-10)并给与纪律处分
2.在教室打球、打闹、过分喧闹(-5)
3.进营业性游戏厅、台球室、营业性歌舞厅、网吧(根据情节-10~15)
4.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敲诈勒索(-20)再作严肃处理
5.对老师、同学说脏话、起外号(-5)
6.女生戴首饰、男生留长发,染发(-2),并再作处理
等级评定标准:
学期累计90分以上:优秀 A
学期累计 75~89:良好 B
学期累计60~74:合格 C
学期累计低于59:不合格 D
注:该细则各项规定自即日起生效。
班主任及所有在班学生均须严格遵守细则规定,认真监督、执行。
班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